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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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规定供用电的管理制度,加强供用电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电力实际使用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企业与用电企业依法订立的规定电力供应方式、电力实际使用方式、电价、用电量及其他条款等的书面或者口头合同。

第三条供用电合同应当遵守《电力法》、《电力行业价格政策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四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维护供用电合同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能源、环境等因素变化和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合理的电价,并依法组织实施电价政策。

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电价政策规定,公开电价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电价监管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第二章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六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商议订立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商议一致,进行书面形式签订。

如有口头协议,应当有书面记录,经双方签字认可。

第七条供用电合同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二)电力供应方式,包括电力供应方式、电力计量方式、电力质量要求等;(三)电力实际使用方式,包括用电负荷、电力调度要求等;(四)电价及收费标准,包括计价方式、电价变更方式、结算方式等;(五)用电量计算方法和期限,包括电量结算方法、电量核对方法等;(六)供电企业提供服务的范围及服务标准;(七)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期限;(八)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商议一致后,在书面形式上进行变更。

如因一方原因拒绝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和维权行动。

第三章供用电合同的监督和管理第九条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用电合同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处理。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保障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电力法》和《电力市场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确保用电企业的正常用电需求。

第五条用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遵守供电企业的供电管理规定。

第六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保密,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七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前,应当进行详细的商务谈判,就供电服务内容、用电需求、电价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

第八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双方签署、盖章确认。

第九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期限,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供用电合同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垄断、排除和限制竞争。

第十一条供用电合同中的电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第三章合同的执行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用电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电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用电企业的投诉和故障报修。

第十四条用电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电费,并按照规定使用电力设备和器材。

第十五条用电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用电效益,降低用电成本,保证用电安全并节能减排。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共同维护供用电设备的安全和良好运行,不得私自改变电路和连接方式。

第四章合同的管理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益和义务。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当对供用电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违约行为。

供用电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供用电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管理和归档工作,保障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维护公司及用户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管理、归档及使用。

第三条供用电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真实反映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完整性原则:合同档案应完整保存,包括合同正本、附件、相关文件等。

(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章合同签订与审核第四条供用电合同签订前,应由业务部门负责调查、评估、谈判,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送给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第六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包括:(一)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二)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合理;(三)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第三章合同归档与保管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合同审核通过后,及时将合同归档。

第八条合同归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正本;(二)合同附件;(三)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四)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合同档案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保管:(一)按照合同类别、年份等进行分类;(二)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通风;(三)采用防潮、防霉、防虫蛀等保护措施;(四)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合同使用与查阅第十条合同档案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合同档案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得外借;(二)查阅合同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三)查阅合同档案应做好登记记录,包括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

第十一条合同档案查阅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泄露合同档案内容;(二)不得擅自复制、复印、翻印合同档案;(三)不得擅自更改、删除合同档案内容。

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2024精)

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2024精)

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二、管理职责1.公司各部门负责按照供用电合同的要求,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并及时报告和反馈与供用电合同相关的问题。

三、供用电合同签订流程1.电力部门负责与电力供应商进行洽谈,明确公司的供用电需求和条件要求,并最终确定供用电合同的具体技术和商务条款。

2.采购部门协助电力部门与电力供应商进行供用电合同的谈判,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和完整。

3.双方达成一致后,采购部门负责起草供用电合同,并将合同送至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

4.经法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合同由电力部门与电力供应商签订,电力部门同时将合同复印件归档。

5.采购部门负责将签订的供用电合同送至各部门,并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合同执行和监督1.各部门根据供用电合同的要求,合理使用电力资源,确保电力的稳定供应。

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需及时向电力部门报告并协商解决方案。

2.电力部门负责监督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了解各部门电力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电力使用评估和优化,提出改进建议。

3.采购部门负责定期与电力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电力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及时处理和协调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4.公司领导对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供用电合同的回顾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违约责任1.若电力供应商未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服务,将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需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2.若公司各部门未按照供用电合同的要求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导致电力供应不稳定、浪费电力等问题,将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需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公司将建立违约责任追究机制,违反供用电合同的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电力部门和采购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提供相应的模板合同供部门使用。

3.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电力部门所有。

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程序,依法保护供电方和电力客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供用电合同》的签约、履行及管理工作,根据原集团公司颁发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具体实施,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分公司和电力用户必须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

凡拒绝签订供用电合同者,分公司不承担供电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是指供用电合同起草、会审(会签)、签约、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XX 供电分公司供电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分类第五条根据不同供电方式和不同用电需求,分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共分为三类:高压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的条款与内容应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方式,以围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在供用电活动中发生法律责任如何确认为主线来依法制定。

第六条供用电双方签订的电力调度协议、并网协议、电费结算协议等是供用电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供用电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供用电合同分为正本(两份)、副本(三份),均为有效文本。

合同附件和经双方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信件等也为供用电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合同填制规范第八条供用电合同编号由集团公司统一确定。

其中:1、承德供电公司编号:共2位即102、XX供电分公司编号:共2位即043、合同类别编号: 共1位高压供用电合同 1 低压供用电合同 2临时供用电合同 34、用电类别编号: 共1位大工业用电 1 非、普工业用电 2农业生产用电 3 商业用电 4居民生活用电 5 非居民照明用电 65、合同号:共6位为分类合同的顺序号。

第九条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有分公司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供用电合同废止时应在合同文本封面右上方盖“供用电合同废止章”。

第四章合同管理分工及职责第十条分公司用电科设专责人员(或兼职)负责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起草供用电合同文本与用户协商拟定合同内容,经生技科、用电科、主管经理、经理会签后由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查签字。

供用电合同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简介在市场经济中,电力作为一种能源,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供用电合同是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之间的重要约束性文件,它规定了供电商应该向用电单位提供哪些服务和用电单位应该支付怎样的费用。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现状合同管理的流程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一般包括:合同的签订、存档、变更、解除等环节。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需建立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确保合同文件无遗漏,电价收费准确,减少合同争议。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大部分供用电合同管理还处于人工操作阶段,信息化程度不高,特别是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系统及软件技术支持。

这种现象导致了合同管理的不规范化,由此引起的电费计量错误和争议较多。

合同模式简单目前供用电合同模式单一,主要由电力企业的合同模板及用电单位自主添加部分核心条款构成。

模式的单一化可能导致缺少有针对性、专业性等问题。

同时,合同的模板过于简略,导致实际细节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影响了双方的合作质量。

合同管理的服务能力有限合同管理人员普遍技能水平较低,缺乏电力行业知识、项目管理经验和团队协作意识。

此外,企业不重视员工培训和自我学习,造成合同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整体较低,对于客户无法良好解答疑问,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

改进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合同管理系统应当建立能够支持自动化、数字化合同管理、数据分析的合同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服务的要求。

合同管理系统还应进行后续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处于稳定状态,并充分发挥其功能。

多元化合同模板,注重细节标注为满足客户需求,电力企业应制定多种合同模板,包括标准合同、增值服务合同、短期合同、中长期合同等,根据需要增加或删减部分条款,更贴近实际情况。

同时,合同的模板应更注重文明礼仪、细节标注,对双方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解决。

提高合同管理服务水平企业应该建立员工培训和自我学习机制,进行定期的后续培训,完善员工能力。

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供用电合同是能源行业相关企业间定期交换能源资源的买卖合同,它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又是实现共赢的重要手段。

在目前的能源市场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比以往更加重要。

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改进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首先,供用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供用电合同缺乏有效的实施机制和规范,导致不同合同之间存在诸多漏洞,无法有效满足需求。

其次,履行供用电合同也面临诸多挑战,如交易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识不一致、市场变化等,在实施中经常出现违约事件。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督促机制,双方履行供用电合同的责任及义务经常出现拖延或偏离。

其次,为了解决供用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采取多种改进措施。

首先,加强对供用电合同的制定和实施。

为此,企业可以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合同实施标准,并从制定、执行、审查等多方面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

其次,有效履行供用电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合同交易双方应认真完善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相关的内容具有必要的合法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并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在发生违约情况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有效的督促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最后,企业要注意,以上改进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能照抄照搬,否则会适得其反。

因此,企业在改进自身的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时,应从多方面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有效拓展供用电合同的管理范围、内容和质量,实现共赢发展。

总之,供用电合同管理是影响能源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目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要想稳步发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通过以上措施,企业才能实现供用电合同的有效管理,以保障企业的发展和营运。

供用电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签订管理办法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合同”指甲乙双方为明确供用电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合同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供电方”指甲方,即承担供电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用电方”指乙方,即接受供电服务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1.2术语“供电设施”指供电方用于生产、输送、分配电能的设备、线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用电设施”指用电方用于接受、使用电能的设备、线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供电质量”指供电方提供的电能的电压、频率、波形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供用电合同”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明确双方在供电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章合同目的2.1供电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用电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电能。

2.2用电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供电方提供的电能,并支付相应的电费。

第三章供电范围与用电性质3.1供电方应在其供电营业区内向用电方供电。

3.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接受供电。

3.3双方应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电范围和用电性质。

第四章电价与电费4.1电价供电方应按照国家电力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标准向用电方计收电费。

4.2电费结算用电方应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供电方支付电费。

4.3电费调整如遇国家电力管理部门调整电价,供电方应按照调整后的电价向用电方计收电费。

第五章供电设施与用电设施5.1供电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供电方应按照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建设和维护供电设施,确保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5.2用电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用电方应按照国家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建设和维护用电设施,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5.3供电设施与用电设施的改造如需对供电设施或用电设施进行改造,双方应签订改造协议,明确改造内容、费用及其他相关事项。

5.4供电设施与用电设施的检查供电方有权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以配合。

如发现用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用电方应按照供电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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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1、健全供用电合同治理机制,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体系,认识到位。

一是人员体系的完善,襄樊公司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公司营销部设置专职供用电合同治理专责岗位,县市公司、供电营业所确定了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了襄樊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的人员体系。

二是制度体系的
完善,襄樊公司重新修订《襄樊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治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治理模式,统一合同治理台帐、报表、档案的治理标准

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
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治理。

同时结合省公司电价专项检查,襄樊公司开展了用电比例专项普查,还出台了《电力客户电价核定实施细则》按政策取消和调整了一些动力用户的灯力比,从而提高了售电均价。

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到人

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所成立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在山区和平原召开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正视困难,工作到位。

供用电合同修签牵涉精力多、难度大,开展起来确实面临非常大困难。

南漳公司面对诸
多客户由于改制、租赁、承包等种种缘故,产权及责任都非常不明确等实际困难,在实际工作中,以三多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是多沟通,经常了解客户经营状况,随时掌握用电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多宣传,关于不配合的客户,加大电是商品宣传,抓好正反典型事例的对比,提高客户契约必须遵守,违法应受制裁的守法意识,客户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的,认真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通过宣传解释,使大部分客户从原来的不理解、不配合转变为理解、支持;三是多联系,一旦合同协商一致,通过客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促使合同的尽早签订。

2、创新四制,规范治理,是抓好合同治理工作的有效保证
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科目多,需要多科室、多人员的配合与协作。

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以强化责任为切入点,以细化环节为着力点,以打造合同品牌为落足点,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按属性、分条款细化到各专业,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进而探究出了供用电合同修签四制,即: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
查制、责任追究制。

所谓分级审核制,就是对每份高压供用电合同包括新报装合同,首先由合同治理员起草文本后,交由报装办审核客户的用电类不、用电性质、用电容量等差不多信息

所属供电营业所审核产权分界点及供电方式,计量所审核有关计量装置的信息;分项签字制,
就是各专工对自己审核的条款签字;专工审查制,就是由合同专工对每一份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分管科长把关审核,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定审签字;责任追究制,就是谁审核的条款谁签字,出了咨
询题谁负责。

低压供用电合同,首先由供电营业所合同治理员起草合同文本,然后由电工组长现场核对用户信息,再由供电营业所主任审核把关签字,确保用户信息的准确性。

由于供用电合同修签采取了四制,强化了责任,对有疑咨询或在审查中发觉出的咨询题,各专工都能及时深入到客户现场核对落实。

从而严把了合同签约的质量关、结构核实关、电价分类关、产权划分关、安全责任关、经济责任关及产权界定关。

由于工作岗位分工明晰,业务流程环环相扣,职责利益捆绑挂钩,极大地增强了全员的工作责任性,确保了供用电合同修签的质量。

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专工,分月列出时刻表,提早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不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
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电合同。

对新报装的用电客户,做到
不签订供用电合同不送电,不为其建立营销信息档案。

为了确保合同信息与营销系统相一致,每月专变清单开出后,公司合同专工将所有的专变客户逐户与营销信息核对,发觉合同与营销信息不相符时,就及时通知供电营业所到现场核对差不多信息,以现场为依据,来确定客户的正确信息。

同时,还要求业务工作单必须先传递到合同专责,经合同专责审核并对合同作出修签、重签等变动后,才能传递到营销系统进
合同修签时刻表等措施,不断地传递压力、刺激活力、营造氛围,使大伙儿始终处于竞争状态,形成了你追我赶、抢前争先的可喜局面。

4、精细治理,打造品牌,是抓好合同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
为提高供用电合同治理水平,襄樊供电公司在今年的营销精细化纵深行活动中提出了建设供用电合同治理精细化品牌的思路,通过规范依法供用电行为,建设供用电合同治理信息平台,统一供用电合同治理模式,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提高供用电合同的实效性和修签率,全面提升供用电合同治理质效。

一是建立合同计算机治理系统平台。

襄樊公司于5月份开通了所有供电营业所的合同治理网络,保证了供用电合同治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为全面完成合同信息录入工作月初排定各供电营业所供用电合同信息录入进度打算,并在每月月底将进度考核情况挂网。

为提高
录入信息质量,除通过合同清理检查发觉整改外,要求合同治理员对合同信息进行逐个核对,开展老合同数据的输入、核对清查工作,做到老合同数据录入100%,高压合同数据录入正确率 100%。

二是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的分级审核及会签制度,明确各供电营业所合同修签人员的审
核事项和责任,建立合同内部会签、流转分级审核责任,严把合同签约质量关,落低和杜绝合同修签错误和遗漏,提高合同修签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发放客户评议卡,加强合同履行监督,体现依法供电、诚信服务。

通过调查和回访,来分析合同治理中存在的咨询题,提出改进合同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从而动态地掌握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保证了用电人的知情消费、自主消费。

行变更,以此来确保营销信息的五统一。

3、强化考核,彰显效益,是抓好合同治理工作的最终目的
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我们对各供电单位的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考核,网上排名次,营销会上公布进度。

同时通过召开供用电合同精细化治理现场会,典型引路,倒排供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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