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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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现状和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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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现状和对策合同管理工作是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促进企业法律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工作水平的提高。

当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重视力度不足、管理工作结构不健全、合同管理流程效率不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问题等,需要企业在思想观念、组织结构、管理流程、人员素质几方面做出改进。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企业也在逐步改革转型。

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在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中做到规范、科学和严谨。

但在旧体制影响下,一些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容易产生风险漏洞,有可能给电力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因此,探究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现状,找出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预防纠正,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就至关重要。

1、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现状就目前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现状来看,受传统的管理模式影响,合同管理工作有着诸多缺陷与问题:电力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问题等等。

1.1重视力度不足电力企业内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重视。

在电力企业中,传统的管理方式对于合同管理工作只是作为日常事务来处理,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没有形成针对性的管理流程及规范,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考核流程,不能及时识别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漏洞,这样就难以及时解决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防患于未然。

1.2合同管理工作结构不够健全,合同管理流程效率不高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结构不够健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制度流程比较冗长,管理流程的效率不高。

很多电力企业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而是由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兼职。

在遇到一些关于合同管理的专业问题时,这些兼职人员的业务水平不足以支撑他们完成这些专业问题,无法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手段完成合同管理工作;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流程通常都比较繁冗,导致会签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效率较低,审批流程较长,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月,这样的效率严重制约了电力企业的快速发展。

浅析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现状

浅析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现状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浅析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现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近年来,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地位在供电企业中地位不断得到提高。

但由于电力的自然垄断性,造成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实际地位的不平等,同时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使得供电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对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仍是重视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管理工作地位不高、相关部门管理缺位。

由于供电企业的垄断地位,在实际工作中长期形成重生产、轻营销,因此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仅仅是作为电力营销工作中的一个相关专业来对待。

在合同修签时仅是由营销部门负责把关,企业法律顾问、安监、纪委等部门没有参与进来。

造成合同修签中条款是否合法、安全责任是否明确、电价定价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工作缺乏有效监管。

在合同管理上没有建立起一种良性的审核监督奖惩机制,发生纠纷时,合同文本本身首先遭到挑剔和责难。

2、缺少统一定岗及兼岗的不规范,造成合同管理工作混乱。

在营销岗位定编中从地市公司、县市公司到基层站所,由于岗位设置的紧缺,很多工作均为兼职,但省公司对如何进行兼岗又没有统一出台相关规定。

因此造成实际工作中从事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五花八门,有资料管理员、报装管理员、用电检查员、电费管理员等从事供用电合同管理,特别是在站所一层人员变得频繁,导致管理工作等混乱,无法实现业务垂直管理,工作标准难以统一,工作质量无法保障。

3、工作开展不平衡,管理有缺位。

由于供用电合同涉及到所有用电。

供用电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有效措施分析

供用电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有效措施分析

供用电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有效措施分析摘要:在电力企业发展中供用电合同管理是重要内容,关系到了电力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在当前部分供电企业供用电合同管理中存在众多问题,导致供用电签订工作效率过低,引发经济损失。

在本文中则着重分析了供用电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且对其提出了解决措施,以为为实现供电企业长远发展带来帮助。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管理;问题;措施供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理论上分析,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电力资源,用户支付电费的合同形式[1]。

供用电合同具有买卖性质,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用电合同可以保证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于用户而言,供用电合同也能保证自身用电的基本权益,作为极具法律效益的文书,供用电合同管理至关重要,然而现阶段却因为受到多方面因素所带来的影响,出现诸多问题,对其展开研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目前供用电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1.1 管理发生缺位供用电合同管理中会涉及到众多的客户数据,电力企业侧重于城市用户签订,导致农村地区签订受到一定的影响,且在签订合同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盲目性,对合同签订质量产生威胁。

还有一点,过度重视高压合同签订,而这则会导致实际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经营风险有所加剧。

1.2 合同管理部门缺失从属性上分析,电力事业具有公益性,涉及到的内容众多,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载体,电力是人们生活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极其重要的能源,电力具有网络性、垄断性,而这则要求电力企业在进行电能管理中需遵循一定的标准。

换而言之,正因为所具备的垄断性会导致后续发展中出现重生产、轻营销的现象,而供用电合同管理也仅仅作为营销中的特殊专业进行对待,合同签订的时候营销部门要对其进行检查,然而检查中法律检察、纪委部门均没有参与到其中,对于合同中的相关条例缺乏明晰性,甚至在商业贿赂等方面没有给予相应的监管,如此极易发生合同纠纷[2]。

1.3 供用电合同管理缺乏均衡性供用电合同关系到了千家万户,合同签订的数目过大,在合同管理中如果没有做好管理工作,则会出现众多问题与矛盾。

供电合同整改报告模板

供电合同整改报告模板

供电合同整改报告模板一、整改背景为加强对供电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合同履行,我公司对供电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整改工作。

根据调查结果,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特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重点整改下列问题:1. 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供电合同未按照标准程序签订,导致合同内容不清晰,权责不明确;2. 合同履行不到位:部分供电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况,未能按时、按量地履行合同约定;3. 服务质量不达标:部分供电服务存在故障频发、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影响用户正常用电。

二、整改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公司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相对应的规范操作流程和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审核机制;2.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供电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供电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达标;3. 完善供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大对供电设备的保养维护力度,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供电设备正常运行。

三、整改进展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我公司按照整改方案逐步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 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合同签订和履行流程,提高了合同的执行效率和质量;2. 建立了供电服务绩效考核机制,对服务质量进行了多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取得了一定的改善;3. 加大了对供电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力度,保证了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了故障发生的概率。

四、整改成效经过整改工作的持续努力,我公司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 合同签订规范化率提高:合同签订程序更加规范,合同内容更加清晰,合同签订规范率提高了20%;2. 合同履行率提高:供电合同执行情况得到有效改善,违约情况减少了50%,合同履行率提高了15%;3. 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供电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故障率降低了30%,维修及时率提高了20%。

五、下一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我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供电合同管理工作:1. 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按时、按量履行;2. 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高供电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 持续加大对供电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力度,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最新-浅谈如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 精品

最新-浅谈如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 精品

浅谈如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浅谈如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并正逐步走向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的电力企业,在日常生产的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外界进行大量的经济往来,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

而发生最多的就是供用电合同,如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减少或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杜绝经济违法违纪行为,是深化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现就如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浅谈几点。

一、执行供用电合同审核制度,杜绝错漏的产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和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商业信用缺失,债务拖欠以及“三角债”问题越来越成为困扰企业健康发展和扰乱社会经济活动的不利因素。

同时,由于产权问题而发生的法律责任也同样困挠着供电企业。

因此,完善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对电力企业十分重要。

要完善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审核制是一个重要环节,如何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填塞漏洞,审核就是重点。

审核是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关键环节,审核就如同足球比赛的守门员一样重要。

严把审核关,使签订中存在的问题被提前发现并化解,这样,既杜绝或减少了企业可能出现的利益损害,也免除了发生问题后对员工严格追究、严肃处理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处置成本,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利。

供用电合同履行审核制度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需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需要企业对员工人性化的关怀与爱护。

但更主要的是,需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自觉地依法履行合同,自觉地执行规章制度,任何环节都要做到行为端正,心怀坦荡,这样才能取信于上下,仰不愧天,俯不愧地,让企业放心,自己放心,这是大家所共同追求的效果。

二、完善监督体制,加强综合监督力度。

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反馈情况,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

如何强化监督力度呢首先,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的延续,是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不断地修订、补充、健全制度可使其涵盖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减少死角,在客观上为顺利履行合同提供安全保障。

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供用电合同那些事儿》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这个事儿。

一说到合同啊,可能有些人会觉得有点严肃、有点枯燥,别急呀,听我这么一唠嗑,保准让你觉得又接地气又有趣。

你说这供用电合同啊,就像是电和咱用户之间的“友谊契约”。

它可重要了,要是没管理好,那可就像家里的电路出故障一样,麻烦得很呢!首先啊,咱得把这合同看得像宝贝似的。

每次签合同的时候都得瞪大了眼睛看清楚,别稀里糊涂就签字了,那不就成了冤大头啦?就好比去菜市场买菜,不也得看清斤两和价格嘛。

然后呢,咱供电部门得像个细心的管家似的,把合同管理得井井有条。

这就好像收拾自己的衣柜,不同类型的合同要放在不同的格子里。

而且还要定期去翻翻那些合同,看看有没有过期的,有没有需要修改的。

要是马虎大意不管不顾,那可不行啊!说不定哪天就冒出个合同纠纷来,那可就头疼咯。

再说说咱用户这边,也得有点责任心。

合同上写的那些用电规定,可别当耳旁风啊!比如说,规定了不能乱接电线,你就别老去捣鼓那些危险行为。

不然,就好像在马路上闯红灯一样,指不定会出啥乱子呢!还有啊,供电部门和用户之间要多沟通,就像朋友聊天一样。

要是有啥问题,咱别闷着不说,得赶紧商量着解决呀。

不然小问题变成大麻烦,那就不好收拾啦。

我曾经就遇到过一次小插曲。

有个用户没仔细看合同,结果用电超了额度还不知道,月底一看到电费账单傻眼了。

后来找供电部门理论,结果拿出来合同一看,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所以啊,大家都得重视这供用电合同管理,别等出了问题再来后悔。

总之呢,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就像是一条稳固的桥梁,连接着供电部门和我们用户。

只有两边都用心维护,这桥梁才能坚固长久,咱才能顺顺利利地用上电,不用担心这担心那的。

让我们一起为了这份“电友谊”好好努力吧!哈哈,就说这么多啦,希望大家听了都能乐呵呵地重视起来哦!。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1、健全供用电合同治理机制,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体系,认识到位。

一是人员体系的完善,襄樊公司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公司营销部设置专职供用电合同治理专责岗位,县市公司、供电营业所确定了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了襄樊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的人员体系。

二是制度体系的完善,襄樊公司重新修订《襄樊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治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治理模式,统一合同治理台帐、报表、档案的治理标准,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治理。

同时结合省公司电价专项检查,襄樊公司开展了用电比例专项普查,还出台了《电力客户电价核定实施细则》按政策取消和调整了一些动力用户的灯力比,从而提高了售电均价。

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到人,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所成立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在山区和平原召开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正视困难,工作到位。

供用电合同修签牵涉精力多、难度大,开展起来确实面临非常大困难。

南漳公司面对诸多客户由于改制、租赁、承包等种种缘故,产权及责任都非常不明确等实际困难,在实际工作中,以三多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是多沟通,经常了解客户经营状况,随时掌握用电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多宣传,关于不配合的客户,加大电是商品宣传,抓好正反典型事例的对比,提高客户契约必须遵守,违法应受制裁的守法意识,客户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的,认真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通过宣传解释,使大部分客户从原来的不理解、不配合转变为理解、支持;三是多联系,一旦合同协商一致,通过客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促使合同的尽早签订。

供电公司合同管理的好的做法

供电公司合同管理的好的做法

供电公司合同管理的好的做法
供电公司的合同管理是确保供用电关系合法、公正、公平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好的做法: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范围、职责、程序和流程,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统一合同格式:使用统一的合同格式可以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误解和纠纷。

同时,可以减少对合同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等环节的时间和精力。

3.加强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前,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合法、合规。

同时,要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确保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4.强化合同履行监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5.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6.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合同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实时化,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7.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总之,供电公司的合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加强审查监督、强化管理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措施,实现供用电关系的合法、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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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供用电合同管理现状及改进措施探讨[摘要] 本文阐述供电用合同的定义及特征,对厦门地区供用电签订现状进行调查分析,说明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合同签订、日常管理、变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合同管理的探索,总结出的一些供用电合同管理的措施与管理上的措施;最后结合厦门地区当地的具体情况,讲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关键词] 供用电合同现状改进措施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建立供用电关系的唯一的法律文书,及时、正确、合法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供。

特别是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特别强,和供用电方面的法律诉讼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加。

及时、合法、合程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化解经营风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用户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的最集中体现,是供用双方联系的利益纽带,也是供电企业营销环节的管理纽带,因此,抓好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特征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从性质上讲属于特种商品的买卖合同,是移转财产所有权合同的一种。

合同法分则之所以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作为单独的一类有名合同,主要是源于这类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

概括起来,供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一)合同一方主体是特定的。

供电人是依法被授予供电营业资格的企业。

(二)合同标的是一种特殊商品——电力,虽然客观存在,但却看不见,摸不得,且具有危险性。

(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

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而合同的履行方式始终处于一种持续状态。

(四)供用电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或半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

电力事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经济发展。

电力这种特殊商品本身又具有网络性和自然垄断性。

这就使电力企业对电能质量及电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标准。

为保证安全用电而按照技术标准和行业规程拟定的条款,用电人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供用电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起生效,而不以电力的实际供应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供用电合同签订现状(一)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1.按照省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有效期为高压三年、低压五年,目前大部分高压合同已实现电子合同。

但到期无法实现续签合同。

约80%以上的低压供用电合同也已到期,需重签。

2.个别单位还有手工版的供用电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均无法满足省公司的最新要求。

3.个别省市重点工程,先送电再签订合同,即合同签订日期比送电日期晚。

(二)35千伏及以上专变供电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35千伏及以上专变客户用电量较大。

在供用电合同签订方面,虽都有签订合同,但合同中仍存在较多问题。

如线损计算不规范、产权分界不清楚、合同附件不全(调度协议等),上级部门在查110kv 高压业扩档案时,资料很不完整,存接入系统批复替代供电方案,电业局没有按照供电方案格式答复客户。

(三)目前从事合同制作、审核人员情况高低压合同由高低压用电检查人员签订,班长或所主任一级审核,所主任或分管领导二级审核(高压合同一般由分管领导审核、低压合同一般由营销所主任负责审核)。

二、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严重偏低,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不足目前,高供高量和高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98%;低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83%,扣除因客户用电变更合同需重签而未签、合同超期需重签而未签,以及合同内容和签订不规范需更换而未更换的合同外,基本符合省公司要求的合同签订率只有约35%。

造成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存在严重不足。

目前用电检查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用电检查人员数量不足按最新的《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定员的50%。

(二)客户用电变更信息传递不畅,供用电合同变更不及时供用电合同中电气设备产权分界涉及客户的接电杆号,而目前凡涉及供电馈线的新建、改造等变更工作均由配电口负责,工作完成后有关的客户接电杆号变更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到营销口,负责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营销人员无法知晓供用电合同的有关配电信息变更,即使知道后也无法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供用电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的不一致。

(三)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原始资料不全,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少问题根据职能划分,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发展策划部负责,分局负责供电方案答复客户,生技部负责组织审图、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报验。

营销部负责计量装表,参与确定供电方案、产权分界、计量设置。

分局负责签订供用电合同及sg186流程;调度所负责签订电网调度协议。

目前,厦门大部分110千伏供电客户的计量装置均安装在客户变电站侧。

因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产权归属等均无法找到有关书面资料。

除2户向客户收取110千伏线路损耗外,其它均未向客户收取线损,且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及产权问题有关部门均说法不一,给确定是否向客户收取线损造成较大困难。

另一方面,已签订的合同仍存在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内容和现场实际不符、产权分界和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

(四)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不高1、供电方案不合理,产权分界难以界定由于历史原因,供电分局的供电方案一般由供电方案专责、规划或配电专责负责初勘,供电方案重视电源部分的考虑,由配电口分管领导组织开会确定,营销人员未参与,即使参与话语权有限。

用电检查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省公司常规产权分界规定签订合同,经常出现相互矛盾。

在确定供电方案时一般未考虑和客户的产权分界问题,采用架空-电缆-架空混接,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供用电合同中有明确)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情况(没有和原有客户协商和书面约定),致使在供用电合同中难以界定清晰的产权分界点,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侵犯原用电客户权益的一种行为的做法。

2、供电方案考虑不周,影响供用合同的正确签订目前各供电分局对一些如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的客户 (一般客户业扩工程引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客户投资建设,原各供电分局对此均有相应的产权分界原则)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未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有关供用电合同内容上和客户达成书面协议,也未及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而影响供用电合同的质量。

3、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人员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原手工版供用电合同中存在涂改、产权描述不清、内容和实际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人手紧,有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合同续签时未到现场核实就依据旧合同签订,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

4、供用电合同内容不能满足要求,如低压客户中没有界定供电范围,居民背书合同中产权描述不清等问题,容易和客户发生法律纠纷。

(五)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1、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提高。

一是杂项申请业务,要等到业扩流程归档后,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中才能办理供用电合同。

由于工程已完工,客户会找出种种借口不办和延迟和我局签订供用电合同,极大地增加了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工作量;二是在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中新装、增容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的在图纸审核合格后就自动生成,因此类客户数量较多。

且许多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就撤销业扩工程,大大增加了供用电合同签订时查找的工作量;三是对已通过系统制作过的合同,如需变更合同,系统无法实现在原有合同的基础进行修改,而必须重新制作,极大地影响到合同签订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供用合同子系统中绘制供电一次接线图及产权分界示意图空间位置太小,无法画多台变压器客户一次主接线,且系统提供的画图软件,只能画较为简单的接线图,对多台变压器的一次主接线图只能采用位图的方式。

2、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也是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地方没有出台统一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各供电分局在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上也存在差异,供用电合同丢失、配电设备产权分界标准不一致、以及需变更合同的范围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到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用电合同管理改进措施1、有计划、分步骤完成原有应签而未签的供用电合同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工,分月列出时间表,提前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别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2、加强签订人员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质量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参与供电方案的确定,健全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原始资料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申请,严格按省公司规定的业扩流程向各供电分局提出申请,按规定书面答复供电方案给客户。

建议营销部和各供电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供电方案的会审,并就线路设备投资、产权分界、运行维护、计量设置及损耗收取、电源配置及保安容量等相关问题和客户签订协议,作为今后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依据。

对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建议由生技部牵头,会同送电部、营销部、财经部、计划部和企管部法律人员和客户协商,就供电线路的产权分界和归属、运行维护责任、线损归属等和客户签订书面协议,作为重新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重新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合同签订工作。

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方案应由各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会审,供电方案要确保产权清晰。

对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要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事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以后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

4、对因供电方案不合理引起和客户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纳入配网改造计划予以解决对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和客户配电设施产权难以界定的情况,建议由各分局负责进行统计,并纳入配网改造计划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实现和客户产权清晰,减少和客户有关产权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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