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合集下载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发布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发布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发布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不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术科考试。

二、考试体育类专业的考试分为文化课考试和术科考试。

1.文化课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

2.术科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

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实行省级统考,按照“统一时间段、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计分”的原则组织实施。

(1)术科考试时间、地点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定于5月2日—13日进行。

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见体育术科考试准考证。

考试地点为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2)术科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术科考试项目为100米跑、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和800米跑四项。

每项25分,总分为100分。

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按省招考委办公室公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统一测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中的规定执行,可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

3.术科考试考号编排和准考证打印术科考试的考号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统一编排。

体育术科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4月25日后登录省招考院官网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自行打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3•【字号】黑政规〔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11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13日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统筹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

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2020)

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2020)

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2020)各市(地)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招生院校:为做好2020年全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要求和我省有关工作部署,省招委会制定了《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9月30日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一、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已经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等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工作程序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

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略),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后完成报名注册。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

英文译名为HarbinInstituteof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

学校法定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学校在哈尔滨设有西大直街校区、黄河路校区,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

第三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

第四条学校办学格局为“一校三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213,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所有毕业生均颁发相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

2020黑龙江高考录取原则

2020黑龙江高考录取原则

2020黑龙江高考录取原则2019黑龙江高考录取原则4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授权省招考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49.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50.我省录取批次划分(1)文史类和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高校。

设1个高校志愿。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

设1个高校志愿。

A段:重点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专业。

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

B段: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

设1个高校志愿。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一般本科高校。

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

B段:一般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

设1个高校志愿。

4)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

5)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公安、司法高职(专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以及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

设1个高校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

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

(2)艺术类(分4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原“211工程”院校使用美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相关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最新黑龙江大学20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最新黑龙江大学20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指各项排名(含专业排名、综合排名与测评总分排名)系指学生所在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试验班为本班级全体学生)排名,不得将放弃保研资格或其他不符合条件学生去除后进行排名。
(四)大学外语达到如下水平: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取得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2.外语类专业学生第二外国语校内四级教学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提供与其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的具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专项计划推免生大学外语水平由有关单位另行规定。
成 员:焦方义 庞淑红 李 石 吴华洋
罗跃军 孙 超 李光明 孙书利
(二)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组 长:荣盘祥
副 组 长:庞淑红
成 员:王艳春 李晓源
(三)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主 任:焦方义
副主任:刘凤影 张 龙
成 员:刘义波 王 佳
(四)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5~7人的推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的总体安排,推免生工作的推荐和接收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至10月24日,其中推荐工作须于9月25日前完成,接收工作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黑龙江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付宏刚
常务副组长:董玉庭
副 组 长:丁 宏 荣盘祥 严 明
第五条 推免生名额分配,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及本年度本科毕业生情况,确定名额分配并向各学院下达推荐名额。各学院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数小于推荐名额时,剩余名额须返回学校,不得在学院内部顺延。

黑龙江高考能填几个志愿和几个专业

黑龙江高考能填几个志愿和几个专业

黑龙江高考能填几个志愿和几个专业2023年黑龙江高考能填几个志愿和几个专业根据往年黑龙江省高考填报志愿相关规定来看,具体高考能填报的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详情如下所示:1、本科第一批次(1)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置1个高校志愿。

(2)A段:重点本科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B段:重点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1个高校志愿。

2、本科第二批次(1)A段: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B段:普通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

设置1个高校志愿。

3、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A 段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

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023年黑龙江高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据悉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志愿设置和填报细则还未公布,故暂时以根据2022年为主,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三个批次。

具体如下所示:一、文史类和理工类(分5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1)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招飞本科高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高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2)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设置1个高校志愿。

(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

设置5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1)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70年代重新恢复高考众人争过独木桥
1952年,我国的高考制度创立,“文革”期间曾一度中断。
1 9 7 7 年 , 在 * * 的 直 接 主 持 下 得 到 恢 复 。 全 国 5 7 0 万 考 生 一 起 , 走 进 了 阔 别 11 年 之 久 的 高 考 考 场 。 当 年 共 录 取 了27.297万人,高考录取率仅有4.8%。恢复高考伊始,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试办法,文理分科。在恢复高 考的最初几年,外语在很多省市并未列入总分,而是作为录取重要参考。高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文 理两类都只考政治、语文、数学,文科加考史地,理科加考理化。
1904年,清政府在张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中国现代高考制度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高等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 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 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
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方案。
“3”指语文、数学、外语,语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试题)、外 语120分,满分480分。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门科目,各科原始满 分为100分,考生需参加未选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5门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术只作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 目,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按原始得分实行等级评价,2018年前,分为ABCD四个等级,获得一个A等级,高考 成绩加1分,2019年为降低学生备考压力,改为合格与不合格评价,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20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籍、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办法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普招〔2018〕81号)文件执行。

二、考生档案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8.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黑龙江省教育厅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订体检工作组织办法,由县级以上招考办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站)须设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

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0.凡报考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军队、公安、司法和招飞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军队、公安、司法和招飞体检面试。

四、考试1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

考试实施按《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12.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下同)在启封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评分参考(指南)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评分参考(指南)启封后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省级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启封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13.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各高校须加强招生考试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省招考院接到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4.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

考点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

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考院批准。

2019年,原农垦系统、森工系统高考考点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有关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处理。

15.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

6月9日9:00至11:30朝鲜语文/蒙古语文。

16.我省高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录取参考,外语科试卷仍分为听力和笔试两部分,听力分值为30分,笔试分值为120分,考生笔试成绩(满分120分)×1.25后的成绩作为考生高考外语科成绩(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17.我省高考英语、俄语、日语科目进行听力考试。

听力考试安排在外语考试开始时进行。

18.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

外语口试由各市(行署)招考办组织实施。

19.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朝鲜族、蒙古族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语文须考汉语和本民族语文。

汉语和本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

汉语不翻译成本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20.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任务;省招考院和高校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

我省全国统考答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评阅,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

21.报考高校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

专业课考试办法按《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委〔2018〕12号)文件执行。

22.报考高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术科考试。

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考,体育术科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

体育术科考试项目为:身体素质(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和体育专项。

23.报考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课和体育专项考试。

文化课考试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印制,省招考院组织考试实施。

体育专项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五、招生计划24.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可按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25.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

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26.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

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27.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及“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应当按时报送其主管部门。

28.省招考院依据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并负责及时、规范、准确、统一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计划信息。

29.除按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省招考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六、招生章程30.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31.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32.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