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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指引

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指引

抢先知 | 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指引(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指引(二)政策概要强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的实施办法》(东府〔2020〕22号)第三点的规定,对今年为租户减免租金的业主(纳税人),按减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3月26日发布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拉动消费复苏案例解析城区某企业自有房产原值1,500,000元,面积1000平方米,自有土地1500平方米(假定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额为8元/平方米·年),全部出租。

每月出租房地产租金收入为10,000元。

今年1月份正常收取租金。

案例1(免租情况):受疫情影响,企业免了租户2月份房租10,000元。

3至12月份恢复正常租金。

(一)房产税免租前,该企业2月份应纳房产税为10,000×12%=1200元,全年应纳房产税为10,000×12%×12=14,400元。

免租后,企业2月份租金为0,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免租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故2月份应纳房产税为(1,500,000×0.7×1.2%)÷12=1050元。

全年应纳房产税为10,000×12%×11+1050=14250元。

该企业可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房产税困难性减免申请,将2月份应纳房产税1050元申请全额减免。

经主管税务分局核准后,该企业2月份的房产税减免1050元,全年实际缴纳房产税为10,000×12%×11=13200元。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租前,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500×8=12,000元。

其中:2月份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500×8÷12=1000元。

免租后,该企业可向主管税务分局提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申请,将2月份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元申请全额减免。

疫情防控房地产行业税收优惠36问

疫情防控房地产行业税收优惠36问

疫情防控房地产行业税收优惠36问1、我公司是房地产企业,为了疫情防控,捐赠给山东某市红十字会现金20万元,医用口罩1万个。

企业所得税前能扣除吗?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我公司是房地产企业,为支持疫情防控,公司向县医院捐赠方便面、火腿肠、水果、汤圆等慰问品,企业所得税前能扣除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3、疫情期间,我企业购买了一批医用口罩,直接捐献给当地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请问捐赠的口罩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等非税收入吗?(山东税务)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我是房地产企业,在疫情期间发给职工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口罩、消毒液。

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3.17•【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21.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3月17日。

疫情减免方案

疫情减免方案

疫情减免方案1. 背景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自2019年末爆发以来,迅速蔓延至全球范围,给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为了应对疫情对企业和个人造成的财务困难,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疫情减免方案,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压力,并促进经济复苏。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疫情减免方案,包括企业税收减免、个人税收减免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2. 企业税收减免2.1 增值税减免为了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政府对增值税征收进行了一定的减免政策。

主要措施包括:•针对特定行业(如餐饮、旅游等)实行增值税免征政策;•对个别企业给予增值税减免,以减轻财务负担。

2.2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对疫情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捐赠的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2.3 社保费减免政府为减轻企业负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行社保费减免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减免或减半缴纳社保费;•对继续保障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社保费用补贴。

3. 个人税收减免3.1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为减轻个人负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人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或减半征收;•对疫情期间积极参与公益捐赠的个人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4. 资金支持为了支持疫情期间遭受困难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资金支持措施,主要包括:•设立特别贷款基金,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开展科研和技术创新,提供一定的科研资金和技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减免或延期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利息;5. 其他减免措施除了上述主要减免方案外,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减免措施,以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减免市场准入费用和行政审批费用;•减免租金或提供租金补贴;•鼓励企业减免或延期对外支付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等。

落实疫情优惠政策措施

落实疫情优惠政策措施

落实疫情优惠政策措施引言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为了支持企业和个人,在疫情期间,很多国家都出台了疫情优惠政策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疫情优惠政策措施,并重点就如何落实这些政策措施进行讨论。

一、税收减免在疫情期间,很多国家都对税收政策做出了调整,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促进经济复苏。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1.减免企业所得税:许多国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或延期缴纳的政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关优惠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受疫情影响的程度。

2.减免个人所得税:针对处于困难境地的个人,一些国家采取了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这可以帮助个人减轻经济压力,并促进消费。

3.增值税减免:为了刺激经济发展,一些国家还对特定行业的增值税进行了减免。

这包括餐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有助于减轻这些行业的经营压力。

针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各国政府应加强宣传,提供便捷的申请流程,并确保透明公正的审核和落实过程。

二、贷款支持为了帮助企业渡过疫情危机,一些国家推出了各种贷款支持政策。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贷款支持政策措施:1.抵押贷款:一些国家通过政府担保的方式,鼓励银行放宽对企业的抵押贷款条件。

这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便宜的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2.无息贷款:为了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一些国家推出了无息贷款的政策。

这可以为企业提供快速的资金支持,降低企业的借款成本。

3.城市配套贷款:一些国家建立了城市配套贷款机制,通过给予利息贴息、抵押物减免等方式,帮助城市内的企业渡过难关。

针对贷款支持政策,政府应加强对银行的引导和监管,确保这些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企业和个人身上。

三、社会保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在疫情期间,一些国家加大了社会保障政策的力度。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1.失业保险:为了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一些国家增加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金额。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2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2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物资范围;1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13.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4.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15.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16.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17.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二、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的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主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优惠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导语: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全球各国面临的重要任务。

税费优惠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将对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以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知识和思考。

一、税费优惠政策的作用与意义1.1 税费优惠政策对于疫情防控的作用在疫情期间,各国都面临着抗击病毒和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挑战。

税费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负担,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增强其研发和生产抗疫产品的能力。

还可以为大众提供更多的医疗、教育和就业机会,有助于疫情的控制和防范。

1.2 税费优惠政策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税费优惠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减免企业税收,可以提高企业投资和创新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对于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来说,税费优惠政策也可以解决他们在起步阶段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为他们提供了发展和壮大的机会。

税费优惠政策还可以促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改善社会福利,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税费优惠政策的指引原则和内容2.1 财政可持续性原则税费优惠政策的制定要遵循财政可持续性原则,即在考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确保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

这意味着政府需要在制定税费优惠政策时,同时考虑到财政收入的稳定和财政支出的合理分配,确保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2 精准施策原则税费优惠政策应该根据具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精准施策。

这意味着政府需要通过数据和调研,了解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税费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政府还应该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的监管和评估,确保政策的实施效果和资源利用效率。

2.3 公平公正原则税费优惠政策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的效果和效益的公平分配。

疫情期间税务局措施

疫情期间税务局措施

疫情期间税务局措施摘要疫情期间,税务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疫情对企业和个人所产生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税务局在疫情期间所采取的一些主要措施,包括税费减免、延期申报和纳税优惠等,以及这些措施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1. 税费减免疫情期间,税务局主动采取了一系列的税费减免政策,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主要措施包括:•免征特定行业税费: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税务局暂时免征特定的税费,如旅游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延长其亏损结转年限,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对销售额不超过一定限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暂时免征增值税。

•减免个人所得税:对在疫情期间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等一线员工,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税费减免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增强了他们应对疫情的能力。

2. 延期申报和纳税优惠为了应对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冲击,税务局还推出了一系列的延期申报和纳税优惠政策。

•延期申报: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申报的企业,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延期申报,以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

•分期缴纳税款:对于收入受到较大影响的企业,税务局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允许分期缴纳税款,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暂停税务稽查:在疫情期间,税务局暂停对企业的税务稽查活动,减轻了企业的行政压力。

延期申报和纳税优惠政策的推出,旨在帮助企业度过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保障经济的稳定运行。

3. 公示咨询和在线服务为了方便纳税人了解税务政策和进行相关咨询,税务局还加强了公示咨询和在线服务。

•公示咨询:税务局在疫情期间加强对税费减免政策的公示,使纳税人可以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

•在线服务:税务局通过加强在线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在线纳税申报和咨询服务,方便纳税人在不出门的情况下完成相关业务。

公示咨询和在线服务的加强,为纳税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4. 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税务局在疫情期间采取的这些措施,对于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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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蔬菜种植企业,主要向各社区菜市场供应自产蔬菜。

为保障疫情期间居民蔬菜供应,我公司除供应自产蔬菜外,还收购了部分农民自种蔬菜,一并销售给社区菜市场。

请问我们销售的蔬菜,包括自产和收购的蔬菜,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销售的自产蔬菜和收购蔬菜,均可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问:我公司下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苗的研制工作。

因研发工作需要,我公司近期在国内购买部分研发设备,请问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退还?
答: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1号),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经有关部门核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如符合上述政策适用条件,可以凭相关证明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研发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我是一家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人员,关注到国家新出台了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调减至1%。

请问,在计算公路旅客运输进项抵扣时,抵扣率需要调整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称13号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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