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管理规定
商业楼物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楼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商业楼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商业楼的所有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业楼物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商业楼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和使用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五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商业楼的安全。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防盗安全管理制度;(三)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四)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五)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商业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一)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二)对消防通道、消防电梯、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畅通无阻;(三)对业主和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防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实行实名制管理;(二)加强对商业楼内重要部位、重要物品的监控;(三)对业主和使用人进行防盗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定期进行防盗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设立治安值班室,24小时值班;(二)加强对商业楼内治安情况的巡查;(三)对业主和使用人进行治安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定期组织治安巡逻。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公共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定期对电梯、水泵、空调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二)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正常运行;(三)对业主和使用人进行公共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写字楼物业综合管理规定

写字楼物业综合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写字楼物业综合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写字楼物业管理行为,保障租户的权益和提升写字楼的整体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写字楼物业综合管理规定。
一、物业服务管理1.1 定期巡视检查:物业公司应定期巡视写字楼,包括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和保养。
1.2 安全管理:物业公司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等,确保租户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1.3 环境卫生:物业公司应定期清洁公共区域,保持写字楼的整洁和卫生。
二、租户管理2.1 租赁合同管理:物业公司应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租户合法权益。
2.2 租金管理:物业公司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取租金,并提供租金缴纳的便利方式,确保租金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3 租户服务:物业公司应提供租户服务,包括接待客户、提供办公设施、解决租户问题等,提升租户满意度。
三、设备设施管理3.1 设备设施维护:物业公司应对写字楼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设备设施更新:物业公司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设备设施,提升写字楼的整体管理水平。
3.3 设备设施投诉处理: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租户对设备设施的投诉,并进行合理解释和解决。
四、安全管理4.1 消防管理:物业公司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组织消防演练等,确保写字楼的消防安全。
4.2 安保管理:物业公司应礼聘专业的安保人员,加强写字楼的安全管理,确保租户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4.3 保安巡逻:物业公司应安排保安人员进行巡逻,加强对写字楼的安全监控和管理。
五、公共区域管理5.1 公共区域维护:物业公司应定期清洁和维护公共区域,包括大厅、走廊、洗手间等,提供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
5.2 公共区域装修:物业公司应根据需要进行公共区域的装修和更新,提升写字楼的整体形象。
5.3 公共区域规划:物业公司应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歇息区等,提供便利的服务和舒适的环境。
物业商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商户的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商户,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衣店、维修店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商户的管理工作,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商户准入与退出第五条商户申请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四)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五)环境卫生合格证明;(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商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商户签订《物业管理商户租赁合同》。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商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商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终止与商户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商户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一)未按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的;(三)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四)其他损害业主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终止与商户的租赁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商户,并给予商户合理的搬迁期限。
第三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商户提供以下服务:(一)协助商户办理相关手续;(二)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三)协助商户解决经营中的问题;(四)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五)其他必要的服务。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户档案,对商户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违约情况等进行登记和保管。
商业体物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体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业体的正常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业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商业体内的所有物业,包括住宅、商铺、办公、餐饮、娱乐、健身等设施。
第三条商业体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二)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环境优美;(三)业主自治、专业管理、规范服务、持续改进。
第二章物业管理组织第四条商业体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商业体的物业管理事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使用人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和社区代表组成。
第六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三)协调解决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四)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五)其他物业管理相关事务。
第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第八条商业体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一)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本规定,提供物业服务;(二)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定期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四)做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保障等工作;(五)接受业主、使用人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六)其他物业管理相关职责。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二)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不得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质;(四)不得利用物业管理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第四章业主和使用人第十一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二)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三)不得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性质;(四)不得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七)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八)其他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物业小区商铺管理规定

一、商铺经营规范
1.商铺经营者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商铺经营者需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物业费等费用。
3.商铺经营业态应与小区整体规划相符合,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
二十四、商铺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1.商铺经营者应倡导绿色经营理念,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
2.物业管理处应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协助商铺实施环保改造。
3.商铺经营者应遵守环保法规,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4.双方共同努力,打造绿色环保小区,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十五、商铺档案管理
1.物业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商铺档案管理制度,对商铺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
二十三、商铺联合营销活动
1.物业管理处可组织商铺联合开展营销活动,提升小区商业氛围,增加消费者吸引力。
2.商铺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策划和实施联合营销活动,共享营销资源,实现互利共赢。
3.联合营销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商铺的利益。
4.物业管理处应对联合营销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活动方案,提升活动品质。
2.本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商铺装修与维修
1.商铺在进行装修或维修时,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
2.商铺装修与维修应遵循相关安全规范和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和其他业户的影响降至最低。
3.商铺经营者应确保装修与维修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防止影响正常营业和小区形象。
3.商铺经营者因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济南市商业广场物业管理规定

济南市商业广场物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市商业广场的物业管理,保障广场内商户和消费者的权益,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济南市商业广场物业管理的目标是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商业环境,促进商场的发展和繁荣。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商户应遵守商业广场的管理规定,保持商场内的秩序,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商户违反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服务等。
第八条
商业广场的租金和费用应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规定缴纳。
商户应按时缴纳租金和费用,如逾期未付,除应支付滞纳金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相关服务。
第九条
商业广场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和商户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商场的发展和繁荣。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和商业广场的业主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修改,并经相关部门的批准。
商业物业管理规定

商业物业管理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是指对商业物业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保障商业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维护物业价值。
商业物业管理规定通常由政府、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机构制定,并对商业物业的使用、维护、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下面将从商业物业管理规定的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商业物业使用规定1.1 商业物业使用行为规范:商业物业管理规定通常会规定商业物业使用者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在商业物业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乱涂乱画、不得干扰其他商户等。
1.2 商业物业使用时间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的使用时间,包括开放时间、闭店时间等,以保障商业物业的正常运营。
1.3 商业物业使用权利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使用者的权利,包括租赁权、经营权等,以保障商业物业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商业物业维护规定2.1 商业物业维护责任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维护的责任归属,包括业主维护责任、物业管理公司维护责任等。
2.2 商业物业维护标准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的维护标准,包括清洁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以保障商业物业的整体形象。
2.3 商业物业维护周期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的维护周期,包括定期维护、临时维护等,以保障商业物业的长期价值。
三、商业物业安全规定3.1 商业物业安全设施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必须配备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等,以保障商业物业的安全。
3.2 商业物业安全检查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的安全检查标准和周期,包括定期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理等,以保障商业物业的安全运营。
3.3 商业物业安全责任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安全责任的归属,包括业主安全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安全责任等,以保障商业物业的安全管理。
四、商业物业费用规定4.1 商业物业费用结构规定:商业物业管理规定会规定商业物业的费用结构,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维护费等,以保障商业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物业对商铺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铺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商铺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商铺的正常经营和使用。
第四条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二章商铺租售管理第五条商铺的租赁、出售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第六条商铺租赁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商铺出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商铺租赁、出售档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九条商铺租赁、出售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干涉业主、使用人的正常交易。
第三章商铺使用管理第十条商铺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商铺。
第十一条商铺使用人应当保持商铺的整洁、卫生,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
第十二条商铺使用人不得在商铺内从事以下活动:(一)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二)生产、加工、销售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的产品;(三)非法经营餐饮、娱乐等需要特殊审批的行业;(四)从事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商铺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持商铺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二)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三)不得在商铺内进行噪音扰民活动;(四)不得在商铺内进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五)不得在商铺内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章商铺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商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天安鸿基花园商业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天安鸿基花园商业物业的日常管理,规范商铺的经营性质、租用范围和卫生标准,提高小区整体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全体业主(住户)、经营者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居住环境和经营环境。
参照佛山市南海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具体规定如下:
1、承租单位或个人都不能私自占用公共场所。
2、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门前必须做到“四无”,即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
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事日清,并在规定的垃圾收集清运时间内投放到垃圾场。
做好门前绿化花槽保护工作。
3、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有义务维护门前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不许在公共走道上乱堆乱放物品,乱占用、乱张贴、乱挂晒。
单车、三轮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管理处指定位置停放。
4、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在装修之前提前三天向管理处提出书面装修申请,在未完全办理装修手续之前,严禁私自进行装修。
室内必须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所有电线必须套有PVC管。
5、餐厅、商铺等商业物业必须定时清洗厨房抽油烟机,检查烟囱是否有漏油漏烟现象,并保持抽烟机外围干净。
6、严禁在出租物业内搭建阁楼。
对乱搭乱建的阁楼,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物业公司有权例行拆除,并由承租单位或个人承当拆除费用。
商铺必须按每5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2个以上的4Kg干粉灭火器。
7、日常管理。
管理处有权制止并纠正商铺物业违反本规定中的条款事宜。
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超出租用场地以外的物品,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自行处理,造成损失的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佛山分公司概不任何负责。
8、本责任书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本责任书最终解释权为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佛山分公司所有。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