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蜀小学龙湖学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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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中小学发展的意见-渝教民办[2013]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中小学发展的意见-渝教民办[2013]2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中小学发展的意见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中小学发展的意见(渝教民办〔2013〕22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着力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民办教育规模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2〕6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民办中小学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民办中小学发展的重要意义民办中小学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之一。

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兴办民办中小学,努力推动民办中小学持续健康发展,既是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发基础教育改革活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重庆建设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加快民办中小学的优质特色发展,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加快教育发展,有效扩大教育资源总量,而且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择性教育需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站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办中小学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发展民办中小学作为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方式,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加快教育发展;要进一步营造加快民办中小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民办中小学管理的体制机制,为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推动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

重庆市巴蜀小学校2012-2015学年教职员工考评及奖项设置计划

重庆市巴蜀小学校2012-2015学年教职员工考评及奖项设置计划

2012-2015学年度重庆市巴蜀小学校教职员工绩效考评奖励方案(试行稿)一、目标定位为更好落实学校新三年规划,助推教师幸福工程和学生快乐工程,不断突显“优秀做人,成功做事,幸福生活”的境界目标,学校通过《重庆市巴蜀小学校教职员工岗位工资津贴和福利方案》对日常基本岗位工作完成基础情况进行了考核和津补贴发放,重点体现了“多劳多得”原则;本次进一步修订完善《2012-2015学年度重庆市巴蜀小学校教职员工绩效考评奖励方案》,意在通过绩效考评奖励,充分体现“优劳优酬”原则,积极引导学校团队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实施策略1、强调两个重点。

一是强调目标考核的思路,立项则立标,发挥目标考核的引导激励功效;二是强调“推优”的思路,围绕成就学生,成就教师,树优秀典范,积极引导全体教职工围绕“儿童思维”立足现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过上幸福的境界生活。

2、体现系统整合。

奖项设置分为优秀做人、成功做事、幸福生活三个版块:优秀做人,重在整合“德”、“勤”内容;成功做事,重在整合“能”的内容;幸福生活,重在从“绩”方面入手。

所有项目的评比结果将转化为分数,试行积分累计,形成教职员工的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并按所得分数获取相应奖励。

三、奖项设置一览表、四、考评组织机构(一)学校管理机构学校成立评比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工作。

组长:马宏副组长:车立安、吴倩、李永强组员:潘南、张帝、李杰、郑霖、令狐林、丁小彦、刘跃平、冉孟琴、罗小玲、刘绪禄、陈怡、徐忠毅、张超、程明敏、罗军。

(二)各部门、各小学校、学科(组)、项目为执行机构以学校行政大部制、三部、五校、学科(组)、项目等为总结绩效考评执行机构,负责本团队的绩效考评工作。

五、其他说明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对各项目的奖励一票否决。

一旦学校行政大部制审核未通过,各团队不予替补。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2、违犯重庆市教委规范教育行为及“减负”相关规定;3、违犯巴蜀《职业行为自觉约定》相关规定等学校管理“底线”。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渝教建[2013]1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1.05【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建〔2013〕1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高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中小学:《重庆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1月5日重庆市属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基本建设,是指学校的校舍建设、教职工住房建设、学校的场地设施及相关维修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国拨资金项目,自筹资金项目,贷款项目,捐赠款项目,以学校为法人的学校与社会合作建设项目,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它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委管理的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

区县(自治县)和其他市级部门管理的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全市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基建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是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基建管理职能机构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安排和争取基建专款和赠款;指导学校基建规划工作;审核审批市属学校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编制市属学校基建投资计划;对市属学校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基建投诉。

第五条学校的基建管理工作由学校组织,书记、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基建的副校长协助书记、校长工作。

巴蜀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巴蜀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各部门、各班级必须严格遵守。

二、作息时间1. 早晨:7:00-7:30 学生到校,7:30-8:00 早餐时间,8:00-8:10 课间操,8:10-12:00 上午课程。

2. 午餐:12:00-12:30 午餐时间,12:30-14:00 午休,14:00-18:00 下午课程。

3. 晚餐:18:00-18:30 晚餐时间,18:30-19:00 晚自习,19:00-21:00 晚课程。

4. 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可自由活动,但不得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三、课堂纪律1. 学生上课应按时到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课堂期间,学生应专心听讲,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3. 教师授课时,学生应认真听讲,不得随意插话、打断教师。

4. 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

5. 课堂结束前,教师应进行小结,学生应认真做好笔记。

四、宿舍管理1. 学生应按时就寝,不得晚归、夜不归宿。

2. 宿舍内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3. 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4.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五、校园安全1. 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等。

2. 严禁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

3. 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老师或学校相关部门。

六、校园卫生1. 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

2. 爱护校园环境,不得乱扔垃圾、破坏绿化。

3. 主动参与校园卫生清洁工作,共同营造优美校园。

七、奖励与惩罚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巴蜀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评价手段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评价手段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参考文献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02.英语课程标准解读 【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 2 3 4
= 3 \* GB2 ⑶ 登山运动。登山本是一种户外运动,被笔者运用到室内,运用到教学评价中,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把全班分为两个方队(男、女),分别从东西山头往山顶冲刺。如果在课堂活动中,有部分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或回答问题不正确又有组员出现失误的,则令从半山腰摔下,回到原地,以此启发学生在攀登科学知识的高峰中要不畏艰辛,勇于探索,并教育学生做任何事情都要认认真真,一丝不苟。
3.教师对课堂评价应该具有准确性
教师课堂评价的目的是在于调控学生的学习情绪,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因此评价特别要注意把握好准确度。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评价主要是通过肢体语言和口头语言来表达,使学生能及时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教师的评价应以赏识为主,即使学生的回答还不是很完美,甚至还存在一定的错误,也要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关爱,从而激发再次参与的勇气和继续努力的自信心。在进行评价的时候要尽量做到自然、简练、准确、恰到好处。切忌不能滥用夸张的肢体语言或不妥当的语气,也不宜随便使用鼓励和表扬的话语,如表扬来得太容易,学生就会觉得得来毫不费功夫,也容易让学生产生随意应付问题的动机和情绪。还应尽量避免形式主义过分严重的评价方式,这不仅会干扰学生的积极思维,还使评价显得机械、呆板,失去严谨。总之,无论是对哪种评价,都要让每个学生自己亲眼看到这一评价,亲自体验到这一评价。另外,也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开展一系列的英语比赛活动,以此为基础,设立不同的奖项,给学生进行评价来进一步激发其学习英语的兴趣和提高学习英语的能力。
B G
= 4 \* GB2 ⑷ 拼单词。单词是英语学习中最基本的一个元素,所以针对中高年级的学生,记忆单词是非常必要的。此评价手段是把全班分成四人小组,每组成员每回答对一个问题,会得到教师给予的一个字母卡片,在本节课结束时,该组成员用所得到的字母来组合单词,并用所组成的单词说一个句子才算最终胜利,以此培养学生一种团结协作的意识,也让英语学以致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9•【字号】渝府办发〔2017〕174号•【施行日期】2017.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29日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主城区(含两江新区,下同)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主城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规划管理、土地供应、建设管理、移交及后期监督管理。

第三条主城各区政府(含两江新区管委会,下同)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主体责任,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及落实、经费投入、建设及后期办学监管等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主管责任,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国资、税务、物价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采取单独建设方式。

在市级储备主体储备土地红线范围内规划有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的,由国土房管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载明经批准的义务教育学校投资建设主体;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主城各区政府投资建设。

渝教财200843号

渝教财200843号

渝教财…2008‟4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教委、财政局,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校:为切实做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努力做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一)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任何单位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

市级尽快将补助资金预拨到各区,各区要进一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足额落实应承担的免杂费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继续保证并逐步提高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做到“三个增长”。

各区要确保在九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学校,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二)认真做好免费教科书征订和发放等工作。

由于在我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出台前,各区已按原收费标准征订课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已经按原规定标准收取教科书费的学生,按照小学1~2年级每生55元,3~6年级每生57元,初中每生105元进行清退;对未收取教科书费的学生,小学1-2年级不收取,小学3~6年级可按每生53元收取,初中可按每生45元进行收取。

但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不得再向学生收取教科书费。

(三)尽快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0•【字号】渝教策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教管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学校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积极落实师生的主体地位,弘扬平等意识,在体制和制度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的理念,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

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

坚持育人为本,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法治教育,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法治教育。

市教委牵头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道德与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完善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建立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鼓励各地各校在不超出学校师生比的基础上配齐法治专职教师,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市教委及相关部门和区县相关部门对专(兼)职法治教师开展常态化培训,增强学校法治教育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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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蜀小学龙湖学校文件
巴蜀龙湖[2009]1号签发人:杨泽平
重庆市巴蜀小学龙湖学校
2009年度(一)教学研究计划
一、工作理念
继续深化课程改革,聚焦共育,立足校本,着眼学生可持续发展,关注教师专业化及综合素养的提高,使巴蜀国际的教学逐渐展现自身的特色。

二、工作重点
1、共育课堂之“单元式大课”的实施探索。

2、关注教师成长,关注真实教学现场。

3、在一年级开展“我的成长故事”读写研究。

三、工作任务
1、常规教研活动。

单周周一下午3:50——4:30为全校共同的教学研究时间,分语、数、综合三个学科组围绕“单元式大课”“共育”“素质课堂”三个关键词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单元式大课”教学研究。

我们将从两个方面交叉展开:一是按“大课-小班-分层”的思路进行,一是按“集中教学,分散指导”的思路进行,积极推进流动式教学的落实。

3、推广本部素质课堂研究成果,在综合学科组进行共育素质课堂的实施研究。

学科召集人开学初要拿出研究计划,学期末要进行各学科开展情况综述。

4、日常课堂教学研究。

我们将组织好两个层次的课堂教学研究:一是随堂课研究。

二是挂牌课研究,组织教龄在五年内的新老师和来校时间不足三年的新进教师上好挂牌研究课。

5、在一年级开展“我的成长故事”读写研究。

6、密切与本部、鲁能学校及外校的教学联系,开展教学交流活动。

7、继续进行“中国文化之根”的项目式课程学习。

8、规划好住读班晚间的课程学习。

9、认真配合北部新区教育局做好课程改革实验的一系列配套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0、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的检查工作。

主题词:教学计划
抄送:重庆市巴蜀小学课程部
重庆市巴蜀小学龙湖学校2009年2月9日
附件1:
重庆市巴蜀小学龙湖学校挂牌课时间安排
(2008—2009学年度下期)
我校仍将紧紧围绕“平实新课堂”开展教研活动,努力搭建让每一位教师专业化成长发展的平台。

教师挂牌课具体安排如下:
说明:
1、每周星期五上午第二节为学校的挂牌课固定时间,请学校管理团队全体成员参加指导,发现并推广有特色的课参加大部制学校行政会前的挂牌课研究与展示。

2、本学期的挂牌课研究由教龄在五年内的新老师和来校时间不足3年的新进教师承担,请执教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如遇有重大活动或放假影响了挂牌课正常研究,则上课周次顺延。

教研活动记录表
日常教研备忘点梳理
一、继续贯彻落实《巴蜀小学龙湖国际学校教师教学岗位工作规范》。

二、进一步规范教案的检查签字流程。

(一)流程如下:
教师备课--→将教案交给各学科召集人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与建议--→根据学校统一的时间安排,各科教师将签署好意见与建议的教案在行动例会上展示、交流。

(二)各学科召集人:
语文学科召集人:邓春晓(负责检查林欣、杨桂林、丁小彦的教案和乐侣、杨桂林、穆守强的思品教案)
数学学科召集人:杨玲(负责检查乐侣、李华的教案)
综合学科召集人:穆守强(负责检查庹桢平、陈准、李科、吴焊、马颖、刘俊的教案)
(三)本学期全校教师教案分享时间安排:
1、根据三校区素质课堂备课方案,教案须经学科召集人检查签字后使用。

我们将在开学第二周的行动例会上展示每位老师各具特色的教案。

2、半期,学校将再次集中展示教师的教案,分享其智慧。

3、期末最后一次行动例会上,将就每位老师的教案批注和课后记进行展示分享。

三、教研活动的开展。

四、四到十周为我校挂牌课集中研讨时间,请执教老师根据安排做好相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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