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一、总则1. 为了保障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生产,维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矿作业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3. 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确保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
4. 本规程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或逃避规定。
二、作业前的准备1. 在作业前,必须组织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包括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
2. 针对具体的作业环境,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等。
3.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4. 作业前必须核查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的安全保护设备和工具。
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人员能够清晰辨认作业区域。
2. 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设施,包括头盔、防护服、防护鞋等。
3.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或操作。
4. 作业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转。
5.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吸烟、使用火种或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6.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现场环境安全稳定。
7. 作业期间必须保持沟通畅通,作业人员之间要保持紧密配合,及时沟通安全情况。
8. 在特殊气候条件下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四、事故应急处理1. 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报警和求救,同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撤离作业区域时必须遵守指定的撤离路线,不能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 在事故发生的现场,必须严禁随意触动或移动可能存在的危险物品。
4. 必要时进行紧急救护和急救措施,确保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
5.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记录,以便事后的追责和改进。
五、作业后的整理1. 完成作业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除可能存在的危险物品。
2. 必须对使用的安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作业时能够正常使用。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是用于指导和管理露天开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的一项规程。
它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2. 安全风险评估:对露天开采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风险。
3. 作业区域管理:对露天开采作业的作业区域进行管理,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和有序。
4. 作业设备管理:对开采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对参与露天开采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安全标识等,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7.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疏散方案、急救措施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8.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对露天开采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改进。
9. 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0. 安全培训和宣传: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以上是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三篇)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包括矿山企业、采矿权人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第三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根据本规程进行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设立安全生产部门,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作业程序,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安全监督和机械设备管理。
第三章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第六条对于生产设备,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制订并执行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过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第九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制定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条在进行露天采矿作业时,每个负责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十一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预防和减少环境风险。
第十二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组织职工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确保职工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五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落实职工安全教育的纪律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教育记录。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每个负责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第十七条每个负责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采石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协同发展。
第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安全岗位的工作能力。
第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严格按照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露天采石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第八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依法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
第十三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并合理布置作业区域,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职责和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依法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模版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模版1. 总则1.1 本规程是为了确保露天采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的良好状态,有效对控制采矿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等进行预防和控制。
2. 组织管理2.1 采矿作业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2.2 采矿作业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3 采矿作业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4 采矿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应急处置。
3. 生产管理3.1 采矿作业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要求、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
3.2 采矿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度,针对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3 采矿作业单位要定期对作业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3.4 采矿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的作业监管体系,加强对作业过程中的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4. 人员安全4.1 采矿作业单位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作业的要求。
4.2 采矿作业单位要制定健全人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4.3 采矿作业单位要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和佩戴。
4.4 采矿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日志和事故调查制度,对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记录和调查,总结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5. 设备安全5.1 采矿作业单位要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5.2 采矿作业单位要建立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5.3 采矿作业单位要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023年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

2023年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露天采矿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采矿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采矿作业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作业的矿山企业。
第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同时要求各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突发事件处理应当依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规程由国家矿山局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露天矿采区划分管理第六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根据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矿石性质等因素确定,划定采区边界,明确各个采区的范围。
第七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采矿活动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第八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因素,避免采区交叉干扰。
第九条露天矿采区划分应当建立相应的标示牌和警示标志,提醒人员进入采区的风险。
第十条露天矿采区划分管理应当及时跟踪和调整,根据采矿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改。
第三章采矿安全设施建设第十一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双重目标,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采矿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配备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耳塞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备尽量安装固定护栏等设施,减少作业人员的事故伤亡。
第十四条露天采矿作业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防雷系统,确保作业人员遇到雷雨天气时的安全。
第十五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扑灭火灾。
第十六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区域。
第四章采矿作业管理第十七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制定周密的作业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作业的高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露天采矿作业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范本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程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四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任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
第六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七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作业许可第九条从事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范围从事作业活动。
第十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认真审核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保其具备从事作业活动的能力。
第十一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作业设备和工具,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安全生产控制第十二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的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第十六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工具,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章安全监督第十七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记录台账,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露天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安全要求,包括露天开采、水力与挖掘船开采中的采掘、运输、排土、防排水与防火、电气等方面,以及工业卫生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设计、建设和生产,但不适用于饰面建筑材料露天矿山。
本标准引用了多项标准,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爆破安全规程、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大爆破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标志、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术语方面,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指的是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露天矿山。
在管理方面,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各级职能机构对其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卫生机构和通风防尘专业队伍或专职安全人员。
矿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和通风、防尘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作矿山实际工作经验。
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
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矿、坑口(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M-ZD-69508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
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矿区(采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施工作业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2、矿区(采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与环保办公室应对员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
员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矿、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员工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
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
5 、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明确专人严加管理。
6、露天矿开采,应具有矿山测量和地质编录文件、各种实测图以及按国家规定程序、权限批准的开采设计。
7、矿区(采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每日班前会制度。
班前会内容必须包括:当天采场每个人员的工作任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作业中的注意事项等,同时认真做好班前会议记录。
8、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采场安全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对采场及边坡进行仔细巡查,排查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排除措施,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9、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二、剥采工作
必须严格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规范进行采剥活动。
1、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式开采,台阶或分层符合设计要求。
即工作平台宽度不得小于6m,安全平台宽度不小于4m,清扫平台宽度8-9m,运输平台宽度9m(单线),终了台阶坡面角:不大于岩石70度,砂质页岩及页岩不大于55度-60度,风化岩土不大于50度。
2、台阶高度必须符合有设计要求,应当自上而下分层、按顺序开采。
一般情况下台阶高度5m,终了并段台阶高度10m。
现场剥采作业时的台阶高度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松软岩土,不需爆破直接挖掘时,作业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卡特320D最大挖掘高度约9m,卡特330D 或336D最大挖掘高度约10m);②坚硬稳固的矿岩,需爆破后机械铲装时,作业台阶高度不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③砂状矿岩(具有崩塌危险),作业台阶高度不大于1.8m。
分层高度根据岩性确定,浅眼爆破时分层高度不超过6m,中深孔爆破时分层高度不超过20m。
分层凿岩平台
不得小于4m。
最终边坡角最大不得超过60度。
3、采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m以上。
4、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可能危及人员、设备安全的树木及其它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以清除。
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边坡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
5、采场内有坠入危险的钻孔、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危险区域,必须加盖或设置栅栏,并设立明显的警示安全标志、生产设施齐全有效。
6、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
不应在设备的顶棚存放杂物,并及时清除上面的石块。
7、采剥和排土作业,不得给邻近矿山造成水害。
8、现场严禁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严禁挖掘“神仙岩”。
三、采场塌陷和边坡滑落的预防
加强边坡监测与预报。
对边坡岩体的变形和移动情况进
行监测,是预防滑坡,减少事故不可忽视的工作。
1、开采境界内和最终边坡邻近地段的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应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并随着采掘作业的进行,及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开采境界内如遇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应至少超前一个台阶进行处理。
处理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主管矿长审批。
3、对采场工作帮应每月检查一次,高陡边坡应每周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4、水是造成边坡滑坡的主要因素。
对于地下或地表水威胁边坡稳定的区域,需进行必要的疏干工作,如开挖水沟或截水沟,钻孔放水及群孔抽水等。
5、邻近最终边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控制爆破减震;
②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
③应保持台阶的安全坡面角,不应超挖坡底;
④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分管生产的矿领导,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⑤每个台阶采掘结束,均应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
6、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雨季应加强),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应立即停止采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查明原因,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矿有关主管部门。
7、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事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①岩层内倾于采场,且设计边坡角大于岩层倾角;
②有多组节理、裂隙空间组合结构面内倾采场;
③有较大软弱结构面切割边坡、构成不稳定的潜在滑坡体的边坡。
8、露天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的超前距离,不得小于10m。
不应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
挖掘机械在采剥作业时,必须同时做好护坡,护坡角度视岩土性质而确定,但不得超过60度,采剥工作面不准形成伞檐、空洞等。
9、边坡浮石未清除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
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10、在境界外邻近地区堆卸废石时,应遵守设计规定,保证边坡的稳固,防止滚石、滑塌的危害。
并且废石场不应成为作用于边坡的附加荷载。
11、边坡监测应根据最终边坡的稳定类型、特点确定各类边坡监测级别。
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包括坡体表面和内部位移观测、地下及地表水动态观测、爆破震动观测等。
观测必须有记录,同时应及时整理边坡观测资料,据以采取有效措施指导采场安全生产。
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最终边坡应长期监测,边坡监测最有效又最容易的方法是裂隙观测法,就是在裂隙中放一个木锲子,并在其上划出与地面平行的线条标记,观测裂隙变化的情况,若木锲子往里面滑进,则说明裂隙在扩大,有滑坡的危险,应及时采取防治的措施,避免边坡事故的发生。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