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猕猴桃出口果园质量管理体系
绿色猕猴桃生产质量组织管理措施

绿色猕猴桃生产质量组织管理措施为了全面抓好绿色猕猴桃生产、销售和质量管理工作,成立绿色猕猴桃生产基地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对绿色猕猴桃基地的管理及绿色猕猴桃产品的生产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绿色农产品猕猴桃生产技术规程操作。
一、建立以公司法人、生产基地负责人、技术员、绿色产品内检员、田间生产记录员等组成绿色产品质量管理小组,明确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二、公司法人代表担任绿色产品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组织制订绿色猕猴桃生产计划,对产品质量管理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产品质量管理和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绿色产品内检员对公司销售的猕猴桃产品质量负全责;技术员负责基地猕猴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的技术管理;基地负责人负责基地员工按生产技术规程操作,帮助和督促员工建立田间生产记录。
所有人员负责配合组长落实绿色基地的规划措施,负责对种植员工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基地监管检查、收购工作。
三、公司组织种植户参加各种类型的绿色产品质量培训,首先,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小组人员极积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组的培训班,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树立法规意识,确保公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其次,邀请省、市、县农业技术专家到公司基地,对职工进行绿色猕猴桃农产品种植等方面的质量安全与生产技术培训。
公司技术员根据猕猴桃的生长季节对基地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管理。
四、绿色生产基地及周围严禁开矿建厂,不得污染基地环境严格保护基地生态环境。
五、公司对农业投入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派专人统一指导使用,严格按照绿色猕猴桃的生产要求控制用法与用量。
成立病虫害防治小组,负责基地病虫害防治施药工作,公司对农药统一进行管理。
六、生产过程中,公司派定技术人员对基地生产包片负责,固定专人长期驻点,从事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七、猕猴桃采摘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做好基本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盛装器具符合绿色猕猴桃的生产要求。
八、生产加工人员身体健康,定期体检,持证上岗,包装车间责任明确划分,装袋、计量、封口等工序责任分配到人,各负其责,奖优罚劣。
第四部分 猕猴桃出口果园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猕猴桃出口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境猕猴桃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出境猕猴桃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照2006年11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出境猕猴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质检动函〔2007〕699号文件,特制定修文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猕猴桃出口果园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条.管理体系适用于修文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出口猕猴桃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报请贵阳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出口猕猴桃果园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的果园不得经由修文农投及其下属公司向境外销售。
注册登记包括在贵阳市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和在大数据物联网追溯系统登记。
每个果园拥有终身唯一二维码,每批次出口猕猴桃以该二维码作为追溯码。
不得擅自改变第二章注册登记第五条.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猕猴桃果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种植标准符合修文农投标准化种植规范;(二)水质和土壤无污染及重金属超标;(三)加入修文农投同质化管理,接受修文农投技物服务全程管理;(四)接受修文农投种植技术培训,每个种植关键点需有专人配合工作;(五)出口猕猴桃必须经过修文农投下属公司分选包装后方可出口。
第六条.顶好股份包装厂要求:(一)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猕猴桃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二)预冷、预分拣、入库、出库及分拣包装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三)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四)加工猕猴桃所使用的水源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品处理鲜果;(五)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猕猴桃采摘、装箱、过称、运输、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六)加入修文农投大数据物联网追溯系统,接受信息采集;(七)配备专职验收及管理人员,负责鲜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自检等工作;(八)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第七条.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修文农投申请,并经修文农投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变更手续:(一)果园种植面积扩大;(二)果园承包者或者负责人发生变化;(三)包装厂加工猕猴桃种类改变;(四)其他较大变更情况。
生态有机弥猴桃有机管理体系文件汇编

生态有机弥猴桃有机管理体系文件汇编(依据GB/T19630.1~4-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目录一、质量管理手册1.1基地经营者和公司简介1.2有机食品生产计划1.3生产基地经营方针和目标1.4生产基地管理组织机构1.5任命书1.6适用范围1.7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8档案管理制度1.9内部检查制度1.10内部检查员管理1.11职工培训管理制度1.12仓库管理制度1.13垃圾污染物的处理规定1.14记录的控制程序1.15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程序1.16顾客申诉/投拆控制程序1.17可追溯体系(生产批号管理)1.18健康安全方针1.1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0产品召回控制程序1.21标识与销售管理程序1.22持续改进控制程序二、内部规程2.1有机产品基地种子使用管理规程2.2生产基地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2.3生产基地作物种植规程标准2.4卫生规程2.5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2.6标签使用管理规程2.7内部检查规程2.8员工福利作业文件2.9采收和运输卫生要求三、内部有机管理体系检查报告一、质量管理手册1.1基地经营者简介公司弥猴桃基地位于DXC村。
基地经营者专门从事生态有机弥猴桃产品生产和销售,同时营造具有特色的生态旅游。
一、基本情况:生产基地几百余亩,目前有管理人员6人。
二、主要工作:(一)基地经营者积极发展生态有机农产品基地。
基地经营者有机猕猴桃种植面积600亩,专门从事生态有机猕猴桃产品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销售上海、广州、北京珠三角等地区。
(二)认真抓好生产基地的基础建设。
为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经营者今年计划,重点抓好排灌渠工程、机耕路工程、土地平整工、扩大沼气建设等各项工作。
期待使生态有机猕猴桃产品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1.2有机食品生产计划基地经营者计划在未来3—5年间采用“基地经营者+农户”的发展模式生产:①有机猕猴桃600亩1.3生产基地经营方针和目标有机产品质量方针:遵守有机法规,发展有机种植产业,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有机产品。
果园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果园生产的果实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果品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果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果园所有果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果园生产基地管理第四条生产基地选择:1. 选择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地域作为果园生产基地。
2. 严格遵循国家关于农业投入品使用的规定,确保果园生产基地环境安全。
第五条土壤管理:1. 定期检测土壤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2. 采取科学施肥、合理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土壤健康。
第六条果树管理:1. 根据果树生长习性,合理修剪、疏花疏果,提高果实品质。
2. 严格执行农药使用规定,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果品生产过程管理第七条生产记录:1. 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制度,记录果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包括肥料、农药使用、病虫害防治等。
2. 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八条肥料、农药使用: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肥料、农药,合理使用。
2. 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病虫害防治:1. 采取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2. 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规定,确保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果品加工、包装、销售管理第十条加工、包装: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工设备、包装材料,确保加工、包装过程卫生。
2. 加工、包装过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果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销售管理:1.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销售果品符合国家标准。
2. 建立销售记录,记录销售时间、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3. 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果品。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定期开展果园质量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水果出口管理制度内容

水果出口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水果出口行为,促进我国水果出口贸易健康稳定发展,保障水果质量安全和我国水果产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水果出口资质要求1.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资质,包括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证、外销出口产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
2.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机构认证。
3.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明确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操作规范。
4.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追溯体系,能够追溯到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全过程。
三、水果出口流程1.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出口程序和要求,申请相关出口许可证。
2.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根据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相关要求,进行产品检测和认证。
3.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国际贸易惯例,与目的地国家/地区的贸易商签订合同。
4.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国际货运要求,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公司。
5.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按照目的地国家/地区的要求,办理相关通关手续。
6.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产品交付给贸易商。
四、水果出口质量标准1.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国际标准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水果产品。
2.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相关标准要求。
3.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定期开展产品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五、水果出口风险防范1.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识别、评估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2.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危机处理和事件应对工作。
3.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水果出口贸易合规管理1. 水果出口企业应当遵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贸易条约,确保产品合规出口。
果园质量管理体系2024

引言概述:果园质量管理体系是指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对果园的种植、养护、收获和加工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以确保果园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助于提高果园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还可以有效防止疾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保护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正文内容:一、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概述1.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和目标2.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和架构3.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原则和要求4.果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5.果园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质量管理体系的关系和区别二、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1.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流程与步骤1.1制定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目标和计划1.2制定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和规范1.3建立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1.4进行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1.5实施果园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监督与检查2.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与控制2.1果园生产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2.2进行果园生产环境的监测和评估2.3果园健康检测和疫情防控2.4果园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抽检2.5进行果园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改进三、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1.果园质量管理的关键要素和指标2.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流程和程序3.果园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记录和文件4.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外部沟通与合作5.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评估与改进四、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风险管理1.果园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风险识别和评估2.果园质量安全风险的防控措施3.果园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危机管理和应急预案4.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要求与合规性5.果园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改进措施和经验总结五、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培训与推广1.果园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要求2.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宣传推广与展示3.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扩大与推广4.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和评价5.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创新总结:果园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果园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搭建一套完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并结合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的理念,可以提高果园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护果园资源和环境,促进果园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猕猴桃的生产管理制度
猕猴桃的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猕猴桃的生产经营,保障猕猴桃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猕猴桃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果园、农户、合作社、加工厂、销售商等。
第三条猕猴桃生产管理制度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标准化生产、精细管理、全程监控、全面提质”的原则。
第四条猕猴桃生产管理应当强调对环境的保护,优先选择对环境友好的种植和生产方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促进绿色生产。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猕猴桃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促进猕猴桃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生产环境和条件第六条果园选择应当注意土壤条件、气候条件和水资源等自然条件,依据猕猴桃的特性和生长要求进行选择。
第七条果园应当远离工厂、工业区和环境污染较重区域,保证果实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友好。
第八条果园应当进行土壤修复和保护,定期进行土壤检测和施肥,保证土壤的营养和肥力。
第九条果园应当进行定期的病虫害防治,采取绿色生产的方式进行病虫害控制,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第十条果园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规范用水,保证果树的正常生长和发育。
第三章生产技术和管理第十一条果园应当选择适宜的猕猴桃品种进行种植,根据品种的特性和需求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栽培。
第十二条果园应当加强对果树的管理和修剪,保证树形的整齐,加强通风透光和病虫害的防治。
第十三条果园应当进行定期的施肥和浇水,保证果树的养分供应和生长需求。
第十四条果园应当对果实的采摘、包装和储存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保证果实的质量和品相。
第十五条果园应当进行果品质量检测和管理,加强对果品质量的监控和评估,保证果品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第四章营销和销售第十六条猕猴桃的销售应当遵循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需求,选择合适的销售渠道和方式,保证销售的畅通和质量。
第十七条猕猴桃生产者应当加强对品牌的建设和宣传,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八条猕猴桃生产者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
建立最严厉的监管体系加快提升猕猴桃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最严厉的监管体系加快提升猕猴桃质量安全水平一、全县猕猴桃产业发展基本情况及面临的形势我县自2005年开始大规模种植猕猴桃,目前,全县已有8个乡镇的68个村、531个社和9540户农户及10家企业种植猕猴桃,种植面积已达7.9万亩,其中种植面积在50-100亩的种植户48户、企业3家,100-300亩的种植户25户、企业4家,300亩-1000亩的种植户1户,1000亩以上的企业2家,联想佳沃中新农业种植面积达1.02万亩。
全县猕猴桃主要品种为金艳、红阳,其中金艳种植面积5.04万亩,占63.8%,红阳种植面积2.03万亩,占25.7%。
现已发展专合组织28个,气调库30个库容2.2万吨,有猕猴桃本土技术员89名,猕猴桃营销商33名,猕猴桃相关农资经营商247家。
截止去年底,全县已挂果投产面积3.8万亩,占46.8%,总产量达2.9万吨,猕猴桃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和推动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支柱产业。
特别是联想佳沃中新农业公司的进入,必将推动我县猕猴桃产业的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但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县猕猴桃产业发展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土壤方面存在土壤有机质含量低、板结、酸化等严重问题。
二是投入品方面存在重复使用除草剂、杀虫剂等农药,影响植株健康、不规范使用膨大剂、过度使用化肥等问题。
三是标准化生产方面存在盲目跟风种植、标准化种植水平不高、早采现象严重、专利品种流失快、缺乏病虫害防治应急机制等问题。
四是加工储存方面存在冷库仓储能力不足、缺乏纸袋生产企业和猕猴桃深加工企业等问题。
五是综合服务方面存在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专合组织发挥作用与产业发展不相匹配、无大型营销企业、销售渠道混乱等问题。
六是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方面存在执法监管体系不健全、滥用地理标志和缺乏有效品牌保护等问题。
这些问题若不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就很难保证猕猴桃质量安全,势必会危及整个猕猴桃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因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刘兵书记和刘刚县长亲自过问,专题听取加快提升猕猴桃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并要求改革创新,整合政府行政资源,建立最严厉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配套的综合服务体系,千方百计确保猕猴桃质量安全,积极推动全县猕猴桃产业高端化发展。
果园质量管理体系
案例四:某果园的病虫害防治策略实践
1. 该果园通过实施病虫害防治策略,有效控制了病虫 害的发生和传播。
2. 该果园在病虫害防治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相结合 的方法。首先,通过选用抗病品种、加强栽培管理等 方式,提高水果的抗病能力。其次,采用生物防治、 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如释放天敌、悬挂诱虫灯 等,有效控制病虫害的数量和危害程度。此外,该果 园还合理使用化学农药,遵循安全使用标准和防治规 程,确保农药残留符合标准要求。通过这些措施的实 施,该果园有效控制了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保证了 果品的产量和质量。
定期检查与持续改进
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对果园的各项管理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达到预期效果 。
收集反馈
积极收集客户反馈和市场信息,以便及时调整生产策略和提高果品 质量。
持续改进
根据检查结果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果园管理体系,提高果园的经济 效益和竞争力。
04
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估 与优化
评估方法与指标
确立果园质量目标
01
确保果品的质量安全、产量和经济效益达到预期水平。
制定生产技术规程
02
规定果园的种植技术、施肥、灌溉、修剪、采收等环节的操作
规范。
制定质量检测标准
03
明确果品的质量检测标准和方法,确保果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
。
建立果园管理团队
组建专业团队
建立由农艺师、植保专家、园艺师等组成的专业团队,负责果园 的日常管理。
发展
随着全球水果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消费者对水果质量要求的提高,果园质量管理 体系逐渐得到世界各地的广泛认可和推广。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也纷纷制定相 关标准和规范,推动果园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02
新西兰出口猕猴桃果园用药方案
新西兰出口猕猴桃果园用药方案新西兰年产22万吨猕猴桃,其中就有20万吨出口,产值占其种植业出口的25%。
记者从专家那里了解到,作为猕猴桃生产和出口大国,新西兰为增强其产品的竞争力,正逐步发展一套猕猴桃的有机生产体系,符合有机农业国际标准的产量已占总产量的1%。
下面让大家一起来见识一下新西兰出口猕猴桃果园的用药方案:第一次在修剪后喷7%的石硫合剂,若在7、8月需要防治贪食圆蚧,应以粗雾将全株喷湿;第二次在第一次喷药后10天,用二嗪农加湿润剂按产品说明使用;第三次在花前,施50%谷硫磷可湿性粉剂或40%毒死蝉,其中谷硫磷按100克/100升、2.25千克/公顷用量,毒死蝉按60毫升/100升、1.35升/公顷用量施用,注意至少在蜜蜂进园前7天施药;第四次在初落花期,按产品说明使用Iprodione或Vinclozoline,如需防治菌核病和灰霉病则重施一次,在开花后施药,花期喷施杀菌剂应在早晨或无蜜蜂采蜜时进行;第五次在花后,施40%毒死蝉或50%谷硫磷可湿性粉剂,其中毒死蝉按60毫升/100升、1.35升/公顷用量,谷硫磷按100克/100升、2.25千克/公顷用量施用。
在查实蜜蜂已从附近果园移走后才能施药。
开花前仅限这一时期使用谷硫磷。
第六次在第五次施药后14天,用75%亚胺硫磷可湿性粉剂或40%毒死蝉,其中亚胺硫磷按150克/100升、3.4千克/100升,毒死蝉按60毫升/100升、1.35升/公顷用量施用。
注意亚胺硫磷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毒死蝉为14天。
第七次施药在1月(北半球的7月),施药同第六次。
第八次在2月,施药同第六次。
第九次在3月,施药同第六次。
第十次在4月,施药同第六次。
第十一次在采收前4~7天,施药同第四次,注意喷药离采收期不得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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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猕猴桃出口果园质量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境猕猴桃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出境猕猴桃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照2006年11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出境猕猴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质检动函〔2007〕699号文件,特制定修文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猕猴桃出口果园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条.管理体系适用于修文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出口猕猴桃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报请贵阳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出口猕猴桃果园必须进行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的果园不得经由修文农投及其下属公司向境外销售。
注册登记包括在贵阳市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和在大数据物联网追溯系统登记。
每个果园拥有终身唯一二维码,每批次出口猕猴桃以该二维码作为追溯码。
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章注册登记
第五条.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猕猴桃果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种植标准符合修文农投标准化种植规范;
(二)水质和土壤无污染及重金属超标;
(三)加入修文农投同质化管理,接受修文农投技物服务全程管理;
(四)接受修文农投种植技术培训,每个种植关键点需有专人配合工作;
(五)出口猕猴桃必须经过修文农投下属公司分选包装后方可出口。
第六条.顶好股份包装厂要求:
(一)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猕猴桃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二)预冷、预分拣、入库、出库及分拣包装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三)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四)加工猕猴桃所使用的水源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品处理鲜果;
(五)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猕猴桃采摘、装箱、过称、运输、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
(六)加入修文农投大数据物联网追溯系统,接受信息采集;
(七)配备专职验收及管理人员,负责鲜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自检等工作;
(八)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
第七条.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修文农投申请,并经修文农投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一)果园种植面积扩大;
(二)果园承包者或者负责人发生变化;
(三)包装厂加工猕猴桃种类改变;
(四)其他较大变更情况。
第八条.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修文农投申请,并经修文农投向上级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一)果园位置及种植猕猴桃种类发生变化;
(二)包装厂改建、扩建、迁址;
(三)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修文农投业务部对修文县出口猕猴桃果园、包装厂进行有害生物监测、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和监督管理。
监测结果及监管情况作为出境猕猴桃检验检疫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修文农投业务部严格执行种植端、采后仓储包装的过程管理,制定和执行巡检制度,结合大数据物联网可追溯云系统对病虫害、灾害性天气以及田间数据变化对各环节的指导意见,严格进行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综合管理措施,避免和控制输入国家或地区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
第十一条.根据种植需求和国家农药、肥料管理条例,国际国内对猕猴桃的禁用农药,肥料等要求,制定和修改《修文农投出口猕猴桃投入品目录》。
第十二条.技物服务部门负责投入品的收发和保管,使用、回收、销毁等由技物服务部门管理,出口基地不得存储任何化学品,自制农家肥料和农业用品应经过技物服务部门认可后,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出境猕猴桃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并符合有关卫生质量标准。
输入国家或地区有特殊要求的,猕猴桃包装箱应当按照要求,标明猕猴桃种类、产地以及果园、包装厂名称或者代码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农投业务部门对出境猕猴桃果园实施监督管理内容包括:
(一)果园周围环境、猕猴桃生长状况、管理人员情况;
(二)果园有害生物发生、监测、防治情况及有关记录;
(三)果园农用化学品存放状况,购买、领取及使用记录;
(四)果园猕猴桃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记录;
第十五条.修文农投对包装厂实施监督管理内容包括:
(一)包装厂区环境及卫生状况、生产设施及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管理人员情况;
(二)冷藏设施使用及防疫卫生情况、温湿度控制记录;
(三)大数据物联网追溯信息;
(四)全天候监控;
第十六条.出境果园和包装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投公司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出口业务,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一)私用化学品的;
(二)周围有环境污染源的;
(三)包装厂的猕猴桃来源不明;
(四)包装厂鲜果未经预分选进入包装线的,不同成熟度的鲜果,没有隔离防疫
措施,难以区分;
(五)未按规定在包装上标明有关信息或者加施标识的;
(六)包装厂检疫处理设施出现较大技术问题的;
(七)上级检验检疫部门检出国外关注的有害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第十七条.农投公司业务部实时考核考察合作果园情况,发现异常问题及时上报,要求问题果园整改,直至取消合作。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出境猕猴桃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农投出口果园合作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其注册登记资格:
(一)未按照修文农投投入品目录使用猕猴桃投入品,经技物服务团队记录在案两次以上的;
(二)隐瞒或瞒报质量和安全问题的;
(三)拒不接受农投业务部和技物服务团队检查检测的;
(四)恶意断网断电,影响大数据物联网追溯系统采集数据达24小时以上的
第四章出境检验检疫
第十九条.按照相关要求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报检规定提供有关单证。
第二十条.不接受非签约同质化标准化管理的果园的出口合作第二十一条.包装厂不接受未经签约的同质化标准化管理的签约果园的出口分选和包装申请出境猕猴桃来源不清楚的,不予受理报检。
第二十二条.包装厂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规定和出口检验检疫要求管理,定期接受修文农投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出境猕猴桃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收到检验检疫机构的通知书后,追溯全履历和大数据,找出原因,召回问题产品。
并将处理结果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相关部门处罚的基础上,修文农投参照处罚标准一并加罚,附检验检疫机构处罚条件
(一)来自注册果园、包装厂的猕猴桃混有非注册果园、包装厂猕猴桃的;
(二)盗用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编号的;
(三)伪造或变造产地供货证明的;
(四)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的猕猴桃被调换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严重安全、卫生质量事故的。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修文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业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