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金粟实验学校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仪陇县教育系统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双盘小学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校长

2、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3、组员:其他副校长、安综办主任、工会干部、政工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后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灾后善后事宜的处理工作。

2、决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师生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雷电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综办,安综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负责强雷暴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为学校启动和终止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雷电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鉴定、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3、负责日常工作管理、落实、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三、防雷救灾抢险队

队长:校长

副队长:分管副校长

队员:其他副校长、安综办主任、工会干部、政工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后勤负责人、班主任

全体抢险队员在接到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事前分工,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完成应尽的职责和任务。

防雷救援抢险工作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

四、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1、按照有关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

2、不断完善学校建(构)筑物的防雷设备设施;

3、加强对学校防雷设施(如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腐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的检查。在雷雨季节来临前,及时向县防雷中心申请进行安检,以确保防雷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4、主动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做好防雷安全的落实工作。重点做好师生宿舍、办公楼、教学楼、实验综合楼的防雷减灾预放工作。

五、雷电灾害事故的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在防雷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雷电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补助和抚恤;

2、发生雷电灾害后,相关部门、班级、个人谎报灾情或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和阻碍灾情收集救助工作,致使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人的纪律、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及防御对策

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及防御对策 摘要:农村是雷电灾害的高发区域。本文分析了农村雷电灾害的成因,并提出 对农村雷电灾害的防御对策。 关键词:农村;雷电灾害;成因;对策 引言 雷电是一种放电的现象,通常是由带着电的云层对大地之间放电,云层之间放电,云层 内部的放电。我国是雷电灾害频发国家之一,每年的春夏之交和夏季,雷电灾害频繁,每年 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达3000~4000人,财产损失在50~100亿元。由于农村地方的经济、 设施都相对比较落后,农民自身对防雷意识不强,所掌握的防雷知识也比较少,同时,农村 也是开展防雷工作难度比较大的区域,防雷工作相对城市存在滞后、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大 多雷电灾害伤亡事故发生在农村。因此,防雷部门要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通过分析农村 雷电灾害成因,掌握农村雷电灾害多发规律及影响因素,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防雷工作,尽 可能地预防或减小雷电灾害给农牧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的影响,使农民的命财产得到安全 保障。 1.农村防雷现状分析 根据全国对遭受雷击伤亡的数据统计,近十年来,全国每年遭受雷击伤亡人数中的90% 以上都发生在农村。河北省顺平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容易 形成雷暴天气,雷暴日数以夏季最多,占全年的75%左右,其次为春季、秋季,冬季无雷暴发生,雷暴日数月分布呈单峰型,以每年的7月最多,其次是6月。 雷暴引起人员伤亡,火灾等各种灾害,给人民的生活造成各种程度的损失。河北省近几 年雷灾数据显示,由于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95%在农村,雷击对家用电器的破坏也非常大,。在农村,由于经费的限制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并没有专业的防雷执法队伍。而农村地广人稀,缺乏必要的防雷基础设施,气象部门对农村雷电防御措施的排查受到人员经费的原因很 难彻底进行,因此在农村的防雷工作几乎处于空白,防雷工作难度比较大。 2.农村雷电灾害成因 2.1 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的地域比较开阔,这样的环境容易出现雷击的高概率,这些地区因地形相对复杂或 田间比较空旷,是雷击灾害最容易发生的地点。农村的建筑多属于自建房,农民受经济制约 没有装备防雷设施,即使有些农民有防雷意识,但也因所掌握的防雷知识有限,防雷设备不 符合要求。而在农村,私拉乱扯在外面的电线、电源线等,都没有做防雷防护措施,加大了 雷电安全的隐患。而农民建筑内的家用电器都是通过由外接进来的电源线,布线时没有经过 科学合理规划,私拉乱扯的现象严重,这些都是诱发雷电灾害的因素。 2.2农民缺乏防雷知识和防雷意识 由于受知识程度影响,大多数农民对防雷安全的科学知识不够,对雷击的防护意识相对 而言还是比较淡薄,没有自我保护意识,每年入夏以后是我国雷电多发时段,同时也是农忙 季节,因此从发生概率上来说会增高。在旷野劳作时,缺乏防雷安全知识,遇到雷雨季时, 所带的工具由于是由金属制作而极易遭到雷击,而跑去树下或者一些没有防雷装置的亭台下面,都容易受到雷击。 2.3 农村雷电预警信息发布不畅 由于大多数农村所处位置较为偏远、分散,通讯基础设施也较落后,导致气象部门的灾 害预警预报信息传播速度较慢。通讯不畅,使在出现雷雨天气现象时,气象部门无法在第一 时间把灾情预警传递给农民。农民不能及时做好灾情的预防准备工作,因此无法做到防灾减 灾的应对。 3.农村雷电防御对策 3.1加强农村防雷宣传力度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农村的建设,农村的雷电灾害问题已是气象部门的防雷重要工作。由于农民所具备的防雷意识和知识的局限性,因此,气象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手段来加强农村

防雷应急预案

防雷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引言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销售公司永坪销售处下设杨山成品油中转站和液化气供应站两个库站,主要担负着成品油存储、铁路装车业务、液化气内供业务,主要经营的产品有:90#高清洁汽油,0#、+5#、-5#、-10#轻柴油,液化气,1#、2#渣油等。这些产品在存储、销售时都存在雷电火灾爆炸危险源。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各油气存储罐都属于重大危险源,并且是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其气体(蒸气)可能与遇到雷电着火,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和规范我处防雷安全管理,预防雷电和减少雷电危害,确保我处生产、物资、设施和人身安全,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防雷应急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讲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为指导,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来做好防雷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把雷电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雷安全应急体系。 1.3目的

制定防雷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我处发生雷击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使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雷击引起的火灾,抢救受害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1.4基本原则 防雷应急救援以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防雷抢险组织机构 2.1.1总指挥:张茂才;副总指挥:薛鹏 2.1.2永坪销售处机关抢险队 队长:薛鹏;副队长:董少廷 队员:处机关全体人员 疏散指挥:白世红、刘永成 2.1.3杨山成品油中转站抢险队 队长:李绍东 副队长:李新民、陈建国、刘毅林、樊建军 队员:杨山成品油中转站全体职工 疏散指挥:白红林、张海侠、王军 2.1.4液化气供应站抢险队 队长:高思平 副队长;刘永林 队员:液化气供应站全体职工 疏散指挥:李永坪、黄成伟

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 第8号 现发布《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26日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秦大河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开展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8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河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河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南省气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防雷减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防雷减灾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各级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一)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和危险品的生产、贮存场所;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四)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 (五)大型物资仓库、高空娱乐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金融证券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主要设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六条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按照国家和本省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 新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受理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防雷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场所或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防雷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直接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第八条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分阶段检测,检测结果应书面通知建设和施工单位,作为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防雷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

浅析农村雷电灾害现状及防雷措施

浅析农村雷电灾害现状及防雷措施 摘要:雷电危害,一是财产损失;二是人员伤亡。雷电灾害已成为联合国公布 的10种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也是目前中国十大自然灾害之一。据国家气象 局统计,雷击造成的财产损失80%在城市,而人员伤亡90%以上在农村,最近 10年,全国每年因雷击造成人员伤亡上千人,其中死亡人数90%发生在农村。 农村成为雷击事件的高发区,农民成为最易受雷电伤害的高危群体。因此,农村 防雷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高度 重视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依法加强管理工作,采取多方措施,多管齐下,形 成合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农村雷电灾害;现状;防雷措施; 引言: 总结了农村雷电灾害事故发生的现状;分析表明农民防雷科学知识贫乏、观 念淡薄,防雷设施滞后、防雷管理不到位及雷电预警信息发布不畅等因素是导致 农村雷电灾害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提出了做好农村防雷减灾工作的对策,包括:加强防雷知识宣传、创新管理模式、加快雷电预警信息发布和强化责任落实等, 对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农村雷电防御现状及原因分析 1、农民防雷意识淡薄 从大部分地区发生雷击事件中可以看出,雷击伤亡人员90%以上是发生在农村,因为农村的人群普遍受教育程度偏低,没有掌握足够的防雷安全常识,自身 防雷意识淡薄,不能科学的认识雷电现象,从而错误的选择避雨避雷方式,加上 农村地势空旷,田间劳作时常用的避雨就是选择最近的大树、或简易棚塔,这些 没有避雷设施的地方往往是雷击的重点区域。 2、防雷设施装置不完善 农村很多地方仍然是安全防雷的空白区,只有少数的医院、学校、工厂、单 位等公共设施安装有防雷装置,广大农民房屋、田间地头等防雷设施基本为零。 农村的建筑主要是砖瓦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两种形式,建筑物上大都没有安装避雷针、引下线等装置,电源线路没有防雷电波入侵防护措施,地面没有安装接地网 或简单的接地散流导体等。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视、电话等有线 机电设备进入各家各户,农村的建筑房都是杂乱无章的排序,所以拉的通讯、信 号线路也凌乱无序,架空线很长,线上没有任何防雷保护措施,入户处也没有安 装任何避雷器;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太阳能热水器等都在屋顶放置,没有防雷设 施进行保护范。而且野外通信、输电线路对雷电产生、泄流环境改变极大,具有 强大的引雷作用,增加了农村遭雷击的几率;田间作业区域没有安全避雷场所, 雷雨天气只能树下或找一简易地方躲雨,也增大了遭受雷击的几率。 3、农村建筑物没有安装必要的防雷设施 一是农村早期建筑物由于是年代久远的老房子,没有安装必要的防雷设施, 二是,随着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部分都建起了新楼,但却由于农民缺乏防 雷安全意识,防雷设施建设成本高等原因,大部分楼房也没有安装必要的避雷带 和避雷网防雷设施。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等也没有做接地处理,存在 严重的雷击安全事故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防雷减灾机构,应当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密切合作,共同好防雷减灾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国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监测与预警 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 第八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组建全国雷电监测网,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三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与施工 第十条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需要安装的雷电灾害防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或者施工。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由当地气象部门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承担。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单位可以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未经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对不符合防雷标准、规范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核结论进行修改并重新报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正版)20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防雷电应急预案

防雷电应急预案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雷电事故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避免或减少雷电事故给生产人员造成的伤害和设备的损失,结合实际施工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预案小组,规范好应急管理。 2 应急管理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雷击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领导督促小组成员做好雷击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求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5)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求援经验教训。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求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负责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当组长不在时,代行组长职责。 (3)现场控制小组负责治安保卫疏散工作;由项目安全部及现场保安组成。 (4)救援小组 1)针对危险目标,配备装备器材,为现场有雷击危险的设施、设备做好 预防工作。

2)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由现场临电电工、电气部门及综合办公室组成。 (5)后勤小组 1)负责事故处理措施相关计划资金的落实,并收集、核算、计划、控制成本费用,降低资源消耗,对救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2)编制处理事故的所需物质及费用报表,并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由物资部、预算部组成。 (6)善后小组 1)处理伤亡人员的保险赔偿和设备的维修; 2)清理现场恢复生产施工,安抚人员的情绪。由技术部及工程部组成。 3 应急事故或情况的识别 根据气象信息,掌握天气动态,随时观察天气变化及时按应急程序向上级报告应急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4 应急管理 (1)暴雨雷击来临前,应急小组成员应当不断地在场内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通知应急小组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采取现场应急行动对策: 1)灾情的初步估计,通过现场情况观察,判断事故扩展可能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是否需要外援,并根据有效的信息迅速做出决定。 2)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人员、环境、财产及场外保护范围。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引发二次事故。 4)当事故处理完毕,救援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3)常备物品和应急材料的储备与管理消防器材:手提式8公斤干粉灭火器35具、推拉式35公斤灭火器20具、二氧化碳灭火器8具、人员使用安全装备绝缘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防雷减灾制度

防雷减灾制度 信息来源:时间:2010-05-13 1.目的:为保护医院财产和医患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据《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2.范围:适用于全院防雷减灾工作。 3.权责: 3.1后勤管理部门:基建办负责规范防雷设施设计及施工;电工班负责定期巡检并维护防雷设施,后勤保障部负责各类警示标示标牌、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栏等制作及维护。 4.定义: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预警、防护以及针对防御雷电灾害的宣传、教育、鉴定和评估等。 5.作业内容: 5.1建筑设计规范 5.1.1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即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由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 5.1.2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上,详细研究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置。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5.1.3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的接闪器,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GB50057-94(2000)版规范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 5.1.4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5.1.5突出屋面的物体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5.1.5.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1.5.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1.6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0.5m的避雷针。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5.1.7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5.1.7.1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5.1.7.2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安全管理委员会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1、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二人 成员:各部门经理、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批准人:审核人:拟制人: 日期:日期:日期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3、安全管理委员会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将现场人员 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报告程序:现场人员—部门安全员(部门经理)--公司后勤安全主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3)安排现场保护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事故现场拍照,(4)安排就医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就医,陪同人员与司机(或夜班值班司机)一起带伤者就医,或陪同伤者与到现场救治的120车到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6)巡视督查 必要时安排保安员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管理秩序,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四、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发布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目录 1基本信息 2目录 3第一章 4第二章 5第三章 6第四章 7第五章 8第六章 9第七章 10第八章 基本信息 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 现公布《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 郑国光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决定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二、将第二十条修改为:“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三、本决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三章 防雷工程 第四章 防雷检测 第五章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 第六章 防雷产品 第七章 罚则 第八章 附则[1]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等。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减灾意识。 第六条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防雷减灾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接受当地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1] 第二章 第七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全国雷电监测网,避免重复建设。

防雷安全规定及应急预案

防雷安全规定及应急预案 一、防雷安全规定 第一条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及其它建、构筑物应设置防止直接雷击的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二条对排放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或尘粉的放空管、风管等,在管顶或其附近位置装设避雷针,针尖应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其保护范围宜高出管顶不小于2米。 第三条为防止雷电感应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车间内的金属物,如设备、管道、构架、电缆外皮等较大的金属构件应作良好接地,并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 第四条可燃、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封闭式金属贮罐,当顶部罐壁钢板厚度大于4 毫米时,可不设接闪器,但罐体必须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小于两处,间距不大于30米,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五条有爆炸危险的金属封闭油罐,可燃气体贮罐及工艺装置,若其容积较大或较重时,宜采用独立避雷针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独立避雷针与放空管,呼吸阀等水平距离应不小于 3-5米,避雷针保护范围的边缘高出放空管,呼吸阀最远端应不小于2米,针尖高出放空管,呼吸阀顶端应不小于3米,考虑防静电感应和防雷电感应的要求,贮罐仍应按接地点不少于2处,间距不大于30米,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的要求进行良好接地。 第六条避雷针与5000立方米以上贮罐呼吸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米,针尖高出呼吸阀也应不小于5米。 第七条输送可燃,易燃液体及可燃气体,可燃性固体的架空管道,每隔20-25米应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超过30欧,埋在地下金属管线,不需进行专门接地。 第八条凡贮存闪点45℃以下易燃液体贮罐应做到: 1、贮罐的呼吸阀及热工测量装置应进行重复接地,即与贮罐的接地体用金属线相连。 2、呼吸阀应是防火呼吸阀,有完好的阻火层,每年定期检查二次,及时清洗,更换被腐蚀损坏的铜网,确保其防火性能良好。 3、罐顶检测孔,只允许检测时打开,平时要确保检测孔封盖严密。 4、雷雨时严禁工人上罐顶作业,雷雨时禁止进行收、付油工作。 第九条除甲类生产厂房和甲类库房外,如为金属面的建(构)筑物,可利用其物面作为接闪器。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

防雷减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学校校舍的实际情况,做好学校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学校防雷减灾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雷措施与方法 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加强对师生防雷电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师生防雷电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入汛期后,要求广大师生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派专人负责,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增强防范能力和应对逃生能力。 三、应急处理 1、发生雷击后,在场教师通知领导小组并立即启动处置防雷电应急预案。依据现场情况,适时决策、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部门部门报告事件的情况。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防疫、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工作。 2、收集整理各类信息资料,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系统的防雷电

安全情况处置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文字图象相关资料。 3、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态蔓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记收缴,做好妥善处理。 四、防雷减灾监测巡视制度 1、主动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2、发生险情时,防雷减灾指挥部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东小虹小学 2016.8.28

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及问题分析

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及问题分析 雷电灾害是目前我国十大自然灾害之一,它具有强度高、频率大和范围广等特点。随着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日益增大。文章首先阐述了当今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的现状,分析气象部门在防雷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标签:气象部门;防雷减灾;工作;分析 Abstract:Lightning disaster is the one of the ten natural disasters in China tha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high intensity,large frequency and wide rang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electron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the losses and impacts caused by lightning disasters are increasing day by day. In this paper,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lightning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in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is first expounded,and the problems in lightning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in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are analyzed. Finally,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It is hoped that it can be used for reference in the work of lightning prevention and disaster reduction in 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s. Keywords:Meteorological Department;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disaster mitigation;work;analysis 1 雷電的形成与防护 雷电主要由积雨云中“温差起电”以及其他起电作用引起的。在空气潮湿闷热时,江河湖海的水受蒸发变为蒸汽,蒸汽随着热空气上升时与高空的冷空气相遇,两者结合形成小水滴,积云就这样产生了。当云层的水滴受到强烈气流时,会被吹裂成大、小两种水滴,其中较大的水滴带正电荷,较小水滴带负电荷,受重力作用,带正电荷的大水滴形成雨降落到地面,带负电荷的小水滴漂浮在空中,形成大片的雷云。根据静电感应,带负电的雷云对地面产生正电感应,雷云和大地之间形成很大的电容器。当空气的雷云越积越多,和大地形成的电场足够强大时,形成强大的击穿电流,雷击就这样产生了。雷击产生的破坏主要有三种:直击雷、雷电波侵入和雷击电磁脉冲。直击雷是指雷云直接对地面或建筑放电,地面或建筑物产生大量的热,产生强大的破坏作用,往往造成屋毁人亡,或者引起火灾事故。雷击波侵入主要发生在架空家属管道或架空线路等受到雷击或与遭受雷击的物体发生碰撞时,管道或线路产生的高电势传入建筑物内部造成的伤害,可能引发触电、火灾等伤亡事故。雷击电磁脉冲主要指架空电线和建筑物之间形成强大的电场,两者形成电荷相反的电荷,当雷云放电后,云和建筑物(或大地)之间的电场瞬间消失,架空电线或建筑物顶端的电荷相互排斥产生强大的能量使建筑物断裂,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击穿电压等多种灾害。 电气设备防雷主要体现在设备线路布置上,即对应的信号线、电源线和天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边肖收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的最新版本。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本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风险分析;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有具体实施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能够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计划基本要素齐全完整,计划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xx),结合危险源现状、风险分析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根据不同情况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多种类型风险,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和应急支持、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等。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针对某种风险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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