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认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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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

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

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与我们公司的股票认购计划。

作为一家快速发展的公司,我们计划向潜在投资者提供股票认购的机会,以进一步扩大我们的业务和加强财务实力。

让我们向您简要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背景和发展前景。

我们公司成立于XX年,专注于XX行业,多年来取得了稳定的增长和良好的业绩。

我们在市场上拥有良好的声誉,并且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一项新的战略计划,并希望通过股票认购计划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以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

在此次股票认购计划中,我们将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并以特定价格向潜在投资者出售。

作为受邀请的对象,您将有机会购买这些股票,并成为我们公司的股东之一。

作为公司的股东,您将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并有机会分享公司未来的发展成果。

以下是我们本次股票认购计划的详细信息:1. 发行数量:我们计划发行XX万股的股票作为认购对象;2. 发行价格:每股价格为XX元;3. 认购期限:认购期为XX天,即从本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至认购期截止日止;4. 申请条件:任何具备合法资格的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认购,具体认购条件会在认购文件中详细说明;5. 认购方式:您可以通过填写认购申请书并支付认购款项的方式进行认购。

我们希望您能认真考虑这次股票认购的机会,并及时提交您的认购申请。

请注意,认购名额有限,我们将根据认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认购期结束后,我们将对认购申请进行评估,并及时与您联系,以确认您的认购情况。

如果您对本次股票认购计划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件:***************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我们期待着您的积极参与,并希望能与您共同分享我们公司未来的发展成果。

祝好!此致敬礼。

基金追加投资认购同意函

基金追加投资认购同意函

基金投资追加认购
同意函
尊敬的认购人: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公司
上海市有限公司作为“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之管理人,收到了您/贵司为《关于追加投资按投资总额确认份额及收益的申请书》,现根据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您/贵司的追加认购申请。

具体追加认购的情况如下:您/贵司(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已出资人民币万元,认购份的基金财产份额。

本次追加认购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 万元,追加认购的基金财产份额为_____ 份。

追加后您/贵司共出资人民币万元,持有基金份额为份,相关投资收益自投资总额经确认之日起计算。

您/贵司应在收到本同意函的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上述基金认购资金。

如逾期未支付,本同意函自动作废,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和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您/贵司承担。

基金认购资金收款账户为:开户行:用户名:账号:。

感谢您对公司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公司(签章) 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股票购买通知函 范本

股票购买通知函 范本

股票购买通知函范本
尊敬的股东:
根据我司董事会的决定,本公司计划进行股票购买行动,以进
一步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股东价值。

现特向您发出购买通知如下:
1. 购买时间:购买行动将于[购买时间]开始,预计持续[购买期限]。

2. 购买价格:购买价格为每股[购买价格],将根据市场行情进
行确定。

3. 购买数量:您可以购买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您持有的股份比例
来决定。

具体的购买数量将在购买期限前向您以书面形式通知。

4. 购买支付:购买需支付全额现金或其他合法货币形式。

5. 购买方式: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股票购买:
- 在指定时间内将购买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

- 或在指定时间内亲临公司所在地,向授权人员支付购买款项。

6. 股票交付:成功购买的股票将在购买期限结束后的[股票交
付时间]内交付给您。

请确保提供正确的交付地址。

请注意,本购买通知并不构成购买股票的承诺或保证。

我们保
留在特定条件下取消购买行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状况不利、法律条款变化等。

我司将在执行购买行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您,确
保您取得相关信息。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感谢您
对我司的支持与合作。

谨致问候,
[公司名称]
日期:[日期]。

定增认购意向书

定增认购意向书

定增认购意向书篇一:预约认购意向书预约认购意向书本人成心参加XX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人了解XX基金的大体情况,认可XX基金的投资理念和XX基金的能力,同时知悉投资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人在此确认:愿意以每份500万元人民币的价钱认购XX基金x份,合计xx万元人民币。

本人保证在签定本《预约认购意向书》之日(含)起的伍个工作日之内按XX基金确认的方式向XX 基金缴纳出资额佰分之五的保证金。

本人进一步保证,在签定《XX基金合股协议》后,依照《XX基金合股协议》的要求缴付出资,即:首期出资在收到普通合股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后,依照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在付款日(自发出该等缴付出资通知之日起第十个工作日为付款日)或之前将相应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股人指定的有限合股工商记录注册验资账户;其他期出资依照普通合股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足额缴付。

XX基金在此确认:在认购人足额缴付费首期出资后,将在3 个工作日内向该认购人全额退还其已经支付的保证金。

认购人签名(盖章):XX基金(盖章)证件号码:授权代表(签字):住宅地址:联系人:联系:联系:篇二:资管计划参与定增规则解析资管计划参与定增规则解析定向增发:为了资产并购、补充流动性、偿还贷款、改善股权等目的,通过非公开发行标的股票来再融资,定增对二级市场股票价钱有正面刺激作用。

定增整体融资额不断扩大,已超过IPO成为第一大融资来源。

市场中多数利用基金公司或基金子公司开展资管计划参与定增项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基金公司参与定增不缴纳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本钱;2. 定增有人数限制,不得超过10人,通过资管计划可以间接的冲破人数限制;3. 通过资管计划“搭便车”,定增门坎要求高,通过资管计划享受定增收益;4. 一年期计划可通过资管计划配资。

鉴于以上益处,本刊小编呕心沥血的整理了资管计划参与定增最新的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中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请列位客官鉴赏:一、概述(一)含义XX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股权认购确认书

股权认购确认书

股权认购确认书本确认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甲方:(以下简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投资者”)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 公司是一家依照______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______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并拥有良好的业务基础和市场前景。

2. 投资者同意认购公司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股权认购确认书:一、认购股权的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同意认购公司股权共计______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总认购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二、认购股权的支付方式投资者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股权认购价款。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 一次性付款:投资者应在签署本确认书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2. 分期付款:投资者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认购价款,具体分期方式和时间安排如下:(1)首期付款:签署本确认书后的___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应支付认购价款的___%作为首期款。

(2)后续分期付款:剩余的认购价款,投资者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

三、股权的登记和过户投资者按照本确认书约定支付全部认购价款后,公司应负责办理股权的登记和过户手续,将投资者登记为公司股东,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发放股权证明文件。

四、其他约定1. 本确认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认真履行本确认书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确认书。

2. 本确认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凡因本确认书引起的或与本确认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在本确认书有效期内,如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本确认书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确认书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股票认购范本

股票认购范本

股票认购范本尊敬的认购方:感谢您对我公司股票的认购兴趣。

为了确保交易的公正、合法和顺利进行,我们特别准备了以下的股票认购范本,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范本如下:股票认购协议认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认购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认购数量:__________________认购价格:__________________认购方式:现金/其他(请具体描述)一、认购方的声明和保证1. 认购方声明和保证其为一家具备法定资格且有权签署本协议的机构/个人。

2. 认购方声明和保证其认购所得的股票将用于合法目的,并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3. 认购方声明和保证其具备充分的财务能力,确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二、发行人的声明和保证1. 发行人声明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法律权力。

2. 发行人声明其所发行的股票已经依法注册,并符合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

3. 发行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

三、股票认购流程1. 认购方在签署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发行人支付认购款项。

2. 发行人在收到认购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股票过户手续。

3. 股票过户完成后,发行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股票的所有权转移注册到认购方的名下。

四、风险提示1. 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可能导致股票价值的增减,认购方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 本协议不构成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或股票未来表现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五、违约责任1. 若认购方未按时支付认购款项,发行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认购方的违约责任。

2. 若发行人未按时完成股票过户手续,认购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发行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二零一零年九月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致: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规定,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海马股份”)委托,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通过出席发行现场、审验相关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认及配售缴款、验资过程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见证,并听取了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及说明。

海马股份已向本所作出承诺,承诺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是真实的、完整的;文件原件上的签字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和原件一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发行人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本所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股权投资通知书

股权投资通知书尊敬的投资者:根据我们之前的会议讨论和您个人的投资意向,本函旨在向您通知有关股权投资的相关事项。

1. 投资目的与背景鉴于您对我们公司的发展前景表示浓厚兴趣,您希望通过股权投资来实现与我们的合作。

我们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创新科技领域的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前景。

您的投资将有助于我们的业务拓展和技术研发,同时带来共同的经济利益。

2. 股权投资计划您在本次投资中的股权比例为XXXXX%,具体投资金额为XXXXX元(具体金额与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您的投资将用于公司的扩张计划、研发项目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

根据投资金额和股权比例,您将享有相应的投票权和利润权益。

3. 股权转让与行权本次股权投资采用有限合伙制度。

您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按比例分配利润的权利,分红比例与所持股权比例相对应。

公司在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或其他股权变动情况下,您享有优先认购权,并有权参与决策和行使股权。

4. 投资回报方式公司将按照营业收入的XXXX%支付投资收益,具体的回报规则和分配方式将在后续的协议中详细确定。

回报的时间和方式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进行调整。

5. 投资风险与责任股权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您应明确了解并接受这些风险。

您将承担投资金额的损失风险,但不负有公司债务或其他责任。

公司将竭尽努力确保您的利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

6. 保密与知识产权您将对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进行保密,并承诺不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归属于公司所有。

请您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并在接受投资的决策之前与我们进一步协商详细条款。

为了确保双方权益,请您在XXX日期之前回复并表达是否接受以上股权投资通知内容。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欢迎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投资兴趣与支持,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发展、共创辉煌!此致XXX公司代表日期:。

股票认购范本

股票认购范本(此处省略格式要求)股票认购范本甲方:(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乙方:(发行方名称)地址:电话:基于双方自愿,甲方同意认购乙方所发行的股票,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认购数量及价格:1. 甲方认购数量为(具体数量)股;2. 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

二、认购期限:认购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股票发行完成之日止。

三、认购支付方式:1. 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将认购金额的(具体比例)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2. 甲方应在乙方发行股票完成后(具体时间),将剩余的认购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认购资金用途:乙方承诺将认购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发展、项目投资、业务拓展等合法用途。

五、股票发行和交付:1. 乙方在股票发行完成后,应及时将认购的股票交付给甲方;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股票发行和交付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股权转让和终止:1. 甲方无权将认购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取得乙方书面同意;2. 在乙方股票发行完成前,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本认购合同。

七、保密条款:甲方同意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认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定增认购意向函模板

定增认购意向函模板篇一:模板1 关于认购xxxx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增协议书关于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协议书编号:甲方:xx资产管理集团法定代表人:乙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鉴于:(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万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4年3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底价为10.32元/股;(2)甲方拟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3)甲方本次认购事项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并支持乙方发展,促进乙方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等方面的运作;(4)乙方承诺为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股份认购甲方承诺:以10.32/股的价格,出资不低于9220万元(大写亿元)认购上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按照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并缴足认购保证金。

以《认购邀请书》的发出作为非公开发行启动。

甲方实际认购的股份(下称“认购股份”)、实际认购的金额(下称“认购金额”)和认购价格(下称“发行价”)以发行人最终确定的发行结果为准。

甲方承诺,其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12】月(以下简称“约定锁定期”,约定锁定期从甲方缴付认购全款日起开始计算)。

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在法定的定增股份限售期届满之后,甲方可提前出售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

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在上述约定的锁定期内抛售任何数量的认购股份,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全部自动解除,甲方丧失本协议项下包括补偿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2、保证本金安全及收益的方式为保证甲方认购金额的本金安全并获得收益,乙方承诺:当满足下述第3条约定的触发条件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4条、第5条及第6条的约定通过大宗交易向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出售其持有的定向出售权股份(下称“定向出售权”),并且由乙方按下述第8条约定提供现金补偿(下称“现金补偿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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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根据本邀请书“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定确定。
二、认购时间安排
1、接到本邀请书后,贵公司/您如欲认购,请将填妥的《申购报价单》(附件1)、《认购对象基本信息表》(附件3)及本邀请函之附件2所列示的全部对应文件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的08:30—11:30(12月24日11:30截止)传真或原件送达(也可同时采用传真和原件送达两种方式)至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传真:021-23025746,兴业证券咨询电话:021-38565723、021-38565910。至兴业证券的送达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接收原件的兴业证券联系人:刘崚昱,手机号:13817699505。以传真或原件送达方式提交材料的相关详细要求及说明请参见本邀请书第四部分“特别提示”之第2节。
甲方承诺,其认购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12】月(以下简称“约定锁定期”,约定锁定期从甲方缴付认购全款日起开始计算)。但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在法定的定增股份限售期届满之后,甲方可提前出售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在上述约定的锁定期内抛售任何数量的认购股份,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项下乙方对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的义务及其他义务全部自动解除,甲方丧失本协议项下包括补偿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不超过24,893万万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4年3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底价为10.32元/股;
(2)甲方拟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甲方本次认购事项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并支持乙方发展,促进乙方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等方面的运作;
(4)乙方承诺为甲方认购金额提供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全部申购文件的原件(投资者只需提交一式一份原件即可)应于2014年12月26日前寄至兴业证券资本市场部(收件人:张瑾,电话13916521624,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邮编200135,请务必注意核查资料等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为无效申购。
2、保证本金安全及收益的方式
为保证甲方认购金额的本金安全并获得收益,乙方承诺:当满足下述第3条约定的触发条件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4条、第5条及第6条的约定通过大宗交易向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出售其持有的定向出售权股份(下称“定向出售权”),并且由乙方按下述第8条约定提供现金补偿(下称“现金补偿权”)。
3、触发条件
2、本公司收到《申购报价单》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邀请书第三部分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最终发行对象和股份分配数量,并将于确定上述结果后尽快向最终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3、收到《缴款通知书》的发行对象,应在《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将认购款汇至本次发行认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认购款未按时、足额到账的,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认购对象不退还申购保证金,其申购保证金归发行人所有。缴款专用账户如下: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
若部分获配者放弃认购导致发行不足时,将按照前述询价结束后已经确定的发行价格安排追加认购。如仍不足则向申购报价日之前已发送认购邀请书但未参与申购报价的投资者进行再一轮的追加认购。如仍不足则寻找其他投资者。以上调整仍不足时则按实际募集情况确定发行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和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解决。
认购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除外)应缴纳申购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申购金额的20%。如有两档或两档以上报价,保证金金额为最小单档申购金额的20%。申购保证金应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11:30前汇至本次发行认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账户、户名及账号详情请参见“二、认购时间安排第3条”),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兴业证券处。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投资者名称】申购长青集团保证金”字样,同时敬请留意汇款到账时间,以免延误。
兴业证券对全部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后,将全部认购对象的有效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根据发行人和兴业证券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量,以“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如果足额或超额认购,则按照价格从高到低排序计算每个价格以上(含该价格)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当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首次达到(或超过)募集资金量的一倍时对应的有效报价价格作为确定的发行价格。如果募集资金不足,则以所有提交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的有效报价作为确定的发行价格。
1、股份认购
甲方承诺:以10.32/股的价格,出资不低于9220万元(大写亿元)认购上述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按照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并缴足认购保证金。以《认购邀请书》的发出作为非公开发行启动。
甲方实际认购的股份(下称“认购股份”)、实际认购的金额(下称“认购金额”)和认购价格(下称“发行价”)以发行人最终确定的发行结果为准。
每一认购对象的最低有效认购金额(申报价格与认购数量之乘积)不得低于5,520万元(含5,520万元),最高有效认购金额不得超过16,560万元(含16,560万元)。如有认购对象填写认购金额超过认购金额上限,则超过部分无效;认购金额不足5,520万元的无效;每个认购对象申报的价格不超过三档,各档认购报价相互独立,认购数量及金额不累加,任何认购对象申报的认购价格有两档或两档以上等于或超过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主承销商将以其认购金额最高的一档认购申报确定其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对象最终获配的股票数量按照获配金额除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向下取整确定。
认购对象参与本次发行的,视为认可并承诺上述条件,同意并承诺配合兴业证券对认购对象及追溯至最终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进一步核查材料、安排访谈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可以本着谨慎原则,对未配合提供进
一步核查材料的认购对象或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认购对象取消其配售资格。
2、认购数量及金额
获配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将可充抵应缴纳的认股款项,未获配投资者缴纳
的保证金将统一于2014年12月30日开始退款。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
缴纳申购保证金账户和最终缴纳认购款项账户的开户人应与《申购报价单》中的投资者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申购无效;认购报价超过截止时间或者申购保证金不能按时足额到账的,也将视为无效申购。
3.1在认购股份约定锁定期届满之日起至认购股份约定锁定期届满之日后第xxx个自然日止为“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如在认购股份价格观察期内认购股份的日交易最低价累计25个可交易日且连续15个可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在交易所正常交易,且并非以跌停价收盘为“可交易日”,下同)大于或等于发行价的
(3)签署认购协议、缴款与清算
在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后,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并向其发出《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应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地缴纳全部认购款项。
未能够获得本次配售的认购者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于申购结果确定后退回至认购对象账户,申购保证金不计利息。
保荐机构在缴款期限结束后,将收到的认股款项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
本次发行确定发行价格后,相应计算出实际发行股数,依次按照以下优先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和获配股数:
a、《申购报价单》认购价格高者优先,在发行价格之上的有效申购均获得全额配售;
b、将认购价格与发行价格相同的申购按照认购金额排序,认购金额大者优先获得配售;
c、认购金额相同的认购对象,以在指定接受报价时间内认购早者(以收到《申购报价单》的时间为准)优先获得配售。
股票认购邀请书
【篇一:长青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敬启者:
经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长青集团”)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299号文核准,长青集团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17.8458万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现发出认购邀请书(简称“本邀请书”),诚邀贵公司/您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以下为本次发行认购的具体事项,敬请认真阅读:
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账号:121908768610601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96084
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8290003556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
1、本次申报价格
本次申报价格应不低于每股15.69元,认购对象可以在该价格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认购股份数量,以增加0.01元的整数倍的形式确定其申报价格,每个认购对象申报的价格不超过三档,各档报价相互独立,认购数量及金额不累加。
若本次发行出现申购不足的情形,则立即启动追加认购,在申购报价日(12月24日,t日)的下午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t日下午面向已有效申购报价认购对象进行发送),并在次一工作日(12月25日,t+1日)进行追加认购,且追加认购的时间段为8:30-11:30(按照前述询价结束后已经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追加认购,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要求为等于追加认购金额的20%)。所谓申购不足,即有效申购总金额未达到计划募集资金上限,且认购对象不足十家、申购数量未达到发行数量上限的情形,则剩余部分将以已确定的发行价格,按照申购价格优先、同价位认购金额优先、同认购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满足已有效申购报价认购对象的追加购买需求。如仍不足则向申购报价日之前已发送认购邀请书但未参与申购报价的投资者进行再一轮的追加认购。如仍不足,将由发行人决定是否引入其他投资者。以上调整仍不足时则按实际募集情况确定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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