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任命刘春雨等80名同志为专职劳动保障

合集下载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天津市企业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天津市企业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天津市企业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2.05•【字号】津劳社局发[2008]27号•【施行日期】2008.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天津市企业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津劳社局发〔2008〕27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行业企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2004年至2007年职业培训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培训制度,探索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大力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不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我局《关于评选2006年度天津市企业培训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津劳社办发[2007]13号)精神,经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初评、市评委会评审,决定对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等50个先进单位和李明远等5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企业职工培训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途径,是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工作,是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适应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加强职工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切实维护职工学习权、发展权,认真履行职工培训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培养造就更多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掌握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

希望全市各行各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郝书宁等80名同志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郝书宁等80名同志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郝书宁等80名同志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26•【字号】津政办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郝书宁等80名同志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五大发展战略机遇,围绕加快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中心任务,以经济社会发展领军人才为重点,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组织审核等程序,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郝书宁等80名同志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希望各位专家珍惜荣誉,继续弘扬科学求实、敬业奉献的精神,发挥传帮带作用,引领创新,当好智库,勇攀科技高峰,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向专家们学习,学习他们勇于创新、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立足本岗,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为建设美丽天津、更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016年5月26日附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名单附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名单(80名)郝书宁张雪囡侯文彬马毅龚进峰周水平孙强张景亮王家兵王琦刘爱民朱桁杨全红陈可欣彭正银韩庆华邵宗鸿赵利民张晓丹毛静远毕大森殷涛韩涛丛洪良陈宏王勇强徐宝山吕洋尹畅贾广健缴建华李洁赵乐军汤晓华陈良XXX李金中李晶傅学成田宝义赵健于宝金邵凤成任晓文韩春龙刘建宁王兆明王利华马俪珍宋红丽任顺荣唐家龙陈朝傅玉勇韩亚洲汤洪雁张春福李醒飞王正祥汤华王瑞宋曙光周俊旗孟广良王连顺卢学强王华伟郭义周卫峰闫红亮耿绪云XXX郭子杰杨新湦赵玉洁韩晓光田丽焕李亮玉章始红杨传民。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54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54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54号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局属各单位: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汛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提升局系统防汛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防汛应急工作,确保遇有暴雨、强降水等突发性灾害天气能够及时有效处置,避免或降低因积水、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力保障汛期安全,现制订预案如下: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要求,结合局实际,编制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人力社保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赵春意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政研室、财务处、人教处、安全应急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下设物资储备组、抢险行动组和后勤保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处,具体负责防汛抢险的组织协调、请示报告等事宜。

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人力社保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任务:1.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年度防汛应急预案;2.负责防汛应急指挥、处置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宣传教育,开展自救和互救演练;3.督促汛期防汛准备和检查整改工作;4.组织险情、灾情统计并上报工作;5.指挥防汛抢险及灾后恢复工作;6.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防汛工作。

(二)防汛领导小组架构图及职责1.物资储备组组长:杨金树成员:赵健、毕胜、魏一智主要职责任务:①提前储备防洪抢险物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天津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天津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天津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关鉴定专家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函[2010]35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0.09.07
【实施日期】2010.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加天津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关鉴定专家的
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0〕35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工伤职业病鉴定工作的需要,增加年轻专家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中的比重,做好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新老专家的衔接,使鉴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增加部分骨科、神经外科、呼吸内科以及辅助器具配置专家作为鉴定专家库成员。

现就新增加各科专家名单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中青年专家,进一步提升劳动能力鉴定的整体水平,减少再次鉴定的发生率。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对新聘请的鉴定专家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培训后的各学科专家既要熟练掌握和正确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标准,又要使专家了解工伤保险各项政策,使医学专家尽快成为鉴定专家。

三、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组织专家鉴定时,要以老带新,做好新老衔接工作,确实提高新增专家的鉴定能力和水平。

附件: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增补名单
二O一O年九月七日
附件: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增补名单。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届天津市数控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津劳社局发[2008]179号【发布部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9.02【实施日期】2008.09.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总工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届天津市数控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津劳社局发〔2008〕17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参赛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加快数控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制定了《关于印发〈2008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102号),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联合举办了“第三届天津市数控技能竞赛暨全国大赛天津选拔赛”(以下简称:数控大赛)。

经过数控理论、软件编程、技能操作三个阶段的比赛,一批优秀数控人才脱颖而出。

为鼓励先进,营造高技能人才现脱颖而出的氛围,现决定对第三届天津市数控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对厉成等27名选手晋升两级职业资格、宋子龙等87名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授予康晓亮等6名选手“天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给予崔建辰等12名选手参评“天津市技术能手”候选人资格;授予史清卫等18名选手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授予王称等23名选手“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授予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和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突出贡献单位”奖;授予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奖;授予张维富等12名工作人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2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2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9〕12号)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现就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选聘对象、条件和方式(一)选聘对象。

坐落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学生)。

(二)聘用条件。

高校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专科学历,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团队精神,愿意从事公共服务工作。

(三)选聘名额。

全市每个街道选聘4名、乡镇3名、社区1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选聘30名,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工商联、市房管局各选聘50名,市民政志愿者联合会和慈善协会各选聘25名。

(四)选聘方式。

市劳动保障局统一组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对被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制定)。

二、工作职责各区县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导下,从事劳动保障、扶残救助、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区公共环境与设施维护等工作。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工资和社会保险日常管理。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工商联、市房管局、市民政志愿者联合会和慈善协会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主要从事创业、就业和公共管理等公益工作。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命名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命名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命名天津
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8.08.30
•【字号】津人社局发〔2018〕56号
•【施行日期】2018.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命名天津市劳动
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津人社局发〔2018〕56号
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激励企业与职工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决定命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9户企业为“天津市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有效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望被命名的企业巩固和谐创建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者和维护者,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天津市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
2018年8月30日附件
天津市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排序不分先后)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天津天房投资有限公司
4.天津物产国际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天津住宅集团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6.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天津保利大都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天津市天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天津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3.20•【字号】津人社局函[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名单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1〕137号)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3〕117号)要求,经资格审查、培训和考核,吴俊伟等55名同志取得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任职资格,高永富等43名同志取得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布。

附件:1.天津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名单2.天津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名单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日附件1天津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名单共55人01.天津市北辰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 人吴俊伟02.天津市宝抵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 人张玉新03.天津市塘沽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1 人郭文敬04.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三所 1 人隋燕05.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四所 4 人吴现军袁林郑云鹏诸杰06.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八所 1 人魏兵07.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四所 11 人高进彪关军纪秀琴李爱丽李凤荣王建刚王美蕾谢宝民杨红梅张冬柏赵亚东08.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五所 6 人郝芸侯振平李犇李志刚彭利标王庆国09.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九所 1 人郭宝喜10.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二十三所 1 人蔡跃11.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二十八所 3 人陈则立李晶华吕平12.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五十一所 4 人曹志明谷裕王培良张军13.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五十五所 5 人贾来俊李伟刘文秀杨勤玉张卫红14.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五所 2 人冯世阁何洪声15.天津市服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 人崔美娜董宝贵16.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11 人戴群郭宏刚胡克祖李洪玉史宝欣孙延林王敬欣王晓庄魏玉桂郑开梅周玉波附件2天津市第十三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名单共43人01.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一所 4 人高永富牛晓红王文艳杨立佳02.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三所 5 人程忠葛付伟郭振武刘刚刘广伟03.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八所 2 人高秀洁孟令娜04.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八所 1 人卢玲05.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五所 9 人曹继宗高铮李晓峰梁征吴国新徐雅睿张海玮张景栋张兆河06.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三十四所 1 人夏庆梅07.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所 3 人刘钟王军王文智08.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五所 1 人胡岚09.中心(东大培训) 5 人段德平李津津刘纯涛骆金龙滕长河10.中心(博海国际人才培训) 12 人鲍淑梅陈爱清杜秋霞傅山高宏伟黄丽黄丽宋平王近近王梅袁媛赵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任命刘春雨等80名同志为专职
劳动保障监察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津劳社办发[2009]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9.01.11
【实施日期】2009.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任命刘春雨等80名同志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通知
(津劳社办发〔2009〕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经培训考核,决定任命刘春雨等80名同志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

附件:刘春雨等80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名单
二OO九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刘春雨等80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名单
和平区:
刘春雨新兴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河西区:
侯青马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王雅娟友谊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程慧玲尖山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张肖曼越秀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河北区:
杜君河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高洋河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津南区:
刘之贤津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马姗姗八里台镇政府
刘颖雯八里台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