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检验管理办法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供应商来料检验方法正确,质量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产品让客户满意。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品质部对供应商所有来料以及采购部外购件的检验方法进行管理。

三、相关定义

1、合格:完全符合图纸要求。

2、不合格:按工艺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不符合图纸的要求。

3、特采:零件有一定缺陷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以达到产品使用性能。

4、分类检验:A全检、B部份全检、C抽检。

5、检验方法:由工艺部门制定检验工艺要求。

四、实施流程

1来料

1.1供应商来料与采购部对接。

1.2采购部与供应商来料核对图号。

1.2.1对应图号物料进行清点并作记录。

1.3采购部对来料进行分A、B、C类。

1.3.1分好类的来料填写相关送检单送品质部安排检验。

1.3.2送检单和对应来料进行区分标识。

1.3.3把标识好的来料放置在对应类别待检区指定位置整齐摆放。

1.3.4待检区摆放次序按采购计划的时间有序摆放,以免影响生产计划时间。

2检验

2.1品质部对待检区A、B、C分类区来料按检验工艺要求进行检验。

2.2 A类品检验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全尺寸检验。

2.2.1必须按全检检验工艺要求正确全尺寸检验。

2.3.B类品检验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部分特别重要尺寸全检。

2.3.1图纸其它尺寸按检验工艺要求进行相关比例的抽检。

2.3.2抽检按2.4 C类品要求检验。

2.4 C类品检验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相关比例全尺寸抽检。

2.4.1抽检比例由工艺部门对不同产品验证确定抽检的比例。

2.4.2抽检按A类品要求进行检验。

3入库

1经检验合格的来料做标识记录入库。

2不合格的来料按来料做不合格标识按退料程序进行退料。

3特采按特采流程进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是否使用。

3.3.1评估通过要对特采品标识区分后才能正常入库。

编制:审核:批准: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文件编号:ZJ-01-2014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1报检过程 1.1采购物资——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及采购订单或供货合同核对供方送货信息(包括产品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通知仓库人员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进行点收并放置“待检区”,大件物资不能放待检区的可做待检标识,仓库按《库房管理规定》确认无误后签送货单,并 1.2 1.3 2 1) 2) 3) 等进行验证。 4)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类及用于公司生活、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检验范围。 5)工装夹具工具仪器等生产设施由使用申请部门验收无误签字后,仓库直接入库。 3对检验结果的处理 3.1检验完毕后,由检验人员填写相关《检验记录》。 3.2检验合格的物资,由检验人员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报检单》上,并签字后交报检部门。仓库

根据报检合格结果,将送货底单交供应科办理入库手续,外协合格品由车间转下道工序。3.3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由检验人员在物料上贴“待处理”标签,通知仓库将不合格的物资放置 于“不合格品区”,与其它物资隔离,禁止使用或投入生产,提交《进货验证记录》分发给各相关部门。 3.4不合格物料的处理 3.4.1最终判定为让步接收的,并将原物料上“待处理”标识及时更换成“让步接收”标签,并填 写清楚,由仓库按指定的区域摆放,并办理入库手续。让步接收物料一旦出现批量或严重品 3.4.2 4 4.1 4.2 5 6 6.1 6.2 应科通知供应商分析原因并回复纠正措施,跟踪供应商纠正结果。 7来料检验流程图

8 8.1 8.2 8.3 8.4《进货验证记录》 8.5《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8.6《退料单》 8.7《物料重检通知单》 本 编制:审核:批准: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docx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营造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对相关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对他人造 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追偿。 检测检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规范要求诚信经营,并接受、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监管主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制定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并将检查计划和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地)、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检查、查处结果及时上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监管原则】本办法规定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方式,依法依规、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监管工作。 第二章行为规范

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过程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过程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适用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检验和试验。 2.职责 2.1技检部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职责与权限 3.1 技检部归口执行本程序,负责检验标准和规范的制订,技检部检验员负责过程检验、试验和验证。 3.2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以及整改措施跟踪。 4. 工作程序 4.1检验员应熟悉和掌握过程产品的产品标准、工艺文件、操作规程和检验规范。 4.2根据产品跟踪卡、产品标准、工艺文件、检验规范及有关规定对上工序转来的产品外观、结构、尺寸进行100%的复查。在开车前还要按上述要求对本工序的产品进行仔细的首件检查,正常生产以后,也要确保在每种产品排满装线盘一层内最少一次检查巡视,并做好纪录与标识。 4.3根据检验结果及有关规定及时对产品作出准确判断和标识,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生产,或转序,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完毕后还要进行复查,通过相关领导批准方可继续生产或转序。 4.4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下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由原生产工序负责处理,同时追究原生产工序机长兼检验员的错,漏检负责。 4.5各工序机长兼检验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生产和检验的产品要勤看、勤量、勤检查。保证产品质量内外一致,对无合格章的产品,不得流转和使用, 4.6检验员负责不合格过程产品的评审和处理,并对检验结果和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5.引用文件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检验流程管理制度

标准管理规程 (STANDARD MANAGEMENT PROCEDURE ) 1. 目的: 为了确保产品从样品的采集分样,到样品的保存过程中的一系列工作的完成,建立一个对QC各种检验报告书及检验结果复核准确可靠的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样品的检验。 3. 责任人: 请验部门:负责请验,填写请验单; 取样员:负责检品取样; 检验员:负责完成检验、检验的准备工作及相关记录的填写的工作; 品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验流程的执行。 4. 正文: 4.1 检验流程:请检→取样(或送样)→收样→分样→检验→复核→发放检验报告书(或结果通知单)→登记检验台账。 4.1.1 正常生产时产生的检品: 4.1.1.1 各取样员按各种检品取样制度取样,将待检品连同《请检单》一同送至实验室检品接收处,登记《检品收发记录》,内容包括请验部门、日期、时间、品名或代码、批号、数量、检验目的、取样人、接收人、分发接收人、分发接收数量等内容。 4.1.1.2 稳定性考察样品直接送至留样管理员处,按《留样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1.1.3 小试样品需经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接收并检验; 4.1.1.4 QC负责人应根据车间提供的生产计划,提前安排检验工作; 4.1.1.5 送样时应与QC负责人联系,以便及时安排检验。

4.1.1.6 QC负责人在接收样品后及时将样品分发至检验室的待验品存放处,并通知相关检验人员检验。 4.1.2 仓库物料的检验: 4.1.2.1 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合格后填写请检单》,连同厂方报告一并送至QC负责人处,QC 负责人审核验收单、请检单和厂方报告,三者需正确完整,如审核通不过,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如不能当场改正则开具《退回通知单》,并一次性告知请检人员需改正和补充的资料,请检人员改正和补充相应的资料,直至审核通过,QC指定人员准备空白检验记录,连同《请检单》、厂方报告移交给取样员,取样员将样品取回(并在取样现场分样),填写《检品收发记录》; 4.1.2.2 如有加急检验的物料需经品质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受理; 4.2 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按照《检验记录和报告书管理制度》管理。 4.3 检验操作要求: 4.3.1 检验操作由经QC资格确认的检验员完成。 4.3.2 QC检验员应仔细检查请验单所填写样品的品名、批号、检品编号、数量、规格是否正确。 4.3.3 每一个实验人员在检验操作中,必须按照检验标准描述的规则检验。检验每个项目都必须认真去做,所有检验数据应该是真实的,实事求是地反映产品质量,不得弄虚作假。 4.3.4 必须具有书面授权,方可更改操作程序。 4.3.5 进厂原料同一品种、所有批号都必须做检测。厂家同一批号的产品,如不同时间进厂,也必须检验。 4.3.6 样品检验操作程序: 4.3.6.1 【感官】项仔细观察并记录检品外观性状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4.3.6.2 【理化】项简述操作方法,平行测定两份样品,计算其相对偏差应符合规定,在“检验结果”下写出相应的实测值。 4.3.6.3 【微生物】项简述操作方法,依法操作,根据标准要求的限度下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有数据的填写实测值) 4.3.6.4 【单件净含量】项简述操作方法,根据称取单位产品净含量与标示量差值,要求不得超过允许负偏差。 4.3.6.5 当样品检测完成后,余样放置指定地点,由检验员安排处理,至少每月处理一次。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3.3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4.1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4.3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4.4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4.5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4.6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5.1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5.1.1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5.1.2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5.1.3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5.1.4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物料检验 5.2.1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产品首件确认管理规定

产品首件检验确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员工的首件检验,降低因首件确认不及时或不正确而造成批量报废,保证产品质量,节约公司成本,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的各个生产工序 三.具体内容: 1.首件确认的定义: 首件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件玻璃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活、调整设备等改变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件玻璃,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第一件到第五件之间的任意一件。 首件确认必须采用“三检制”的方法,即先由生产者自检,再由班组长复检,最后由品管员专检。 2.下列情况必须经首件确认方可继续生产: 2.1每个班刚开始; 2.2 每个工人每道工序第一件加工后; 2.3 生产中更换操作员; 2.4 生产中更换或调整工装机器设备; 2.5 更改调整工艺参数; 3.首件确认的条件: 3.1正式批准的文件图样;(作业指导书、客户检验标准等) 3.2模板及样板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技术部或品管部、客户的相关人员签名)3.3签字确认必须有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共同签名; 3.4不执行首件确认盲目生产,不听劝告者,品管员有权拒绝检验产品,由此而

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视情节严重赔偿报废品损失另加行政处罚; 3.5首件确认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再次进行首件确认; 3.6确认合格后,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勤看、勤量、勤检查,品管员需 要加强巡检的次数,预防不合格品发生; 3.7对于生产重要零部件的关键工序和尺寸,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三检”,增 加巡检的次数。 4.首件确认错误责任之规定: 4.1 产品不经首件确认报告而私自生产,所出现的玻璃报废损失由生产责任人、 班组长、品管员按7:2:1比例承担;生产员工另加行政处罚200元,班组长另加行政处罚100元,品管组长另加行政处罚60元,品管员另加行政处罚50元。 4.2 确认错误而致批量性报废由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5:2:3 比例承担报废玻璃的损失。 4.3 生产责任单位要求品管员进行首件确认,而品管员无故拖拉(超半小时以 上)未及时处理时,对品管员每次处罚100元(需生产责任单位举证,品管主管确认);因此而造成批量错误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6:2:2比例承担损失。 4.4 首件确认正确但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擅自调整工艺、参数、机器等而致批量 性玻璃报废,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按8:1:1承担。编制:品管部审批:

IQC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评审

文件履历 分发范围

1、目的 对来料的品质进行符合性确认,确保物料满足本公司规定的质量及产品HSF管理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源系统事业部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原材料、辅料的来料检验管理(包括客户提供物料及公司自制材料)。 3、职责 采购部 负责新供应商的开发; 负责主导供应商风险等级评估; 负责新物料认可的申请; 技术中心 负责新物料的认可及物料技术要求的输出; 参与不合格品评审; 3.3 PMC部仓库 来料的接收及送检; 来料外包装和标识的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可直接拒绝接收; 3.4 PMC部采购 特采的申请,退货等与供方沟通事宜; 3.5品质部 来料的检验、记录及标识; 检验文件及记录的归档管理; 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 来料异常的反馈及跟进。 4、工作程序 来料的送检 供应商交货时,仓管员应按采购订单的要求,对照供应商的送货单确认来料实物型号、规格、 数量符合采购订单的要求,来料的包装无破损且最小封装数量、箱唛标识符合我司要求,经初步验收 无误后将所收物料放入待检区,在系统中录入《来料检验申请单》并打印交由IQC检验。如仓管员经 过初步确认以上信息与需求不符可直接将此批物料拒收。 检验执行 物料环保符合性确认及检查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应确认该物料对应的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测试报告发布日期一年以内)。如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已过期则此批物料判定为不合格,做批退处理; b)确认物料外包装是否黏贴有环保标识,环保标贴包括但不限于ROHS、HF、GP、REACH等,《来料检验申请单》上印有“HF”章时对应物料必须黏贴有“HF”标识; c)物料环保符合性检查应遵照“XRF”抽样计划对物料进行环保测试; d)对于不同环保要求的物料,在检验前应对取样工具、检验设备、仪器进行清洁,防止物料污染。 已认可物料的检验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确认该物料是否经过认可,若物料已经认可完成,则应遵循均匀分布的原则取样检验,抽样标准按《**抽样管理规定》执行; b)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检测方法参照《**来料检验标准》,具体各型号的规格要求参照《原材料认可证书》、《规格书》、《图纸》。IQC因检验能力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参考供应商提供的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对来料进行验证; c)检验测试对物料造成破坏或污染时,测试样品不得继续入库使用。检验对物料品质不产生影响时抽检样品可以正常入库使用,不得入库样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板推力测试样品、导线剥线皮后样 品、插件测拉力后样品、商标烘烤测试后样品、环保测试后样品及其它可靠性试验样品。 未认可物料的检验 未认可的物料及研发活动所需物料原则上由技术部工程师自检,当技术工程师委托IQC检验时,IQC仅做检验工作的执行和检验结果的记录,委托人员根据记录进行结果判定。所有未认可物料需由技术人员在《来料检验申请单》、“检验成绩书”签名确认,IQC根据技术判定结果对物料进行标识。 紧急放行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需紧急放行时,PMC应填写《产品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由品质主管、PMC主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必要时须征得客户代表同意后执行物料的紧急放行。IQC 接收到PMC提交的经批准的“物料紧急放行申请单”后,IQC检验员应留足检验所需的样品进行优先检验,对其余物料黏贴“特采证”进行标识,标识中应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当IQC检验员对预留样品检验合格时,应对紧急放行物料追加“IQC检验合格”标识,当检验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对紧急放行物料及已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免检 当送检物料属于“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上的物料时,IQC检验员须核对来料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及环保标识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加盖“免检”章对物料进行标识。“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由IQC负责人提出,经品质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库存超期复检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附件7: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 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司《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加强第三方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第三方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公司安质、工程部部长、指挥部指挥长、设计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 第三章检测项目 第三条第三方检测的项目有以下三种 1.公司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桥梁桩基。 2.各标段施工单位与质量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签订的委托检测合同中明确的项目,如隧道衬砌和路基基桩等。 3.建设过程中公司及指挥部认为需要增加或抽验检测指定委托的项目。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四条桥梁基桩检测采用瞬态激振法(低应变)和声波透射法,隧道衬砌采用地质雷达检测,路基基桩采用无损检测(低应变、大应变)、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在施工单位按规定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验的基础上进行。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因第三方检测而减少相应检测频次,降低检测质量。 第五章检测单位组织机构 第六条第三方检测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组建第三方检测项目部,检测站项目部应配备独立的办公、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食宿自理,不得与施工单位一起办公和食宿,不得借用施工单位交通工具。 第七条各检测单位进场后在一周时间将项目部办公地点、联系、组织机构等报送所在标段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所属指挥部及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八条各检测单位应按照投标承诺、合同要求和标段施工进展情况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和设备,确保进场检测设备数量、状态、性能以及人员数量等满足投标承诺及施工现场进度的需要,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维护与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状态良好。 第九条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规和投标承诺,结合标段实际,制定完善的部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第十条各标段施工单位委托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联合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认真审查委托检测中标单位的企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版)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制订部门编制 文件名称首件检验管理规定审查 文件编号核准 文件版次A/0 页数总2页生效日期 1、目的:为提升制程生产质量,防止批量不良产生,减少重工返修等失败成本,满足客 户质量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内所有与产品直接产出之生产活动均属之。 3、权责: 3.1 生产作业人员:负责首件的制作及检查,并填写【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 表】。 3.2 生产车间组长:负责首件检验的确认并在【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表】上 签字审核。 3.3 生产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生产质量负最终承担负责,并负责首检规定未落实者之教 导、纠正、提报。 3.4 品管部: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规划与稽核,并协助进行品质改善。 3.5 生产副总、稽核组: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4、定义: 4.1首件检验:凡生产活动中符合首件八大时机的检查,称之为首件检验。 4.2首件检验八大时机: 4.2.1每日开机生产之首件; 4.2.2换模生产之首件; 4.2.3更换品名、规格生产之首件; 4.2.4更换作业员生产之首件; 4.2.5设备故障修复后生产之首件; 4.2.6模治具故障修复后重新生产之首件; 4.2.7质量问题对策后生产之首件; 4.2.8更换工作环境后生产之首件。 5、作业内容: 5.1 每日下班前各车间组长、主管应依据生管之生产排程进行生产派工,将当日的生产完 成数量和次日的派工计划填写在【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每日上班前,准备好 当日生产的技术资料和生产所需物料。 5.2 组长、主管在每天班前早会上要说明、强调当日的生产重点及品质控制重点。 5.3 开机后,作业人员依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的派工次序及数量展开作业,在进行 .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J-01-2014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1报检过程 1.1采购物资——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及采购订单或供货合同核对供方送货信息(包括产 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通知仓库人员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进行点收并放置“待检区”,大件物资不能放待检区的可做待检标识,仓库按《库房管理规定》确认无误后签送货单,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钢材类需要在卸车前确认质量的,可不做待检标识,通知质检科立即检验。 1.2外协物资——车间根据外协计划或生产要求核对外协加工的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 确认无误后,放置生产过程“待检区”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 1.3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销售内勤根据物流送货单与售后人员、销售人员或客户确 认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码、物资来料原由,填写退货清单送质检科,由质检科出验证报告提交销售内勤和生产科,作为物资入库或维修依据。 说明:以上外协物资是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生产过程中的外协物资,供应商按图纸直接提供的或需要办入库手续的外协件按采购物资处理。 2检验过程的实施 1)检验人员根据报检物资准备相应的原料料检验规程、所需要的检测量具及仪器,保证测 量结果的准确性。 2)检验人员在对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等进行初检后, 依据相应的检验规程对报检物资进行检验。 3)对于超出本公司检验能力的项目,根据采购合同或质检科提出要求供方提供相关产品合 格证明,本公司检验人员对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供应商合格凭证等进行验证。 4)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类及用于公司生活、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检验范围。 5)工装夹具工具仪器等生产设施由使用申请部门验收无误签字后,仓库直接入库。 3对检验结果的处理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 理办法 FTG.225.023.7-2011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04日实施日期2011年01月04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曼重型汽车厂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办法 FTG.225.023.7-2011 1 目的 按规定的程序对生产过程中的工序产品或在制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进而保证整车质量。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整车厂在冲压(含备料)、驾驶室装焊、驾驶室涂装、车架铆接和涂装、整车装配、调试(不含整车终检)等过程的检验和试验。 3 引用文件 FTG.225.030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FTG.225.031 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标识和可追溯性 4 术语 4.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实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试验:按照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 4.3质量门:生产线的检验工位,检验操作者按照作业标准对质量门规定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例行检查的一个工位。 4.4单一问题清单:检验过程出现的单发质量问题。 4.5PCR报告:质量问题交流报告,解决跨部门和较复杂质量问题的管理工具。 4.6质量门例会:在生产时每日例行召开的解决质量门发生的单发质量问题和现场需解决问题的会议。 5 职责 5.1质量管理部,负责: 5.1.1过程检验和试验的方案策划。 5.1.2过程检验和试验人员资格的确认。 5.1.3过程检验质量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5.2质量控制部,质检科,负责: 5.2.1对所负责的质量门检验岗位指导书(SOS) 、标准化作业单 (JIS)及物料清单(MDS)等文件进行制(修)订。 5.2.2负责按标准化作业文件(SOS/JIS/MDS)要求实施过程检验。 5.2.3负责按时召开质量门例会。 5.2.4负责建立健全质量检验记录。 5.3技术中心,负责: 为过程检验和试验提供最新有效的产品图样、产品标准、产品技术条件、产品特性清单等技术文件。

(推荐)首件检验标准

结构部首件检验规范及要求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工序负责人、下道工序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工序负责人对首件检验完成后,由下道工序进行复检。如不履行复检职责,下道工序负同等责任。3.5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的,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控制要求 4.1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2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3 对于常规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4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1、批量加工(10台以上) 2、客户要求 3、设计要求 4、非常规产品 5、停机再开机时 6、原材料及规格更改时 5、首件检验流程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工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5.2 常规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工序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

首件检验制度

首件检验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制度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生产部积极配合本制度的执行。 2.首件检验规定 2.1.首件定义 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成品或半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每个班组开始生产时。 2)所有工序第一个加工产品的成品。 3)生产中更换操作人员。 4)生产中对于生产工艺进行变更。 5)生产中更换设备、模具调整等的。 6)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7)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8)更换原材料(如生产过程中材料变更等); 2.3.首件检验要求 1)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进行复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 2)所有半成品的首件必须进行试样合格后方可生产。 3)所有首件产品必须留样,留样时限另行规定。 4)合格的首件产品必须要经生产、质保同时汇签留样。 5)有正式批准的图样、检验条件、检验规范、工艺流程。 6)首件检验不合格的,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首件检验。 7)首件样品存放的时间:正常量产的首件产品一星期更换一次;产品量产任务因待料、模具异常等中途停止 不做的首件产品必须待生产任务后方可更换;试模、试样的首件样品需有生产、工艺、质保认可后方可更 换。 8)对于首件发生报废的产品,检验员要开具报废单,说明理由,并上报主管。 2.4.新产品首件检验 2.4.1.检验流程 1)生产人员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生产人员加工调试时,应根据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 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生产班组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后,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人员提出,并要求改 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生产工艺的问题或生产人员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 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质主管审核后的《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直接送往工艺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的技术人员检 验。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供应商来料检验方法正确,质量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产品让客户满意。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品质部对供应商所有来料以及采购部外购件的检验方法进行管理。 三、相关定义 1、合格:完全符合图纸要求。 2、不合格:按工艺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不符合图纸的要求。 3、特采:零件有一定缺陷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以达到产品使用性能。 4、分类检验:A全检、B部份全检、C抽检。 5、检验方法:由工艺部门制定检验工艺要求。 四、实施流程 1来料 1.1供应商来料与采购部对接。 1.2采购部与供应商来料核对图号。 1.2.1对应图号物料进行清点并作记录。 1.3采购部对来料进行分A、B、C类。 1.3.1分好类的来料填写相关送检单送品质部安排检验。

1.3.2送检单和对应来料进行区分标识。 1.3.3把标识好的来料放置在对应类别待检区指定位置整齐摆放。 1.3.4待检区摆放次序按采购计划的时间有序摆放,以免影响生产计划时间。 2检验 2.1品质部对待检区A、B、C分类区来料按检验工艺要求进行检验。 2.2 A类品检验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全尺寸检验。 2.2.1必须按全检检验工艺要求正确全尺寸检验。 2.3.B类品检验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部分特别重要尺寸全检。 2.3.1图纸其它尺寸按检验工艺要求进行相关比例的抽检。 2.3.2抽检按2.4 C类品要求检验。 2.4 C类品检验按图纸尺寸要求进行相关比例全尺寸抽检。 2.4.1抽检比例由工艺部门对不同产品验证确定抽检的比例。 2.4.2抽检按A类品要求进行检验。 3入库 1经检验合格的来料做标识记录入库。 2不合格的来料按来料做不合格标识按退料程序进行退料。 3特采按特采流程进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是否使用。 3.3.1评估通过要对特采品标识区分后才能正常入库。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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