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供用电合同(范本)

合集下载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3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3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样本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供电公司,能够为乙方提供稳定、安全的低压电力供应服务;乙方是合法注册的单位或个人,愿意签订本合同并接受甲方提供的电力供应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供电服务内容1.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电力供应服务,保证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电质量。

1.2 甲方负责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电力供应故障、停电等问题,并依法赔偿乙方因供电故障造成的损失。

1.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电力使用咨询服务,协助解决用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条供电服务质量2.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服务,不得因自身原因造成供电服务中断或延误。

2.2 甲方负责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供电设备运行正常。

2.3 甲方应当提供合格的电力计量设备,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电力计量和结算。

第三条供电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供电费用按照甲方公布的电价标准计算,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费用。

3.2 乙方可以选择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方式进行支付电费,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

3.3 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电费,则甲方有权停止供电服务,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解除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 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其他事项5.1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属甲方和乙方双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低压供用电合同的通用样本,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好电力供应的稳定、安全和正常运行。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4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4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甲方:(供电方单位名称)地址:(供电方地址)电话:(供电方联系电话)乙方:(用电方单位名称)地址:(用电方地址)电话:(用电方联系电话)鉴于乙方有需求使用电力,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临时低压电力,并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供电基本信息1.1 供电方式:低压电力1.2 电源容量:(具体电源容量)1.3 供电电压:(电压)1.4 供电频率:50Hz1.5 供电方式:直接供电1.6 安装位置:(安装位置)第二条使用范围2.1 供电时间: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2.2 用电范围:(详细用电范围)2.3 用电用途:(具体用途)第三条供用电费用3.1 供电费用:(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3.2 供电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第四条供电责任4.1 甲方有义务保证供电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供电故障。

4.2 乙方有义务妥善使用供电设备,确保电力使用安全。

第五条供用电终止5.1 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如需延长使用期限,需提前书面协商并签署新的协议。

5.2 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责任。

第六条协议生效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电方:(盖章)用电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共同维护供用电安全和稳定。

篇2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甲方: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在某特定地点进行施工等活动,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供电设备及容量乙方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间,为甲方提供临时用电服务,供电设备为________(规格),容量为____(千瓦)。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6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6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6篇篇1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临时用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鉴于乙方需进行临时用电,为确保供用电安全、明确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用电计量、电费结算等事项。

二、用电基本情况1. 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用电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千瓦)。

3. 用电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临时用电结束为止,预计用电期限不超过______个月。

4. 用电性质:低压临时用电。

三、供电方式及质量1. 供电方式:甲方通过低压线路向乙方提供临时用电。

2. 供电质量:甲方保证供电电压、频率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因不可抗力或电网故障等原因导致停电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快恢复供电。

四、用电安全及保障措施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用电安全相关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2. 乙方应安装符合标准的用电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乙方应立即整改,并及时通知甲方。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用电计量与电费结算1. 用电计量: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对乙方用电量进行计量。

2. 电费标准: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标准执行。

3. 电费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实际用电量及时支付电费。

甲方有权对乙方用电量进行抄表核算,乙方应按照核算结果支付电费。

4. 乙方逾期未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并按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2. 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8篇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8篇

国家电网低压供电合同8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甲方(供电方):国家电网公司乙方(用电方):(企业或个人名称)鉴于甲方拥有并经营电力设施,并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的规定向用户供应电力;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需从甲方处接受电力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电力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低压供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1. 甲方为国家电网公司,系合法经营的电力供应企业。

2. 乙方为用电方,具备合法用电资格。

二、供电方式及质量要求1. 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电力供应。

2. 乙方所用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电能质量标准。

3. 甲方在电力供应过程中,应保证电压、频率等电力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电力计量及收费标准1.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电力计量的规定,安装合格的计量设备。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电价和计量结果,按时足额缴纳电费。

3. 电费价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四、供电设施维护与管理1. 甲方应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

2. 乙方应安全使用电力,并负责其自有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电力设施的结构和功能,如有需要,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五、电力供应中断及应对措施1. 因不可抗力或电网故障等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中断时,甲方应及时修复,并通知乙方。

2. 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备用电源设备,以应对电力供应中断的情况。

3. 甲方应在电力供应中断后尽快恢复供电,并尽量减少乙方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甲方原因导致电力供应中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未按约定缴纳电费或违规使用电力,甲方有权采取停电措施,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 具体违约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执行。

正规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合同2024年版

正规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合同2024年版

正规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合同2024年版第一条用电范围甲方同意在乙方指定的地点,按照乙方提供的电力设施,使用乙方提供的低压临时用电。

第二条用电负荷甲方预计使用电力负荷为_____千瓦,具体用电负荷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第三条供电时间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向甲方提供低压临时用电。

具体供电时间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第四条供电质量乙方应保证供电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供电电压稳定,不对甲方设备造成损害。

第五条用电费用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制定的电价标准支付用电费用。

用电费用计算方式为:用电费用=实际用电量×电价第六条用电安全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使用电力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甲方应在用电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用电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合同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解除合同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0%。

第八条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正规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合同2024年版甲方将在乙方指定的地点,按照乙方提供的电力设施,使用乙方提供的低压临时用电。

预计使用电力负荷为_____千瓦,但实际用电负荷可能会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

乙方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低压临时用电。

供电时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乙方需要保证供电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供电电压稳定,不对甲方设备造成损害。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3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3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2024年版3篇篇1甲方(供电方):___________乙方(用电方):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低压临时用电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益,保障用电安全,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低压临时用电过程中的供、用、管理关系及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用电安全、经济、合理。

二、用电基本情况1. 用电地点:____________2. 用电性质:低压临时用电3. 用电量: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4. 接线方式:由甲方指定的供电设施接入乙方用电设备5. 用电时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临时用电结束。

三、供电方的责任和义务1.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稳定的低压电源。

2. 甲方应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3. 甲方应设立紧急抢修队伍,及时处理乙方用电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故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用电符合安全规定。

四、用电方的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合理使用电力,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容量及接线方式。

2. 乙方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按规定计量用电量并向甲方支付电费。

3. 乙方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4.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用电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电费及结算方式1. 电费标准:按照当地电力部门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

2. 结算周期:按月结算。

3. 结算方式:乙方应按照实际用电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费清单。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稳定的电源,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擅自改变用电性质、容量及接线方式,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电费,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用电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协议终止与续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临时用电结束之日终止。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4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4篇

低压供用电合同书4篇篇1低压供用电合同书为了明确低压供用电的相关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书。

以下是我们的合同内容,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签署。

一、供电范围1、供电方(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供方现有的电力设施和技术条件,为需方提供按照合同规定的电能。

2、需方(以下简称“用方”)应确保供方的电能能够正常、安全、稳定地供应,不得因用电负荷大而导致电网系统不稳定。

3、供方为用方提供的电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计量和结算。

二、用电责任1、用方应按照供方制定的用电计划和要求进行用电,不得擅自改变用电负荷,不得私自连接他人电路。

2、如用方需增大用电负荷,应提前通知供方,双方将协商制定相应的供电方案。

3、用方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三、电费结算1、供方将根据实际使用的电力量向用方进行电费结算,用方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电费。

2、如用方有欠费情况,供方有权停止供电,直至用方支付清欠款项。

3、供方将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有关用电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供电保障1、供方应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确保用电的安全和稳定。

2、供方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3、用方因用电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的用电中断,供方应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援,尽快恢复用电。

五、违约责任1、如因供方原因造成用电中断,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因用方原因造成用电设备损坏或电费欠费,用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1、双方如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无果,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七、合同变更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表述。

2、合同变更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八、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届时如需延期,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7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7篇

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7篇第1篇示例:低压临时用电供用电协议范本协议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供电企业):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市场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规范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的供电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供电范围1.1 供电企业向用电客户提供低压临时用电服务,供电范围包括用电客户合法用电设备所在的供电区域内。

1.2 用电客户应当按照供电企业的要求合理使用电力,不得私拉电线、盗接电力,不得超负荷使用。

二、供电方式2.2 供电企业有权根据用电客户的用电需求和实际情况对供电线路进行调整和维护,用电客户应当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电价和计费规则3.1 供电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和政策向用电客户收取电费,用电客户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电费。

3.2 供电企业有权对用电客户的电费进行抄表或抄见、计算和结算。

3.3 用电客户可以选择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方式支付电费,但应当事先通知供电企业,并遵守相关规定。

四、供电服务质量4.1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保证供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避免电力故障和事故。

4.2 供电企业应当根据用电客户的用电需求,及时提供维修、故障排除等服务,保障用电客户的正常用电。

4.3 用电客户应当配合供电企业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操作电力设备,如有发现电力故障或问题应及时报告给供电企业。

五、违约责任5.1 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六、协议解除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低压临时用电服务,应当及时与供电企业协商签订新的协议。

6.2 在协议期间任何一方有中止或终止协议的需求时,应当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供电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鹰潭供电分公司用电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2.供电方式 (1)3.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1)4.用电计量 (2)5.电价及电费结算 (2)6.计量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 (3)7.供电质量 (4)8.连续供电 (4)9.中止供电程序 (5)10.配合事项 (5)11.质量共担 (6)12.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6)13.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6)14.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7)15.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8)16.合同的生效、转让及变更 (9)17.争议解决的方式 (10)18.附则 (10)19.特别约定 (10)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合同法》、《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1.1用电地址:1.2用电性质(1)行业分类:零售业。

(2)用电分类:商业。

1.3合同约定容量为12 千伏安,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2.供电方式2.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380V/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1)供电人在不影响用电人正常用电的情况下,有权自行调整供电方式。

2.2因电网意外断电影响安全生产的,用电人应自行采取电或非电保安措施。

用电人若有保安负荷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并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1)用电人自备发电机/ 千伏安,闭锁方式为/ 。

(2)不间断电源(UPS)/ 千伏安。

3.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3.1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1) 电能表出线桩头处(见附件2之附图)。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2)表述;如二者不一致,以本条文字描述为准。

本条约定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

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并承担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4.用电计量4.1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1)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处,为总表,记录数据作为用电人商业类别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费方式为低供低计。

4.2未分别计量的电量认定:/ 计量装置计量的电量包含多种电价类别的电量,对/ 电价类别的用电量,每月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1)/ 电量定比为:/ %;(2)/ 电量定量为/ 千伏安时;其余电量电价类别为/ 。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重新核定后,从下一个抄表周期开始,按重新核定的比例和定量确定各类电价的用电量。

4.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5.电价及电费结算5.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考核标准为/ ,相关电费计算按规定执行。

5.2抄表周期为每月,抄表例日为1日。

供电人可以单方调整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但须通知用电人。

5.3抄表方式:采用人工/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方式抄录。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5.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现金,用电人应在当月25 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5用电人将用电地址内的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的,用电人仍需承担交纳电费的义务。

5.6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双方据实退、补。

6.计量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6.1一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对方不得拒绝。

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

如校验结论为合格,检测费用由提出请求方承担;如不合格,由表计提供方承担,但能证明因对方使用、管理不善的除外。

用电人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6.2 计量失准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

上述超差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运之日至误差更正之日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2)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上年度或正常月份用电量的平均值为基准,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按导致失准时间至误差更正之日的差值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电量未确定之前,用电人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6.3 以下原因导致的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运之日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2)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与实际倍率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以发生时间为准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电量未确定之前,用电人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6.4 抄表记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表内留存的信息作为双方处理有关计量争议的依据。

6.5 按确定的退补电量和误差期间的电价标准计算退、补电费。

7.供电质量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用电人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8.连续供电8.1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供电。

8.2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中止供电:(1)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的;(2)用电人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的;(3)用电人逾期未交电费,经供电人催交仍未交付的;(4)用电人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的;(5)用电人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干扰和妨碍,严重影响、威胁电网安全,拒不按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改善的;(6)用电人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7)用电人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8)用电人违反安全用电、有序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9)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10)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13条行为的;(11)用电人装有预购电装置、限流开关、负荷控制装置的,在预购电量使用完毕、用户超容量用电或超负荷用电时自动停电的;(12)供电人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的停电指令的;(13)因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中止供电程序9.1 因故需要中止供电的,按如下程序进行:(1)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供电人应当提前7日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等级的用电人;(2)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等级的用电人。

9.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当即中止供电:(1)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2)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13.6条至第13.11条行为的。

9.3 因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的停电指令而中止供电的,供电人应按照指令的要求中止供电。

9.4 除以上中止供电情形外,需对用电人中止供电时,按如下程序进行:(1)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电人,对重要电力用户的停电,同时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2)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电人一次。

9.5引起中止供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人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

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应向用电人说明原因。

10.配合事项10.1供电人为用电人交费和查询电价、电费、用电量、电能表示数提供方便。

10.2为保障电网安全或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以及根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停电、限电时,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10.3供电人依法进行的用电检查或抄表,用电人应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10.4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由供电人负责,用电人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安装在用电人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妥善保管,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供电人。

11.质量共担用电人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

如用电人行为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威胁电网安全,供电人有权要求用电人限期整改,并在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对电网安全的上述威胁,用电人应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

12.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12.1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错误;12.2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13.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13.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13.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13.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人处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已封存电力设备;13.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人的用电计量装置;13.5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自备应急电源和其他电源并网;13.6在供电人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13.7绕越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用电;13.8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人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13.9损坏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13.10使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13.11采取其他方法导致不计量或少计量。

14.供电人的违约责任14.1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继续履行。

14.2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电能质量义务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电人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用电人在电能质量不合格的时间段内实际用电量和对应时段的平均电价乘积的百分之二十。

但因用电人原因导致供电人未能履行电能质量保证义务的,则对用电人的该部分损失,供电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4.3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实施停电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电人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用电人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该用电量的计算参照)电度电费的五倍。

前款所称的可能用电量,按照停电前用电人在上月与停电时间对等的同一时间段的平均用电量乘以停电小时求得。

14.4供电人未履行抢修义务而导致用电人损失扩大的,对扩大损失部分按本条第3款的原则给予赔偿。

14.5供电人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错误,造成用电人损失的,按用电人多承担的费用予以退还。

14.6供电人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退还用电人有关费用。

14.7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连续供电的除外情形且供电人已履行必经程序;(2)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3)多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人用电需要的;(4)用电人未按合同约定安装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或者对自备应急电源和非电保安措施维护管理不当,导致损失扩大部分;(5)因用电人或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所导致;(6)不可抗力;(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免责情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