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及核算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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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将对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简要介绍,包括对其定义、核算方法以及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进行阐述。

本部分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全面了解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基本信息和重要性的背景知识。

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指企业对员工所应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以及各种补偿费用进行核算的科目。

它是企业会计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的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按照实际发生的薪酬支付数额进行核算,即当实际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发生变动时,相应的凭证也需要进行调整。

二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即当发生职工薪酬的权责发生时,相应的凭证就需要进行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成本费用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盈利状况。

其次,它也是企业对外承诺的一种体现,体现了企业对员工利益的关注和承诺。

此外,它还可以反映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和员工管理水平,对企业形象和企业文化具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正确核算和重要性评估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至关重要。

准确地核算和披露企业的职工薪酬,不仅可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可以增强企业的公信力和竞争力。

因此,本文将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定义和核算方法,并分析其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

文章结构部分可按照以下方式展开: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展开讨论。

文章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在概述中,对企业会计准则和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简要介绍,引起读者对该主题的兴趣。

接下来,文章结构部分将详细说明文章各个部分的内容组成,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把握整篇文章的结构。

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探讨【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和“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和个人理解,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或类似科目更为妥当【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应付职工薪酬;代扣个人社会保险费一、引言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重新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平行记账模式,即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

而职工薪酬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成本费用的重要组成部份,新政府会计制度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增加“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对其进行专门核算。

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对单位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进行核算。

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收入”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保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制度应用案例之《负债类应用案例——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会计处理》节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水电费等(为简便核算,假设代扣代缴部分均从基本工资中扣除)时:财务会计: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176 311.02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金44 058.24—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金11 014.54—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22 029.12—住房公积金73 676.32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3 532.80其他应收款——应收个人水电费22 000.00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二、实践探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获得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因辞退等原因而给予职工补偿所形成的负债。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浅谈会计准则中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摘要:企业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虽然企业并不直接与合同下雇佣的人员订立单项劳动合同,也不任命这些人员,但通过劳务用工合同,这些人员在企业相关人员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提供与本企业职工类似的服务。

笔者讨论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三个步骤:计提,发放及缴纳社保、个税等。

关键词:会计准则;应付工资;薪酬;核算会计准则当中职工薪酬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定义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而企业年金基金及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不适用于职工薪酬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十章职工薪酬中内容:(三)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比如,企业通过与一些中介机构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让这些中介机构提供人员为企业工作,这些员工并不是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这个过程中企业也不会提供劳动合同给这些人员,不会对这些人员予以任命,但是他们通过劳动用工合同,并在企业的领导下,按照企业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为企业工作。

因而,按照准则讲解的内容,可以判定其实这是劳务用工人员同样是属于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该公告第一条“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及核算业务流程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及核算业务流程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职工福利费—各明细科目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各 明细科目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职工医疗费等明细科目
三、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业务
计入“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支出”部分的劳务派遣工 、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 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 计入“管理费用”部分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 、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
按劳务派遣工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业使用 。
按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 业使用。
按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业使 用。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结转计提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结转纳入工资总额的职工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非 计入“配电成本”部分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
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 、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
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福利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支出—农村 电工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
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发放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小企业(外商投资) 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1. 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文章来源:乐上财税网。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处理摘要:财政部日前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此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

但此准则不涉及对于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的规范。

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不完整、不准确,比较分散。

新会计准则站在报表使用者角度,使会计信息核算内容更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而不只是站在会计人员的角度——只是要求会计人员好算、简单。

新准则《职工薪酬》中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内容,满足了报表使用者的需要。

本文从职工薪酬与以往相比的区别和特点、确认和计量、范围、会计处理、信息披露来阐述。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范围确认和计量信息披露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不仅包括企业一定时期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也包括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计入成本费用的其他相关支出。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宣布于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正式实施。

对比当前正在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职工薪酬的应用成为一大亮点。

此次准则体系中规范了企业发展中的人工成本。

一、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和特点:1、首次系统规范:此准则是相关规范内容的首次制定、归纳和颁布,即是首次在一个准则中系统的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用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的涉及规范。

2、明确定义:此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也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核算

职工薪酬核算

职工薪酬核算一、规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核算及管理,准确反映人工成本。

二、员工类型(一)合同化员工:指与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

1、在岗职工:指合同化用工中,在岗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各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不在岗职工:指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

(二)市场化员工:指除合同化员工外,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放弃人事代理人员。

(三)借聘员工:指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互相借聘,或从其它单位借聘到各单位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员工。

(四)劳务派遣用工:指未与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各单位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的人员。

(五)外籍雇员:聘用的非中国籍雇员。

(六)非全日制用工: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员。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规定,聘请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只能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聘请的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也应当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返聘到各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退休返聘人员:分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和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

1、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原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返聘人员。

2、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指公司聘用的外单位退休人员。

(九)临时用工:指为突击完成短期的、临时的工作任务而临时雇用的人员。

三、职工薪酬的范围职工薪酬是指单位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货币性薪酬及非货币性薪酬;在职薪酬及离职后薪酬;常规性薪酬及以权益工具为计量基础的新型薪酬(认股权等);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及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物资性薪酬及教育性福利等。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3、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社保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12万元
4、18日,职工食堂报销购入餐具、炊具一批,价值5000元,现金支付。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5000元
贷:库存现金 5000元
(10)在可行权日之后,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确定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11)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明细核算的组织
一般说来,施工企业应该设置以下“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
1、工资薪金:是指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具体范围参见1990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2、职工福利费: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精神,主要包括:
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对于2008年前累积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以后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先冲减以前年度的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在 按规定在限额内扣除。
为了核算便利,可以将上一年职工福利费的实际开支水平结合本年计划,测算本年的福利费开支比例(如:3%或8%)。每月可以按照预先测算的福利费比例计提计入职工薪酬,年末根据实际开支额,调整原预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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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放当月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发放工资—职工工资—正式 员工工资、所属企业负责人工资等明细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发放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基本养老 保险(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补充 医疗保险等)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企业年金(个人部分)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新增的效益工资 (二)年终决算,计算并提取当年新 增的效益工资及清算补提企业负责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计提工资—新增的效益工资 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计提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三)年终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计提工资—工资总额基数、 工资—计提工资—工资总额基数、单 单列工资、提取新增的效益工资 列工资、提取新增的效益工资”明细 科目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职工工资 工资—工资结余—职工工资” (四)年终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 本科目现阶段仅在集团公司使用,所属企业暂不使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计提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用。 工资—计提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本科目现阶段仅在集团公司使用,所属企业暂不使 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酬 用。 酬”
本科目现阶段仅在集团公司使用,所属企业暂不使 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二、应付福利费业务 1.日常支付福利费用 (一)支付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职工医疗费等明细科目
(一)支付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月末,结转当月开支的福利费用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职工福利费—各明细科目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各 明细科目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职工医疗费等明细科目 三、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业务 1.采用按月准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各级明细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费或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一)采用按月准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先缴纳后 2.结转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结转方式的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各明细科目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 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各明细科目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各级明细科目 1.按月计提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二)结转职工福利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各明细科目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 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各明细科目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二)采用先计提,后缴纳社会保险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方式的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计处理。 —各级明细科目 2.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各级明细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费或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四、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业务 1.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按月计提,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1.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结转计提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1)结转纳入工资总额的职工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支出—农村 、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 电工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 计入“管理费用”部分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 、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 福利 、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报酬、 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 福利) 六、供电企业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从业人员报酬业务(仅限供电企业使用,其他企业不使用) 供电企业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 工、其他从业人员报酬的会计处理: 供电企业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 工、其他从业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不列 入挂钩工资总额开支。其他企业的劳 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从业 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列入挂钩工资总额 开支。 1.供电企业发放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报 酬或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派遣工报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工资(福利费、社会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明细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工资(福利费、社 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明细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工资(福利费、社 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基本养老 保险(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补充 医疗保险等)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企业年金(个人部分) 2.供电企业结转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其他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报 酬
当年度累计计提的工资总额以核定的当年工资总额基 数为限。 按规定标准计提企业负责人薪酬,现阶段仅在集团 公司使用,所属企业不使用。
账务处理
备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计提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计提工资—单列工资
工效挂钩方案文件中明确核定另行单列工资的企业或 工资项目。单列工资的企业计提的工资总额以核定的 基数为限。
本科目现阶段仅在集团公司使用,所属企业暂不使 用。 计提新增的效益工资均列入管理费用。 本科目现阶段仅在集团公司使“应付职工薪酬—应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职工工资 工资—发放工资—职工工资”明细科 目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发放工资—职工工资—正式 资—工资结余—职工工资” 员工工资、所属企业负责人工资等明细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七)次年度,清算补提上年度工资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总额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职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酬 (六)年终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酬 本科目现阶段仅在集团公司使用,所属企业暂不使 用。 工资—发放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 本科目现阶段仅在集团公司使用,所属企业暂不使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发放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酬” 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职工工资 (八)次年度,清算补发以前年度工 资结余列支的职工工资及企业负责人 贷:银行存款 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工资结余—企业负责人薪酬
计入“管理费用”部分的劳务派遣工工资、非全日制 计入“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支出”部分的劳务派遣工 计入“配电成本”部分的劳务派遣工工资、非全日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五、非货币性福利及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业务 1为职工提供或购买非货币性福利支出、支付辞退补偿、离职后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2.结转为职工提供或购买的非货币性福利支出、支付辞退补偿、离职后福利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发电成本、供水成本等)—职工 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3.为劳务派遣工工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仅限供电企业)提供或购买非货币性福利支出、 支付辞退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报酬、 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福 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4.结转为劳务派遣工工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仅限供电企业)提供或购买非货币性福利支 出、支付辞退补偿、离职后福利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非 计入“配电成本”部分的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 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非货币性福利、辞 、其他从业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离职后 福利 退福利、离职后福利)
按纳入工资总额的职工工资计提。 按劳务派遣工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业使用 。 按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 业使用。 按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计提。本科目仅在供电企业使 用。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 借:在建工程(经营单位使用)或待摊投资(基建单位使 用)—建设单位管理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结转劳务派遣工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仅限供电企业)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非 用工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 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 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配电成本—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支出—农村 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计提的 电工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 用工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 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派遣工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全日制用工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从业人员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 3.向上级工会组织上缴工会经费、向本企业工会组织拨付工会经费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4.上级工会组织向本企业下拨工会经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5.日常支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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