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绩点算法

浙江大学绩点算法

作为一所历史悠久的百年名校,浙江大学有着良好的学术环境和优秀的师资队伍,学生的学习成绩被视为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因此浙江大学重视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提出了采用“绩点法”进行科系成绩的计算的建议。本文以浙江大学绩点算法为研究课题,旨在探讨“绩点法”算法的研究背景及理论依据,并针对其方法改进进行具体分析。

浙江大学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绩点划分为“绩点法”。绩点

法是一种算法,可以把学生的学习成绩转换为标准化的分数。它的分数是通过一个绩点系统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能力,从而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一般来讲,绩点系统分为百分制(A+为95-100分)和等级制(A

为90-94分),每门课程都有自己的绩点,例如本科生可以根据成绩

达到一定要求,获得一个特定的绩点,例如A+表示4分,A表示3.7分,B+表示3.3分,以此类推。

基于这种学分分配机制,浙江大学确定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即绩点计算方法。计算绩点的核心原理是:将所学的每门课的学分数乘以对应的绩点分数,再求和,最后除以总学分数,就可以得到总绩点值。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本科生为例,假设其第一学期修读6门课,每门课程学分为2分,该生获得了A,B+,B,A-,D+,C+的成绩,那么该生的总绩点为:(4*2+3.3*2+3*2+2.7*2+1*2+2.3*2)/(2*6)= 2.95 。综上,从绩点值可以看出该生的总体表现为B+级水平。

浙江大学绩点算法建立在全面评价社会学生综合分数的基础上,

它既具有学术规范性,又兼顾了学术权威性。它们结合了两种方面的评价模式:一是按照学校提出的绩点标准,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另一种是采用教育专家设定的标准,以更直观的方式进行评价,因此它具有较强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此外,浙江大学绩点算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在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专业的学生,因为这些学生经常需要参加实验或实践课程,而实验和实践的成绩不能够通过考试成绩来衡量,因此这一算法不能够准确地反映实验或实践课程的成绩。

为了改善这一局限性,浙江大学提出了一种改进的方法,即将实验和实践成绩以更加精确的方式划分到这些学生的绩点表中,以用实验和实践成绩加权,有效提升绩点系统的准确度。浙江大学在这一点上也取得了明显进步,因此在当前专业教育中,它的绩点算法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

综上,浙江大学的绩点算法实际上是一种科学的评价模式,它以科学的方法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反映出学生的学术水平,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仅可以用于学术科系成绩评估,还可以用于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当然,随着教育技术的进步,浙江大学也在不断改进自己的绩点算法,以提高教育素质,这将使浙江大学更加完善、更加先进,蒸蒸日上!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学业指导手册编制工作方案

精编资料 骆晨:联系05级出国人员,提供及时信息,编制05级通讯录,指导监督全组工作;王玥:负责整本手册目录编制,总论编写及定稿工作,协调全组工作,控制工作进程,保证工作质量;... 指导手册,指导,手册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学业指导手册编制工作方案 为了让同学们得到更加全面、规范的学业指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学业规划,充分运用学校、学院提供的各种教学资源,提升自我竞争力,从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特编制本学业指导手册。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全面领导学业指导手册编制的各项工作; (2)审定学业指导手册总册、各分册的主要内容; (3)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2. 各工作组人员分工及工作计划见附件 二、工作阶段及主要事项 1、准备阶段——海量搜集信息,保证全面性 时间: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7日 各组全方位搜集相关信息,确定大类信息,拟定本组手册提纲,将信息归类整理。 2、整理阶段——进行信息整合、筛选,确定初稿 时间:2008年12日8日——2008年12月14日 各组将准备阶段搜集的信息进行筛选、整理,令结构更加有条理、语言更加通顺、逻辑更加严密。并形成初稿,上交领导小组审查。 3、定稿阶段——完善初稿内容,保证手册质量 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21日 各组根据领导小组的审查意见,对初稿进行完善,从内容和格式上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手册的质量。 4、出版阶段——手册排版,美化外观,定稿出版 时间:2008年12月22日——2008年12月28日 各组对手册进行排版,设计、美化手册外观,最终定稿出版。

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浙大教发[2006]26号学分制是用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情况的一种较为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进一步激发教与学的积极性,因材施教,更好地培养造就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知识、能力、素质俱佳,具有求是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导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期安排 学校实行每学年4学期制,分秋学期、冬学期、春学期、夏学期,每学期为9周,其中授课8周,考试1周;秋、冬(或春、夏)学期安排的课程学分一般在25学分左右;另在暑假安排3—4周用于教学实践或科研训练。 二、学科专业分类与课程设置 1.本科专业的培养实行前期按大类培养的模式。学校根据学科要求和专业特点,将本科专业按文科类、文理科类、理科类、理工科类、工科类、艺术设计类等6个学科专业大类进行大类交叉培养。 2.自2006级起,本科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三大类。通识课程着重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课程分为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类、导论类、历史与文化类、文学与艺术类、经济与社会类、沟通与领导类、科学与研究类、技术与设计类;大类课程着重于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奠定学生今后学业发展的基石,课程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设计类;专业课程着重在于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动手能力、创新精神,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同时,学校还设置一定量的“个性课程”学分供学生自主选择跨学科的课程修读,原则上原校公共选修课程(在选课系统里)不列入其中。 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3.为扩大课程的选择面,以提高课程质量,学校对部分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实行分层次教学,开设多种不同类别、不同规格的课程供学生选读,学生需在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学分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选择。 三、学分计算 学分计算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记,通常理论课程每16学时为1学分,记1-0周学时;实验、习题、设计、研讨、上机等实践教学课程根据特点可按理论学分的1/2--3/2计,0.5学分记0-1周学时;暑假集中进行的实验、实习、上机、社会调查、科研训练等原则上按照实际需要计一定量的学分;毕业论文(设计)一般记8—12学分。课程周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按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规定执行。 必修课程原则上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已设置了课程修读的最低学分,学生按规定修读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若选择高层次课程多修了学分,超出部分学分可计算在个性课程学分里。 选修课程通常是在某一课程类、课程组或课程模块中选择修读,学生需获得相应课程类、课程组或课程模块所规定的学分要求,超出学分可计算在个性课程学分里。 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置第二课堂学分,具体计算办法详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管理暂行办法》。 四、课程选修 1.学生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各类课程。学生在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本人的情况、需要和学习能力,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自主选择: (1)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按一定的选课顺序,在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可变动课程教学计划的进程安排,提前或延迟修读有关课程,但每两学期(指秋、冬学期或春、夏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班除外)。

(三稿)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修改说明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试行修改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按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艺术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凡具有下列条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未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达到相应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四)学业成绩优良,以符合学生毕业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学分(或以上)的所有课程的有效成绩为准计算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且此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6; (五)学校学位外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及格。不同专业的学位外语课程对应如下: (1)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艺术类)Ⅳ》; (2)英语专业:《综合英语Ⅳ》或《综合英语(中美)Ⅳ》; (3)日语专业:《中级日语Ⅱ》; (4)其他专业:《大学英语Ⅳ》或《大学英语(中美)Ⅳ》。 第四条已毕业,但因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学位外语成绩未达要求而

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可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申请重修课程,修读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第五条因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而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在受处分后的学习中取得下述成绩之一,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仍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获校级一等奖学金; (二)参加省级及以上的A类学科竞赛,并获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毕业前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 (四)毕业前取得研究生录取资格。 第六条各学院(系)设立学士学位初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格,提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意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的签发日期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学生若对学士学位授予有异议,可在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第九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发现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通过复议,可以作出补授或撤销学士学位的决定。 第十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闭会期间,授权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细则相关规定审核处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事宜,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浙大2013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

浙大2013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 第一篇:浙大2013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 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对 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错 3:大一上25学分大一下30学分大二上7学分退学警告错 4:跨校修读课程成绩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对 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对 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对 7:休学学生应班里手续离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8: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对 9:适当方式实行考勤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错10:无故缺课1/4不得参加期末考核错11: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对12:未经请假连续2周不参加教学活动应予退学对13: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2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对14:辅修双专业注册该专业学生优先对 15: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错16: 毕业时没有完成辅修专业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所缺课程对17:不及格者有2次补考机会错 18: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入成绩单注明补考重修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对 19: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需提交医院证明;实习期间请假未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课处理对20: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两种,均采用5级记分制錯 21: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详尽告知家长取得书面回执对 22: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錯 23:自修整门课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错 24: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错 25: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业确认对

26: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请转换我校课程对 27: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9-10月进行对 28: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学生中评定对 29: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對 30: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错 31: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3.2万人民币包括无息贷款不超过4.8万对 32: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对 33: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违约行为载入系统对 34:困难补助分为学费临时困难专项3种错 3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第二年开学后需要填写小结表对 36: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错 37: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括blablabla 对 38:同学家参加二课累计获得3分乙同学6分都视为4学分二课学分对 39:SRTP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blablabla 对40:思想品德的评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若一致則按照紀實不一致對紀實進行調整錯 41:一等奖学金比例3%奖励金额6000 错4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和励志奖学金错 43:成绩单记载原始学分成绩系统内部照转换后的成绩计算绩点对 44:参加学校礼仪文化交流宣讲满一年可获得1分二课分数对 45:国奖外设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可以见得错 46:大一新生不能评任何奖学金錯

【浙大保研辅导班】浙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保研条件保研材料保研流程保研夏令营

【浙大保研辅导班】浙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保研条件保研材料 保研流程保研夏令营 2018年保研夏令营已陆续拉开帷幕,为了方便考生及时全面的了解985/211等名校保研信息,启道保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名校各院系保研汇总信息,以供考生参考。 一、浙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保研资格条件(启道浙大保研辅导班) 1.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3. 已取得有效学分125分,经学院初审按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 4.外语水平优良,大学期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原则上要求460分及以上、或托福≥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GRE≥1600。 5.未受过学校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6.个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愿意在所选专业完成全部学业。 二、浙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保研政策(启道浙大保研辅导班) 一、招收项目: 本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接受以下项目的申请: 1.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2.085204材料工程 二、申请材料: 1.系统导出的申请表(需由本科院校签字盖章认可成绩排名情况); 2.相关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或奖励材料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需由本科院校盖章); 4.专家推荐信2封; 5.有效英语成绩证书复印件; 6.加分材料等。 三、申请材料审核及复试资格确认 推荐免试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请登录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419218854.html,/tm)报名。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

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

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 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学生对学生手册的掌握情况,下面是店铺精心为你们整理的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浙江大学学生手册考题 一、判断题(每题1分,25分): 1. 学生可在未报名注册情况下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有关课程,并在完成相应课程之后申请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业证书。() 2. 与我校签订了校际、院(系)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学校修得的课程可以申请转换为我校的课程。() 3. 学生的成绩单上记载原始的学分、成绩,系统内部将按照转换后的学分、成绩计算学分及绩点。() 4. 各专业主修专业确认的选拔的标准是全校统一的。() 5. 有个学生大一上学期获得25学分,大一下学期获得30学分,但大二上学期只获得了7学分,此学生在大二上学期应该被退学警告。() 6.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原则,坚持学生申诉权受保障原则。() 7.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及各种荣誉称号。() 8. 处分决定应有选择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9.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 10. 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11.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可以减轻处分或者不处分。() 12. 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钱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13.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4. 处分决定作出后,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予以公布。处分决定无法送达时,学校采用公告方式送达。() 15. 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年的9-10月结合学生学年综合评价进行。() 16. 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 17. 凡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8.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19. 四年制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3.2万元人民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无息借款等在内的全部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4.8万元人民币。() 20.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自付利息。() 21. 对于没有按照还款协议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贷款行要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2. 我校困难补助分为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3种。() 23. 我校的专项补助不包括保险费补助、寒衣补助。() 24. 获得各类外设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的第二年开学后,须填写学年小结表,总结上学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由学生工作处反馈给捐资方。() 25. 所有奖学金的奖金都能兼得。() 二、填空题(每题1分,30分): 1. 学生每学年注册---次,分别安排在---学期和---学期。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以---论处。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主修专业规

浙江大学大一新生选课相关知识

1.通识课,大类课,专业课 通识课:普及性质的,全校都可以选的课程,一般都有正态分布 1.通识必修:思政类课程,军理,大英三/四,程设/大计基等 2.通识选修:这些是你们大学四年应该学完的。 大类课:每个大类必须要学的课程的集合。全校都可以选。 专业课:分专业之后,自己专业要学的课程,一般只有自己专业去学。 本学期你们应该选择大类课,通识课(包括体育课)。 2.预置课表:你们的课表里面已经有了一些蓝色课程,那些是学校为你们预置的课程。如果你们不改的话,这些课程默认选上。 修改预置课程:1.直接推掉:简单粗暴,但容易被刷掉 2.放在第三志愿上,然后前两个志愿选其他老师:如果前两个选上,就 替代预置课程,没选上则直接保留预置课程。 3.计算机组(在通识类计算机组):

A和B二选一: A:计算机科学基础和科学计算基础二选一(科学计算基础不开课……),c,java,python 三选一(下学期选) B:程序设计基础(讲c语言)和程序设计专题(计算机学院推荐)。 选B组的话就要推掉A组的预置大计基。 3.线代和大物 线代I偏于理论证明(以前有为工信开的,现在只有竺院课程),讲的难,考试据说简单(去年考试难), 大物甲比大物乙难,但工信有些专业要求是大物甲。(在下学期才选) 4.工图 一般都选工图。在本学期或者下学期修读为宜。 对于空间想象力不强的,建议下学期修读,这样不会影响选专业绩点(专业绩点只看一学期)。 5.思政类课程和军体类课程 全部必修。按要求修读为宜 注意事项: 1.形策I上一年,春夏学期才期末考试 2.除了思修之外,史纲,马原,毛概每学期都有,可以提前修读。 3.思修闭卷,史纲、形策开卷考试。

浙大gpa算法

浙大gpa算法 浙江大学(浙大)是中国著名的顶尖研究型高校,其学术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前列。浙大有赖于其优秀的GPA计算算法。在此之前,浙大的考试分数被计算为学术成绩的一个单独指标。但是,考虑到学生的表现也受到学习方法、学习素养以及课程类型的影响,浙大的GPA 算法将多维评分转换成一套数字,以衡量不同学生的学术表现。 浙大GPA算法的基本思想源于人类的衡量表现的方法。它试图将多维考核分数转化为一组数字,了解学生如何完成考试任务、以及它们在相应领域的学习能力有多强。一旦将这些信息收集、整理、形成模型后,就可以建立一个能够正确反映学生实际表现的计算算法。 首先,浙大GPA算法是基于每门课程的各种评价模型,如学习质量、考试成绩、参与活动、参与实验等。考虑到不同课程的学习难度和学生的学习能力,相应的评价标准也有所不同。在此基础上,将每门课程的评价模型整合,计算每个学生的GPA得分,从而评价学生的学术表现。 其次,浙大GPA算法建立在一套分数系统上。每位学生在每门课程的成绩都会被按照恒定的标准分配分数,从而将评分和学习成绩挂钩起来。比如,A等成绩会被分配85分,B等成绩会被分配71分。最后,GPA分数的结果会根据各种归一化的统计分析来衡量学生的学术成就。 此外,浙大GPA算法还将学习方法、学习素养作为衡量学生表现的另一项重要参数。浙大考核学习方法包括考虑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

质量、教学技巧以及考试表现。学习素养包括考察学生有关学习和研究的自觉性、自主性和创新性。这些参数也非常重要,因为它们能够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学生的学习表现,从而衡量学生的学术表现。 综上所述,浙大GPA算法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计算算法,旨在通过考察学生的考试成绩、学习方法以及学习素养,准确反映学生的学术表现。在浙大,GPA算法也是评定学生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学术表现方面,浙大学生应充分把握GPA算法的各种条件和评判标准,努力提高GPA分数。

GPA证明材料

(无排名GPA 已毕业生) CERTIFICATE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Overall GPA of Mr. 姓名is 3.16/ 4.0(78.64/100), and his GPA of the last two years is 3.18/ 4.0(79.39/100). Registrar: Zhejiang University (无排名GPA 在校生) CERTIFICATE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Overall GPA of Ms. 姓名is 3.44/ 4.0(80.71/100), and her GPA of the third year is 3.67/ 4.0(83.20/100). Registrar: Zhejiang University (GPA和排名已毕业生)凭本人的奖学金证书原件出具排名证明 CERTIFICATE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Overall GPA of Ms. 姓名is 3.61/4.0, and her GPA of the last two years is 3.94/4.0. She ranks in the top 15% among the 132 students with the speciality of Automation.

Registrar: Zhejiang University (GPA和排名在校生),按学院的实际排名情况出具具体排名证明 CERTIFICATE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Overall GPA of Mr. 姓名is 3.71/ 4.0(86.61/100), and his GPA of the third year is 3.58/ 4.0(83.85/100). He ranks the 1st among the 82 students with the specialty of Thermal Energy Engineering & Power Station. Registrar: Zhejiang University GPA计算方法的英文版:(如申请学校有需要的请打印) The system of General Point Average(GPA) The system of GPA used for academic transcript of Zhejiang University is established as follows: 1.Hundred –mark system: ⑴85~100=4.0, ⑵60~84=1.5~3.9(add 0.1 for every one more point) 2.Five-grade marking system:

计算机考研各校算法合集

计算机考研各校算法合集 计算机考研是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简称,是很多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继续深造的选择之一。在计算机考研中,算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察内容,因此各个院校对算法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下面将就一些常见的计算机考研院校的算法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1.清华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 清华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排序算法(如快速排序、归并排序、堆排序等)、图算法(如最短路径算法、最小生成树算法等)、动态规划算法(如背包问题、最长公共子序列等)、字符串算法(如KMP算法、BM算法等)、计算几何算法(如几何问题求解、凸包问题等)等。 2.北京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 北京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中包括以下内容:基本算法设计和分析、数据结构与算法、计算机网络与算法、并行与分布式算法、机器学习与算法、自然语言处理与算法等。

3.浙江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 浙江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中包括以下内容:常见排序算法 (如冒泡排序、插入排序、快速排序等)、图算法(如最短路径算法、最小生成树算法、拓扑排序等)、动态规划算法(如背包问题、最长 递增子序列等)、字符串算法(如KMP算法、Boyer-Moore算法等)、计算几何算法(如凸包问题、点的包围问题等)等。 4.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 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中包括以下内容:排序算法 (如选择排序、插入排序、归并排序等)、图算法(如最短路径算法、最小生成树算法、拓扑排序算法等)、动态规划算法(如背包问题、 最长子序列等)、字符串算法(如KMP算法、Boyer-Moore算法等)、计算几何算法(如凸包问题、点的包围问题等)等。 5.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考研算法合集中包括以下内容:排序算法 (如快速排序、归并排序、堆排序等)、图算法(如最短路径算法、 最小生成树算法等)、动态规划算法(如背包问题、最长公共子序列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本科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管理条例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管理条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要求和我系实际,特制订本条例。本条例实施对象为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 一、本科生学业及综合素质评价 1 、学业评价范围: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教学环节(含理论、实验、实践、毕业环节等)和第二课堂(学术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二方面。学业评价与评奖评优按内容分为“第一课堂学业水平(指学习成绩)”,“研究与创新能力水平”、“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五个单项,根据需要独立评价。 2 、学业排名方法: 按照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供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主干数据”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排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学年综合排名P=学年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排名╳70% + 学年所有课程绩点总和排名╳30% 注:如果遇到P相同,则学年主修专业课程平均绩点大的优先;仍相同,则德育分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由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3、第二课堂学习评价(即综合素质考评): 第二课堂学习评价参见浙大发教[2007]7号《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2007年1月修订)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有关条款。 考评分记实成绩和宿舍卫生成绩:

记实分两部分(满分85分):平时考评记录60分,班级评价25分。平时考评记录由系综合考评组和各班考评小组负责,每学期一次。班级评价由班主任和班团支委组织实施,大于等于20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50%。 从学园确认专业到地球科学学院的专业班级的思想品德评价记 实工作以求是学院为主,由学园负责完成,以原行政班为单位进行。求是学院各学园记实内容公示后的思想品德评价记实情况完整地转 交给地球科学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将根据学生参与系活动表现适当增添记实内容,并进行公示。 具体实施细则参考《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考评实施办法》(2010年6月修订)。 宿舍卫生成绩(满分15分)由宿管办提供。 德育分前50%为优秀,后50%为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当学年受到学校处分者,德育等级降一级且不能参加本次评奖评优。 二、评奖评优 1、奖学金类别: 1)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简称校设奖学金。 校设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对外交流奖学金等。 2)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旨在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简称外设奖学金。 2、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篇: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浙大发研[2004]3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浙江大学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种学科门类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并授予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口腔医学硕士等10种专业学位。 第二章学位委员会 第三条浙江大学设立学校、学部、学科三级学位委员会。 第四条各级学位委员会根据《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组织条例》(浙大发研[2001]109号)履行相应职责;其中学士学位审定工作由校学位委员会授权浙江大学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各级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应到委员到会方为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决议,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方为通过。 第三章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 第六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水平达到本细则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者,均可申请相应的学位。但是申请人不得同时向另外一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要求的本校本科毕业生,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表明确已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学院向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提名,经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核同意

后,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备案。 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向我校申请学士学位,由所在单位审核符合条件后,报我校教务部,经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应届毕业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成绩单、导师评语等)和学位论文。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者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交申请书、专家推荐书、学位论文等材料。申请硕士学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申请博士学位应由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人应书面介绍申请人的业务基础、理论水平、研究能力、外语水平和对论文的评价。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直 接寄送到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在接受申请后,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通过某些课程考试。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本科生作结业处理; (二)各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超过25学分(含25学分)且重修及格者(学年学分制)或学习期间各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2.5(2002级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一)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二)学位论文或发表学术论文有抄袭、造假等严重作弊行为者。 第十条在学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本科生、研究生申请学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明受处分的原因及申请学位的理由,交学位委员会审核是否授予学位。申请学士学位,报教务部,经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者,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备案;申请硕士学位,报所在学科学位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交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表决,表决结果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申请博士学位,报所在学科学位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交所在学部学位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批。违纪学生的导师

浙江大学形策题库

浙江大学形策题库(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对 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错 3:大一上25学分大一下30学分大二上7学分退学警告错 4:跨校修读课程成绩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对 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对 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对 7:休学学生应班里手续离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 8: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对 9:适当方式实行考勤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错 10:无故缺课1/4不得参加期末考核错 11: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对 12:未经请假连续2周不参加教学活动应予退学对 13: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2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对 14:辅修双专业注册该专业学生优先对 15: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错 16: 毕业时没有完成辅修专业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所缺课程对 17:不及格者有2次补考机会错 18: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入成绩单注明补考重修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对19: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需提交医院证明;实习期间请假未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课处理对 20: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两种,均采用5级记分制錯 21: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详尽告知家长取得书面回执对 22: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錯 23:自修整门课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错 24: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错 25: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业确认对 26: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请转换我校课程对27: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9-10月进行对 28: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学生中评定对 29: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對 30: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错 31: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万人民币包括无息贷款不超过万对 32: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对 33: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违约行为载入系统对 34:困难补助分为学费临时困难专项3种错 3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第二年开学后需要填写小结表对36: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错 37: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括blablabla 对 38:同学甲参加二课累计获得3分乙同学6分都视为4学分二课学分对39:SRTP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blablabla 对 40:思想品德的评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若一致則按照紀實不一致對紀實進行調整錯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本科学生的成绩评定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效、改进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本办法旨在完整如实记载学生学期选课、修课情况,加强教学过程考核及成绩数据管理,建立健全课程成绩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校修读课程的成绩评定与管理各环节。 第二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四条学生应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相应课程,按时参加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课程考核无论通过与否,均须如实记录在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中。 第五条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核形式、成绩构成、评定方式等)由任课教师提出,开课学院(系)、教学委员会或基层教学组织(以下统称“开课单位”)认定,在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日历中予以公布。 任课教师须在开课第一周告知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构成比例 —1 —

和基本分数底线以及期末考核方式,并在期末考核前告知学生其平时成绩。课程成绩评定应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学习质量。 第六条课程成绩一般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构成。其中,平时成绩由期中考试、课堂讨论、小测验、作业、实验报告、论文、出勤情况等组成;期末考核成绩是课程结束时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的一次性评价。原则上,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课程成绩的40%。 课程期末考核须安排统一时间进行,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其中,考核方式是考试的,可采用闭卷、开卷、半开卷等形式,试题难易适中;考核方式是考查的,可采用论文、报告、面试、答辩、大型作业、设计图纸等。 第七条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均应设置基本分数底线,未达到基本分数底线的,均视为该课程不及格。基本分数底线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课程成绩的分布应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激励和促进学生努力学习。开课单位应把课程考核的成绩分布情况作为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平时成绩应基本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状况,期末考核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班课程成绩应符合高低排序原则。 第九条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和性质不同,课程成绩评定采用—2 —

浙江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人员主要业绩(任现职以来)

浙江大学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人员主要业绩(任现职以来) 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姓名:厉小润性别:男出生年月:1970年10月 所在二级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兼任党政职务:无最后学历及毕业时间:硕士1995年3月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讲师晋升时间:1997年3月拟升职务:副教授 一、教学工作: 1、共开设课程2 门,授课时数共计373 学时。其中必修课1 门,必修课开课情况如下: 教学年度课程名称授课对象学生数周学时×周数 1997-1998 计算机接口技术工自94 90 3×17(必修) 1998-1999 计算机接口技术工自95 30 3×17(必修) 1999-2000 计算机接口技术工自96 30 3×17(必修) 2000-2001 微机课程设计工自97 60 4×17(限选) 2002-2003 微机课程设计工自98 60 4×17(限选) 2002-2003 微机课程设计工自99 120 4×21天(暑假短学期)(限选) 2、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23 人(请列出姓名、专业、年级) 姓名专业年级 徐新电气自动化工自93 郭万胜电气自动化工自93 任沁清电气自动化工自93 陈强电气自动化工自93 王翔电气自动化工自93 胡乔电气自动化工自95 李建平电气自动化工自95 黄鸿海电气自动化工自95 王德龙电气自动化工自95 刘敢峰电气自动化工自96 黄毅峻电气自动化工自96 洪凌毅电气自动化工自96 陈丽侠电气自动化工自96 何刚电气自动化工自97 沈海江电气自动化工自97 曹华寅电气自动化工自97 陈强电气自动化工自98 胡笳电气自动化工自98 陈钢电气自动化工自98 蒋海琪电气自动化工自99 韦国勋电气自动化工自99 应世挺电气自动化工自99 徐磊电气自动化工自99 3、协助指导硕(博)士生9 人(请列出研究生姓名、专业、年级) 姓名专业年级 邓惠君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1997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时间:2005-09-05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考试合格或免试保送的学生,经我校录取,方能入学。 第二条新生应凭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的有关信息与身份证上的必须相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2周者,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校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允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

和休学生的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凭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并经校医院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个学期。已取4学校实行四学期制,每学年分秋、冬、春、夏第五条. 得学籍的学生须按校历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每学年秋学期开学时缴齐本学年应缴费用,缴费后方予注册。每学年注册2次,分别在秋学期和春学期。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或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学生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制再加2年,超过者则不予注册。 第二章考勤与纪律 第七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习及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学习纪律。 第八条学校采用多种方式对学生上课、实习、军训、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实行考勤。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所规定课程(含其他教学环节)的学习和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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