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有限公司

贷款人:银行支行

立合同人抵押人: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银行支行

担保人:

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为了确保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号借款(贷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位于的合法在建工程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二条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质、设施、工程进度状况、地块使用期限、相关证件号码:

第三条该在建工程经评估咨询估价机构于年月日估价,该在建工程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该房地产出租及他项权设定情况。

第四条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权益作为借款人贷款。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贷款)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产价值40%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额为(大写),约定(按揭)贷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贷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税费。

第七条担保人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六条中涉及的债务及相关税费,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加收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办理保

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第十条抵押权人未按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款项的,抵押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抵押人经营损失。

第十一条在抵押(按揭)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当维护房地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在抵押贷款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十三条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实行产权调交换的,以交换所得房地产或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

(二)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偿债务,否则抵押权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

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规定或合同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担保人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其履行还款担保通知后日内,应当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所欠债务从担保人帐户中扣收。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所支付的债务。

第十九条抵押权人申请中止处分的,应中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二十条同一抵押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房地产处分时,须通知其他抵押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一条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二)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及相关费用,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四)支付担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二十二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抵押人将上述房地产权利证明交保管

第二十四条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双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双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六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抵押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到睢宁县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伍份,当事人及登记机关各壹份。合同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抵押双方在合同期满清偿债务后,应当协助对方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以下无正文)

签章:

抵押人: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或护照: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或护照:

抵押权人: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或护照: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或护照: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护照: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或护照: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在建工程抵押补充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抵押权人(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号的《抵押合同》,双方约定以抵押人所有的坐落于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抵押物共计店面间,住宅间(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人民币元。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乙方承诺在出售或转让以上抵押物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所得款项首先用于归还抵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抵押人的出售或转让行为,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提前收回乙方的所有未到期的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双方约定号的《合同》抵押合同担保下的借款用途仅限于该在建工程的后续建设使用,甲方将负责跟踪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双方约定在抵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即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在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元内依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四、乙方于年月日已将上述在建工程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在甲方设定抵押,截止年月日贷款融资共计人民币元。 本次申请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抵押物价值不包含相对应土地使用权价值。根据房地合一的法律原则,双方同意今后如需处置该房产,房屋与土地应合并处理。

五、该在建工程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已交纳共计 元。截止年月日已投入的在建工程款共计元,现已施工至层,已完成工作量%、工程量%,整体工程项目预计于年月日竣工。 六、本协议为号抵押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一份送抵押登记机关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日期:

工程担保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担保合同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

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 立合同人抵押人: 担保人: 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 市房地产抵押簣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觑定,本《自愿、公平和诚实倍用的原则 < 当事人经 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二条 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质.设施,工程进度状况、地块使用 借款人: 有限公司 贷款人: 银行 合同编号: 支行 抵押权人: 银行 支行 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了确保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 号借款(贷款)合同的 履行,抵押人 愿意以其位于 的合法在建工程抵

竣工日期使用性质 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元) 施工逬度及完成工作星、工程畳(监理公司盖童): 该工程目前进度为: 第三条该在建工程经评估咨询估价机构于年月日 估价,该在建工程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该房地产出租及他项权设走情况 第四条抵押权人同慧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权益作为借款人贷款。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贷款)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 产价值坐%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额为(大写),约走(按揭)贷款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担保人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贷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想、利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税费。 第七条担保人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六条中涉及的债务及相关税费,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加收主毕之日止。 第八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 < 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第十条抵押权人未按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款项的,抵押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抵押人经営损失。 第卄強在抵押(按揭)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当维护房地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办理保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范本.doc

编号:_________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电话:传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 电话:传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所: 电话:传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数额最高不超过(大写),币种。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

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元。 第四条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即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协议

抵押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年字第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后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设定抵押物状况(详细情况见附件): 本合同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土地占用或分摊面积共平方米,抵押房屋共作价(大写):元。 第四条:本次房屋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

师费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房屋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房屋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日或累计日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2、 3、 4、 第七条:甲方所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须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房产的登记手续,本合同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可有效。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地产的,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二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合并、更名,由变更的法人承担或享有本合同其权利和义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的,其破产前设定抵押的房地产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商议不成,应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 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m2。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 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_________交 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权人同意在建工程评估现值_________%以内提供贷款。贷熬总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贷款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平米。 2.建筑结构:_________。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地区类别: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

证、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权人同意在建工程评估现值_________%以内提供贷款。贷熬总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贷款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证将该款项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贷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规定计息。 五、还款方式:_________。 六、双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险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1.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保险凭证交抵押权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抵押工程因保险事由毁损灭失时,抵押权人为该保险赔偿金及支配人。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本息和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写下列(1)(2)款) (1)投保价值:_________元整。 (2)保险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双方再另行约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况下,抵押权人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协议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抵押人:(甲方) 编号 号:

丿 元。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地 址: 电 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 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 年 _____ 字第 _________ 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 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后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债务人 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__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 日 第三条:设定抵押物状况(详细情况见附件): 本合同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土地占用或分摊面积共 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抵押房屋共 作价(大写): 第四条:本次房屋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 师费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房屋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房屋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 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 ___________ 日或累计 _______ 日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2、

【范本三】工程担保合同(建设部)

工程担保合同 (建设部) 1. 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2.1.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即年月日后至年月日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1.2 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1.3 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2.1.4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 月日止。 3.3 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4.1 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4.2 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 本合同生效后天,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天,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法院起诉; 9.2 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三方工程项目担保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三方工程项目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名称:(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

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3%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建筑工程支付担保协议范本

编号:FS-HT-05018 建筑工程支付担保协议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ayment Guarantee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建筑工程支付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邮编: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邮编: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

2018最新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在建工程抵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年字第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后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设定抵押物状况(详细情况见附件): 本合同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土地占用或分摊面积共平方米,抵押房屋共作价(大写):元。 第四条:本次房屋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

师费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房屋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房屋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日或累计日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2、 3、 4、 第七条:甲方所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须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房产的登记手续,本合同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可有效。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地产的,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二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合并、更名,由变更的法人承担或享有本合同其权利和义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的,其破产前设定抵押的房地产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商议不成,应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建工程抵押补充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在建工程抵押补充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号的《抵押合 同》,双方约定以抵押人所有的坐落于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抵押物共计店面间,住宅间(详见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人民币元。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并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乙方承诺在出售或转让以上抵押物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所得款项首先用于归还抵 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抵押人的岀售或转让行为,采取相应的救济措 施提前收回乙方的所有未到期的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双方约定号的《合同》抵押合同担保下的借款用途仅限于该在建工程的 后续建设使用,甲方将负责跟踪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双方约定在抵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即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在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元内依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签订 相关借款合同 四、乙方于年月日已将上述在建工程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在甲方设定抵押,截止年月日贷款融资共计人民币丿元。 本次申请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抵押物价值不包含相对应土地使用权价值。根据房地合一的法律 原则,双方同意今后如需处置该房产,房屋与土地应合并处理。

元。截止年月日已投入的在建工程款共计元,现已施工至层,已完成工作量%工程量%整体工程项目预计于年月日竣工。 六、本协议为号抵押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抵押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一份送抵押登记机关备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抵押担保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有限公司 贷款人:银行支行 立合同人抵押人: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银行支行 担保人: 根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为了确保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号借款(贷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位于的合法在建工程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二条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质、设施、工程进度状况、地块使用期限、相关证件号码:

第三条该在建工程经评估咨询估价机构于年月日估价,该在建工程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该房地产出租及他项权设定情况。 第四条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权益作为借款人贷款。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贷款)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产价值40%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额为(大写),约定(按揭)贷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贷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税费。 第七条担保人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六条中涉及的债务及相关税费,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加收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办理保

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第十条抵押权人未按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款项的,抵押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抵押人经营损失。 第十一条在抵押(按揭)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当维护房地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在抵押贷款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十三条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担保。 第十四条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实行产权调交换的,以交换所得房地产或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 (二)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偿债务,否则抵押权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

工程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90693 工程担保合同模板(标准 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担保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

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建市[2005]74号

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5]7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为推进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现将我部制定的《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示范文本》由投标委托保证合同、投标保函;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业主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承包商履约保函;总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组成。请在试行中认真总结经验,并将试行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投标保函(试行) 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业主支付保函(试行)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承包商履约保函(试行)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试行)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试行) 投标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工程担保合同范本(2017最新)

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51055009.html, 工程担保合同范本(2017最新) 工程担保合同范本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试行)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相关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 以没有完成的建筑物设立抵押权时候,抵押合同不能立即发生物权的效力,只能在当事人间发生债的效力。因为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还需要登记。对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来说,抵押合同成立和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是有区别的。 首先,在建工程是以将来建成的工程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权只可能在建筑物建成后才成立。也就是建筑物抵押合同是以设定某种将来的权利为目的的合同,而不是现在就可设定某种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建建筑物抵押是一种附带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条件成就时,权利方可设立。 《担保法》没有区分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生效,给实践操作造成了很大的混乱。从通行的物权债权区分学说上看,合同行为是抵押权产生的必要条件,但不是直接产生抵押权的充分条件。作为物权,抵押权是否成立除了抵押合同外,还须有另外的要件。只有有效的抵押合同,才能发生当事人双方设定抵押权的权利义务,但抵押权不成立并不等于抵押合同无效。因此抵押合同的成立生效与抵押权的成立生效不同,抵押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而登记应该适用《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登记是独立于基础合同的设权行为。这一错误终于在《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得到了彻底的纠正。 在建工程抵押的注意事项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必须是为“抵押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提供担保,贷款的用途必须明确“用于该项目建设”。 (2)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必须是同一人,在建工程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3)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应当是具有金融许可的机构(一般是银行),并应对借款用途使用情况实行监管。 (4)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因此,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现场察勘,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在建工程抵押权是如何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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