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定条件
“一企一技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区别及认定条件

“一企一技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的区别及认定条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以保持竞争优势。
为此,政府和社会也为企业提供了多种支持和帮助,其中包括“一企一技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等。
本文将介绍这些概念的区别和认定条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支持措施。
一、“一企一技术”“一企一技术”是指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这些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政府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通过提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
同时,政府还鼓励企业进行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推动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
二、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是指在企业内部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负责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
企业技术中心具有以下职能:1、开展新技术研发和攻关,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2、组织企业内部的研发活动,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3、与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引进外部先进技术,促进企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
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企业近两年内必须有新的科技成果转化或者自主研发的新产品上市,且该产品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3、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低于20%。
三、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是指在高校或者科研机构内部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工程技术中心具有以下职能:1、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工作,推动产业的发展。
2、组织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为相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开展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为行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要认定工程技术中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依托的高校或者科研机构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

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须知一、法律依据及原则(一)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即实验室资质认定。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校准实验室,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凡属地方管理的检测/校准机构必须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
(三)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实行“八公开”原则(见附件1)。
即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的公开。
二、申请对象(一)计量认证的对象是:依法设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
生产企业所属检测机构和生产企业投资设立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不属于计量认证的对象。
由流通、储运、工程建设、科研教育等单位建立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可以进行计量认证。
获证后使用CMA标志。
(二)监督检验机构授权/验收的对象是:质检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和授权的具有监督检验职能的质检机构。
这些机构应符合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规划要求。
获证后使用CAL标志。
三、申请前的准备(一)实验室需满足基本的申请条件和能力(见附件1中申请条件)。
(二)实验室建立的质量体系须运行6个月以上(注:首次申请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时间/工商部门注册时间/民政部门登记时间为准),并能提供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客观证据(管理评审和内审材料)。
(三)申请项目/参数的标准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立项依据(按照国认实函[2002]78号文件第2条规定,企业标准不能直接作为资质认定立项的依据),立项的标准需经有效性确认,标准确认可到安徽标准化研究院查询。
(四)实验室的内审员、检测人员需符合《准则》要求,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

实验室资质认定指南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指通过一定的评估和审查程序,确定实验室是否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能够正常进行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目的是提升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的科研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科研和创新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1.确定认定的目标和标准:根据实验室的定位和需求,确定认定的目标和标准。
目标和标准可以包括实验室的设备、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操作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2.收集认定所需的材料和信息:收集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包括实验室的设备、人员、实验室的规模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收集实验室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文件。
3.建立评估和审查机构:确定评估和审查机构,一般可以选择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或者第三方认定机构。
评估和审查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信誉度,能够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和审查。
4.进行现场评估和审查:评估和审查机构将根据实验室的目标和标准,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和审查。
评估和审查的内容包括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情况、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实验室的操作规范等。
6.实验室的改进和整改:根据评估和审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实验室应及时进行改进和整改。
改进和整改的内容可以包括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更新、技术人员的培训等方面。
7.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颁发和监督:经过改进和整改后,实验室可以向认定机构申请资质认定。
认定机构将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以及实验室的改进和整改情况,决定是否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应包含认定的范围、有效期限和认定标准等信息。
同时,认定机构也应对认定实验室进行监督,以确保实验室持续保持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目的是提升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可靠的实验室资质认定是支撑科研和创新的基础。
实验室资质认定需要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目标和标准,并通过评估和审查程序来确定实验室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实验室cma资质认定申请条件

实验室cma资质认定申请条件实验室CMA资质认定申请条件如下:为了获得实验室CMA资质认定,申请实验室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首先,实验室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实验室的常设机构和相关设施,如实验室主体建筑、仪器设备、人员配备等。
其次,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资质要求。
实验室应聘请相关专业知识丰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确保其具备与所从事领域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
实验室必须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如ISO/IEC 17025等。
对于实验室来说,质量管理是确保实验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的基础,因此实验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质量审核。
此外,实验室还需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检测手段。
实验室需要具备适用于其从事的检测项目的专业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设备校准和维护,以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外,实验室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实验室在申请CMA资质认定时,需要提供具体的技术能力和实验室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实验室具备自主完成检测任务的能力。
最后,实验室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并有能力提供准确的测试结果和报告。
实验室在申请CMA资质认定时,需要提交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测试报告和客户评价等,以证明实验室具备提供可靠、准确的测试结果的能力。
总结而言,实验室为了申请CMA资质认定,需要满足独立法人资格、设施设备齐全、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提供准确可信的测试结果和报告。
这些条件的满足将有助于实验室获得CMA资质认定,提升实验室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是科研和创新的重要基地,而实验室的资质认定是评价实验室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评审准则是保证实验室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依据,通过科学严谨的评审准则,可以有效提升实验室的水平,并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准则和标准。
1. 实验室设备和设施评审实验室资质认定时,首要考虑的是实验室的设备和设施。
实验室应当配备先进的设备,并保证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设施应当符合建筑规范,确保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人才队伍实验室的人才是实验室的核心竞争力。
评审准则将重点考察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科研经验,以及研究人员的数量和结构是否合理。
实验室应当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协作顺畅。
3. 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应当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实验过程的可控和可复制性。
评审准则将考察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符合ISO等相关标准,以及实验室是否有相关的质量管理人员和制度。
4. 安全保障实验室的安全保障是实验工作的重要保障。
评审准则将关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包括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
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保障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的安全。
5. 研究成果和社会影响最后,评审准则还将考察实验室的研究成果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实验室应当注重科研创新,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同时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提升实验室的社会影响力和声誉。
综上所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保证实验室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依据,实验室应当全面符合相关准则和标准,不断提升自身水平,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以上是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简要介绍,实验室在进行资质认定评审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评估,提升自身水平,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准则介绍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准则介绍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准则旨在确保实验室能够提供可靠准确的测试结果,并能满足客户和相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它们为实验室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框架,可以评估实验室的能力和质量水平,帮助实验室持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1.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包括组织结构、质量手册、人员培训、设备维护、标准和仪器的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实验室方法和操作流程验证要求:确保实验室使用的测试方法和操作流程是准确可靠的;
3.实验室设备和设施要求:要求实验室拥有符合要求的设备和设施,以保证测试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求:要求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技术能力,并接受持续的培训和演练;
5.实验室文件和记录管理要求:要求实验室建立和维护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确保测试结果得到有效管理和跟踪。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准则的实施可以提高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实验室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客户的信任和满意度。
通过认可和认定,实验室可以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为客户和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测试结果,同时也有助于标准化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促进实验室间的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流。
总之,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准则对于实验室能力的评估和确认至关重要,它们是保证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关键机制。
实验室应积极参与认可
和认定活动,不断完善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202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202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显得尤为重要。
2023年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一项严格的标准,它涵盖了实验室设施、人员素质、管理体系、设备仪器、实验室安全等多个方面。
在这个审查准则下,实验室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才能通过认定,以确保实验室的质量和安全性。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实验室的设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实验室的场地和建筑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并且要有清晰的实验区域和办公区域划分。
实验室的通风、供电、废物处理等设施也需要符合标准,以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也关注实验室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实验室必须配备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中,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且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另外,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也是资质认定的重点之一。
实验室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实验室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管理体系还要包括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等内容,以确保实验室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还对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提出了要求。
实验室必须拥有符合标准的实验设备,并且要有定期的维护和检测计划。
这样才能确保实验室的各项实验工作能够在良好的设备环境下进行。
实验室的安全问题也是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容忽视的部分。
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包括实验室的安全培训、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只有这样,实验室才能在各项实验工作中做到安全第一。
202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涵盖了实验室的方方面面,要求实验室在设施、人员、管理、设备和安全等多个方面都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这是为了保障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保障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和安全。
至于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严格性是非常必要的。
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实验室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资质认定,才能确保实验室在科研工作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北京市工程实验室认定条件

北京市工程实验室认定条件北京市工程实验室认定条件可是个挺重要的事儿呢。
这就好比你要参加一场很严格的比赛,得知道比赛规则才能有机会胜出呀。
咱们先来说说研发能力这块儿。
一个想被认定为北京市工程实验室的地方,那得有很强的研发实力。
就像一个武林高手,得有自己的独门绝技一样。
这研发实力体现在哪呢?得有一批厉害的科研人员啊,这些人就像是一支精锐的部队。
他们得在相关领域有深厚的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比如说搞电子工程的实验室,里面的科研人员要是对电子电路、信号处理这些知识一知半解,那怎么行呢?而且呀,还得有持续进行研发工作的能力,不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这就好比一个长跑运动员,不能跑个几百米就歇着了,得有耐力一直跑下去,不断探索新的技术和方法。
再讲讲创新能力吧。
在如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没有创新就像一艘没有帆的船,只能在原地打转。
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必须要有创新能力,得能想出别人想不到的点子。
比如说在新能源领域,如果大家都在研究传统的太阳能电池,你要是能搞出一种全新的、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电池技术,那可就厉害了。
这种创新能力可不是凭空而来的,得有鼓励创新的氛围和机制。
就像一个充满活力的创业公司,大家都积极地提出新想法,不怕失败,这样才能不断有新的成果出来。
设备设施也很关键哦。
这就像是战士上战场的武器一样。
先进的设备设施能让科研工作如虎添翼。
如果是搞生物工程的实验室,没有高精度的显微镜、先进的基因测序仪这些设备,就像厨师没有锅碗瓢盆一样,怎么做得出美味佳肴呢?而且这些设备还得不断更新升级,不能用着几十年前的老设备还想做出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这不是天方夜谭吗?资金投入也是个不容忽视的方面。
做科研就像盖大楼,没有足够的资金,这大楼盖到一半就只能停工了。
资金要能满足实验室日常的运营开销,包括科研人员的工资、设备的采购和维护、场地的租赁等等。
要是资金紧张,那科研人员可能就会因为生活压力而分心,设备坏了也没钱修,这样实验室还怎么发展呢?还有技术成果转化这一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部制定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品检验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的关键环节。
食品检验既是对市场销售食品实施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也对食品原料及加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赖于公正、客观的食品检验结果,科学、严谨的食品检验工作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
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7条明确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法律在第五章对食品检验工作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提出对食品检验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制度。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以及同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均对食品检验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我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部门,推荐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调查分析现行食品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包括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对食品安全检验的要求,研究比对国外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历时1年的时间,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按照国际贸易原则向WTO各成员进行通报,现予以公布。
《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建立在现有检验机构管理体系基础上,体现了食品检验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规范性和通用性,充分考虑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各分段政府主管部门的实际监管工作的需求,力图做到既适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检验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定条件》共八章、二十八条,是从事食品检验的机构“入门”条件,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
其重点在于推动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提高技术能力,规范检验工作行为,保证检验的诚信和公正性。
对于使用非标准检验方法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违禁使用化学物质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认定条件,专家组认为在《认定条件》中进行规定暂时还不符合目前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现状,因此将实施研制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检验方法的人员条件(人员数量、职称、专业背景等)仅在《检验工作规范》进行了规定。
《检验规范》共二十九条,重点围绕检验人的道德素质、技术素养和其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检验工作中尤其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非标方法的建立和使用,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的管理,食品检验中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要求,以及检验机构怎样为各级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另外,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和调整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检验规范》明确了检验机构在食品检验中发现非食用物质时,应当及时向食品检验机构所在辖区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报告,并保留书面报告的复印件、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细致研究《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对食品检验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条件和检验工作,提高食品检验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于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公众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二○一○年三月四日附件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检验机构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认定条件。
第二条本认定条件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第三条本认定条件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应当达到的要求。
第四条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应当能够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诚信和公正性,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认定条件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第三章检验能力第九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一)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也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检验;(二)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三)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四)能对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通用类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五)能对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进行鉴定;(六)能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行政许可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七)能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检验活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针对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制定相应的检验责任追究制度、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预案等。
第十二条承担政府委托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五章人员第十三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
第十五条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从事动物试验的检验人员应当取得《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从事特殊检验项目(辐射、基因检测)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第十七条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检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少于30%。
第十八条食品检验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业务,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
第六章设施和环境第十九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实验区应当与非实验区分离。
对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当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
第二十一条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生物安全柜,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应当依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第二十二条开展动物实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有温度、湿度、通风及照明控制等环境监控设施;(二)有独立实验动物检疫室;(三)有与开展动物实验项目相适应的消毒灭菌设施;(四)有收集和卫生放置动物排泄物及其他废弃物的设施;(五)有用于分离饲养不同种系及不同实验项目动物、隔离患病动物等所需的独立空间;(六)开展挥发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微生物等特殊动物实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特殊动物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包括换气及排污系统),并与常规动物实验室完全分隔。
第二十三条毒理实验室应当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用于阳性对照物的贮存和处理的设施。
开展体外毒理学检验的实验室应当有足够的独立空间分别进行微生物和细胞的遗传毒性实验,且符合国家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有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的措施。
如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或自动设备系统对检测数据、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处理、分析、记录、报告或存贮时,应当有保障其安全性、完整性的措施,并符合《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
第七章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第二十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装置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
第二十六条食品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有专人管理,满足溯源要求。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认定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认定条件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认定条件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检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开展的食品检验活动。
第三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通过资质认定后,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按本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检验活动。
第四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
第五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应当有措施确保其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性、诚信和公正性。
第六条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