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已于2015年4月9日公布,自2015年8月1日施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该办法,我委现印发《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等15份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不发纸质版,请在认监委网站下载,网址:WWW.CNCA.GOV.CN),相关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及其使用要求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使用要求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7:检验检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分类监管实施意见8: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程序9: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1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公示表1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1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表(略)国家认监委2015年7月31日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一、为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公正实施,为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对资质认定工作中获得的信息依法进行保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制订本要求。
二、本要求规定了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应遵循的公正性和保密性方面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中的所有活动。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应充分体现和保证资质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无论其规模、隶属关系、经济状况如何,均可申请资质认定。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计量认证基础知识学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资质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工作,对实验室进行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是行政许可前重要的技术性评价,是这项行政许可的依据和基础。
因此,评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保证评审过程的再现性和评审质量的可追溯性,有关程序介绍如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二)实施现场评审(三)整改的跟踪验证(四)上报评审材料(五)特殊问题处理二、评审材料编报内容要求(一)申请材料(二)评审材料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1、下达评审任务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4、现场评审策划一、评审程序及要求1、下达评审任务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受理批准后,省局认评处应参照实验室的希望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根据实验室申请的项目领域范围组建评审组。
批准后,向评审组长发送如下材料:a.《申请书》;b.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实验室法人或负责人声明》;c.《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格》汇总;d.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复印件);e.典型检验报告及比对/能力验证材料;d.《检验机构新增检验项目意向申请表》的审批件(注:对申请计量认证+依法授权或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实验室新扩项目时适用)。
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评审组长通过申请材料对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及检测资源的配置、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以及申请认定的项目、涉及的标准等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内容包括: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c.体系文件的审查。
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应按产品/项目或参数认证的形式清晰准确填写,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必须与所申报的产品/项目及参数一一对应,并且现行有效。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准备要点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准备要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
1、资料准备
(2)检测实验室设备、设施配置情况;
(3)检测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包括检测范围和检测方法,并提交
有关资质证书;
(4)检测报告的审核程序和检测实验室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
(5)检测机构的校准记录,以及校准报告情况;
(6)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有关法规、政策的条文、规定等。
2、上级检验检测机构审核
(1)上级检验检测机构分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对检测机构进行评审;
(2)谈话检查:就检测机构资质、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质量
保证措施、质量考核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3)实地检查:检查检测机构设备、设施的配置情况。
3、审批
(1)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自行设计的表格,汇总审核意见;
(2)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审批申请;
(3)上级检验检测机构审批;
(4)根据审批结果,检验检测机构制定认定资质文件,并定期对机构资质进行审核考核。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关于印发《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国认实函(2006)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验室的实际状况、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和我国实验室评审工作的经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评审准则》的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评审准则》,加强宣传和指导,及时进行新评审准则的宣贯,督促实验室及时进行转版。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三、国家认监委将依据《评审准则》编写培训教材,并组织开展国家级评审员及省级评审员师资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开展省级以下评审员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执行实验室现场评审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具有注册评审员资质。
四、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只对本准则有别于认可准则的特定条款(黑体字部分)进行评审。
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应按实验室认可准则和本准则的特殊条款进行评审。
五、本准则有关规定与原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准则规定为准执行。
六、本评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版工作,届时,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废止。
特此通知。
Ze on P D F D r i v e rT ri a l ww w.z e on .c o m .t w D o c uC o mP DF T r i alw ww .p d f w iz a r d .c o m附件: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为贯彻实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为实验室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

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1. 简介实验室是科研工作者进行科学研究、实验和创新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实验室的管理规范、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制定了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旨在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和评审流程。
2. 评审程序概述2.1 评审目的实验室管理评审旨在评估实验室的管理情况、科研工作进展和成果,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科研工作效率。
2.2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管理制度、科研项目进展、人员配备、设备使用情况、实验室安全等方面。
2.3 评审程序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按照评审程序依次展开评审活动,包括准备工作、实地考察、资料审核、问题交流、总结报告等环节。
3. 评审程序文件内容3.1 评审准备阶段在评审开始前,评审委员会应当收集实验室相关资料,包括实验室管理制度、科研项目资料、人员构成、设备清单等,以便进行评审准备工作。
3.2 实地考察阶段评审委员会实地考察实验室,了解实验室的实际情况,与实验室负责人、科研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安全措施等,全面了解实验室管理状况。
3.3 资料审核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实验室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查找问题、提出建议,评估实验室在管理制度、科研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建议。
3.4 问题交流阶段评审委员会与实验室负责人及科研人员进行问题交流,就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决方案讨论,共同提出改进建议。
3.5 总结报告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编写总结报告,对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为实验室管理和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4. 结语实验室管理评审程序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实验室管理和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评审程序的有效实施,能够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科研工作效率,为科研成果的取得和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希望各实验室能够认真贯彻评审程序文件,不断优化实验室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科研成果的产出。
(完整版)试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

附件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条文解释】1、编制目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的要求,为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而编制。
2、适用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
3、补充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条文解释】编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参考文件有9份,这9份参考文件不构成评审准则要求,作为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的参考。
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

(二)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申请和评审流程1。
实验室认可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没有变化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2)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扩大认可范围时不提供,扩地点和扩技术领域时需提供);3)实验室进行最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资料(初次申请时提交);4)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5)实验室平面图;6)实验室所从事活动的说明,当实验室是法人实体的一部分时,两者关系的说明;7)对申请认可的标准/发法现行有效性进行的核查情况(提交核查报告);8)对申请认可的国外标准的核查情况(包括是否有国外标准、当国外标准未进行翻译时,试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外语理解能力);9)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证明材料);10)对于初次申请认可和申请扩大认可范围的实验室,在申请范围内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证据.11)参加实验间比对的情况(提交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和评价);12)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及不确定度评估报告;13)量值溯源的描述(仅申请校准能力认可时的提供);14)申请“能源之星"检测的实验室还应提供“能源之星”检测方法与实验室检测程序对应一览表。
15)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无2。
资质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申请实验室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仅在初次评审和复评审时提供)2)实验室组织机构框图3)实验室平面图4)实验室现行有效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5)典型项目的检测报告6)其他资料(若有请填写)有无3。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步骤和流程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大致分为如下四个步骤:1)递交申请资料2)申请资料审查3)接受现场评审4)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流程可以用下述框图表示:2)具备相应的职责权利;3)熟悉或掌握检测及实验室体系管理程序;4)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5)熟悉检测报告审查签发程序;6)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7)熟悉《实验室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六.质量管理记录表格ABC检测实验室监督员监督记录ABC检测实验室分包单位能力调查表评价说明:系数为3和2的项目,得3分的项数多于2,或有一项得分小于3即被否决。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含告知承诺核查,下同)工作,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
第四条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
第五条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告知承诺程序实施资质认定的,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的内容与程序,应当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评审内容与要求第七条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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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基础知识学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资质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工作,对实验室进行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是行政许可前重要的技术性评价,是这项行政许可的依据和基础。
因此,评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保证评审过程的再现性和评审质量的可追溯性,有关程序介绍如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文书编制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二)实施现场评审•(三)整改的跟踪验证•(四)上报评审材料•(五)特殊问题处理二、评审材料编报内容要求•(一)申请材料•(二)评审材料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1、下达评审任务•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4、现场评审策划一、评审程序及要求1、下达评审任务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受理批准后,省局认评处应参照实验室的希望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根据实验室申请的项目领域范围组建评审组。
批准后,向评审组长发送如下材料:a.《申请书》;b.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实验室法人或负责人声明》;c.《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记录表格》汇总;d.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复印件);e.典型检验报告及比对/能力验证材料;d.《检验机构新增检验项目意向申请表》的审批件(注:对申请计量认证+依法授权或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实验室新扩项目时适用)。
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文审)评审组长通过申请材料对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及检测资源的配置、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以及申请认定的项目、涉及的标准等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内容包括: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c.体系文件的审查。
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应按产品/项目或参数认证的形式清晰准确填写,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必须与所申报的产品/项目及参数一一对应,并且现行有效。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应将能检的参数一一列出进行分析,该表及《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应与《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内容相符,并能证明其检验能力。
c.体系文件的审查。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并结合内审报告及管理评审报告对管理体系的运行予以初步评价。
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评审组长在3-5日内完成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工作。
将材料审查意见(是否能够进行现场评审)、拟定的评审时间、评审组安排建议报项目协调人(负责人),项目协调人(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申请能力的领域、专业覆盖面以及工作量大小安排评审组人员,拟定《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计划》,报省局认评处批准。
4、现场评审策划项目协调人(负责人)按批准后的评审计划,开具《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书》(需要时,项目负责人实验室资质认定业务主管告知评审中须注意的问题及要求)。
评审组长接到《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书》后,编写《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计划表》,对评审日期、时间、工作内容、评审组分工等进行策划安排。
一是做好与实验室的沟通,协调评审相关准备工作(文件、文具、交通和住宿等)。
二是做好与评审员的联系,分派评审任务(评审员分工)和要求(包括:现场评审所需的材料准备、现场试验的盲样准备,填写《现场试验计划书》等),特别强调的是能够进行盲样考核的项目,事先要准备考核样品,同时组织评审员集结的时间、地点。
评审组长不得随意更改评审计划内容。
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变化、人员变化等),导致评审不能按计划实施,需报请认评处,批准予以调整。
二)实施现场评审•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组织)•2、首次会议•3、参观实验室•4、管理体系考核(软件系统)•5、现场试验考核•6、查阅记录•7、填写现场评审记录•8、召开现场座谈会•9、考核授权签字人•10、确认检测能力•11、填写《评审组确认的资质认定项目表》•12、评审组内部沟通会•13、与实验室沟通•14、确定评审结论•15、形成评审报告•16、组织末次会议1、预备会议(评审组长组织)(1)评审组长重申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要求;(2)说明本次评审的目的、范围和依据;(3)介绍实验室文件审查情况;(4)明确现场评审要求,统一有关判定原则;(5)听取评审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解答评审组成员提出的疑问;(6)明确评审组成员职责,并向评审组成员提供相应评审文件及现场评审表格;(7)确定现场评审日程表;(8)需要时,要求实验室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补充材料;(9)需要时,组长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简短的培训及评审经验交流。
2、首次会议(1)主持人:评审组长(2)参加人员:评审组全体成员,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3)会议内容:a.介绍评审组成员及实验室人员情况;b.评审组长宣读评审通知、明确评审相关事项及评审组成员分工、宣布评审的方法和程序;c.强调评审的判定原则、重申工作纪律、作出保密承诺(介绍每个条款评审结果会对应5种结果中的一种;总体结论4种)评审意见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缺此项、不适用5种类型。
其中:基本符合、不符合和缺此项者为整改项,实验室应当采取纠正措施予以整改,提交相应的整改材料。
d.明确事项:评审组的工作场所、联络人员、限制进入的区域及限制交谈人员;e.实验室负责人介绍实验室概况及评审准备工作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3、参观实验室首次会结束后,实地考察实验室的相关办公、检测场所及设施。
可采取提问、有目的的观察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检测设施是否符合检测要求等方式,收集与评审相关实验室信息。
评审组现场考察时,所提的问题一般应由现场工作人员回答,不应由管理人员统一回答,并要作为对检测技术人员素质考核的内容。
现场参观应在评审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止陪同人员过细的介绍,拖延评审进度。
评审员应将发现的情况记录下来。
对一些特殊问题、特殊情况,评审组长可以派一名评审员及时追踪审核,其他人员继续现场观察。
4、管理体系考核(软件系统)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管理体系及相关支持性文件的建立进行考核。
5、现场试验考核实验室是否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所有检测(包括抽样、样品接收和准备、样品处理、设备操作、数据处理、结果报告,乃至于测量不确定度的测定、检测数据的分析和统计)。
通过现场试验,考核人员的技术能力以及环境、设备等保证能力。
(1)选择考核项目(2)确定考核方式(3)评价现场试验(4)现场试验结果处理1)选择考核项目现场考核项目必须覆盖申请范围内每个领域(如建材、食品、化工等),对产品分类的覆盖应达到100%(如水泥、混凝土、钢筋等)。
总的考核技术参数应覆盖申请项目总参数的30%~50%(总参数:以不重复参数计)。
标准一般变更的产品、参数,被评审实验室应提供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确认记录或经历报告),评审组据此予以能力确认。
以样品复测、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参数覆盖一般应大于15%,并选择主要性能技术参数。
填写《现场检验项目汇总表》的序号、产品/项目名称、参数名称应与《评审组确认的资质认定项目表》一致,以直接表示现场,试验项目的覆盖程度。
(2)确定考核方式可采取盲样试验、人员比对、仪器比对、见证试验和证书验证、提问相关人员的方式进行。
样品复测、人员比对、仪器比对、见证试验应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验证可不出具检测报告,人员提问要做好记录。
a.样品复测/盲样试验由评审组成员预先准备有数据的样品,或实验室留样的样品由被评审实验室再次检测和赋值,其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b.人员比对不同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同一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验的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c.仪器比对同一人员依据同一标准、使用不同设备,对同一样品实施检验,检验的误差或不确定度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d.见证试验对不宜做盲样试验、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的检验项目,可采取过程考核的方式,考核检验人员操作的熟练、正确程度。
过程考核可分为全过程考核、部分过程考核、加速过程考核(对持续时间较长、不能在评审期间完成的检验项目,可采取加速过程考核方式)。
e.报告验证对于复评审的项目。
如果已对外出具过正式检测报告,在评审期间又无样品时,可以提供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在评审员的观察下,作设备的操作演示。
f.现场提问现场提问是评价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工作经验和检测技能的一种重要形式。
实验室主要领导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质量管理岗位人员以及所有从事抽样、检测、报告签发和设备操作的技术人员均应接受现场提问。
提问可与现场参观、操作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结合进行,也可在座谈会、考核会等场合进行。
提问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评审准则、体系文件、检测技术标准、检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针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尚不清楚的问题作跟踪性或澄清性提问。
对所提问的问题及回答情况应有相应的记录,以便作出客观合理的评审结论。
(3)评价现场试验现场试验结束后,评审员应对试验的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如下:a.采用的检验标准是否正确;b.样品的接收、登记、描述、放置、样品制备及处置是否规范;c.环境设施和适宜程度;d.检测设备、测试系统的调试、使用是否正确;e.检测操作的熟练程度如何;f.检验记录是否规范;g.检验结果的表述是否准确、清晰、明了;h.检验人员是否有相应的检测经验;i.检验人员是否具备了相应的承担检验的能力。
(4)现场试验结果处理在现场试验考核中,如果样品复测、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的结果数据不合格,或与已知数据明显偏离,应认为该实验室不具备该项检测能力,撤销相应的能力申请。
现场考核项目的处理结果,应体现在《评审组意见》中。
6、查阅记录(1)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管理记录,以及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记录是复现管理过程和检测过程的证据和载体。
评审组要通过对各类记录的查证,评价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技术过程的规范性。
(2)对记录的查阅应注重以下问题:a.档案管理是否适用、有效、符合受控要求,并有相应的资源保证;b.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科学,能否能真实再现管理体系运行状况;c.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内容应合理,并有足够的信息;d.记录做到清晰、准确,应包括影响检测结果的全部信息,如图表等形式;e.记录的形成、修改、保管符合体系文件的管理要求。
(3)对抽查的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的评价结论应体现在《评审组意见》中。
7、填写现场评审记录(1)对实验室评审过程要记录在《现场评审检查表》中。
评审员在依据《评审准则》对实验室进行逐条评审的同时,要在《现场评审检查表》中逐条记录评审状况。
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缺此项”、“不适用”几种,判定原则如下:a.符合:体系文件中有正确的描述,并能提供有效的实施证明材料;b.基本符合:体系文件中有正确的描述,但未能准确、规范、全面地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