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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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

普通高校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

说明:
1.意向就业是指毕业生已有就业意向,但尚未与用人单位达成正式就业协议。

2.所有意向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一位灵活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学校名称:厦门大学学号:
说明:
1、灵活就业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2)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3) 其他灵活就业形式(事实就业):指已有就业单位,但不需要或暂时不准备办理就业手续。

2、所有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一位灵活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学校名称:厦门大学学号:
普通高校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说明:
1、待就业毕业生指,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所有待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前必须填写此表;
3、学校应妥善保管每一位待就业毕业生填写的登记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二年,超过保存期后予以销毁。

学校名称:厦门大学学号:
注:1、此表仅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计和研究使用。

2、表中选项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项。

3、准备考研、出国等暂不就业毕业生不填此表。

中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中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
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制毕业年月手机QQ 毕业证书号家庭通讯地址
联系家长
及电话
就业形式
□1.灵活就业□2.合同就业□3.自主创业
□4.家族企业□5.其他就业形式
用人单位情
况单位名称所属行业联系人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办公电话任职岗位工作地点
月薪
何时缴纳保险
及险种
本人声明
本着诚信原则,以上信息由本人亲自填写,完全真实。

学生签名:
填写日期:年月日
用人单位及
辅导员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盖章)
年月日经过核实,该生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就业指导老师签字:
年月日
注:此表每个毕业生每年填一次。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毕业院校:东北财经大学资格审查序号:
姓名XX 性别□男□女毕业年度2015
入学前
户口所在地
福建省(区)宁德市(州)
所获学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所学专业会计学
离校后联系方式通讯地址XX 邮编XX 家庭电话1XX 手机1XX
就业方式
□其他录用形式职业:合同就业
□自由就业:
工作地点单位名称XX 部门财务部通讯地址XX邮编000000 联系电话XX 联系人XX
本人声明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XX
2015年 6 月8 日
院校确认院系负责人(签字):
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印):
院(校)就业主管部门
负责人(签字):
说明:1.此表由本人离校前填写;
2.所有项目必须填写,真实有效,不得无故空缺;
3.填写此表的毕业生不再享受待就业毕业生的有关服务项目;
4.本表一式二份,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毕业生就业表制作

毕业生就业表制作

毕业生就业表制作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编号:XXXXXXXX
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



学校_云南财经大学_
姓名_现用名(与学籍相符)
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全称,不用填写专业方向)
学历___本科______
学制___四年______
培养方式___统招______
毕业时间__2016年7月___
填表日期_2015年10月_日__
云南财经大学印制
说明
1、学校、毕业生须知如实填写表内有关栏目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出示本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本表交用人单位保存。

3、本表的复印件不能作为录用毕业生和签订就业协议的依据。

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存个人档案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市人才服务中心一份。

2、登记前本人档案应转入人才服务中心。

3、毕业生首次就业填写。

*为必填项。

连云港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试聘合同书甲方:录用单位(见就业登记表)乙方:受聘人(见就业登记表)根据连云港市人事局连人(2000)第95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经医院体检合格,甲方聘用乙方到本单位工作,见习试聘期为一年,自甲方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体工作岗位见就业登记表)二、试聘期内,乙方人事关系、档案由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三、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及时足额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且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依法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连云港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见习试聘期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均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乙方还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九、甲、乙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甲方主管部门签章(甲方无主管部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签章),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生效。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学号:
姓名
性别□Βιβλιοθήκη □女班号学院专业
学历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省(区)市(州)
灵活就业单位
(或行业)
□自由职业( 形式:□保险代理人□自由设计人□个体经营者□翻译工作者
□中介服务工作者□自由撰稿人 )
□其他形式
工作内容
(或岗位)描述
离校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工作地点
落户地址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编
详细地址
本人声明
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签名: 公章 : 年 月 日
说明:
1、有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在校就业网上下载表格,各项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完整。在校就业网上登记后,凭此表到校就业中心鉴证。
2、落户地址填写家庭地址,档案、组织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县(区)以上人才交流机构。

辽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辽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毕业院校:辽宁大学资格审查序号(后四位):填写排序
2.所有项目必须填写,真实有效,不得无故空缺;
3.已就业的毕业生不再享受待就业毕业生的有关服务项目;
4.本表一式二份,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登记表
毕业院校:辽宁大学资格审查序号(后四位):填写排序
2.所有项目必须填写,真实有效,不得无故空缺;
3.已就业的毕业生不再享受待就业毕业生的有关服务项目;
4.本表一式二份,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单位性质
(勾选)
1机关;2科研设计单位;3高等教育单位;4中初教育单位;5医疗卫生单位;6其他事业单位;7国有企业;8三资企业;9其他企业;10部队;11农村建制村;12城镇社区;13其他
单位所属行业
(勾选)
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批发和零售业;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住宿和餐饮业;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和社会工作;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21军队
工作职位/工作内容
本人声明
本着诚信原则,本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真实。
本人签名:年月日
单位意见
同意贵校学生毕业后在我单位工作。
单位签章:年月日
附注
备注:以上内容(附注除外)必须填写完整。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学校名称:唐山学院(必填)协议书编号:
姓名
性别
¨男¨女
)县(区)
所获学历
¨专科¨本科
所学专业
学号
离校后联系方式
个人移动
电话
家庭
电话
QQ号码
电子
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子邮箱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邮编
单位地址
省(区)市(州)县(区)路(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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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注:1、此表一式三份,存个人档案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市人才服务中心一份。

2、登记前本人档案应转入人才服务中心。

3、毕业生首次就业填写。

*为必填项。

连云港市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试聘合同书
甲方:录用单位(见就业登记表)
乙方:受聘人(见就业登记表)
根据连云港市人事局连人(2000)第95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经医院体检合格,甲方聘用乙方到本单位工作,见习试聘期为一年,自甲方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

(具体工作岗位见就业登记表)
二、试聘期内,乙方人事关系、档案由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三、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及时足额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且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依法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连云港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见习试聘期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均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乙方还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九、甲、乙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甲方主管部门签章(甲方无主管部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签章),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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