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7)宣导培训课程教材模板课件演示文档幻灯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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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 6. 终末期肾病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特定年龄双耳失聪 14.特定年龄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亮点一、保障范围广 40种重疾10种轻症
较为常见的其他15类重疾
26.严重心肌病 27.严重重症肌无力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9.严重脊髓灰质炎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2.终末期肺病
33.严重克隆病 34.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5.持续植物人状态 36.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37.严重冠心病 3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39.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四、身故保险金
除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外, 本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或身故保险金时, 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 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
案例介绍
被保险人:王先生,30岁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限:20年 年交保费:3150元 累计缴费:63000元 基本保额:10万元 保险期限:终身
一、出台背景
国家政策 市场竞争 服务升级 生存环境
国家政策
构建和谐社会 •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 学有所教,民有所居。 • 残有所障,难有所帮。
• 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追求。 • 这是需要我们和国家领导人共同努力实现
达成的目标。
• 在盛世龙年, • 我们有许多美好祈愿……
咱祖祖辈辈的向往
富有
10种轻症----提前给付, 不减少死亡、高残保额
人性化设计,保险责任创新; 10大轻症提前给付20%,不减少死亡 和高残保障金额;彰显央企责任与实 力,减少理赔纠纷,消除销售顾虑。
三、费率优惠,开创 -----国寿费率表定价模式
重疾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已领取特定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1、180日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合同继续有效;
2、180日后,按基本保险金额20%给付, 给付以一次为限,最高金额为10万元, 本合同继续有效;
3、意外伤害导致特定疾病,不受180日限制。
三、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0.9 神经系病
4.2
0.7 精神障碍
3.8
90.4 十种死因合计
构成 %
25.1 20.4 16.4 13.9
8.9
3.3
1.6 1.3 0.8 0.7 92.3
一、重疾保险金
1、180日内,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2、180日后,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3、意外伤害导致重疾,不受180日限制; 4、已领取特定疾病保险金的:
十种死因合计
构成 %
死亡原因 (ICD-10)
27.3 恶性肿瘤 17.7 脑血管病 17.1 呼吸系病 13.1 心脏病
6.1 损伤及中毒
县 死亡专 率 (1/10万) 130.2
105.5
84.9
71.8 46.1
3.3 消化系病
17.0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
2.9 疾病
8.2
1.4 泌尿生殖系统
6.7
快乐 健康
幸福
幸福健康四要素
• 均衡的营养? • 科学的饮食? • 适量的运动? • 快乐的心情?
生命的快乐无处不在
• 环境的污染 • 工作的压力 • 不科学的饮食习惯 • 运动的减少 • 食品的安全
• 想吃果冻了,舔下皮 鞋,想喝老酸奶了, 舔下皮鞋,感冒要吃 药了,还是舔下皮鞋! 上得了厅堂,下得了 厨房,爬得了高山, 涉得了水塘,制得成 酸奶,压得成胶囊, 2012皮鞋很忙!
投保举例(30岁男性)
投保10万保额,20年交费,保费3150元
180日内疾病身故还本 意外伤害身故或180日后疾病身故
给付10万元
40种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
10种轻症提前给付2万元, 给付后仍有8万元重大疾病保障
至终身
意外伤害或疾病高残给付10万元+轻症2万元
三、亮点分析
亮点一、保障范围广,40种重疾10种轻症
原位癌也在保险范围内,敢于承担责任
原位癌是指癌变仅见于粘膜的上皮层内或皮肤的皮表层 内,常波及上皮的全层,尚未浸润到粘膜下层或真皮层.还 有乳腺小叶内癌、没有浸润到小叶外,亦叫做小叶内原位 癌.如果癌组织继发发展可能演变成为浸润癌.一般认为如果 能够对原位癌给予积极治疗,是有可能治愈的.
随着现在人类健康知识的普及,许多原位癌在体检中被 发现,但因其具有高发性,国内外保险公司都将其作为重 疾除外责任。
二、10类轻症(特定疾病),提前给付
10大类轻症重疾
1. 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包含原位癌) 2.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 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5.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 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7. 主动脉介入手术 8. 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9. 特定年龄视力受损 10.严重头部外伤
1、180日内,因疾病导致, 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180日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2、因意外导致身体高度残疾, 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18周岁以前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 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18周岁以后身故,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180日后,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前十位疾病死亡专率及死亡原因构成

顺来自百度文库

死亡原因
死亡专 率
(ICD-10)
(1/10万)
1 恶性肿瘤
144.6
2 脑血管病
93.7
3 心脏病
90.7
4 呼吸系病
69.3
5 损伤及中毒
32.4
6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 疾病
17.6
7
消化系病
15.6
8 泌尿生殖系病
7.3
9 神经系病
5.0
10 精神障碍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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