刑法学(1)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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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学复习的重点

  一、刑法学复习的重点

一、刑法学复习的重点刑法学课程复习重点根据刑法学科自身的特有规律,可以简要地分为总则方面的复习重点和分则方面的复习重点。

现依据《考试大纳》,简要说明与分析如下:(一)刑法总则部分刑法总则部分的复习重点较多,是全部刑法学复习重点最为集中的地方。

主要包括:1.刑法基本原则。

作为刑事实体法所特有的并贯穿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中的基本准则,刑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广大考生应该深入理解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含义,各自在刑事立法中和刑事司法中的体现,并能在分析案例与学习知识时自觉贯彻。

2.刑法的效力范围。

要求考生能从空间方面和时间方面来全面完整地理解我国刑法对其适用效力范围的规定。

空间效力问题实际上是解决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应当明确其所采取的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的各自含义,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以属地管辖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及普遍原则的基本内容,各原则适用的条件和例外等。

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突出表现在刑法溯及力上,领会关于刑法溯及力上的四种理论主张含义,尤其是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的刑法溯及力内容。

3.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理论可谓是整个刑法学的核心内容。

首先应当明确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与犯罪的概念的联系与区别,掌握犯罪构成的必备共同要件和犯罪构成的重要分类,然后应深入领会每一共同要件的基本内容,如犯罪客体的种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性要件与选择性要件。

犯罪主体的分类,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所应具备的三个条件和单位成为犯罪主体所应具备的三个条件,明确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及相应的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的二大基本内容,即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的各自含义与分类,并运用罪过的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来分析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包括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具体内容和处理原则。

4.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停止形态存在为具有范围限定(仅为故意犯罪且主要指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案例分析题】刑法学(1)期末复习题

【案例分析题】刑法学(1)期末复习题

刑法学(1)案例分析题(一题)【0303】案情:被告人李某,男,45岁,农民。

一天晚上9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农用车回家途中,不小心将王某撞成重伤。

李某为了争取时间顺利逃脱,即将伤口流血不止已处于昏迷中的王某拖入路边小树林中.王某后因伤口出血过多而死亡。

李某被抓获后交代说,他想到过这样做王某可能会出血过多死亡,但他想王某完全可能醒过来呼叫而获救,因而不一定死亡。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死亡,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属于何种表现形式的犯罪?答案:1.对于王某的死亡,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李某并不希望王某死亡,因而其行为时的心理态度不属于直接故意.李某在已预见到将伤口流血不止已处于昏迷中的王某拖入路边小树林中可能会致其因出血过多死亡的情况下,认为王某可能醒来呼叫而获救的想法没有任何实际根据,完全是一种侥幸、碰运气的心理,实际上是有意听任王某死亡的发生,因而这种心理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是间接故意。

2.李某的行为造成王某死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因此构成犯罪。

3.李某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

李某将王某撞伤后负有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的义务,但他却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致使王某出血过多死亡,因而其行为符合犯罪不作为的构成条件。

(二)案情:陈某,男,46岁,某校教师.吴某(陈某的外甥),男25岁,无业,199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

朱某(吴某的朋友),男20岁,无业。

陈某因为在工作中对校长许某某产生不满,蓄意报复,于是便要家在外地的吴某找个人来干掉许某某,并许诺事成之后给每人3000元钱。

2002年6月到9月,陈某带着吴某数次查看了许某某的办公室方位和工作环境,确认了许某某,并告诉吴某如何接近许某某,还在“酬金"之外另外给吴某1000元作为往返路费。

2002年9月22日下午,吴某与朱某来到许某某的办公室外,吴某让朱某留在门口望风,自己则进人许某某的办公室.许某某以为吴某是有事相找,正准备站起身接待时,吴某便拿出藏在身后的螺纹钢段猛击许某某头部数下,导致许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法学(1)》简答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法学(1)》简答题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刑法学(1)》简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7)简答题1.简述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1)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旦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

(3)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侵害的第三者实行。

(4)主观条件: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筒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

答:数罪并罚,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

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应遵守如下基本适用规则:(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一个死刑。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应决定执行一个无期徒刑。

(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白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4)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均须执行。

3.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计算追诉期限的方法。

答:(1)在通常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4)在时效延长的情况下,追诉期限不受限制,E|J: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旦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

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里面的案例分析参考答案(此答案已打印给你,主要是第12题在这里看一下或打印一下)1、对奥格雷的劫机行为能适用我国刑法予以处理。

刑法1教学法规汇编P277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这里所说的法律的特别规定,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民族自治地区作出了变通或补充规定,其他刑事法律有特别规定或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等情况。

除了这些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以外,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只要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都应适用我国刑法。

本案的被告人奥格雷虽然是外国人,但他并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也不符合刑法的其他特别规定,故对其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应适用中国刑法,由中国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2、被告人陈某、金某的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刑法1教学法规汇编P278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其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且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最基本的特征;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本案中的两被告的行为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3、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形式的过失杀人罪。

刑法教学法规汇编 P281从客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王某负有保护陈某安全的特定义务,这种特定义务是由王某先行的行为使陈某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

陈某是儿童,王某答应他将他带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的深水处游泳,这无疑使陈某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因而就产生了王某应当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

王某有履行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的可能而未能履行。

王某的不作为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和对象,即陈某的生命权。

并且,王某的不作为与陈某的溺水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刑法学1小抄(完整版2

刑法学1小抄(完整版2

刑法学(1)一、填空题1.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大小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2.按照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犯罪客体可以分为单一客体和复杂客体。

3.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4.按照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5.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形式责任相适应。

6.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7.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属于特别自首,8.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9.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1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1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13.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处罚。

14.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15.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害的对象、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后的态度等。

16.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17.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18.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19.对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20.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山广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

山广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

《刑法学(1) 》试题一、单选题(题数:25,共50.0分)1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A、属地管辖原则B、普遍管辖原则C、保护管辖原则D、属人管辖原则正确答案:B2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数量是()。

A、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主犯B、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从犯C、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胁从犯D、主犯只能是一个正确答案:A3下列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认识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处罚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事后防卫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形式正确答案:B4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得刑法的规定从抽象变为了具体,从而使得社会上一些有犯罪倾向的人也不敢实施犯罪。

这表明刑罚具有下述哪项功能?()。

A、矫正功能B、教育功能C、威慑功能D、惩罚功能正确答案:C5在罪刑法定基本原则支配下,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是()。

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应受刑罚惩罚性D、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正确答案:B6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

对于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A、属人管辖B、保护管辖C、普遍管辖D、属地管辖正确答案:D7危害行为可分为两种基本形式,即()。

A、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B、作为与不作为C、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D、实害行为与危险行为正确答案:B8刑罚的目的是()。

A、预防犯罪人再次犯罪B、预防不稳定、有可能犯罪的人不敢犯罪C、对群众进行具体而生动的法制教育D、预防犯罪正确答案:D9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正确答案:D10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正确答案:A11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放火行为的,()。

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讲课教案

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讲课教案

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狭义刑法是指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典。

2、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大致有三种,即:对前段的补充、是前段的例外或者对前段的限制。

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行为之定罪处刑(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

5、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

6、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7、根据属地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8、根据属地原则,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是指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9、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0、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11、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12、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13、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1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1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16、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刑法总论试题解析

1刑法总论试题解析

刑法学(1)期末考试总复习资料本总复习资料包括两方面内容:1、往年试题3套。

2、刑法学(1)期末考试总复习综合自测题10套。

3、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参考答案(《刑法学(1)期末复习指导》中的《刑法学(1)综合练习题》的参考答案)。

,刑法学(1)期末考试总复习综合自测题可以作为期末考试前数周冲刺使用。

第一部分往年试题法学专业刑法学(1)试题(2005年7月)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刑法,就是规定、和的法律。

2、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和相适应。

3、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4、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及其,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5、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直接负责的和判处刑罚。

6、为了犯罪,、的,是犯罪预备。

7、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或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

8、刑罚适用的主体是。

9、对犯罪的时候的人和审判的时候,不能适用死刑。

10、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的犯罪分子。

二、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其显著特点是()。

A、理论性与实践性最强B、强制性最为严厉C、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D、保护社会关系的手段更为丰富2、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是()。

A、对前段的补充B、对前段的限制C、对前段的强调D、对前段的例外3、我国刑法典修订后的施行时间是()。

A、1997年3月14日B、1997年7月1日C、1997年10月1日D、1998年1月1日4、我国刑法典分则“侵犯财产罪”一章规定有12种具体犯罪,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属于()。

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复杂客体5、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以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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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当时的法律和刑法均认为是犯罪但当时的法律处刑比刑法轻
D 当时的法律和刑法均认为是犯罪但刑法的处刑比当时的法律轻
• 依照保护管辖原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 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 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 的除外。 • 依照普遍管辖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 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的,适用本法。“
3、下列机关中,( BC)有权进行司法解释。
A 公安部 B 最高人民法院 C 最高人民检察院 D 全国人大常委会 4、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 种情况属于( BD )。 A 论理解释 B 文理解释 C 司法解释 D 立法解释
刑法的基本原则
• 刑法基本原则就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 法制的基本性质与基本精神、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 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的准则。
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 教学科研单位 或者专家学者
学理解释
文理解释 方法 论理解释
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 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
填空题:
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 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 扩张解释 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 根据立法原意,对刑法条文 限制解释 作狭义于字面意思的解释
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 主要特征 (界定标准) 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 质和基本精神 3、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 刑事司法意义
• 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 明文规定不处罚”。基本要
求 1、法定化,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阶级性质:阶级属性。 法律性质:刑法在整个法律体 系中所具有的特征。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 范围更为广泛。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刑法解释的含义及其种类
• 刑法的解释就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 刑法的解释,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效力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 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 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 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 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可以
刑法规定区别对待的处罚 与原则刑罚制度
刑法分则设立轻重不同的不同 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幅度
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司法要求
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
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
分析案例
• 被告人奥格雷,男,33岁,某国民航飞 机副驾驶员。某日,被告人奥格雷与机组人 员一道执行该国国内航班飞行任务。在飞机 航行至东经118。06’00“、北纬52。40’00” 上空时,被告人用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威逼 机长,迫使机长改变航向,飞机飞入我国领 空,并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甘阳南县上吉岗 乡农田里。 请分析:对奥格雷劫机行为能否适用我国 刑法予以处理?
5、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6、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
7、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 其常委会。
二、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斗争对象是( C )。 A 一切违纪违纪行为 B 一切违法行为 C 一切犯罪行为 D 一切危害社会和行为 2、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但是”表示的是( )。 B A 对前段的补充 B 对前段的限制 C 对前段的强调 D 对前段的例外
刑法溯及力的含义和我国刑法解决 溯及力问题的原则及其法律体现
•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 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从旧原则 从新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就是指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 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 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 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 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犯多大的罪,就 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 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
立法要求 依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设置体现区别对待的刑 罚制度和轻重有别的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幅度
领域 领陆、领水、领空 我国的船舶、航空器或者我国的驻外使、领馆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 犯罪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实施,但犯罪结果发生于国外 犯罪行为实施于国外,但犯罪结果发生于我国境内
法律有特别规定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 外交途径解决
2、实定化,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必须作出实体性规定 。 3、明确化,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典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 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 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A 罪刑法定原则
C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B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
2、“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体现的是( A A 罪刑法定原则 C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填空题:
B 罪刑相当原则 D 罪责自负原则
1、按照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任何人犯罪,在 定罪量刑 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 超越法律规定 的特权。

答:对奥格雷的劫机行为可适用我国刑法予以处 罚。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问题,我国采用的是以 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的刑事管辖权体制。 •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 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谓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的全部空间区域。 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是指“犯罪的行为 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本案 中,奥格雷的劫机行为,其结果发生在我国黑龙江省甘 阳南县上吉岗乡农田里,而被告人奥格雷不是享有外交 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所以不受“法律有特别规定” 的条款限制,由此可见,对奥格雷的犯罪行为能适用我 国刑法予以处理。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 的例外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 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 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度变 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批准施行 刑法典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度的特别刑法的规 定。刑法典与特别刑法发生法规竞合时,应适用特 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予以处理
刑法空间效力的含义和我国刑法解 决空间效力的原则及其法律体现
•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它所 要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属地原则
具体体现:
• 依照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 法。”
刑法学(1)复习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学的概念与性质
• 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 狭义刑法,指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 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刑法典。
• 广义刑法,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 范的总和,它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又称单行刑 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又称附属刑法、 附属刑法规范)。 • 刑法的性质
从旧兼从轻原则
不定项选择:
1、下列人员中,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刑法 规定的该罪的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受我国刑法管辖。
( AD )
A 国家公务员 B 司法人员 C 武装警察部队官兵 D 现役军人
2、下列情况中,我国刑法有溯及力的是。( BD ) A 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刑法认为是犯罪 B 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的法 定化具体 表现 1、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
2、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3、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1、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
刑罚的法定 化具体表现
2、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
3、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就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 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基本要求
1、刑法具有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和强制性最为严厉两个显著特点
2、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运用刑罚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 3、我国刑法的任务体现为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保障机能与保护机能的 统一。
4、刑法条文中用“但是”所引的内容在学理上称为但书,它表示对前段情况的 补充、对前段的例外或者对前段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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