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含原廉租房)分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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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廉租房补贴

2024+202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廉租房补贴

2024+202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廉租房补贴一、补贴对象及标准1.补贴对象:具有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且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2.补贴标准:根据家庭人口、收入水平等因素,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和500元。

二、补贴发放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公示:社区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3.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家庭指定的银行卡。

4.监督: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

三、补贴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补贴资金。

2.社会捐助: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捐助,共同帮助住房困难家庭。

四、宣传及培训1.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2.培训: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政策,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实施保障1.政策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2.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不让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掉队。

3.人员保障: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

六、后期评估1.数据收集:定期收集补贴发放情况,分析政策效果。

2.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去倾听群众的需求,用情去解决群众的困难。

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让这项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的家庭,让他们在城市中拥有一个温馨的家。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2024+202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就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刻,悄然展开。

让我们一起携手,为城市的美好明天努力!注意事项一:确保补贴申请的公正性解决办法: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细致核查,避免出现虚假申请的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份申请进行实地调查,确保每一分补贴都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手中。

街道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

街道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

街道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我街道制定了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旨在公平、公正地分配公租房资源,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合理的住房保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公租房分配对象确定。

1. 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包括城镇失业人员、低收入职工、农民工等群体。

2. 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公租房分配原则。

1. 公平原则,按照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住房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分配公租房资源的公平性。

2. 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分配,不得擅自干预、调换、转让等行为。

3. 优先保障原则,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优先保障,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理的住房保障。

三、公租房分配程序。

1. 申请阶段,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可向街道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公租房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 审核评定,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收入状况、住房条件等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是否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

3. 公示公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透明。

4. 分配签约,经过公示公告后,住房保障部门将按照评定结果和政策规定,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公租房分配协议。

四、公租房管理与监督。

1. 公租房管理,建立健全公租房管理机制,加强对公租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住房质量和居住环境。

2. 监督机制,建立公租房分配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公租房分配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五、公租房分配后续服务。

1. 定期评估,对已分配的公租房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家庭变化和收入情况,及时调整住房保障政策。

2. 宣传教育,加强对公租房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意识,引导他们依法依规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以上即是我街道公租房分配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位的理解和支持。

公租房房屋分配工作方案

公租房房屋分配工作方案

公租房房屋分配工作方案以下是 9 条公租房房屋分配工作方案:1. 咱先来说说这个分配要咋搞呢?就像分蛋糕一样,得公平公正吧!咱得把符合条件的人都拉出来溜溜,一个一个过一遍,不能落下一个困难家庭!比如那些收入不高的,住房困难的,他们不就急需一个安稳的家嘛!咱就得优先考虑他们。

这分配方案可不简单,得仔细着来呢,大家说是不?2. 嘿呀!公租房分配咋能没个明确流程呢?这就好比走迷宫,得有个清楚的路线啊!先报名,再审核,然后公示,一环扣一环。

不能乱来呀!比如有人想浑水摸鱼,那可不行!咱得把好关,让真正需要的人住进房子,大家同不同意?3. 哇塞,公租房分配一定要人性化呀!不能死板板的。

就像给病人开药,得对症嘛!对于那些特殊情况的人,咱得灵活处理呀!比如说家里有病人或者老人行动不便的,是不是得给安排个低楼层的?这多贴心呀,大家觉得呢?4. 哎呀呀,分配工作要高效才行呀!别磨磨蹭蹭的。

这就跟打仗一样,得速战速决!不能让大家等太久呀。

比如审核资料,就得快点,别拖拖拉拉的,让大家心里着急。

谁不想早点住进温暖的家呢,你们说对吧?5. 公租房分配可不能有猫腻啊!这就好像比赛,得干干净净的!要是有人搞小动作,那可不行!咱们得阳光下操作,让大家都监督。

比如抽签的时候,就得透明,谁也别想作弊,这才公平公道嘛,是不是?6. 公租房的房子也得好好分配呀!不能瞎搞。

就像老师排座位,得合理安排吧!好房子坏房子都得轮流来。

不能说有关系就住好的,那多不公平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7. 哇哦,分配方案得考虑全面呀!不能顾头不顾尾。

这就像拼图,得一块一块都放对地方。

比如考虑人口多少呀,家庭情况呀,都要周全。

这样分配出来的房子才合适,大家觉得对不?8. 嘿,公租房分配可不能忘了服务呀!这就像吃饭不能没有菜一样。

得给大家提供好的服务,有问题及时解决。

比如房子出了问题,得赶紧修,不能让人家住着闹心呀!这是咱应该做的,对吧?9. 公租房房屋分配工作必须要做好做强!这是给大家谋福利的大事,一定得认真对待!一点马虎都不行呀!就得像守护宝贝一样守护。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嘿,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这个话题。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就直接用意识流的方式来给大家捋一捋这个方案吧。

咱们得明确一下这个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旨在确保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让符合条件的家庭都有机会住上满意的房子。

下面,咱们就一步步来制定这个方案。

一、分配原则1.公平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抽签。

2.公开原则:抽签过程全程公开,确保透明度。

3.公正原则: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抽签规定,确保抽签结果公正。

二、分配对象和条件1.分配对象:具有本地户籍的无房家庭、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

a)具有本地户籍;b)无房或住房条件较差;c)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中低收入标准;d)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分配流程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录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在线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抽签环节。

3.抽签环节:设立专门的抽签现场,邀请公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

现场公布抽签规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公布结果:抽签结束后,现场公布中签家庭名单,并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5.签订合同:中签家庭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

6.入住办理:中签家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

四、注意事项1.严格保密:工作人员在抽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抽签结果不被泄露。

2.防止作弊:加强对评委、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作弊行为发生。

3.处理异议:如申请家庭对抽签结果有异议,可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五、后续管理1.定期检查:住房保障部门要定期对公租房进行巡查,确保住户合规使用住房。

2.租金调整: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调整公租房租金,确保公平合理。

2023年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2023年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2023年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2023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低收入群体对住房需求的增加日益凸显。

为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有效实施廉租住房分配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

2. 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开,优先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保障合理分配。

三、分配对象和条件1. 分配对象:低收入家庭,包括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以下家庭等。

2. 分配条件:廉租住房分配给符合以下条件的低收入家庭:a) 有本市户籍或连续居住年限达到一定要求的人士;b) 家庭总收入低于一定标准;c) 家庭成员人数与住房结构相适应;d) 无房或住房条件差,不能保证基本居住需要;e) 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分配程序及方式1. 分配程序:低收入家庭提出住房需求申请→材料审查和验证→住房需求评估→住房分配结果公示→签订租赁协议。

2. 分配方式:采取公开公证的方式进行廉租住房的分配,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行为。

五、分配依据和权重1. 分配依据:根据低收入家庭的综合情况,包括收入状况、家庭人口状况、住房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分配权重:将低收入家庭的综合评估情况进行打分,按照打分高低确定住房分配的优先级。

六、配置方案1. 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登记制度,确保住房需求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来。

2. 按照住房需求和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将廉租住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确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3. 建立住房管理机构,负责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确保低收入家庭享受到适宜的住房服务。

4. 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分配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廉租住房的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避免违规行为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七、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1. 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并确保廉租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全文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全文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全文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一分配及运营管理,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全文如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与廉租住房(以下简称廉租房)统一分配及运营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 〕91 号)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范围内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应当坚持对廉租保障对象实行应保尽保、适度保障、不降低现有保障水平的原则。

前款规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核查、公示通过的家庭和单身居民。

第四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建设筹集廉租房,本办法施行之日前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城市更新配建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房源,但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申请续租的情形除外。

符合条件的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对全市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实行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卫生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相关工作。

行政监察等部门依法对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实施监督。

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辖区内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对辖区内廉租保障对象实施住房保障。

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公租房的房源建设筹集、廉租保障对象的准入审核、配租及管理,以及签订合同、发放租金补贴等具体工作。

廉租住房按份共有分配方案

廉租住房按份共有分配方案

4廉租住房按份共有分配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我面前的笔记本上,键盘上跳跃的字母仿佛是我思维的延伸。

关于这个廉租住房按份共有分配方案,我已经构思了无数遍,现在,就让我用文字将这个方案呈现在你面前。

一、分配原则1.公平性:确保每个申请家庭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分配,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2.透明性: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合理性:根据家庭收入、人口结构、住房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分配比例。

4.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分配方案,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分配对象1.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收入为标准,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的家庭。

2.特困家庭: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情况的家庭。

3.贫困家庭: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三、分配程序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公示:社区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

3.分配:根据分配原则,确定分配名单,并公示分配结果。

4.签约入住:分配成功的家庭与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四、分配方案低收入家庭:60套(60%)特困家庭:30套(30%)贫困家庭:10套(10%)低收入家庭:72套(60%)特困家庭:36套(30%)贫困家庭:12套(10%)低收入家庭:48套(60%)特困家庭:24套(30%)贫困家庭:8套(10%)低收入家庭:36套(60%)特困家庭:18套(30%)贫困家庭:6套(10%)五、分配保障1.定期检查:对已分配的住房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住房质量。

2.异地安置: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确保其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3.退出机制:对于不再符合分配条件的家庭,建立退出机制,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4.法律保障:对分配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保障申请家庭的合法权益。

这个方案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每一个细节都经过精心描绘。

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个方案一定能够为低收入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最新)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最新)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一、分配方式此次公租房分配包含原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和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采取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和公租房三种方式实施分配。

申请人根据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保障方式:(一)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为我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无房家庭。

实物配租保障顺序为低保无房家庭、低收入无房家庭。

(二)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为我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无房家庭。

实物配租保障顺序为低保无房家庭、低收入无房家庭。

(三)公租房的分配对象为xx市xx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无房家庭和实际在我区工作、生活、居住的外来人口中的无房家庭(无户籍、收入限制)。

根据今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给我区匹配房源数量少和公租房预报名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按照公租房梯次保障的原则,我区xx年公租房分配仅对xx市xx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无房家庭实施保障,公租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方式。

二、分配原则(一)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三)坚持特殊困难和急需救助家庭优先,分期、分批逐年解决的原则;(四)坚持保障对象自愿申请的原则;(五)三种保障方式(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公租房)不能兼报的原则。

三、房源分配根据公租房分配原则,申请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和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家庭优先保障,剩余房源作为公租房房源进行分配。

(一)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是指由政府向城镇住房保障对象提供完全政府产权的廉租住房,收取低租金。

1.分配对象分配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xx年12月31日前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

(2)经xx年年度核查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并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低收入无房家庭。

2.租赁标准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的租金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暂定为0.75元/平方米·月;低收入无房家庭享受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暂定为2.0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如有变动,按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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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租房(含原廉租房)分配实施方案为做好2018年度公租房(含原廉租房)分配工作,根据《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吉市政办发[2015]2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房源分配房源329套,其中:公租房247套,原廉租房82套,均为去年放弃或腾退的住房(无新房)。

鉴于今年房源较少而且零散,综合考虑不同保障家庭的住房需求,拟将房源分三类进行分配:第一类是优先安排房源共118套(公租房100套、原廉租房18套),第二类是非优先安排房源共211套(公租房147套,原廉租房64套),第三类是服从调剂房源(根据前两类房源分配后的入户结果确定)。

如优先安排房源不足时,不再另行增加。

如优先安排房源有剩余时,则纳入非优先安排房源;如非优先安排房源有剩余时,则纳入服从调剂房源。

(详见附件)二、分配原则(一)分类保障。

公租房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供应;原廉租房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含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救助对象)提供。

(二)优先安排。

结合房源情况以及不同保障家庭的住房需求,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均为7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可优先安排公租房;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符合原廉租房条件的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年人、下肢残、双目失明、重病卧床病人的家庭可优先安排原廉租房。

符合优先条件的家庭未申请优先安排房源的,不享受优先政策;不符合优先条件的家庭不得申请优先安排房源。

(三)户型匹配。

优先安排房源中,两室一厅向符合优先条件的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分配。

如两室一厅分配后出现剩余,则视申请情况纳入到一室一厅向符合优先条件的两人(含两人)以下家庭分配;非优先安排房源中,两室一厅向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分配,一室一厅向两人(含两人)以下家庭分配;调剂房源中,两室一厅向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分配,一室一厅向两人(含两人)以下家庭分配。

(四)公开透明。

所有房源一律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分配。

摇号过程由公证员公证,并由申请人、主管部门、媒体代表进行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向社会公开,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对象应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及租金支付能力。

其中:(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申请人持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居住(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⑵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5元/月(单身申请人收入低于3000元/月);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

(二)新就业职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申请人持有本市户口或本市居住证;⑵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⑶申请人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之日起计算不满8年;⑷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⑸申请人在本市正在缴存社保且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

(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⑵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⑶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⑷申请人在本市正在缴存社保且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

(四)青年医生或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申请人持有本市户口或本市居住证;⑵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⑶申请人为正在从事一线医务工作的医生或正在从事教学的教师;⑷申请人在40周岁以下;⑸申请人在本市正在缴存社保且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

四、原廉租房申请条件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目前在保的2018年第三季度租赁补贴无房保障对象(不含失地农民)。

五、申请审核步骤(一)发布通告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发布申请通告,启动申请受理工作。

(二)申请受理1.申请时间。

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1月7日。

2.受理方式。

申请公租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进城落户农民家庭)应向户籍地街道(社区)、乡镇提出,申请时应以家庭为单位,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本人为申请人);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和教师等向用人单位提出,由单位指派专人办理,并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集中报送。

申请原廉租房,保障对象应向户籍地街道(社区)、乡镇提出。

3.申请材料。

⑴申请公租房需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材料中涉及各类证件的,要提供原件核对并签字确认。

申请材料如下:①申请人的《公租房申请审批表》(自行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下载中心”栏内下载);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婚姻证明等;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材料(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④申请人家庭涉及到住房的《租赁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⑤申请人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限新就业职工提供);⑥申请人的在编情况说明或劳动(聘用)合同(限新就业职工、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⑦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记录(限新就业职工、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医生和教师提供);⑧医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限青年医生或教师提供);⑨享受公租房优先安排的制式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等(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⑵申请原廉租房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材料中涉及各类证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并签字确认。

申请材料如下:①《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到户籍地社区领取);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③申请人家庭涉及到住房的《租赁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

4.填报意愿。

申请公租房,必须填报一个申请意愿,同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符合优先条件的可填报优先安排房源项目(蓝景东悦或幸福岭地项目),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不符合优先条件的应填报非优先安排房源项目(除蓝景东悦外,其它项目均可),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申请原廉租房,不需填报申请意愿和“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核1.审核程序。

公租房审核按照《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执行,由街道(社区)、区住房保障部门及各用人单位按程序进行审核、录入、公示;原廉租房审核,经街道(社区)、区民政、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合格后,直接在住房保障微机管理系统中由租赁补贴对象直接转为实物配租对象。

2.审核截止期限。

2018年11月23日。

3.审核规定。

(1)关于家庭成员的确定:①夫妻;②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③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④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⑤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2)关于无住房的认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①无私有住房、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②未租住公房、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的;③无非住宅用房的(商业网点、产权商铺、车库等);④私有住房出售满5年的;⑤已经领取房屋征收补偿金满5年的;⑥申请人因离婚造成无房满3年的;⑦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无房情况。

(3)关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核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明细和银行流水账单;离退休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收入明细和银行流水账单;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凭社保缴费资料、营业执照、缴税材料等核定。

(4)关于公租房优先安排人员的认定:①市级以上劳模,凭市级以上《劳模证》或其它荣誉证书认定;②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烈士证》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材料认定;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凭市卫计部门统一制发的《资金扶助卡》认定;④家庭成员均为7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凭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认定。

六、摇号配租(一)具体摇号办法由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经市公证处审核备案并监督执行。

(二)摇号现场公证员由公证处选派,申请人代表由各区随机选择,部门代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指派,媒体代表由媒体报名参加。

(三)时间地点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

七、入户办理(一)配租到住房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持《公租房(含原廉租房)入户通知单》(登录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逾期或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已配租的住房。

(二)自动放弃已配租住房的,申请人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含原廉租房)。

放弃房源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收回另行分配。

(三)已配租住房的申请人,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按相关规定缴纳水、电、供热、物业等费用。

八、工作要求(一)加强政策宣传。

保障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原则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答,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二)严格审核程序。

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规定程序,做好申请审核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在公租房(含廉租房)申请、审核、配租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吉林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10月22日附件:2018年公租房配租房源表单位:套、元.月/平方米2018年原廉租房配租房源表单位:套、元.月/平方米序号小区名称套数两室一厅一室一厅类型低收入租金物业费备注1滨河家园1367多层 3.150.6/1.32东方雅苑440多层 3.00.73鸿博颐景花园303高层 3.3 1.1优先安排房源3套4惠民佳苑835多层 3.10.45莲花小区101多层 3.00.46莲山新居二期615多层 3.00.4含5套掰间7莲山新居一期110多层 3.00.48民心家园1257多层 2.60.69石璟馨苑303多层 2.20.8优先安排房源3套10桃源山庄303高层 3.3 1.511威恩雅居110多层 3.10.712湘潭小区101多层 3.00.4优先安排房源6套13幸福岭地一期642高层 2.2 1.3源含11套掰间14绣山苑14014多层 3.00.4优先安排房源6套15紫光北郡606高层 2.9 1.4源合计822557低保租金0.5单位:套、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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