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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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配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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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工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社保和申报个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哪些?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有关规定,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将对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简要介绍,包括对其定义、核算方法以及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进行阐述。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全面了解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基本信息和重要性的背景知识。

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指企业对员工所应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以及各种补偿费用进行核算的科目。

它是企业会计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薪酬支付数额进行核算,即当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发生变动时,相应的凭证也需要进行调整。

二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即当发生职工薪酬的权责发生时,相应的凭证就需要进行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成本费用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盈利状况。

其次,它也是企业对外承诺的一种体现,体现了企业对员工利益的关注和承诺。

此外,它还可以反映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和员工管理水平,对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具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正确核算和重要性评估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至关重要。

准确地核算和披露企业的职工薪酬,不仅可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可以增强企业的公信力和竞争力。

因此,本文将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定义和核算方法,并分析其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

文章结构部分可按照以下方式展开: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展开讨论。

文章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在概述中,对企业会计准则和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简要介绍,引起读者对该主题的兴趣。

接下来,文章结构部分将详细说明文章各个部分的内容组成,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把握整篇文章的结构。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如何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如何处理

应付职⼯薪酬会计如何处理“应付职⼯薪酬”科⽬应当按照“⼯资”、“职⼯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会经费”、“职⼯教育经费”、“⾮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薪酬项⽬设置明细科⽬,进⾏明细核算。

下⾯由店铺⼩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付⼯资、奖⾦、津贴等,借记"应付职⼯薪酬",贷记“银⾏存款”、“库存现⾦”等科⽬。

企业从应付职⼯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所得税等),借记本科⽬,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所得税”等科⽬。

企业向职⼯⽀付职⼯福利费,借记本科⽬,贷记“银⾏存款”、“库存现⾦”科⽬。

企业⽀付⼯会经费和职⼯教育经费⽤于⼯会运作和职⼯培训,借记本科⽬,贷记“银⾏存款”等科⽬。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借记本科⽬,贷记“银⾏存款”科⽬。

企业因解除与职⼯的劳动关系向职⼯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贷记“银⾏存款”、“库存现⾦”等科⽬。

(⼆)计提⽐例:医疗保险费:10%(注意:各地的缴纳⽐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养⽼保险费:12%(注意:各地的缴纳⽐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失业费:2%(注意:各地的缴纳⽐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伤保险:1%(注意:各地的缴纳⽐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育保险:1%(注意:各地的缴纳⽐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住房公积⾦:10.5%(注意:各地的缴纳⽐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会经费:2%职⼯教育经费:2.5%(三)企业应当根据职⼯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的职⼯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处理⽣产部门⼈员的职⼯薪酬,借记“⽣产成本”、“制造费⽤”、“劳务成本”科⽬,贷记本科⽬。

管理部门⼈员的职⼯薪酬,借记“管理费⽤”科⽬,贷记本科⽬。

销售⼈员的职⼯薪酬,借记“销售费⽤”科⽬,贷记本科⽬。

应由在建⼯程、研发⽀出负担的职⼯薪酬,借记“在建⼯程”、“研发⽀出”科⽬,贷记本科⽬。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一、企业职工薪酬的概念及范畴企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服务,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之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

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和提供给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那个地点的职工,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监事会人员;与企业未订立劳动合同、未被企业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等。

按照«企业职工薪酬准那么»的规定,职工薪酬内容从时刻范畴上看,包括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产生的所有义务;从项目内容上看,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各种保险费,含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各种商业性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其他与职工提供服务的相关支出等。

企业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但该内容由«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1号——股份支付»加以规范。

二、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一〕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企业职工薪酬应按货币性职工薪酬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区分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和国家无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分别予以确认。

〔1〕对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应按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按期计提,如应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应向住房公积金治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向总工会缴付的工会经费;另外还有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2〕对国家未规定计提基础和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依照历史资料,考虑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形确认,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依照职工薪酬的实际发生金额对估量金额进行调整。

〔3〕对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企业应以提供非货币性资产的形式确认应对职工薪酬:用企业自产产品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产品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确认为职工薪酬;用外购商品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外购商品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确认为职工薪酬;用企业自有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确认为职工薪酬;用企业租赁资产〔如租赁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实际支付的租金数额确认为职工薪酬。

新准则下房地产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房地产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房地产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段光勋2006新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含实施新准则的其它公司)已经实施一年有余,不仅得到了国际上对中国会计商业语言的认可和赞同,而且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也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融资节省了部分上市成本。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最大特色是,取消了过去分行业的会计核算体系,给予了企业在国家财会法规、会计准则指导下自行组织会计核算的自主权。

习惯了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的部分财务人员,也正因为这个特色,使得部分财务人员在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时,对一般的帐务处理感到迷茫、困惑甚至无所适从。

笔者拟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对新会计准则下房地产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作如下探讨。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定义与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新准则下的职工薪酬与原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比较类似,但是又不完全一致,它具有以下的特点:1、职工薪酬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真正实现了趋同,改变了我国50多年的“工资核算”传统模式。

2、职工薪酬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包括了工资薪金,而且还将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纳入其中。

3、核算内容上,现在的“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比原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的核算内容更广泛。

4、会计处理上,“应付职工薪酬”的帐务处理是一个全新的模式,与原会计制度相比是一种颠覆性的变化。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及核算业务流程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及核算业务流程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职工福利费—各明细科目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各 明细科目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职工医疗费等明细科目
三、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业务
计入“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支出”部分的劳务派遣工 、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 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 计入“管理费用”部分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 、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
按劳务派遣工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业使用 。
按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 业使用。
按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业使 用。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结转计提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结转纳入工资总额的职工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非 计入“配电成本”部分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
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 、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
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福利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支出—农村 电工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
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发放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的内涵及其会计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的内涵及其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 以及企业 的职工都有着 重要影响 。
7因解除与职工 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8 其他 与获得职工提供 的服务相关 的支 .
出。
20 年 2 1 O6 月 5日, 财政部发布的 《 企业会计
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规范了职工 薪酬 的核算方法 。

二 、应付职薪酬的 内涵
健服务等 。
对 简单 ,只是将 原来的 “ 应付工 资” 应付 、“
福 利费” 账户换成 ‘ 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 、 ‘ 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即可。企业应 ‘ 庖付 当在职工为其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 间 ,根据受 益 对象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 益 ,同时
职工的劳动报 酬 ,即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 的 核算范 围、核 算方法 ,核算制 度的完善 与否
财 管 务 理
砷 暮 肆 终所 苍 }、
Fb 20 e ma 0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内涵 及 其 会 计 处 理
余 爱 云
( 宝鸡职业技术 学院,陕 西宝鸡 [ 摘 7l l) 2O 3
要】 O 6 2月 l 目,财政部发布的 《 2o 年 5 企业会 计准则第 9号— —职工薪酬》对职工薪酬的核算做 了 范,本 文主要从职工 规
( )引入 了辞退福利的概念 ,并规范 了 五
( ) 二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职工薪 期间 。 的全部 货币性薪酬 和非货币性福 利 ,提供给 其确认和计量原则。 ,
费等 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 比例 的, 企 ( )规定通过 “ 六 应付职工薪酬” 账户核 业 应当根据历史 经验数据和实 际情 况 ,根据 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 给职工 的各种薪酬 , 历史 经验和实 际情 况合理预计 当期 应付职工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实务与操作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徐经余
摘要: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政府会计制度都有详细论述,但实际应用中还是有所区别,本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理 解、结合的实务处理的基础上,通过会计实务操作,提出探索性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财政统发工资;资金结存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 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 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 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 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
计代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业务。本科目借方登记国库支 付中心扣缴的存入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贷方登记单位 代支付个人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期末余额为单位在支付
中心的结存数。“资金结存一待结算资金”明细科目,主要是指
涉及单位预算资金代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业务,本科目 借方登记单位为职工个人代付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
36000.00
4.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含个人缴纳)、从支付中
心存款中支付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20000元,余下为财政直接
税,贷方登记单位在统发工资时扣缴的个人社会保险费、预提
个人所得税,期末余额为单位预算资金待结算数
例:事业单位月工资25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00元、 提租补贴10000元、基础性绩效40000元。当月单位为职工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40000元、公积金36000元,代缴个人社保费 20000元、公积金36000元。扣缴预提个人所得税5000元。
如某事业单位本月预提内聘人员工资4000元,工资由财
政集中支付系统申请发放、本月缴社会保险1120元、单位负担 800元、个人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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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处理摘要:财政部日前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此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但此准则不涉及对于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年金的规范。

对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比较分散。

新会计准则站在报表使用者角度,使会计信息核算内容更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而不只是站在会计人员的角度--只是要求会计人员好算、简单。

新准则《职工薪酬》中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内容,满足了报表使用者的需要。

本文从职工薪酬与以往相比的区别和特点、确认和计量、范围、会计处理、信息披露来阐述。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范围确认和计量信息披露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

20XX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其中包括项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宣布于20XX年在上市公司中正式实施。

对比当前正在施行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职工薪酬的应用成为一大亮点。

此次准则体系中规范了发展中的人工成本。

一、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和特点:1、首次系统规范:此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是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和职工建立在雇用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的涉及规范。

2、明确定义:此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年金,这也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3、增加内涵: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4、会计处理:此准则规范和明确了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

(1)首先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

而以往则是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则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2)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计算,确认为应付职工福利的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冲减职工福利费负债的余额。

而以往则是各类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保留余额,有的则按实列支不留余额,此准则统一了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3)导入了新增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①辞退福利:对于在正常退休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以及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在符合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这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负债并列入当期费用。

②带薪休假等新型职工薪酬:对于非累积的带薪休假,诸如产假等,由于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故会计上不作处理;对于可累积的带薪休假,由于权利和义务可以结转下期,根据下一年度预期休假数超过带薪休假数对应的工资金额确认为负债,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以现金补偿未行使的职工累积带薪休假时,冲减已计提的负债,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信息披露:此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因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

同时规范了对于因接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二、账户设置1、”应付工资”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负债类账户。

借方登记支付数额,贷方登记发生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金额。

2、”应付保险费”账户主要用于核算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负债类账户。

借方登记支付数额,贷方登记发生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金额。

3、”应付住房公积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负债类账户。

借方登记支付数额,贷方登记发生数额,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未付金额。

三、账务处理应当在职工在职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配。

职工薪酬是按照其发生地点进行归集,按照用途进行分配的。

生产产品的工人工资薪酬借记”生产成本”账户,提供劳务的工人工资薪酬借记”劳务成本”账户,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酬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人员工资薪酬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自创无形资产人员的工资薪酬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薪酬借记”管理费用”账户等,贷记”应付工资”账户。

这种会计处理办法与原应付工资的核算制度相比,职工薪酬分配渠道扩大到无形资产成本。

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应当按照职工所在岗位进行分配。

分别借记”生产成本”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在建工程”账户、”无形资产”账户、”管理费用”账户等,贷记”应付保险费”账户(或”应付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工资”账户(职工负担部分),借记”应付保险费”账户(或”应付住房公积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四、信息披露对于报告期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职工薪酬,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期末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2、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3、应当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4、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其计算依据。

5、应当支付的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6、其他职工薪酬等。

五、职工薪酬的范围本准则将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

由《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规范的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

(一)职工,是指与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订立劳动合同但由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二)职工薪酬,包括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三)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年金计划向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五)、辞退福利(一)辞退福利包括:(1)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2)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二)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

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三)应当根据本准则和《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按照《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条件、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六、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在职工为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下称”辞退福利”)除外。

(一)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比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年金计划向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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