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定稿)
XX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

XX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两新”组织的政治领导,引导和促进“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新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各类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合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各类会计、律师、公证、经纪、评估、咨询、房地产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劳动、卫生、文化等)等新社会组织。
第三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按照“六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促进发展好、维护稳定好、群众反映好)和“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队伍壮大、活动正常、作用凸显”的目标要求,以建立健全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重点,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与经济工作和谐统一,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为实现大余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四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是:通过2年的努力(2011-20XX年),进一步在“两新”组织扩大党的覆盖面、体现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影响力,全面提高全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1)党群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切实抓好党群组织的组建工作,积极推进“两新”组织党群共建,实现党群组织与党群工作全覆盖。
(2)党建工作规范、制度健全,党的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保障,活动有阵地。
(3)党组织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骨干作用为重点,80%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六好”标准。
第二章地位、作用和任务第五条“两新”组织是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惠城区委两新工委工作总结

惠城区委两新工委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一年,惠城区委两新工委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以下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和展望。
一、坚持正确方向,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在过去一年里,惠城区委两新工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两新组织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等措施,有效提升了两新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深入推进两新组织改革创新。
在过去一年里,惠城区委两新工委深入推进两新组织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
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创业培训、推动科技创新等活动,有效激发了两新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力,为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升级注入了新动力。
三、加强服务保障,提升两新组织发展水平。
在过去一年里,惠城区委两新工委加强服务保障,提升了对两新组织的服务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宣传、提供咨询指导等措施,有效提升了两新组织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水平,为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望未来,惠城区委两新工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两新组织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服务保障,全面提升两新组织的发展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两新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两新组织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两新组织(指新兴企业和新型组织形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管理,提高其发展质量和效益,我方拟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整体规划两新组织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二、目标1. 提高两新组织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其健康发展;2. 加强两新组织的合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3. 促进两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三、工作内容1. 促进两新组织创新发展- 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优秀两新组织的科研及创新项目;- 搭建创新交流平台,组织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活动,鼓励知识产权保护。
2. 强化两新组织的管理能力建设- 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规范两新组织的注册登记和经营行为;- 提供咨询服务,引导两新组织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
3. 支持两新组织的融资和上市- 搭建专业化的融资对接平台,协助两新组织开展融资活动;- 组织专家团队策划上市方案,提供法律和财务咨询支持。
4. 鼓励两新组织的社会责任行为- 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两新组织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意识;- 行业协会、商会和两新组织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5. 建立两新组织信息公开和监管机制- 完善两新组织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加强对两新组织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设立两新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形成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同推进两新组织工作,形成合力。
2. 完善政策法规支持- 汇总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政策法规宣传推广平台,帮助两新组织了解政策和法规;- 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为两新组织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
3. 加强宣传和推广- 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媒体、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两新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 增加与两新组织相关的宣传栏目,提高社会对两新组织工作的关注度。
“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方案

“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方案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方案区属各党(工)委,区直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助推两新组织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创评、分类定级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创建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为工作目标,对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有效性评估和分类管理,全面提升我区两新党建工作水平,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全区有10%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优秀党组织标准,有20%以上达到良好党组织标准,同时培育2-3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两新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星级设置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从较差到优秀划分为五个等次。
较差、一般的党组织无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配套设施不齐全、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差或一般;较好的党组织属于合格型,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党组1织能正常开展活动,党员能积极发挥作用;良好的党组织属于规范型,有规范化建设的活动场所,党建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优秀的党组织属于示范型,活动场所面积达到或超过1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党建工作有鲜明特色和成熟经验,并配有影像资料进行展示,在全区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优秀党组织:企业主或党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事件,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企业存在信贷、工商、税收、质检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星级评定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联合开展,根据《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评定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90-95分(含90分)、85-90分(含85分)、75-85分(含75分)、60-75分(含60分)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较差两新组织党组织。
2020年“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方案.doc

“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工作方案区属各党(工)委,区直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助推“两新”组织健康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创评、分类定级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创建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为工作目标,对“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有效性评估和分类管理,全面提升我区“两新”党建工作水平,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全区有10%以上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优秀党组织标准,有20%以上达到良好党组织标准,同时培育2-3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两新”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星级设置“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从较差到优秀划分为五个等次。
较差、一般的党组织无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配套设施不齐全、党组织活动开展较差或一般;较好的党组织属于合格型,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党组织能正常开展活动,党员能积极发挥作用;良好的党组织属于规范型,有规范化建设的活动场所,党建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优秀的党组织属于示范型,活动场所面积达到或超过1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党建工作有鲜明特色和成熟经验,并配有影像资料进行展示,在全区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近两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优秀党组织企业主或党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治安事件,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企业存在信贷、工商、税收、质检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星级评定“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联合开展,根据《“两新”组织党组织“星级创评、分类定级”评定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90-95分(含90分)、85-90分(含85分)、75-85分(含75分)、60-75分(含60分)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较差“两新”组织党组织。
党建经费保障制度

党建经费保障制度
1、按照转移支付的数额,保证每村每年10000元的村级活动经费,不得截留、挪用,足额支付。
2、确保村干部工资报酬每半年发放一次,村干部工资每年有适当增长。
3、支持村党支部开展工作,重点工作单项给予支持。
4、乡党委每年维修两个村维修党员活动室,每村不少于1000元。
5、乡党委每年支付村党支部党建专项经费不少于1000元。
6、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培训经费不少于5000元。
通知
各村党支部: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9:30在乡政府召开“城台乡2012年支部书记专项述职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支部书记按乡党委关于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工作要求写好述职报告,于6月18日交乡党委审核;
2、会议参加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3、山城、坝口、城子、河东、拉甘驿、泉湾等6村支部书记会议述职、其他村支部书记书面述职。
中共城台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两新组织规范化建设参考信息

广东廉江:健全“三项制度”,强化“两新”党组织规范化建设2013年09月04日09: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为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在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基层发展的积极作用,今年来,广东廉江市在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的基础上,加大领导指导工作力度,健全三项工作制度,着实提升“两新”党建工作效能,不断加快“两新”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党建指导员配备制度,工作开展有方向。
根据“两新”组织的实际情况,加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健全向成立之初的“两新”党组织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机制,为促进规范化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一是坚持标准,选贤任能。
该市按照“德才兼备、实事求是、服务基层、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条件、工作职责、考核管理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通过下派、任命、推荐等方式,从组织系统中选派一批素质强、懂业务、有责任的党建工作指导员。
今年来,该市共派出了20名党员干部到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指导开展党建工作业务指导和“两新”党组织及示范点创建工作。
成功创建康福医院、红星瓷厂等一批先进党支部。
二是科学管理,确保实效。
在选好指导员的基础上,针对“两新”组织的多变性和从业人员的流动性的特点,该市制定了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建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员月报制度,每个月由各基层党(工)委、党支部和党建指导员逐级上报相关情况,及时掌握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情况;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例会制度,每半年度召集一次派驻企业业主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例会或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工作推进有动力。
该市在制定《廉江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稳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建设,进一步形成了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评价体系。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07]36号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07]36号](https://img.taocdn.com/s3/m/68f00cb2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67.png)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发〔2007〕36号2007年10月18日)为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有序运作,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大“两新”组织党建经费保障力度的要求,借鉴外地工作经验,现就有关落实和保障“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经费拨付范围全市“两新”组织(“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新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包括单独组建和联合组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均列入经费拨付范围。
二、经费筹集方式(一)财政专项拨款。
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根据各自所辖范围,以市财政负责市直“两新”组织、县(区)财政负责县(区)下属“两新”组织的形式,分别按“两新”组织党员(包括组织关系在本市的正式或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虽不在本市,但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证明信》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可证明党员身份的正式或预备党员)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每年划拨。
市直非公党工委、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在每年10月前将具体统计数据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及各县(区)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及各县(区)财政局作出预算计划,并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在下一年按照各自所辖范围分别划拨至市直非公党工委和各县(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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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下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保证“两新”组织党组织有必要的经费开展工作。
根据省、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逐步实现“两新”组织党组织“有钱办事”,为党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筹集渠道
(一)建立财政补贴制度。
由县财政按县下属“两新”组织党员(包括组织关系在本县的正式或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虽不在本县,但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证明信》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可证明党员身份的正式或预备党员)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划拨。
县委组织部每年10月前将统计数据报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作出预算计划,并通过相关审批程序,在下一年划拨至县委组织部,再划拨给相关党支部。
(二)建立党费全额返拨制度。
对于“两新”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进行返拨。
“两新”组织如单独成立了党支部的,则返拨给党支部;如成立联合党支部的,则返拨给联合党支部;如未成立党组织的,则返
拨“两新”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挂靠的党支部。
(三)建立企业自筹经费保障制度。
要求“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年向企业提供活动计划,争取企业主支持,并按不低于企业职工年度工资总额3‰的比例,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务计划,给本单位党组织拨付专项党建工作经费。
(四)建立电教设备补贴制度。
对新组建的“两新”组织党组织免费配备党旗、电视机、DVD等电教设备,同时,对达到“四个有”标准的(有活动场地,有专管人员,有必需活动经费,有正常组织生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开通远程教育平台,丰富党员文化生活。
(五)建立重大党建活动经费补助制度。
县委组织部每年从县管党费中安排适当经费用于补助“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
“两新”组织党组织可根据活动项目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补助,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六)建立社会支持制度。
鼓励有能力的业主党员、企业中高层党员以及其他党员以捐助的形式,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给予支持。
同时,实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结对共建制度,结对的机关党组织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中,给予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镇(街道)、县属有关单位要对下属“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加强指导和帮扶,给予党组织适当的工作经费配套。
三、主要用途
1、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
2、订阅和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等;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对党员进行其他临时性救助;
5、“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其他活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
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是我县全面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党在“两新”组织的有力举措。
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以此为契机,不断创新举措,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蓬勃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合理使用。
“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在财务账目中设置党建工作经费专门科目,将各类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其中。
每年年初,“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单位的经营管理,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编制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严禁挪用于发放奖金补助,以及用作招待费等与“两新”党建工作无关的支出。
3、强化监管。
各镇(街道)和县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考核下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时,要将工作经费保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年要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不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专款专用、使用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好的“两新”组织党组织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201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