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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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
某学校2019年1月应发工资(含退休费)总额200000元,(用于学校干部人员20000元、后勤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0000元、专任教师160000元)。

其中代扣住房公积金10000元,代扣养老保险16000元,代扣医疗保险3000元,失业保险1000,代扣个税1000元,代扣小电费1000元。

工资财政直发,代扣款拨基本帐户。

数据提取分类:
表一
表二
1、计算工资
2
5、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
把代扣的“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等代扣款放到“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虚增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的发生额,代扣了多少就虚增了多少。

2、如果完全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有关规定做,即实发工资时,预算会计事业支出只记实发部分;待实际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个税时,事业支出再记代扣部分。

这样做出来的帐非常混乱。

因为我们会计在代扣社保费和个税时不一定完全与实际缴的相符,如果缴多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借方就有余额,说明超支(本月事业支出也多记了),不看过程的话就说明单位有多发工资的嫌疑;缴少了,“应付职工薪酬”总帐科目贷方就有余额,说明单位有拖欠工资的嫌疑(本月事业支出也少记了)。

而实际上财政每月工资是足额准确拨款的,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既是单位收入的记帐凭证也是单位支出的记帐凭证,而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把“应发工资”的收入和支出人为的分开显然是不合理的。

应付职工薪酬分录实例

应付职工薪酬分录实例

计提时(每月底):借:管理费用3050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公司承担部分)100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公司承担部分)100应付职工薪酬-失业(公司承担部分)100应付职工薪酬-工伤(公司承担部分)200应付职工薪酬-生育(公司承担部分)100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2000应付职工薪酬-奖金300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公司承担部分)150 发放工资时(每月中):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2000贷:现金/银行存款1680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其他应付款-xx(个人承担部分)100其他应付款-医疗(个人承担部分)100其他应付款-失业(个人承担部分)100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150 发放奖金时(每月底):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300贷:银行存款300缴纳社保时(缴纳上月的,社保通过银行自动扣款):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公司承担部分)100应付职工薪酬-医疗(公司承担部分)100应付职工薪酬-失业(公司承担部分)100应付职工薪酬-工伤(公司承担部分)200应付职工薪酬-生育(公司承担部分)100其他应付款-xx(个人承担部分)100其他应付款-医疗(个人承担部分)100其他应付款-失业(个人承担部分)100贷:银行存款900缴纳个税时(一般七日前,通过地税网站打表交银行):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贷:银行存款20缴纳住房公积金时(缴纳当月的,每月任何时间):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150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公司承担部分)150贷:银行存款300。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分二步,第一步是工资和单位负担社保和公积金的计提,第二步是工资的发放及社保、个税的缴纳。

应发工资是指员工因任职而取得的工薪、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有关的收入合计;实发工资是指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数。

一、职工薪酬中工资和社保的计提:1、根据工资表金额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应发数,针对管理人员工资)销售费用-工资(应发数,针对销售人员工资)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费-工资(应发数,针对生产人员工资)制造费用—工资(应发数,针对生产管理人员工资)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工资(应发数,针对在建工程人员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2、计提公司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提示:其他属于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的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与管理费用一样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各项免税收入: 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 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住房公积 金等
相应税率: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规 定,不同收入水 平的职工适用不 同的税率
速算扣除数:根 据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不同税率 的速算扣除数不 同
审核工资标准和 奖金制度
计算应付工资和 奖金
扣除个人所得税 和社会保险费
支付工资和奖金 给员工
工资计算与审核
工资发放与扣款
社保公积金计提与缴纳
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
PART FOUR
确定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和明细科 目
编制应付职工薪酬报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收集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数据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核对报表数据与实际数据是否一致
应付职工薪酬报表的内容:包括应付工资、福利费、社保费等各项薪酬费用,以 及薪酬费用的变动情况。
核算内容:包括职 工食堂、浴室、理 发室等方面的各项 福利费
会计科目:应付职 工薪酬-福利费
处理方式:根据实际 发生额,借记“应付 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
注意事项:福利费 应当依法合规、合 理使用,不得超标 、超范围使用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企业按照规定 的比例为职工 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应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中,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将符合税法规定的职工福利 费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计算应付金额:根据职工薪酬标准和企业政策计算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金额。 扣除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计算结果编制记账凭证,记录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情况。 支付款项:将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款项支付给相关机构或银行。

工资表会计分录

工资表会计分录

工资表会计分录
工资表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应发工资的计提、工资发放时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的扣除、社保个税的缴纳等步骤。

以下是详细的会计分录步骤:
1.工资计提: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此步骤是将工资表中应发工资和单位承担社保部分进行计提。

2.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此步骤是工资发放时,从应发工资中扣除社保及个税。

3.缴纳社保个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浅谈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摘要: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虽然企业并不直接与合同下雇佣的人员订立单项劳动合同,也不任命这些人员,但通过劳务用工合同,这些人员在企业相关人员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提供与本企业职工类似的服务。

笔者讨论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三个步骤:计提,发放及缴纳社保、个税等。

关键词:会计准则;应付工资;薪酬;核算会计准则当中职工薪酬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而企业年金基金及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不适用于职工薪酬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职工薪酬中内容:(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比如,企业通过与一些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让这些中介机构提供人员为企业工作,这些员工并不是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这个过程中企业也不会提供劳动合同给这些人员,不会对这些人员予以任命,但是他们通过劳动用工合同,并在企业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工作。

因而,按照准则讲解的内容,可以判定其实这是劳务用工人员同样是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该公告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分配职工薪酬分录

分配职工薪酬分录

分配职工薪酬分录
分配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会根据薪酬的具体组成部分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示例,展示了如何分配职工薪酬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
1.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公积金(企业部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3.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4. 缴纳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5. 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请注意,上述示例中的会计分录仅供参考,实际的分录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而有所不同。

此外,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要求,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和申报。

在处理职工薪酬时,建议你与财务专业人士或会计人员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处理

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处理

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处理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具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例1】乙企业本月应付工资总额462000元,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列示工资为32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70000元,企业行政管理人60400元,销售人员工资为11600元。

乙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320000制造费用70000管理费用60400销售费用116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62000根据不同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不同,产品生产人员工资320000元应记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车间管理人员工资70000元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行政管理人员工资60400元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工资11600应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企业在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注意是否国家有相关的明确计提标准加以区别处理:一般而言,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国家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而职工福利费等职工薪酬,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计提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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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全)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货币性职工薪酬
(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门缴存的工会经费等,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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