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一般防护措施

(1)加强对医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特别是加强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

(2)建立并遵守规范化操作程序,加强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坚持标准预防措施和足够的个人防护的执行,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损伤应立即报告院感染管理科。

(4)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围裙等。

(5)开展对医务人员针刺伤后或其他锐器伤后的流行病学调查。

2.接触时的预防

(1)全面预防原则:

(2)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要把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

(3)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

出血。

(4)医务人员绝对不要将针套罩回针头,必须回套时采用单手回套技术或夹子夹持,手持无针帽的注射器时,行动要特别小心。也不要徒手毁坏注射器等坚硬器材和物品,同时防止喷溅。

(5)针头或锐器在使用后立即准确地扔进耐刺的锐器收集箱中。

(6)收集箱要有牢固的盖子和箱体锁定装置,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7)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得参加艾滋病病人的直接接触工作。

(8)在需要使用口对口人工呼吸的区域内应备有可代替口对口复苏的设备,并应将复苏的设备装袋备用。

3.医疗锐器刺伤时应急程序

(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2)用安尔碘或0.5%碘伏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3)意外受伤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室,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4)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

抗体和乙肝疫苗。

(5}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

4-6周后检测HCV的RNA。

(6)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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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Microsoft-Word-97---2003-Document讲课教案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经血传染性疾病,做好各种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各类辅检室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和医疗垃圾处理人员等。 2、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务部和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保健科负责应急药箱的监督及管理。院感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随访。检验科在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48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HIV和HBsAg的相关检测并在感染管理科安排下进行血清学随访。 3、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 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将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防护的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5、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如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等作为每年必检项目,同时指导并鼓励医务人员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 6、重视对高危险人群的传染病筛查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经血传染病的筛查工作。

手术室职业安全与防护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169 手术室职业安全与防护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手术室职业安全与防护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全院医务人员每二年定期体检一次,重点检查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疾病相关指标。 (2)医务人员工作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自我防护。 (3)医务人员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应洗手。 ②戴手套:外科刷手后;接触任何病人的血液和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知识讲解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防业原则护 1、基本防护 防护象:对在医疗构机中从诊疗工作的事所医有、、技护员。人 着装求:要作服、工作工、医帽口用、工作鞋。凡接触罩染病传时人要加穿离隔衣。 2、加强护防: 防护对象:进行液或可体疑染物操作污的医人员;务传病流行期染发热门诊,的离隔病等区区的域工人作;员转运确诊疑或似传染为病患的者务医员和人司机。 着装求要在基本:防护的础上,可按危险程基加度以下用护用品:防隔离衣、科外口罩N/9口5罩鞋套、、套、防手眼罩护、面罩等。 3、严密护防: 防护象:对进行有操创作,给特殊病人如进气行管管、插开吸痰等操切作作和传病染人尸解医务的人员。 防护要:在求加强护防的基上全方础防护,位使用应罩面、吸防护器呼。 二、本预防基制控措施 1、医务员人严要遵格守作规操程,强增我保自意识护掌,常见握 感染的传病播径、隔途离防技护术,少职业减危害。 2、遵照标准防的预则,在接触原病原质时,应当采物取以下防护 措施: (1)在接病人血触、体液、液泌分、物泄物排时戴等手套,作完操毕,脱手去后套即洗立,必要手时进手消毒行。 (2 有)能可生发血液、体喷液时溅应,防戴护眼镜防护面罩,或穿 隔离或衣水围裙防等。 (3)行进侵性诊袭疗护理、作过程中操要保,证充的足光线,尽量 减少口创出,并特血注别意防被针止头、缝针合刀、等锐片刺器伤者或划伤。 (4 )理针头处时不要太匆忙手,针头和持器时利不,让要器面锐对 着他,人为不合在作的病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人作,协用的针头使不可再套原回针帽,内如一果定套回,要采用单则复帽手技术,不要将锐利具器接传直给递他人,用使的后锐器直接放利器盒,入要不折锐利毁器具。等 (5)医人务员手皮肤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有能可触病人接血、液体 液的疗诊护和理作操须时双戴手层套。 3、在标预防准基础的,上根据疾病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的的应 隔离措,包括施触隔接、离气空隔离和飞沫离。隔 4、严执格行手卫规生范。 5、对手术前输血及患前者须必格严行“感进筛查染”。门诊手术小 等有操作前创应,循遵者知情患意同和自愿则下原做“染筛查”,如感病人同意不做,应“在告知单”上签,科字留存备查。室 6、检科接验收患者到血液的标后本,应24于时内报小“告染筛感 查”果。对结HI于抗V体筛实验阳初的性标本检验,科立即应告报医感院染理科管病人所在和室科责人负,医感染管院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保护患者要隐私。 三、发生血传液疾播病业暴职露的应急处理后 1、用肥皂液和动水流洗清污染的肤皮,生理盐水用冲洗黏。膜 2、如有伤,口当应伤在旁口近由端心向心端轻远轻压挤尽可能,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 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 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6、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仓库人员可以拒绝验收入库。同时,并对采购人员处以采购总额的5%的罚款。

7、各车间、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代替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突破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由于特殊需要的工种或个别工种需增发劳动保护用品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备后发放。 9、各车间、科室领导,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每个从业人员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督促从业人员正常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0、任何人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变卖或者用劳动保护用品换取其它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劳动保护用品价格一倍的罚款。 11、凡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 12、调换工种的人员,如原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未超过一半的,将原工种劳动保护用品交回仓库,并按新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3、新调入公司的人员应执所在部门证明到安全科审核后方可领用劳动保护用品。 14、各车间、科室必须保管好公用劳动保护用品,防止劳动保护用品流失。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者或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情况。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及本院的具体情况,为预防职业暴露及暴露后感染的发生,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锐器伤及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增强全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二)全院人员要遵照我过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所提出的“标准预防”原则,规范各种操作行为,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采取正确的局部处理措施(具体措施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案”执行)。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健科,填写《医院锐器伤登记表》《暴露后追踪调查》。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保健科必须向分管的院领导汇报,并上报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保健科接到报告后要指导暴露者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对

暴露者的暴露级别进行正确的评估,根据暴露源及暴露者的血清学状况及时对暴露者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及预防用药。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者,由保健科召集医院职业暴露评估组成员对暴露者的暴露级别及暴露源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估后决定是否预防性用药以及预防性用药的程序。 (六)保健科要对职业暴露者进行随访及检测,在暴露后的1、3、6个月分别检测暴露者的相关血清学指标,追踪随访至暴露后6个月作出暴露者是否被感染的结论。 (七)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暴露者本人及所在科室要认真分析、查找暴露发生的原因,加强防范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避免锐器伤及职业暴露的再次发生。 (八)本院职工(包括临时工)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及相关血液检测的费用由保健科审核后医院予以报销。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编号:SM-ZD-61224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与范围 为保证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 职责 2.1 总经办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与管理; 2.2 总经办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3 各有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要求佩戴实施。 3 工作程序 3.1 基本原则 3.1.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外伤等涉及职业健康安全而配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防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

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3.1.2 各种劳防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岗位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公司严格按相关政府规定要求发放。 3.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结合岗位与生产作业条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不断调整。 3.1.4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3.2 管理办法 3.2.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2 各办公室、事业部、制品部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总经办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3.2.3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3.2.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公司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l、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l、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 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 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清苑县中医医院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治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2、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 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 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 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坚硬、防渗漏的利器盒。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 (7)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或适当消毒 (8)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9)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24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一般防护措施 (1) 加强对医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特别是加强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 (2) 建立并遵守规范化操作程序, 加强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坚持标准预防措施和足够的个人防护的执行,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损伤应立即报告院感染管理科。 (4) 改善工作条件, 配备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围裙等。 (5) 开展对医务人员针刺伤后或其他锐器伤后的流行病学调查。 2.接触时的预防 (1) 全面预防原则: (2) 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不要把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 (3)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 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可经血液感染病原体)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刺破皮肤,也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带防渗透性能防护眼镜及穿带隔离衣,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并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回。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 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联系医院负责人进行记录,联系药房进行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如HIV职业暴露,要在2小时内服用。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院长决策及安排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进行暴露感染情况监测,HIV职业暴露就于当天、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肝炎病毒暴露就应当天,2个月,6个月进行病毒检测。 七、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需对职业暴露者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档案,进行暴露后情况跟踪。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48981

.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健康检查和预防治疗费用,以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二、院感办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培训及相关技术指导。 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时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进行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的诊疗和护理工作时要佩戴手套。若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四、在进行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飞溅的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除需佩戴手套和口罩外,需带防护眼镜;在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大面积飞溅,有污染操作者身体的可能时,还需穿上有防渗透功能的隔离服或围裙。 五、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进行安全处置;抽血时使用真空采血器,并使用蝶形采血针。 六、严禁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禁止徒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头、刀片等锐器,防止锐器刺伤或划伤。 七、严禁共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免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与物体表面、衣物或病房以外的人员接触。 八、为不同的病人进行诊疗或开始另一个诊疗操作时,每次均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并洗手。 九、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放入相应的废物袋中,并根据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置。 十、对血透室、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高危部门的医务人员及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免疫接种。 十一、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立即实施相应处理,并报告院感办。院感办针对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并分析查找原因,组织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并对暴露人员进行观察和相关治疗。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及处置的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安全措施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 一)标准预防 (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二)安全操作 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2.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3.科室设置锐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 4.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

5.凡是与血液、体液或感染性材料接触后的设施、设备、环境均应尽快消毒。 二、重视职业暴露的即时处理 正确、及时地做好针刺伤或污染处局部的处理是预防职业暴露后医院感染最重要的环节。 (一) 医务人员操作时不慎被病人的血液、血制品、体液、组织液污染的锐器 损伤或污染时,应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5分钟以上;对出血伤口应在伤口旁轻 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水进行冲洗;禁止对伤口局部进 行挤压。 (二) 伤口冲洗后使用75,的乙醇或者0.5,的碘伏消毒、包扎。 (三) 血液、体液或医疗废物污染液溅入眼内时,立即反复使用生理盐水进行 冲洗结膜囊,然后到专科进一步处理。 三、职业暴露的报告 (一)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和指导做好伤口的正确处理。 (二) 职业暴露当事人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职业暴露的评估及处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评估职业暴露情况。 (二)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医院感染科填写职业暴露检测申请,抽取患者及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一般防护措施(1) 加强对医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特别是加强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2) 建立并遵守规范化操作程序, 加强检查和督促医务人员坚持标准预防措施和足够的个人防护的执行,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3) 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损伤应立即报告院感染管理科。(4) 改善工作条件, 配备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手套、口罩、隔离衣、防护眼镜、围裙等。(5) 开展对医务人员针刺伤后或其他锐器伤后的流行病学调查。2.接触时的预防(1) 全面预防原则:(2) 工作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不要把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3) 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 一定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4) 医务人员绝对不要将针套罩回针头,必须回套时采用单手回套技术或夹子夹持,手持无针帽的注射器时,行动要特别小心。也不要徒手毁坏注射器等坚硬器材和物品,同时防止喷溅。(5) 针头或锐器在使用后立即准确地扔进耐刺的锐器收集箱中。(6) 收集箱要有牢固的盖子和箱体锁定装置,有明显的警告标志。(7) 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得参加艾滋病病人的直接接触工作。(8) 在需要使用口对口人工呼吸的区域内应备有可代替口对口复苏的设备,并应将复苏的设备装袋备用。3.医疗锐器刺伤时应急程序(1)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2) 用安尔碘或0.5%碘伏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

盖。(3) 意外受伤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院感室,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 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4) 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5} 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6) 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 6周、12周、6 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 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 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标准预防的措施: 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 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 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 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

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 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 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血液或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等,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3)被污染的针头刺伤后,应立即挤出伤口血液,然后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再用碘伏和乙醇消毒。必要时进行伤口处理。 4)意外暴露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护士长,并同时填写利器伤登记表,由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确认后上报院感办。 5)院感办进行登记备案,并会同感染科专家进行危险评估。尽可能追寻利器源,根据利器源情况确定跟踪检查项目及观察时间。由感染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宁南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修订)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传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性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粘膜或者被含有可能 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性疾病感染的情况。 二、医院内所有区域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源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三、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院感科应

迅速了解患者的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四、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五、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或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和或手消毒。 4、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分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以防刺伤,使用后的锐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84270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 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

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 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 , 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 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 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 ,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 ,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

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 液体化学消毒剂 :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 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 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示范文本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 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 取防护措施。 2.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 时必须穿相应工作服,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 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 飞溅到面部时,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 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 染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 裙。

4.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人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8.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cC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9.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流程237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感染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药剂科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索证管理。 2、各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每季做一次空气培养、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登记记录。每半年对紫外线辐射的强度进行监测。 各科使用的器械消毒液由药剂科统一配制,使用中的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一次性用品用后科室进行毁形. 4、定期对换药室、注射室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5、医用垃圾用黄色袋、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分包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极其它危险性废物。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和暂存 1.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治疗室内废物筒应加盖,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锐器盆等。未被污染的如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作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棉签、敷料等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置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割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医疗废物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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