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开发区税收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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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

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

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是指国家对于国家级开发区内企业和个人所征收的税收政策和标准。

国家级开发区是国家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享有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

税收标准的制定对于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对于企业所得税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国家级开发区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免征企业所得税或者减免企业所得税。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资兴业,推动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发展。

其次,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对于个人所得税也有着一定的规定。

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工作的个人可以享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减免个人所得税或者按照较低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国家级开发区就业和生活,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力资源支持。

此外,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还对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方面有着一定的规定。

一般来说,国家级开发区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或者退税政策,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对于特定行业或者特定产品,国家级开发区也可以实施一定的消费税减免或者关税优惠政策,鼓励相关产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国家级开发区税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促进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吸引更多的投资。

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激发他们的创业和就业热情,推动国家级开发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税收标准的制定也需要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相协调,确保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国家级开发区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或个人,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而实施的政策。

这些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投资,促进创新和就业。

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多样,包括减免税、税收延期、免税和税收抵扣等。

下面我们将对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汇总:1.创业者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团队邮件购买类:允许创业者在创业初期将所需设备及办公用品邮购,免征增值税,减轻了初创企业的负担。

-创业税收减免:对于初创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这有助于减轻企业创业阶段的负担,促进创新和发展。

2.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区税收优惠:对于在特定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比如减免企业所得税或延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技术创新税收优惠:对于从事技术创新的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抵扣,以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

3.投资者税收优惠政策:-股权投资税收优惠: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股权投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例如免征资本利得税或减免股息所得税等,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

-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税收优惠:对于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抵扣,以鼓励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创新和发展。

4.农业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税收优惠:对于从事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抵扣或减免,以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村土地转让税收优惠: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个人或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流转。

5.环保税收优惠政策:-节能环保税收抵扣:对于进行节能环保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抵扣,以鼓励企业投资节能环保技术,降低污染排放,保护环境。

-再生能源税收减免:对于从事再生能源行业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以促进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领域和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教育、文化、医疗等方面。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1、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凡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减免税满后,可以延长三年按10%征收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其中,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开发区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开发区内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按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5、在开发区内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6、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7、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

8、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企业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对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9、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或高于1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0、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第三个副省级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也于今日正式挂牌,在今日下午举行的重庆两江新区设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长黄奇帆介绍,两江新区的政策比照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可以动态的生成各种政策,始终保持国家最优惠的政策。

这种政策眼下来说,可以有十个方面。

一是这个区内到2020年以前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们国家沿海地区,中部地区现在都是25%的所得税,两江新区可以全方位按15%所得税来定位。

第二是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两江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各种各样的税收也好、行政事业费用也好,市政府将留在两江新区用于两江发展,就不用上缴给市委市政府给市里面全市统筹了。

第三是两江新区的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予以倾斜,保证优先发展。

第四市政府启动了准备了100亿的财政性资金用在两江新区今年下半年就要开始的一些区域性开发、征地动迁、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第五就是国家批准重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优先引导支持新区的重点产业发展。

六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技术性收入达到年产值60%以上,所得税可以按10%来增收。

七是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风险补偿金可税前扣除。

八是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双优政策,对从事技术开发的高等院校安排区内补助。

九是对贷款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

十是对两江新区范围内引进各种企业总部高管人员、金融人才给予安家资助和财政扶持,并给予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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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是指在、、、、、、、、、、、、、等14个港口城市的市郊划出一定面积,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对该地区实行特殊的政策。

与经济特区相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所得税
1.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仍按3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
(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
(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
(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
(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
(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
(7)建筑业;
(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
(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
(10)经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行业。

2.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税的外,。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适用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

进出口货物另按海关关税条例缴纳关税和有关流转税。

此外,如有支付给国外的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租金和其他所得,应扣缴预提所得税或者营业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藉企业的外藉人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1]85号,199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缴纳所得税,在纳税同时还可按《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起施行)、《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1986年11月1日实行)、《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89年1月1日起实行)等优惠规定缴纳所得税。

1.国家级开发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所得税;其中获得先进技术企业证书的,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获得产品出口企业证书的,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外商投资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征收地方所得税。

目前暂免。

· 对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国家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在以上免税期满后再先后免征或减半地方所得税各三年,产品出口企业免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的,免征地方所得税。

见表2-1-1。

2.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应纳税所得税率的比较表表2-1-1(二)增值税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缴纳增值税,其税率为17%。

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

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

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摘要:一、引言:介绍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的背景和意义二、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的具体内容:1.各省份税收排名2.各城市税收排名3.税收排名的变化趋势三、税收排名背后的原因分析:1.经济发展水平对税收的影响2.产业结构对税收的影响3.政策因素对税收的影响四、税收排名的意义:1.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2.反映地区产业结构优劣3.对地区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优化提供参考五、结论:总结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的启示和意义正文: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近日公布,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份排名表涵盖了我国各省份和城市的税收情况,为我们揭示了各地经济发展和税收政策的变化。

首先,从各省份的税收排名来看,沿海发达地区普遍位居前列。

这充分体现了经济发展水平对税收的重要影响。

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企业数量多、市场规模大,税收收入相应较高。

另一方面,这也与地区产业结构有关。

沿海地区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这些产业税收贡献率高,从而带动了整体税收收入的提升。

其次,各城市的税收排名也呈现出相似的特点。

一线城市和部分发达的二线城市税收收入较高,这些城市人口众多,经济活动活跃,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这些城市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高税收贡献产业的培育和支持,使得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再次,从税收排名的变化趋势来看,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整体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

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稳步前行,以及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调整。

政府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企业减负增效,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带动了税收的增长。

税收全国排名一览表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信息,不仅反映了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也揭示了产业结构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对于税收政策制定者而言,这份排名表无疑是一个宝贵的工具,有助于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

同时,各地也可以根据税收排名,分析自身优势和不足,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收入。

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有关涉外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有关涉外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有关涉外税收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1.09.16•【文号】国税函发[1991]663号•【施行日期】1991.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有关涉外税收问题的通知(1991年9月16日国税函发<1991>6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现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附件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有关涉外税收问题明确如下:一、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依照《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在免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再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的,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呈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二、设立在开发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果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高投资企业,允许在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开发区的税收优惠规定中从优选择享受一种税收优惠待遇,但不得重复享受。

四、设在开发区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需要加速折旧的,应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附件:《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附件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国家税务局1991年3月)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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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 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先进技术企业,按第1项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
的,可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产品出口企业,按第1项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凡企业当年出口产值达
到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现行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用其在区内投资所得的利润,在区内继续扩
大再生产或投资兴办企业,且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批准,可按其再投资部分一缴纳所得税款的50%予以扶持,其中再投资用于先进技术项目或产品出口项目的,可按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款的100%予以扶持。

5.免征地方所得税。

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本市规
定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
2.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鼓励高新技术发展的优惠待遇;
3. 国家和本市给予开发区企业的其他优惠待遇。

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水、电、燃气、热力,纳入本市计划,
保证供应。

4. 经海关批准,开发区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生产资料市场。

5. 开发区的新增财政收入,自1995年起,五年内全部返还开发区,专项
用于开发区建设。

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
期在10年以上的,可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
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
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

4.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免征地方所得税。

5.外国投资者、港澳台地区及华侨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中分得的税后利
润再投资于本企业和开发区其他企业,期限在5年以上的,可退还再投
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

如再投资举办、扩建的企业属产品出口
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

6.对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或购买的房屋,自落成或购买之日起,免征房
产税三年,高新技术企业免征房产税五年。

四、苏州工业园区
●企业所得税优惠
(1) 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于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发4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软件企业及集成电路企业给与相关税收支持
(1) 集成电路企业
i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按照法定25%税率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ii 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的优惠政策(减半税率为25%法定税率)。

iii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2) 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i 软件企业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ii 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按法定25%的税率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iii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iv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漕河泾新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1.入住园区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生产性外商企业按15%税率上缴企业
所得税其中对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从注册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后两年先减按7. 5%征收企业所得税后将地方得益部分的
80%奖励给企业另外被认定为先进技术型的企业可延长三年减按10%税
率征收。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内资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同时入住
企业注册起1-5年内前三年地方得益部分的所得税100%奖励企业后两年
奖励90%注册第6年奖励50%。

3.减免税期满后凡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当年度减按
10%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4.凡入住本园区的企业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

从注册起5年内前二年地
方得益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后三年地方得益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

凡入住本园区的企业在注册起5年内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按50%比例奖励给企业。

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转化项
目其税收优惠政策依据《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执
行。

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1.开发区内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所得税,第三
年至第五年减半按7.5%缴纳所得税。

属于先进技术企业的,在按照国
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属于产品出口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
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2.开发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依法减免企业的所得税期间,免征地
方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额的10%),并在期满后,按开发区有关规定继续免征地方所得税3—9年。

3.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利息、租金、特
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其中以优惠条件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转让先进技术的,经批准还可以给予更多的减税、免税优惠。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红利,不论是否汇出境外,均免征所得税。

4.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将从开发区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
增加注册资本或在开发区兴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若上述投资投入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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