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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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效率,保障接待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对公务接待对象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医院公务接待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公开透明,廉洁自律;(三)务实高效,服务至上。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公务接待:(一)上级领导、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来院检查指导工作;(二)应邀来院协助工作和合作单位的客人;(三)集团安排来院调研、培训或实习的员工;(四)与上述接待对象相关的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票等接待工作。

第三章职责部门第五条医院公务接待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第六条院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负责接待计划的编制和审核;(三)负责接待费用的预算、控制和报销;(四)负责接待场所的安排和布置;(五)负责接待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各科室职责:(一)按照接待计划,做好接待工作的准备;(二)按照接待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三)配合院办公室做好接待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第四章接待标准及程序第八条医院公务接待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一)食宿:按照当地标准,提供标准间住宿,就餐标准为工作餐;(二)用车: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公务用车或租赁车辆;(三)其他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医院公务接待程序:(一)制定接待计划,经院办公室审核后报院领导批准;(二)通知接待对象,明确接待时间、地点、事项等;(三)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包括食宿、用车、会务等;(四)接待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五)接待结束后,及时收集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教训。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及接待人员的公务接待工作。

第三条定义:公务接待是指医院为表示欢迎、友好、交流、合作等意图,接待来访的单位和个人,展示医院形象,加强双方合作和交流的活动。

第二章接待对象第四条接待对象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上级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患者家属、病友代表等。

第五条接待对象的类型、接待方式及标准由医院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七条接待事项包括:会议、座谈、参观、培训、签约、庆祝等。

第八条接待期间,由指定人员负责接待对象的安排、陪同、照顾等工作。

第四章接待费用第九条接待费用按照员工聚餐标准执行,并在接待费用明细中列明,并向接待单位详细说明。

第十条接待费用报销审批由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接待礼仪第十一条接待人员接待时应优先考虑对方的需求和权益,以积极主动、热情服务的态度参与接待活动。

第十二条接待人员应穿着整齐、得体的服装,仪容仪表整洁,言语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在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主动了解对方需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第十四条接待人员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来访目的等因素,合理安排会议、座谈、参观等活动内容。

第六章接待纪律第十五条接待人员应严守医院的纪律和规定,不得使用公款违规接待、购物、消费等。

第十六条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保守机密,不得散布接待对象的隐私信息。

第十七条接待人员应按照接待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接待安排和接待费用。

第十八条接待过程中若发生纠纷、事故等突发事件,接待人员应按照紧急处理预案做出应对,并及时向医院上级部门汇报。

第七章违纪处罚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质量和效率,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公务接待的部门、员工,包括来访客人的接待、会议的组织和参与等。

三、职责和权限1. 医院领导•负责制定公务接待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对医院公务接待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方案。

•对重要来访者进行特殊待遇的审批和安排。

2. 公务接待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公务接待标准和流程,并向全院员工进行培训。

•组织和安排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包括行程安排、会议安排、住宿安排等。

•提供来访者所需的各类信息和服务,并及时回应来访者的需求。

3. 医院员工•根据公务接待标准和流程,积极参与接待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

•向公务接待部门及时反馈来访者的需求和意见,协助解决问题。

•确保公务接待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资源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四、公务接待流程1. 来访者预约及接待准备•来访者提前与公务接待部门预约接待时间和事项。

•公务接待部门根据预约信息进行准备,包括行程安排、会议室预订等。

2. 来访者接待•到达医院时,来访者前往公务接待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接待证件。

•公务接待部门安排专人接待,引导来访者参观医院,解答问题。

•如有需要,公务接待部门组织会议、座谈会等活动。

3. 会议组织和参与•公务接待部门根据来访者需求和医院情况,组织会议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参会人员按时到达会议室,准备好会议材料和设备。

•会议进行中,参会人员按照主持人的要求积极发言、讨论,并记录会议纪要。

4. 住宿安排•如来访者需要住宿,公务接待部门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和来访者要求进行安排。

•住宿期间,公务接待部门根据来访者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如早餐、洗漱用品等。

5. 结束接待•接待结束时,公务接待部门核对相关费用,并结算清楚。

•进行接待满意度调查,了解来访者对接待过程的评价和意见。

•将来访者的反馈和意见整理汇总,用于改进医院公务接待工作。

医院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医院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医院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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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篇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参照上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

第二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原则。

第三条院办公室负责管理全院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四条要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五条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六条本市各单位之间各类公务活动,就餐中一律不得饮酒。

在涉及外事接待、离退休老干部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等公务接待活动中,可按标准提供省内地产酒,严禁提供高档酒。

在接待过程中严禁酗酒闹酒、严禁身体不适者饮酒、严禁有损医院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要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安排。

公务活动结束后,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院长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公务接待不组织群众迎送,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4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4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活动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按照“对口接待、热情节俭、总额控制、包干使用、统一审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范围和对象:1、上级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外地来我院参观考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3、城区内来我院联系、汇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二、接待办法局机关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坚持“谁主管谁接待”、“谁接洽谁接待”、“谁接待谁埋单”的原则,分层对口接待相应客人。

(一)省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区级领导干部和外地领导,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接待和大型专业性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三)局各分管领导,分别由分管院长对口接待。

(四)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各科室对口接待。

(五)小型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接待。

(六)一次接待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或科室的,由提出接待的一方负责接待,或自行协商安排接待。

(七)以上接待费用包括餐费(含烟酒)、住宿费、娱乐费和土特产等费用。

五、接待管理(一)来客就餐一律实行派餐制。

就餐前先填写派餐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所在科室分管领导签批,然后到办公室登记盖章。

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留存,一份交酒店作结账凭证。

(特殊情况未先派餐的,接待人必须在一日内补开派餐单。

)(二)办公室应建立招待费分类台账(分领导、分科室),并定期分析招待费使用情况,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公布。

(三)填写派餐单时,应注明就餐地点,以便通知结算。

(四)接待用烟酒由接待方自己购买,也可由院办公室统一配备,其费用从接待方包干经费中列支。

(五)招待费每季度一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个季度发生的招待费。

结算时由接待方通知酒店结算,逾期不结算的,办公室暂缓结算。

上年度招待费必须于次年____月底以前结算完毕,逾期原则上不予结算。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5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5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活动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按照“对口接待、热情节俭、总额控制、包干使用、统一审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范围和对象:1、上级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外地来我院参观考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3、城区内来我院联系、汇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二、接待办法局机关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坚持“谁主管谁接待”、“谁接洽谁接待”、“谁接待谁埋单”的原则,分层对口接待相应客人。

(一)省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区级领导干部和外地领导,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接待和大型专业性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三)局各分管领导,分别由分管院长对口接待。

(四)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各科室对口接待。

(五)小型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接待。

(六)一次接待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或科室的,由提出接待的一方负责接待,或自行协商安排接待。

(七)以上接待费用包括餐费(含烟酒)、住宿费、娱乐费和土特产等费用。

五、接待管理(一)来客就餐一律实行派餐制。

就餐前先填写派餐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所在科室分管领导签批,然后到办公室登记盖章。

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留存,一份交酒店作结账凭证。

(特殊情况未先派餐的,接待人必须在一日内补开派餐单。

)(二)办公室应建立招待费分类台账(分领导、分科室),并定期分析招待费使用情况,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公布。

(三)填写派餐单时,应注明就餐地点,以便通知结算。

(四)接待用烟酒由接待方自己购买,也可由院办公室统一配备,其费用从接待方包干经费中列支。

(五)招待费每季度一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个季度发生的招待费。

结算时由接待方通知酒店结算,逾期不结算的,办公室暂缓结算。

上年度招待费必须于次年____月底以前结算完毕,逾期原则上不予结算。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4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4篇)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范文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活动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按照“对口接待、热情节俭、总额控制、包干使用、统一审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范围和对象:1、上级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外地来我院参观考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3、城区内来我院联系、汇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二、接待办法局机关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坚持“谁主管谁接待”、“谁接洽谁接待”、“谁接待谁埋单”的原则,分层对口接待相应客人。

(一)省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区级领导干部和外地领导,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接待和大型专业性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三)局各分管领导,分别由分管院长对口接待。

(四)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各科室对口接待。

(五)小型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接待。

(六)一次接待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或科室的,由提出接待的一方负责接待,或自行协商安排接待。

(七)以上接待费用包括餐费(含烟酒)、住宿费、娱乐费和土特产等费用。

五、接待管理(一)来客就餐一律实行派餐制。

就餐前先填写派餐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所在科室分管领导签批,然后到办公室登记盖章。

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留存,一份交酒店作结账凭证。

(特殊情况未先派餐的,接待人必须在一日内补开派餐单。

)(二)办公室应建立招待费分类台账(分领导、分科室),并定期分析招待费使用情况,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公布。

(三)填写派餐单时,应注明就餐地点,以便通知结算。

(四)接待用烟酒由接待方自己购买,也可由院办公室统一配备,其费用从接待方包干经费中列支。

(五)招待费每季度一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个季度发生的招待费。

结算时由接待方通知酒店结算,逾期不结算的,办公室暂缓结算。

上年度招待费必须于次年____月底以前结算完毕,逾期原则上不予结算。

最新医院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最新医院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最新医院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工作,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医务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接待范围1. 医院接待范围包括来访领导、来访团组、来访专家、来访患者家属等。

2. 各科室接待来访领导、来访团组需提前报备院领导和医务部门,接待来访团组需提前制定接待方案。

3. 来访领导、来访团组的接待需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专人需礼貌热情。

第三章接待程序1. 来访领导、来访团组到医院后需提前报备接待信息,包括人数、身份、到达时间等。

2. 医院接待人员需在来访人员到达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如梳理接待人员和场地。

3. 来访领导、来访团组到达医院后,接待人员需率先迎接,并引导到指定接待地点。

4. 在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需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协助来访人员解决出行、住宿等问题。

5. 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需送行并做好接待记录工作。

第四章接待礼仪1. 接待人员需着整洁服装,保持仪表端庄,态度和善。

2. 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需注意言谈举止,礼貌待人,不得有失礼行为。

3. 接待人员需熟悉医院背景及相关信息,能够娴熟引导参观。

4. 接待人员需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尽力满足来访人员的需求。

5. 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需送行并嘱咐来访人员路上注意安全。

第五章接待管理1. 医院接待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各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2. 医务部门负责制定接待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3. 各科室应加强接待人员培训,提高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

4. 接待工作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医务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提出解决方案。

5. 医院接待工作要定期评估,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医务部门负责审批。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医务部门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3.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医务部门所有。

医院公务接待规章制度是医院工作的重要部分,要求接待人员做到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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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一)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区、市、县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做到热情、礼貌、周到、节约、廉洁。

(二)接待工作应坚持“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

院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的统筹安排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接待对象及来访事由,协调有关院领导和安排有关科室做好对口接待。

二、接待的范围及类级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院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酒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
2.本市县级政府来院办理公务的;
3.外地兄弟单位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因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
6.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的管理与审批
(一)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二)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科室应事先征得院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三)因工作需要,接待企业有关人员的,由相关科室向院领导报告,院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四)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院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五)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出具就餐审批表,方可吃加班饭。

(六)接待客人的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用餐,需安排在其他饭店用餐的,须经院领导批准。

(七)办公室应做好各项接待的登记工作,包括时间、接待领导(科室)、安排人、经办人、陪同人和被接待单位,以备核查。

四、接待费开支和接待标准
(一)接待应坚持节约的原则。

接待客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来访人数,应本着需要的原则,无关人员不安排陪餐。

(二)接待标准,按不同规格区别对待,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

厅级人员每桌不超过1000元(人均不超过100);处级人员每桌不超过800元(人均不超过80);科级人员每桌不超过600元(人均不超过60);无行政级别的专家按其职称相应接待;其他来人接待(含单位加班饭)原则上实行工作餐制,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需要
安排宴请的,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接待时不提供香烟,可提供普通酒水。

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应报分管院领导特批,特批比例控制在公务接待总次数的10%以内。

(三)不得安排客人到营业性的歌舞厅、夜总会、私人会所、健康中心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四)公务接待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有关科室向院(分管)领导汇报后,到办公室领取《公务用餐审批单》,并报院领导批准。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的,必须于事后两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五、接待费的报销
所有公务招待费用的报销,必须审批单、正式发票齐全,一单一票不全者,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扶绥县人民医院
2014年9月2日
附:
接待用餐审批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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