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与规定,员工奖励与处罚标准执行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员工的日常管理,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应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员工奖励分为以下四种:(一)嘉奖:每次给予200-500元奖金。
(二)记功: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奖金。
(三)大功:每次给予1000-3000元的奖金(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假设干元奖金。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别任务者;(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三)服务热情,有特别成绩者;(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五)从事艰难工作成绩特别者。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特别业绩者;(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不畏艰险者;(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使命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或降低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公司财物或员工人身安全,不畏艰险,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特别业绩或贡献者。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别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员工惩处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扣发100-200元的工资。
(二)记过:每次扣发200-500元的工资。
(三)记大过:每次扣发500-1000元的工资。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辞退:予以解雇。
第九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通过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二)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稍微者;(三)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稍微者;(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稍微者;(五)不遵守着装或工作证佩戴规定者。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奖惩制度是公司用以激励员工积极向上的一种手段,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奖惩制度遵循公平公正、激励员工、鼓励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及公司利润状况,定期评估和奖励员工。
第六条员工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绩效奖金: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发放绩效奖金。
2. 荣誉称号: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3. 奖品或礼品:公司将不定期发放奖品或礼品给员工作为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质量:员工的工作质量应达到公司要求,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 创新能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创新,提出可行的改进方案和创意,并能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 团队合作: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作。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错误行为、违纪行为及公司利益受损情况,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员工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警告:对于轻微错误或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员工改正错误。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错误行为,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况轻重而定。
3. 降职:对于严重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4. 开除:对于特别严重的错误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开除处理。
第十条处罚的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违反公司规定: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
2. 严重错误:员工的错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使得公司利益受损或客户关系受到严重影响。
3. 违反法律法规:员工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员工奖惩条例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实施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有效。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奖励或处分。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设置多种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优秀员工奖:对个人工作业绩突出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先进集体奖:对部门或团队工作业绩突出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3.创新奖:对具有创造性工作成果的员工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4.工龄奖:对公司员工服务满一定年限的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5.其他特殊奖励:对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定,员工表现的评定将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及公司利益。
第七条员工奖励评定程序:1.考核期的设定:公司将规定考核期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对员工在该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2.考核评定组成:公司将设立考核评定小组,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主管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考核评定标准:公司将制定清晰明确的评定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对其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4.考核结果公示:公司将公示考核结果,并接受员工的申诉和意见。
第八条员工奖励的发放:公司将在公示考核结果确定后,将奖励金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上,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处分制度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书面警告:对较轻微的违纪行为进行警告。
2.记过处分:对重大违纪行为进行书面记录。
3.降职处分:对严重违纪行为或履职不力的员工进行职务降级。
4.解雇:对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员工进行解雇。
判定。
员工违纪行为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判断。
第十一条员工处分的程序:1.调查核实: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公司员工是企业中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他们的表现和态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本文将制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机制1. 优秀员工奖每月根据员工绩效评定情况,评选出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认可。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现金奖励、奖状或奖杯、特殊福利待遇等,具体奖励形式由公司决定。
2. 奖金分配公司设立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员工绩效评级结果,进行奖金分配。
表现出色的员工将得到额外奖金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3. 培训机会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内外部培训和进修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员工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公司将为其支付学习费用、提供奖学金或给予晋升机会等。
二、奖励程序1. 评选对象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奖励评选,无论职位或级别。
2. 评选标准奖励评选将根据员工的绩效、工作贡献、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
评选标准具体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评选程序(1)评选提名:员工可以由所在部门或同事提名,提名表需包含被提名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理由。
(2)初评筛选: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人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终评投票:评选委员会、部门领导和员工代表组成的终评委员会进行投票评选,并根据票数确定奖励对象。
(4)结果公示:公示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仪式。
三、违规处罚1. 违规行为分类违规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层次。
轻微违规行为包括迟到早退、穿着不符合公司规定等;一般违规行为包括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严重违规行为包括盗窃公司财产、泄露商业机密等。
2. 处罚措施(1)轻微违规行为:口头警告、扣除部分绩效奖金等。
(2)一般违规行为:书面警告、扣除部分奖金、限制晋升机会等。
(3)严重违规行为:暂停薪资、解除劳动合同或报警处理等。
3. 处罚程序(1)违规发现:由员工自行申报或上级发现违规行为。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一、概述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是一组用于激励员工振奋工作积极性及惩戒员工对公司违纪行为的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将会规定公司针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奖励条例(一)奖励种类1. 工资调整: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合理调整员工工资,鼓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2. 奖金制度:公司将设立年终绩效奖、优秀员工奖等相关奖励机制,筛选出表现出色的员工。
3. 评选表彰:公司将制定评选标准及评选流程,评选公司年度十佳员工、优秀员工代表等,展示表现突出的员工风采。
4. 晋升提升:员工表现卓越可获职位晋升、增加管理职责等多种晋升方式。
(二)奖励标准1. 工作表现:根据公司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职业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任务,并能够达到公司要求的高质量成果。
2. 工作贡献:员工为公司做出显著贡献,比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方案,获得客户满意度高、为公司创造高额业绩等。
3. 团队合作:员工积极主动地与同事们协作工作,尊重团队成员,并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公司团队工作的发展。
三、惩罚条例(一)惩罚种类1. 警告处分:对于部分轻微违规行为,公司会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等方式对违规人员进行警告处分,提醒其合规行为。
2. 罚款处理:员工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公司认为罚款合适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罚款并交出相应金额。
3. 工作调整:公司可能会因员工违规行为将其调整至工作组上,或者暂停其特定的工作职责。
4. 解除合同:员工严重违规行为,比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危害公司形象等,公司有权终止与该员工的合同。
(二)违反惩罚员工应当明确了解公司的奖励和惩罚条例,一旦触犯惩罚规定,公司将会依照相关条例进行惩罚。
如果违反惩罚规定,员工被处理后仍然持续违规,则公司将会采取更强有力的手段,如长期禁止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等。
四、奖惩制度的执行(一)奖惩公正公司的奖惩机制应能够体现公正性和领导的责任感,员工应当了解奖惩制度的详细内容,通过公司各种内部渠道反馈问题。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2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2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四条集体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优秀团队奖、卓越项目奖等,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第五条个人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最佳员工、创新先进个人等,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评选。
第六条奖励标准由公司领导小组和部门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年限进行评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七条奖励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荣誉证书等,具体奖励形式由公司领导小组和部门经理决定。
第八条奖励结果应当公示于公司内部,并及时通知受奖励员工。
第三章惩罚第九条惩罚分为轻度惩罚、中度惩罚和重度惩罚。
第十条轻度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除部分绩效工资等,由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中度惩罚包括但不限于降职、停职等,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二条重度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开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等,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员工严重违纪违法情况决定。
第十三条惩罚程序应当公正、公开,并应当听取被惩罚员工的申辩意见。
第十四条惩罚记录应当及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十五条重度惩罚结果应当公示于公司内部,并及时通知被惩罚员工。
第十六条对于意见不同或对惩罚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章奖惩评定第十七条奖惩评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定。
第十八条员工工作表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九条员工业绩评定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评定,以完成度和质量为主要指标。
第二十条奖惩评定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一条奖励评定应当由公司领导小组和部门经理共同参与,惩罚评定应当由公司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章奖惩结果记录第二十二条公司领导小组和部门经理应当将奖惩结果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做到真实、准确、全面。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奖惩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奖惩措施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奖励,以及对员工工作不足的批评和惩罚。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或惩罚,并在员工的工作记录中做出相应记录。
第五条公司将在员工入职时明确告知员工有关奖惩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第六条具体奖项和处罚将在后续的章节中详细说明。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措施:1.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将给予绩效奖金,金额由公司内部会议决定。
2.资质提升:公司将提供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
3.工作调整:对于长期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考虑适当调整其职务和职位,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
4.表彰证书:公司将颁发表彰证书给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表明公司的肯定和赞扬。
第八条员工奖励的评定标准:1.工作质量:员工完成的任务质量是否优秀,是否符合公司标准。
2.工作效率:员工完成任务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否高于公司预期。
3.团队合作:员工在团队中的交流和合作程度,是否有积极的作用。
4.专业知识:员工的专业能力是否得到提升,并在工作中得以应用。
第九条奖励的程序:1.员工的上级经理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名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
2.经理层开展评审,评估员工的表现,确定是否符合奖励标准。
3.公司内部会议根据评审结果决定奖励的具体形式和金额。
4.员工将被通知获奖,并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表彰。
第三章处罚第十条对于工作中出现的不当行为或失职,公司将给予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信:公司将向相关员工发出警告信,对其不当行为进行批评和警告。
2.工资扣除:对于失职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扣除其工资的一部分。
3.留职察看:对于严重失职或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留职察看的处罚,并降低其职务和职位。
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动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实施奖惩措施,具体奖惩标准和办法如下。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以下奖励:1.工作表现优异奖:对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2.创新奖:对能提出创新工作方式、发表技术论文或专利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
3.团队贡献奖:对团队合作精神好,多次协助他人解决问题的员工,给予团队奖金或奖品。
4.升职加薪奖:对工作能力突出,对公司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员工,给予晋升和加薪。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评选和提名员工奖励的候选人,最终由公司领导层决定。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不良行为和工作失误,给予以下惩罚:1.口头警告:对轻微失误和不良行为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
2.书面警告:对发生多次不良行为或失误的员工进行书面警告,并提出整改要求。
3.停薪留职:对涉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误较严重的员工进行停薪留职,并进行调查处理。
4.降职处分: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员工进行降职处理,并调整薪资待遇。
5.开除处分: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不良行为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建议,最终由公司领导层决定。
第四章实施第九条奖惩措施实施应当公平、公正,尊重员工的权益和人格尊严。
第十条奖惩决定应及时进行,并通知员工本人。
第十一条员工有权对奖惩决定提出申诉,公司应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后有修改和补充,由公司领导层决定,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
以上为员工奖惩条例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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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一)为了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程序,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生机和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司职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政策规定,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争当优秀员工。
(三)实行奖惩制度,思想工作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共同结合。
在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以精神为主的原则,在处分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四)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二级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一)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予以奖励。
1、对公司经营有重大贡献,为公司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者,承担1000万元以上工程,连续三次获得质量优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工。
2、承担的项目获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优秀项目奖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施工生产、施工工艺有重大革新,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4、在改进经营管理,开辟主业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斜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应给予记功的其他情况。
(二)对员工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
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奖品。
(三)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由部门推荐、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或报请集团公司审批。
(四)职工获奖,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终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
三、处分(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或者没有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早退时间总和不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2)擅离岗位累计三次,作旷工一天论处。
(3)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4)职工无故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或者单位完不成全年主要工作计划任务时,应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处以警告以上、撤职(或工资降级)以下处分及经济处罚。
(5)严禁职工从事与本单位经营范围有关的第二职业,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工作调动、或者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
(1)职工不服从调动或无故不按调令规定日期到达调入部门报到的,其超过期间按旷工论处。
两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按自动离职处理。
(2)调入或调出部门(二级单位)无故阻扰调令执行,追究该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处分。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职工生活秩序,经教育不改的,处以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处理。
3、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定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国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1)管理人员和机要人员泄密资料,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警告以上、撤职以下处分。
以谋私利有意对外提供内部信息、文件、图纸等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处理,追缴非法所得,并赔偿经济损失。
(2)丢失机密级以上的公司文件和技术图件、资料、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3)管理人员违反经营纪律,私自签订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有关的业务合同,私自转让倒卖合同,泄露招标信息和有关资料的,给予撤职以上处分,追缴非法所得,并赔偿经济损失。
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4)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本岗位仪器、设备而发生事故、以责任事故论处,并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同时按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4、工作不负责,工作失职对公司财产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失的。
(1)公司员工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含信誉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损失巨大的,予以除名,并赔偿经济损失。
(2)忽视工作质量、弄虚作假,或其它非不可抗力造成质量事故的,应责令责任人返工重做,因质量事故而给国家、公司造成损失的,应酌情给予责任人警告以上,撤职以下处分;情节严重,损失重大的可以开除,并赔偿经常损失。
(3)各种材料、设备仪器等,在验收时工作疏忽而未发现差错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扣除一至三个月岗位工资;情节严重或故意隐瞒事实的处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处降级以上处分。
(4)不按规定向公司上报各类报表、资料,追究有关部门负责和责任人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
(5)有关部门或领导对下属各部门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及时批复,以至贻误工作,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岗位工资。
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5、在施工管理中,未按合同要求尽心尽职工作,导致工程款无法结算或在结算工程款中未努力而造成损失的。
(1)因工程质量、工期等导致工程款结算损失的,视损失程度,给予项目责任人警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2)在施工或其它业务交待中,因渎职,造成工程款或其它款项被骗,由责任人追回款项,并予以警告处分。
不能追回的赔偿经常损失。
(3)工程结束,在三个月内必须完成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并通过公司内审,超期未完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视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经济损失。
6、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1)对于弄虚作假、谎报产量、质量而骗取资金者,除追回资金外,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2)有贪污、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除追回款项或实物外,给予除名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赔偿经济损失,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处分。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1)未经允许携带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外出,对执章员和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处警告。
(2)无中生有、诬陷他人或利用手中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
(3)中层干部以责任职务身份和本公司名义为个人谋利,私自进行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有关的经营活动,追缴非法所得,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犯有其它各种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如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处分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1、经济处罚分为:扣发工资、年终奖、赔偿经济损失、罚款。
2、行政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可以并处。
(三)总经理有权提出对违纪职工给予辞退、除名等行政处分。
(四)对于受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五)违纪职工受经济处罚后,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单位财务部门交纳赔偿经济损失或被罚款额,如确实无法立即缴纳的,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扣除后工资余额不能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
(六)单位(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得知职工犯有违纪行为之日二日内向总经理提出书面处分建议。
司法机关参与调查处理的除外。
(七)总经理接到处分建议后,应及时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或上报处理建议。
1、给予开除处分的建议,应在收到建议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给予其它处分的建议,应在收到建议之日起一个星期月内作出决定。
2、遇到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八)为了查清问题,公司综合管理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可对违纪人员及相关人员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职检查期间停发工资等一切待遇,按公司所在地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生活费。
(九)对违纪职工作出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辞退、除名处理,应制作处分决定和处理决定通知书,处分决定和处理决定应通知本人,并记入其档案。
(十)在规定时限内,对违纪职工的违纪行为未作处分,且违纪职工不再违纪处理。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对违纪职工姑息迁就,超时限,对违纪行为不作处理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违纪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单位负责人赔偿。
(十一)对违纪职工给予行政处分、除名、辞退,应征求工会意见。
工会、共青团组织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条例、规章制度提出免于处分、从轻处分或加重处分的建议。
(十二)受处分者如不服处分决定,可以在接到处分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但在上级领导未改变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三)受到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职工满一年后,在评奖、晋升等方面,应按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四、附则(一)对主动交代所犯错误和认错态度较好的职工,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违纪事实清楚,拒不认错或拒不悔改的职工,应从重处罚。
(二)本实施细则所以的以上、以下,以内都连本数在内。
赔偿经济损失视情节按损失的10—100%之间确定。
(三)实行承包经营的单位或部门,在承包经营中的奖惩,按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执行。
(四)本实施细则与国家法律、条例规定有不符合之处,按国家法律、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