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同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2005年11月同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2005年11月同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名单

2005年11月同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名单(194人)

同济大学导师情况

研究领域 - 工商管理、系统工程 研究方向 - 人力资源管理、组织工程与组织仿真 电子邮箱 - booblu@https://www.360docs.net/doc/4512021050.html, 个人介绍 研究领域:企业管理、工程管理 研究方向: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复杂工程管理、服务组织设计与优化、计算组织理论 2000年获同济大学学士学位;2004年韩国庆熙大学进修;2007年获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上海市优秀毕业生。2007年6月起至今,在同济大学任教,现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专注于建设工程和汽车工程领域企业或重大项目的组织设计、建模、仿真与优化研究,研发相应的组织与流程仿真软件,服务于教学和社会实践。 教学经历 在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讲授《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设计与优化》、《项目组织建模与仿真》等课程或专题讲座。 指导大学生比赛获国家级奖2项、省部级奖2项。 科研经历 主持或参与的国家级《大型复杂项目“隐性工作”涌现模型研究》(2011-2013、自然基金青年项目)、《大型复杂工程项目群管理协同机制及组织集成研究》(2010-2012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基于Robocup-Rescue的应急响应多主体组织网络模型研究》(2009-2011自然基金青年项目)、《服务运作管理理论、方法和关键技术的研究》(2010-2013、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网络环境下的服务运作维护与改进研究》(2011-2014、自然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企业知识管理创新与组织创新的内在关联度分析及策略研究》(2010-2012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部级《人力资源部门绩效管理研究》(2006-2008、山东省软科学重大项目)、《大型复杂群体项目系统性控制关键技术研究》(2008~2009上海市科委世博会重大专项)、《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与成长路径研究》(2010-201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2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等课题。 荣获2007年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8年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10年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10年中国项目管理成就奖、2011年中国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资料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教育统计手册2008》 上海已经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体系。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上海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1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包括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中不包括一级学科授权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其中博士学位授权涵盖了《专业目录》89个一级学科中的69个,占77.5%,硕士学位授权涵盖了80个一级学科,占89.9%(学位授权空白的学科主要是受上海地理特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限制,如兵器科学与技术、林业工程、军事学等)。 近年来,上海持续加大学科专业建设的力度。一方面,针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积极开设了一批新的学科专业,主要分布在数字媒体、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影视艺术及会展经济、文化产业、航空航天工程等新兴学科专业领域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所急需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上海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水平得到整体提高。目前,上海高校已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30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6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8个。上海所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已经覆盖了上海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2.倡导“三区联动”,完成“2+2+X+2”高等教育发展总体布局 “十五”期间,上海高等教育顺应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在空间上完成了形态布局调整,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2+X+2”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参见表二)。其中,第一个“2”是指南北两个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为核心的高校集聚地,即杨浦大学城和闵行紫竹科学园区;第二个“2”是指东西两个采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建设相结合的大学园区,即松江大学城和南汇科教园区;所谓的“X”是指建设若干个与产业联系密切的特色高校,如在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校区,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一次会议2017年6月30日通过) 一、学历博士1016人 (一)哲学博士学位 36人 1.哲学学院36人 唐启良蒋贤明朱燕玲许颖陈素文师俊华 郭怡王东颜雅琴徐倩孙艮陶马志亮 朱晓璇吕宏山毛艳邹芳莲田仁湛彭婷 任立耿余吴晓欣邹俊娟徐强钟焕林 朱松苗鄭希通刘乐乐史建成魏华陈丽 陈桂香刘莉莎姜含琪宗亮商士杰吕行 (二)经济学博士学位48人 1.经济与管理学院37人 黄炜王颢李先玲赵立新杨敏王勇 罗秦朱凼凼刘争明徐松陶芸柯尊全 曹子瑛蒋银娟严雅雪彭梓倩曾荣吴德祖 刘博宇丁君涛周强陈龙计飞刘慧明 王保双黄锦鹏徐融马永健曹红涛万庆 许文立张楠薛桂芝付英俊尹智超李睿 魏玮 2.财政金融研究中心 1人

沈勇涛 3.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10人 雷斌邵玮孙博文全星澄陈路张政黄世芳桂立白洁吴腾 (三)法学博士学位135人 1.法学院 76人 蔡葵孙建华刘晓明刘国利刘桂新杨尚文申蕾耿翔王少南陈先郡李莺郝雅烨子刘柳周旸洋孟睿偲刘丹李显锋邱思珣居梦彭胜坤刘阳李钰朱林彭超虞文梁谢清平聂淼王金鹏朱慧兰李洁毛真真曾青未刘庆孙来清涂罡庞远福王宇欢苏绍龙杨丽娟张彬李福林敖海静胡波周天泓杨淼鑫马微范庆荣黎珞梁君瑜王东伟郑涛杨丹郭航上官腾飞马龙顾德瑞钟瑛嫦潘凤湘张文松康京涛段帷帷王镥权秦红嫚严阳焦海洋李彦胡小伟卫乐乐王青松刘贞李琛钟彦君危薇王宏何丹郑华 2.国际问题研究1人 李德俊 3.马克思主义学院42人

卢云辉朱华杰凌琦李彦博刘洪波范纯琍田九霞佟斐于欧朱红艳王怀民孙一仰赵亚男曹义恒谭晓玲程为民殷豆豆谭泽春朱妍袁珠萍刘方平蒋英文胡永干张银霞江小燕向晋文李琨周梅玲刘影莫炳坤谢月华袁玉梅潘学良高飞杨婷赵癸萍肖洋王迎迎李秀吴海燕李骥赵同良4.社会学系8人 杨雪陆朋蒋叶莎叶闽慎林寒 李永萍蔡蔚萍叶萍 5.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6人 闫明明刘远亮周理张涵之边留峰徐芳6.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1人 朱宝林 7.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1人 高冠宇 (四)文学博士学位 59人 1.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6人 周巍董艳丽毕文静聂品张栋殷燕2.国际软件学院1人 朱珊虹 3.文学院26人

同济大学机械学院导师信息

机械电子工程.陆敏恂男1949.03 409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严继东男1949.07 410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乌建中男1953.11 411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王安麟男1954.08 412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周奇才男1962.04 413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炯男1963.10 414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訚耀保男1965.02 415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万莉女1965.06 416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米智楠男1967.03 417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周爱国男1973.01 陆敏恂教授简介 陆敏恂,男,1949年3月4日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同济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曾在德国布伦瑞克技术大学汽车研究所学习和德国大众汽车公司进修,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液压分会理事、副秘书长,现从教于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电子研究所。从事液压传动与控制,研究方向为工程机械液压系统和液压振动技术,为同济大学地下穿孔机研制小组主要成员。曾先后主持和参加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30多项,主持八六三课题新型曲线地下穿孔机方向检测、发讯和导向控制机理的研究。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各一项和其它多项奖项,有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多项,在各种杂志先后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陆敏恂1949年3月4日生于,汉族,籍贯,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 目录 1简介 2荣誉表彰 1简介 1973年进同济大学机电系工程机械专业学习,1977年毕业。1993年8月至1994年8月在德国布伦瑞克技术大学汽车研究所学习,1994年8月1995年3月在德国狼堡大众汽车公司进修。1997年至2002年在同济大学攻读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在同济大学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从教于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电子研究所,从事液压传动与控制,研究方向为工程机械液压系统和液压振动技术,为同济大学地下穿孔机研制小组主要成员。是中国工程机械学会液压分会理事、副秘书长。

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天津体育学院 2天津理工大学 3石家庄铁道学院 4河北理工大学(含华北煤炭医学院) 5内蒙古科技大学 6沈阳建筑大学 7东北电力大学 8长春工业大学 9佳木斯大学 10上海对外贸易大学 11徐州医学院 12南通大学 13浙江师范大学 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安徽中医学院 16安徽工业大学 17集美大学 18南昌航空大学 19景德镇陶瓷学院 20江西中医学院 21华东交通大学 22山东理工大学 23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 24济南大学 2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6河南中医学院 27河南科技大学 28河南工业大学 29武汉工程大学 30三峡大学 31湖南科技大学 32广东医学院 33广东海洋大学 34桂林理工大学 3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6广西民族大学 37海南师范大学

39四川外语学院 40西南科技大学 41成都体育学院 42贵州师范大学 43云南民族大学 44云南财经大学 45西南林业大学 46西藏大学 47西藏藏医学院 48西安外国语大学 49西安工业大学 50甘肃中医学院 51青海师范大学 52宁夏医科大学 53新疆师范大学 54新疆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太原师范学院 3沈阳医学院 4吉林化工学院 5长春大学 6齐齐哈尔医学院 7牡丹江医学院 8上海政法学院 9南京审计学院 10淮海工学院 11浙江科技学院 12绍兴文理学院 13阜阳师范学院 14福建工程学院 15赣南医学院 16井冈山大学 17山东工商学院 1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19郧阳医学院 20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1湖南商学院 22湖南理工学院 23右江民族医学院 24海南医学院

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二)

附件: 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有权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个学科门类及各类专业学位授予。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主要负责人和教授(研究员)共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主席由学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名单由研究生院提名,经主席同意,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出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决定; (二)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三)做出撤销舞弊作伪或其他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四)遴选博士指导教师,认定引进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取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五)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 (六)研究审议厦门大学研究生专业和学科发展规划; (七)审批自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名单; (八)审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名单; (九)研究、审议和处理授予学位争议和研究生教育相关事务; (十)审议制定厦门大学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方针和相关文件规定; (十一)完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立,同时兼顾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运作。分委员会由七人至十五人组成,应有一定数量的、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参加。分委员会一般设正、副主席各一名,主席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该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担任,委员以教授为主(其中教授须占三分之二以上),任期三至四年。 分委员会的组成由学院提名、研究生院初审、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年7月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种类、领域授予。 对于可授予不同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原有专业基础以及研究生所学课程、研究课题,授予相应门类学位。 第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各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中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在本校学习并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经我校审查同意,均可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使用同一篇学位论文重复申请学位。 凡因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规范受到处分的不授予学位。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各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学者组成。成员一般为25名,主席由校长担任,任期2~3年。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校长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根据学科门类成立若干学位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学位分委员会一般由7~1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任期2~3年。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报校长批准。 (三)按培养单位成立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及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 1.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由7~1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原则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总数不低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且至少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术骨干、一名其他学院相关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必须包括院长(主任)、分管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担任委员会召集人。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的产生,一般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提名,经研究生院与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协商汇总,报校长批准。 教育与学位委员会任期2~3年。因学院(直属系、附属

同济大学车辆工程各专业各研究方向和导师介绍

同济大学车辆工程各专业各研究方 向和导师介绍 上海海天考研:同济大学车辆工程各专业各研究方向和导师介绍车辆工程专业简介汽车学院车辆工程硕士点建立于1992年,博士点建立于1999年,现有教授11名,其中博士生导师8名,副教授7名,皆为硕士生导师。本专业有7个研究方向,分别是汽车节能与排放控制技术,汽车系统动力学与控制,汽车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汽车结构与安全性研究,汽车电子与控制技术,汽车市场营销,和机车车辆。在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支持下,我专业具有良好的设备条件,如汽车转鼓试验台、汽车废气排放分析仪、汽车道路模拟振动台,以及三坐标仪等,为科研与教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现规划和在建的还有汽车整车风洞实验室、汽车噪声实验室和汽

车造型研究中心等国际一流的实验条件,不久将把我专业的科研教学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目前本专业承担着包括国家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燃料电池轿车研究”在内的多项国家和市级重大研究课题,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我专业每年的科研经费已超过3000万元,为我国的汽车工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汽车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介绍硕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1.汽车能源与排放控制2.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3.汽车结构分析与安全性4.汽车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5.汽车电子控制技术6.机车车辆7.汽车市场营销博士研究生招生研究方向:1.车辆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2.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3.车辆结构分析与安全性4.汽车能源与排放控制5.车辆电子控制技术6.汽车信息与市场分析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方向简介总体简介:“汽车系统动力学与控

制”是车辆工程(汽车工程)二级学科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最早的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汽车振动与噪声控制、汽车多体系统动力学仿真、汽车性能实验测量分析、机械构件的实验模态测试、汽车部件结构强度及疲劳损伤理论及实验分析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教学。该方向师资队伍强大、科研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已为我国汽车行业培养了大批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该方向不仅承接多项国家级(863)、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还与上海大众、通用、奇瑞、汇众及其它大型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有广泛科研合作,为企业解决了许多科研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在利用压电陶瓷材料主动控制汽车噪声的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上海海天考研:主要研究导师绍介:靳晓雄,教授,博士生导师,汽车振动与噪声研究所所长,汽车学院副院长,1947年出生,工学硕士,工学博士,1985~1986期间作为访问学者赴英国南

关于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学位点: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学科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升学科水平、体现学科特色和优势、提高人才培养层次的重要途径。我校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获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和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点数量大幅度增加。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学科实力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新增博士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学科范围 我校2003年以前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基本条件,申报学科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其整体学术水平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前列;学术队伍中有若干名60岁以下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并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学科、专业点的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均有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学术带头人中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至少有1位具备了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 (二)科学研究 有较宽的学科研究领域和较好的科研基础,有3个以上相对

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 科研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面向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术水平较高,贡献较大,在国内同一学科中居于先进行列,并在国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近5年来科研成绩显著,有较多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或取得较多的重要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工程技术和实践性强的学科、专业,其科研工作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直接贡献。 目前承担有较多国家、省部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较高的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比较丰富的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培养质量比较好。能够开设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合理,能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最新成果。 (四)工作条件 有培养研究生的实验室和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及时获取开展研究工作所需信息的技术和设备,有必要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五)相关学科条件 学科、专业点所在一级学科或与其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力量,已有硕士学位授权覆盖的学科面较宽。具备按宽口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条件。 (六)管理工作 研究生考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三、申报及校内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科自愿申报,鼓励基本符合条件的优势和特

学位[2015]40号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试点后修订稿)

附件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 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以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 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5.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第四条撤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 (1)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所增列学科应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4)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5)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增列下述之一: (1)其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3. 撤销未获得一级学科授权的一级学科下已有二级学科,按以下情况处理: (1)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1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2)撤销该一级学科下的全部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视同撤销一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按本条规定撤销后仍在本单位增列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为与撤销授权点所属学科不同的其他一级学科。 第五条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可按以下情况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1. 撤销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可增列下述之一: (1)其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008-2015年新增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全面)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名单(2008-2015年)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天津体育学院 2天津理工大学 3石家庄铁道学院 4河北理工大学(含华北煤炭医学院) 5内蒙古科技大学 6沈阳建筑大学 7东北电力大学 8长春工业大学 9佳木斯大学 10上海对外贸易大学 11徐州医学院 12南通大学 13浙江师范大学 1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安徽中医学院 16安徽工业大学 17集美大学 18南昌航空大学 19景德镇陶瓷学院 20江西中医学院 21华东交通大学 22山东理工大学 23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 24济南大学 2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6河南中医学院 27河南科技大学 28河南工业大学 29武汉工程大学 30三峡大学

31湖南科技大学 32广东医学院 33广东海洋大学 34桂林理工大学 3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6广西民族大学 37海南师范大学 38重庆邮电大学 39四川外语学院 40西南科技大学 41成都体育学院 42贵州师范大学 43云南民族大学 44云南财经大学 45西南林业大学 46西藏大学 47西藏藏医学院 48西安外国语大学 49西安工业大学 50甘肃中医学院 51青海师范大学 52宁夏医科大学 53新疆师范大学 54新疆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太原师范学院 3沈阳医学院 4吉林化工学院 5长春大学 6齐齐哈尔医学院 7牡丹江医学院

8上海政法学院 9南京审计学院 10淮海工学院 11浙江科技学院 12绍兴文理学院 13阜阳师范学院 14福建工程学院 15赣南医学院 16井冈山大学 17山东工商学院 1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郧阳医学院 20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1湖南商学院 22湖南理工学院 23右江民族医学院 24海南医学院 25重庆三峡学院 26宝鸡文理学院 27新疆艺术学院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附件: 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经济学 唐静刘江宜赵福军庞明礼伍青杨有志吴英娜李锐邓瑛 管理学 聂曼曼陈辉刘巍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经济学 褚青锋任芳刘婷婷王懂礼刘素梅袁毅阳吕海忠李敏潘晓尚童春芽刘有平许惠彤王晓刚李史芳陈彬黎贤强吴瑛李朝晖薛东生陈俐谢国清韩国红武永丽周慧丽刘月龙宋时凤陈志毅金晓燕束敏胡兰武胜伟宋瑜王丹沈洁颖陈芳李相才朱长明冯雨林国熙施翔邱作云杨浩盛传运高珊麦雄伟龚宏富黄冬梅李思敏李荣斌孙志杰李栋章叶英周爱国董丽军贾惠婷刘燕娇涂畅叶健曹红顾育匡廖强莫文弘孙显慧杨洁张蕾黄晖杨红艳黄振春万昱君朱晓东侯岩胡威陈平刘继平徐兵南文涛马莉丽冀新华甘小钧付妍姜海华李志栋沈荣弟马超群谢万形郭蕾蔡秀勇刘湘李刚李新民熊垂超黄宁马凌卢威冯鸣高保红马廷波李琴易云霞李颖张学强韩保玲徐御罗娟李阳何畅蔡汝江杨建设张荣烈江若洋刘莉萍徐红宇赵秀玲李怀斌涂德志华素青贾丽胡海金峰蔡桂全陈春李正兴张菊芳丁世勋李国栋刘勇刚陈燕新曾浩里刘海燕佘雪锋崔红芳苏文金李艳平余瑛田家富陈学妍纪慧瑾陆海乐万兰芳吴早生

刘姝马伦姣曹永红陈川川许少英邓迪祥施军赵振铎李猛王承涛钟珊何苗熊绍刚李莉马龙邝雨黄建妮奚汉通韩宗强邓青李红萍黄顺根温建平冉兰赵世敏徐雪竹杨丽梅柴峰伍德凤王芳李炳顺何永达任文苏建华梁盛尤欣赵维娜赵越刘慧英王红兵饶佳宁乔燕君陈斌陈曦刘晓辉王翔李光明井树枫金顺敬程慧芳李莉斯培森陈纪忠邢文采肖季军王辉李劲松尤心源刘思林谈晓艺袁勤曹洪盛董杰赵森陈永邹玉杨帆单亚东马永刚邓沛楷陈育文王勇朱明朱选良马艳琼李鹏曾晓菊周育萍陈云涛邢斌乌力吉李广辉牙祖将洪飞勇王华周燕贺晖刘梁炜张晖严淑娴王东升赵菊花杜洪瑞陈美容俞立玉赵纳佳刘沂蒙郭瑞恒王震宇尹冬梅 管理学 苏霓斌毕小燕张世敏姜莉王建安邹同军安靖蔡玲何书安成秀丽王琴宁雅玲翟文娟曹水林叶曼潘琳王群张志彬潘莹曹雄林廖翔毛华王文洁张兵何建民陈丹韩志超程亮王亚敏陈忠民李亮陈宏桥李平马昱王振博常文光孙立陈倩郭俊浩杨朝暾危磊吕振发赵莺陈申万朱浩伟邱玉新魏平秀廖民辉沈伶俐陈瑶瑶姜永杰蒋耀春吴金星杜春兰张文君戴华越王郑达汪涓武迎春王虎黄江艳狄绯牛卫东高航谢金芝黄宣民胡晓男段禾青赵英华樊光中熊燕肖鹏举张芳富敏苏菁巢岱徐翔吕建波董黎龚伍荣徐萌吴兆喆徐艳路岩郑少玲桂高山何珊蒋贤勇徐运平孙辉乔宗利郭焕银林焕富马达严真红徐宝君王秀丽郭加林黄晔叶帆杨洪孙玉竹谢红郭磊陈磊

同济大学土木学院导师信息表

同济大学土木学院硕士导师信息表(资料来源:同济研究生院网站)1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刘妙龙男1944.06教授土木学院2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周炳中男1959.10副教授土木学院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石忆邵男1963.09教授土木学院4岩土工程孙 钧*男1926.09教授土木学院5岩土工程周 健男1957.10教授土木学院6岩土工程杨 敏男1960.05教授土木学院7岩土工程袁聚云男1960.09教授土木学院8岩土工程高广运男1961.10正高工土木学院9岩土工程李镜培男1963.12教授土木学院10岩土工程姚笑青女1964.02副教授土木学院11岩土工程赵春风男1964.04教授土木学院12岩土工程楼晓明男1965.02副教授土木学院13岩土工程蒋明镜男1965.03研究员土木学院14岩土工程黄茂松男1965.05研究员土木学院15岩土工程艾智勇男1966.10副教授土木学院16岩土工程熊巨华男1966.10副教授土木学院17岩土工程钟才根男1966.11副教授土木学院18岩土工程马险峰男1972.02副研究员土木学院19岩土工程钱建固男1972.10副教授土木学院20岩土工程陈 宝男1973.10副教授土木学院21岩土工程梁发云男1976.03副教授土木学院22结构工程沈祖炎*男1935.06教授土木学院23结构工程钱若军男1945.10研究员土木学院24结构工程朱慈勉男1947.07教授土木学院25结构工程苏旭霖男1948.03正高工土木学院26结构工程马人乐男1951.06教授土木学院27结构工程许 强男1951.11教授土木学院28结构工程金国芳女1952.07研究员土木学院29结构工程吕西林男1955.01教授土木学院30结构工程刘祖华男1955.09教授土木学院31结构工程陈以一男1955.12教授土木学院32结构工程巢 斯男1956.11正高工土木学院33结构工程苏小卒男1956.11教授土木学院34结构工程陈世鸣男1957.04教授土木学院35结构工程郑毅敏男1957.06正高工土木学院36结构工程程才渊男1957.08副研究员土木学院37结构工程丁洁民男1957.09研究员土木学院38结构工程罗永峰男1957.10教授土木学院39结构工程李 杰男1957.10教授土木学院40结构工程陆洲导男1957.11教授土木学院41结构工程屈文俊男1958.11教授土木学院42结构工程钱 江男1960.01教授土木学院43结构工程祁德庆男1960.09副教授土木学院44结构工程邓洪洲男1960.11教授土木学院45结构工程周德源男1960.11教授土木学院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表C 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简况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 申请学科专 代码: 是否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月日填 1 / 1

填表说明 一、封面:单位代码按照原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5年12月21日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研究生管理基本信息集》(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主要学科、专业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本学科、专业。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本学科、专业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三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第1页:Ⅰ-1栏目,按照本学科、专业的实体及其现有在编人数,以室为基本单位依次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入。 四、第2页:Ⅰ-2栏目中的“研究方向”应大体相当于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三级学科,不宜划分过细。 五、第3~10页:分别填写4名主要学术带头人的简况。由本学科、专业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本人填写。“授课主要对象”填写“博士生”或“硕士生”或“本科生”。 六、第11~13页:分别填写3个研究方向的简况。所填方向是本学科、专业在较长期的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形成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学科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经济、社会、科技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七、第14~17页:Ⅱ-2~Ⅱ-5栏目,应选择作者(完成人)署名本单位的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通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鉴定的项目和有较重大效益的项目填写,不必全部罗列。“作者”和“项目完成人”栏只填属本学科梯队成员的作者或项目完成人。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单位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 八、第19页:限填由本学科、专业梯队成员作负责人的项目或子项目,“科研经费”栏应填与该项目对应部分的科研经费。 九、第20页:Ⅲ-1栏目中“授予学位人数”按授学位的年度统计。 十、第22页:Ⅲ-6栏目中填写的项目应是研究生本人为主完成的,论文应是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成果应是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奖项目。 十一、第23页:Ⅳ-1栏目,只需填写与培养研究生有关的实验室情况。 十二、第25~26页:Ⅴ-1栏目,填写本学科、专业所在一级学科的有关统计数据。Ⅴ-2栏目,填写本学科、专业所在一级学科的其他硕士点基本情况。 十三、第27页:Ⅵ栏目,填写与本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其他一级学科的硕士点。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 十五、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按规定需与本表合订一起的材料,订在本表之后。

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国家级专家、博士生导师 沈祖炎

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国家级专家、博士生导师沈祖炎 (主要成就是在土建领域中的钢结构方面) 个人履历 男,1934年6月生,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教授、国家级专家、博士 生导师,长期从事结构理论和工程结构的科研与教学工作,在高层建筑钢结构、大 跨度空间结构、结构稳定理论等方面作出了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在国际钢结构 工程界享有很高的声誉。研究成果被我国多本国家规范所采用,为我国自己的钢结 构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为填补我国在高层钢结构工程领域的空白作出了显著的贡 献。其专长是结构非线性稳定理论问题和高层钢结构抗震。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 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国家教委、建设部、冶金部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 奖1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9项,上海市重点工程项目一等奖2项。近年来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12部。多部著作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奖一、二等奖。 1987年被授予上海市普通高校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1988年获国家全部颁发的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证书;1990年获全国高校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1992年获上海市科技精英提名奖;1995年获上海市高校优秀导师;2000年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200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沈祖炎教授,1934年6月生于浙江杭州。1951年从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毕业。1955年同济大学结构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专业本科毕业,1966年同济大学博士学位层次研究生毕业。曾任同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所长、国家土木工程防灾重点实验室主任、全国高校土木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及评估委员会主任、美国结构稳定研究委员会委员、国际桥梁与结构协会钢木结构委员会委员等。现为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的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专家,并被授予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薄壁型钢轻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钢结构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钢结构协会结构稳定与疲劳协会副理事长、上海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副会长等。 从事钢结构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近50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著作近20部,主编和参编与钢结构设计和施工有关的规范、规程11本,主持40余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和20余项重大工程项目的结构分析、抗震性能和试验研究,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5项。已培养博士研究生40名,硕士研究生64名。不少已成为学术骨干和技术领导。可谓硕果累累、桃李芬芳,为中国的钢结构学科发展和钢结构工程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长期从事钢结构领域的科研、实践和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钢结构稳定、抗震及非线性分析理论及设计方法。 工作简历 1955.8至1980.12,同济大学,助教、讲师、室副主任 1980.5至1982.1,美国里海(Lehigh)大学,访问学者 1980.12至1982.1,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副教授 1982.2至1984.8,同济大学结构工程系,副教授、系副主任 1984.8至1994.11,同济大学,教授、博导、副院长 1988.8至1996.5,国家土木工程防灾重点实验室,主任 1989.3至今,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所长 1944.11至今,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4.11至今,土木工程防灾研究中心,主任

汕头大学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汕头大学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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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2007年12月29日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2009年6月11日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修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汕头大学学位工作条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掌握本学科专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 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小组的职责是协助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参与对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的审议工作。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经导师、学科和学院同意,研究生学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延长期间不享受助学金,业务费由导师或所在课题组负责。 博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应完成《汕头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该计划由导师和博士生根据培养要求及博士生的特点共同制定。培养计划经学位

点讨论通过,由学院批准实施。培养计划一式四份,博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学院各一份。 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学位点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应完成博士生开题报告的所有程序,并报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备案。 博士生应及时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研究进展情况,经常参加专业或跨专业的学术研讨会,定期报告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进展。 博士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院、学科、导师共同负责。博士生可参加院系组织的学习讨论及业务活动。 第四条课程基本要求和考核 博士生须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学分。博士生课程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学位论文、其他环节等,最低要求20学分。其中学位课10-12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外国语(2学分),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6-8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定;学位论文6学分;其他环节4学分,包括完成开题报告(1学分),作学术报告(1学分,至少2次),学位论文答辩(1学分),参加学术报告(1学分,至少5次)。 博士生应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他课程和环节由各学位点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方案。 各学位点在制定课程计划时,要审核每个博士生在本科和硕士阶段学过的课程,对照本专业博士生的基本要求列出所要补修的课程。尤其对

记我的导师同济大学电信学院计算机系关佶红教授

记我的导师同济大学电信学院计算机系关佶红教授 --2007级博士生甘杨兰 在即将毕业之际,能够作为一名博士生,记录在同济大学学习期间,我的导师关佶红教授在师德师风上的感人事迹,倍感荣幸和自豪。 关老师自从来同济大学工作以来,不断地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研究和改革,认为课程应该是教育工作的载体,教师应该在具体的课程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获得“优质学习”,从而帮助学生获得个人、智力和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的发展。导师在同济大学工作以来,工作中表现出的师德师风事迹,在我们同学心目中树立了高大的形象。大家都希望能够以导师为榜样,立志做一名具有高尚师德师风的优秀人民教师,为国家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型计算机人才而努力奋斗。我的导师关佶红教授在师德和师风上的先进事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觉悟高,与时俱进,是先进理论的忠实学习者和传播者 关老师思想信念坚定,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各项教育方针和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导师为人诚恳谦和,易于相处,乐于帮助同事和学生。不论是在教学上还是管理中都能够以大局为重,积极配合电信学院和计算机系其他领导和同事的总体规划工作,带领计算机系广大教职工做好各项教学和科研工作,确保计算机系的教学与科研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近年来在导师的带领下,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全系教职工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强大的凝聚力。 导师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她在教学之余,能够坚持学习各项理论、政策和方针,始终能够在教学和科研中以科学发展为导向,时刻记住国家发展的需要,除了在课堂上做好教学工作和在实验室指导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工作以外,她还是一名始终不忘教导研究生务必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扎实的理论知识,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做好科研工作,才能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社会急需的领域。导师表现的高度稳定的思想觉悟和扎实的理论知识,始终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她是我们学生学习的榜样,更是学生心目中的精神领路人。 二、用爱心感染学生,用激情激发潜能,用恒心做好教学 有幸在导师身边作为本科生课程的助教,与导师保持近距离交互与接触,感受到导师在教学工作上所表现出的师德师风,令人敬佩和难忘。导师用爱心感染学生,用激情激发学生,用恒心做好教学工作。导师在教学中表现出的爱心是具体的,琐碎的,她在课程内外无时无刻关心着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关心学生在学习中的困难,并经常与我们沟通,寻找帮助解决学生课堂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全文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保证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以下简称“学位授权审核”)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批准可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含专业学位类别)的审批行为。 学位授权审核包括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两种方式。 第三条学位授权审核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的,依法依规进行。 第四条学位授权审核应当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服务社会发展需求、支撑研究生教育发展、激发培养单位活力,构建责权分明、统筹规划、分层实施、公正规范的制度体系。 第五条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简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审核、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点审核。其中,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点审核是

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具备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自主按需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新兴交叉学位点评审,评审通过的学位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六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是指学位授予单位根据需求,自主撤销已有博士硕士学位点,新增不超过撤销数量的其他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学位授权点调整行为。具体实施办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申请基本条件、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每6年修订一次。 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落实中央重大决策、保证国家安全具有特殊意义或属于填补全国学科领域空白的普通高等学校和学科,可适度放宽申请基本条件。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八条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 第九条省级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负责接收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根据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在专家评议基础上,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择优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和自主审核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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