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文件

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文件1. 目标为进一步优化XX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提高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特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规定了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的基本程序和原则,并详细说明了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的具体步骤和内容。
2. 适用范围授信额度100-500万元的小企业授信业务。
考虑到地域特点及地区市场的情况,先期将XX、xxx地区上限提至1000万元。
3. 营销及推广3.1 相关人员:授信业务经办机构小企业条线客户经理团队。
3.2 人员职责:营销及推广阶段,是银行和潜在客户的第一次接触。
在本阶段,客户经理要向潜在客户积极介绍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产品。
3.3 营销形式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产品的营销、推广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3.3.1广泛利用电视、报纸、车体广告、街边广告牌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3.3.2 积极通过各种商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等渠道宣传推广我行小企业金融产品。
3.3.3 通过举办各类银企洽谈会,对目标客户进行专项性沟通和宣传。
3.3.4 其他形式,如: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营销大型企业的上下游客户、客户经理主动上门营销等。
上述营销形式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及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事业部范围内根据发展规划组织全行范围内的营销宣传活动,活动中使用的书面宣传资料(传单、海报等)及赠品要统一。
客户经理应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宣传和营销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产品。
营销时要主动热情、不卑不亢,客观的介绍产品的特点和优势,进而建立广泛的优质小企业客户群体。
在营销过程中,要注意维护我行的声誉和形象。
4. 业务受理4.1 相关人员:授信业务经办机构小企业条线客户经理团队。
4.2 人员职责:业务受理阶段,是银行和潜在客户开展长期合作关系的第一步。
在本阶段,客户经理团队要向潜在的借款人解释我行授信业务条款,说明授信业务流程。
同时,客户经理团队应根据我行授信业务政策,初步判定该客户是否为本行潜在客户,是否符合本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准入条件。
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及基本操作规程PPT课件

第四章 授信对象及条件
第十三条 授信对象
(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 的各类企业。
涉及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 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 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租赁和商 务服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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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授信对象及条件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二) 二级分行 1.小企业金融部(8个岗位) 设置的岗位:总经理、产品经理岗、内勤岗、信贷经理岗、
贷后检查岗、贷后管理岗、业务管理岗、经营管理岗。 2.信贷业务部(4个岗位) 涉及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岗位:产品经理岗、审查岗、审批
岗、信贷管理岗。 3.会计部(2个岗位) 涉及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岗位:放款审核岗、记账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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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小企业授信业务种类及产品要素
第二十五条 授信金额管理 风险额度:也叫风险敞口,通过综合评价企业资信状况、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后,我行为小企业客户核定 的信用控制量(非公开)。 授信额度:综合考虑其抵质押等担保方式后,为客户核定 的授信额度(公开)。
※我行目前单户最高授信额度2000万元。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或企业主个人的租金收入等有稳定来源且有可 靠凭证计量的收入,并非获利。
※债务本金(本息)不应简单按照最低比例扣除;扣除依据为续贷的 可能性(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客户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确定。如: 企也业越资低产。负债率越高,扣除比例越低;需带可能性越高,扣除比例22
第六章 小企业授信业务种类及产品要素
④对于外资企业,未经总行明确的,仅限受理港澳台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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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授信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 禁止为以下小企业办理授信业务
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心授信流程讲解

承认给小企业贷款就是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贷款。从这个角度而言, 我们的授信申报审查审批流程所关注的内容都是围绕企业和股东等重 要关联人员的信用在展开。人行征信报告是很重要的信用信息载体, 但是并不全面。 ➢ 产品:企业生存成长最重要的载体,是企业的经营、成长指标。不仅 是销路,延伸开后包括企业目前的发展状态和发展前景,以及由此带 来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产品是与三表联系最为紧密的指标。
小企业授信业务申报要点讲解 —客户基本信息
➢ 产品
➢ 资金循环周期
制造型企业的资金循环周期包括原材料采购、入库、 生产、成品库存、销售和回款。普遍认为一个企业的资金 循环周期难以测算,这其中有企业阶段性增加、减少备货 和销售,产品种类不同导致的资金循环周期不同等原因, 但是从一个年度来看,是有规律可循的。在报表数据可以 采用的前提下(规范报表调查报告格式),以测算应收账 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为分析依据;在报表不 可信的前提下(非规范报表调查报告格式),必须测算资 金循环周期,才能推测正常的资金需求量。
➢ 核实方法:查阅企业付款凭证,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 资产的应付款或投资与实付款之间的差额。
小企业授信业务申报要点讲解 —财务分析
➢ 固定资产
➢ 很多经营陷入困境的企业不是产品不好,也不是营销不对 路,而是由于盲目投资形成了财务黑洞,企业和个人的流 动资金过多地投入到固定资产建设,导致流动资金失血过 多,资金链极度紧张。而资金链一旦收紧会引发企业商业 信用和银行信用的连锁反应,失去大量的市场机会。
➢ 实例:只有应收应付帐款流水帐的企业
➢
**机电设备公司的记账方式基本上是流水账,并且只记应收账款,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明确业务部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的标准程序和具体步骤,为小微信贷业务人员提供日常工作的依据,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特点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流程以简化程序、风险可控、兼顾效率与质量为出发点,规范了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常规业务各环节的相互联系,适用于全行小微企业授信常规业务及全行从事信贷授信业务的信贷人员。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
信贷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决定了服务的质量。
在整个业务流程中信贷人员要提高自我组织与自我管理能力。
第三条宣传与营销(一)相关人员:业务部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向更多的目标客户(包括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传递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信息。
(三)宣传、营销和推广应贯穿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并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和有针对性的使用宣传资料、广告媒体等多种营销方式和信息渠道,向更多的目标客户(包括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传递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信息,从而使有效需求得到可持续的增长。
(四)宣传与营销环节客户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信贷员直接营销(如直接拜访客户、户外宣传、电话营销等)2、潜在客户的朋友或商业伙伴推荐3、公众性营销渠道(如新闻媒体、产品或品牌广告等)4、我行业务合作方的推荐5、社会性机构及非盈利性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推荐(五)在上述所有的营销方式和渠道中,以信贷员直接营销方式为主,其他的营销方式作为辅助和补充营销渠道。
第四条业务申请(一)相关人员: 业务部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以及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基本条件。
(三)业务申请阶段也是筛选潜在客户的阶段。
小微授信业务授权操作细则

附件小微授信业务授权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行小微授信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和完善现有小微授信业务授权体系以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的要求,理顺授信业务各环节权限范围,强化转授权程序、权限履行和权限调整的客观性、及时性和严肃性,根据《授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小微授信业务授权,是指在我行统一授权管理体系下、小微授信业务范围内,授予、调整、变更、终止小微授信业务部门及其各团队相应的业务审批权限。
第三条小微授信业务授权本着“因人授权、差别授权、渐进授权和可控授权”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调控。
(一)因人授权是指授权应充分考虑被授权人员当前的业务技能、履职能力、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等胜任力特质的差异和变化。
(二)差别授权是指授信业务各环节因岗位职责和胜任能力水平的不同,在权限内容和权限等级管理上应有清晰的界定。
(三)渐进授权是指业务权限在等级管理的基础上要与被授权人员的胜任能力水平相适应,既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又要依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被授权人自身状况适时定期调整。
(四)可控授权是指授权主体依据我行小微授信业务整体状况和发展需要,依据各团队小微授信业务能力建设所处阶段的特征和内外环境,依据被授权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尽职履责情况,适时调整、及时完善和有效控制有关权限内容、等级和授权流程。
第四条对各团队的授权管理应综合考虑其经营环境、市场竞争态势、能力建设水平、负责人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对小微授信业务的认识、理解和支持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而进行调整和控制。
第五条对小微授信业务体系人员授权管理,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职业素质、实践经验和业绩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因人而异进行调整和控制。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在董事会总体经营管理授权框架体系下,全行经营层小微授信业务由行长统一授权,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受权权限负责转授权管理,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业务部门及团队负责执行。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支持和综合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
小微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以生产、加工、制造、贸易和服务行业等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要求。
二、业务流程:1. 客户咨询:小微企业客户可通过银行官方网站、电话,或直接到银行网点进行咨询,了解贷款产品和申请流程。
2. 风险评估: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担保能力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贷款的可行性和授信额度。
3. 客户申请:小微企业客户根据银行要求,提交相应的贷款申请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账户、税务登记证等。
4. 材料审核:银行按照内部流程审核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5. 贷款审批: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申请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并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担保要求等。
6. 贷款发放:银行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客户需求,将贷款资金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7. 还款管理:小微企业客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8. 贷后管理:银行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提供贷后支持和金融服务,确保贷款的正常回收。
三、业务要求:1. 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客户必须符合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政策要求,包括企业注册时间、产业类型、经营规模等。
2. 材料准备:客户需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3. 风险防控: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和担保能力,以降低风险。
4. 利率和期限: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确定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
5. 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银行确定合适的贷款额度。
四、风险控制:1. 信用评估:银行应根据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情况等进行评估,确保客户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
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分行中小企业授信机制体制,规范分行中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中小企业授信各流程要求,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ⅩⅩ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流程规定》(ⅩⅩ银发〔2006〕621号)、《ⅩⅩ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审贷机制和审批流程规定》(ⅩⅩ银发〔2009〕724号)的相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的“六项机制”精神,我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将实行有别于传统公司业务以及个人业务的专营模式开展。
在中小企业业务上建立明确的以市场为导向战略,所有流程、定价、业务准入标准、授信模板、组合限额等都应服人和服务于这一战略。
第三条制定《ⅩⅩ银行长春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中小企业专营模式下授信业务的流程界定,明晰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中各岗位的职能,确定授信业务流程下企划、营销、风险审查、审批和信用运营的作业规范和岗位尽职要求,规范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
第二章授信流程制定的基本前提第四条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管理流程应有别于大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的共性特点是:资本实力小、市场竞争力弱、财务制度不规范、公司治理缺失、客户数量多但在同一细分市场内企业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对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多为我行现有的标准化产品组合。
因此,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管理应实行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差异化模式。
第五条中小业务授信强调流程管控以提高经营效率。
针对中小企业业务面广、量大的特点,分行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的作业流程突出了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原则。
在保证经营效率的同时,确保全面、全流程的风险管控,确保风险管理内控制约,确保风险管理不留死角。
第三章授信客户的筛选和授信调查第六条中心企划团队、经办部门(业务部门、中心营销团队和各支行)进行客户筛选和前期营销。
河北银行2022年小微业务授信指引

河北银行2022年小微业务授信指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河北银行行小企业授信工作机制,规范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河北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是指商业银行从事小企业授信业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履行了本指引规定的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对微小企业的小额授信,商业银行可视情况简化上述授信环节,适当扩大客户经理授权。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制定小企业授信政策,建立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操作流程,并及时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四条商业银行制定的小企业授信政策应体现小企业经营规律、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特点,并实行差别化授信管理。
(一)应注重实地调查和信息收集,了解和掌握客户经营动态和资信状况。
(二)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设定对小企业授信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应建立风险定价机制,对不同小企业或不同授信实行差别定价,并随风险变化及时调整。
(四)应对小企业授信业务单独核算。
(五)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小企业信贷人员的收入与业务量、贷款风险、贷款收益等指标挂钩。
(六)应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推出符合小企业需求的授信产品和金融服务。
(七)应以客户为导向,建立灵活适用的授信工作机制,在授信金额、利率、期限等方面满足小企业灵活、多样的信贷需求。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小企业授信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
小企业授信业务应实行客户经理制,坚持双人进行业务调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鼓励客户经理在商业银行服务所在社区建立广泛的、经常性的社区关系,以收集信息,提高效率,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小企业授信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更新理念,掌握小企业授信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方法,提高营销和收集、整理、分析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能力,熟悉小企业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逐步形成良好的小企业信贷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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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明确业务部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的标准程序和具体步骤,为小微信贷业务人员提供日常工作的依据,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特点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流程以简化程序、风险可控、兼顾效率与质量为出发点,规范了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常规业务各环节的相互联系,适用于全行小微企业授信常规业务及全行从事信贷授信业务的信贷人员。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
信贷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决定了服务的质量。
在整个业务流程中信贷人员要提高自我组织与自我管理能力。
第三条宣传与营销(一)相关人员:业务部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向更多的目标客户(包括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传递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信息。
(三)宣传、营销和推广应贯穿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并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和有针对性的使用宣传资料、广告媒体等多种营销方式和信息渠道,向更多的目标客户(包括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传递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理念、产品和服务信息,从而使有效需求得到可持续的增长。
(四)宣传与营销环节客户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信贷员直接营销(如直接拜访客户、户外宣传、电话营销等)2、潜在客户的朋友或商业伙伴推荐3、公众性营销渠道(如新闻媒体、产品或品牌广告等)4、我行业务合作方的推荐5、社会性机构及非盈利性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推荐(五)在上述所有的营销方式和渠道中,以信贷员直接营销方式为主,其他的营销方式作为辅助和补充营销渠道。
第四条业务申请(一)相关人员: 业务部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以及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基本条件。
(三)业务申请阶段也是筛选潜在客户的阶段。
在此阶段受理信贷员通过与客户进行简捷和标准的交流,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以及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基本条件,了解客户的基本需求并推荐适用的产品。
对申请重复贷款、并行贷款、变更已放款业务条件及其他非常规业务的客户,此环节应根据客户已有授信业务进展情况和贷后维护状况予以简化,或针对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沟通。
(四)受理信贷员对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后,应立即告知客户是否可以递交业务申请。
当受理信贷员无法做出决定或不确定所做的判断是否准确时,应与负责人或其他信贷人员进行商讨。
(五)如果客户不符合申请贷款的基本准入条件或业务范围,受理信贷员应将理由及原因告知客户。
(六)如果客户符合申请贷款的基本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则受理信贷员要为客户填写《九台龙嘉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七)受理信贷员将填好的申请表递交给信贷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负责将有效申请分配给进行调查分析的信贷员。
(八)受理信贷员负责将负责人分配后的申请表和客户在申请阶段提供的有效基本资料等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依据现有可用资料查询和准备与借款申请人相关的征信记录。
第五条调查分析(一)相关人员: 信贷授信业务信贷人员。
(二)人员职责:根据对客户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调查分析形成授信业务申请能否批准的个人意见。
(三)单笔或单个客户的调查分析是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的关键环节。
信贷员在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工作:1、明确客户还需要补充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经营信息资料;2、根据客户生意类型和拟申请授信用途准备实地调查的内容和重点;3、对实地调查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客户可能的行为、客户可能提的问题等)预先考虑,同时拟定在分析过程中进行交叉检验的方法;4、提示客户可提供的基本和必要担保条件;5、与客户约定调查分析的时间。
(四)在实地调查过程中,信贷员应采用适合的方法和思路尽力获取完整详细的信息、必要的财务信息书面佐证资料、需补充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经营信息资料,并正确记录工作底稿。
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担保人信息和担保物信息(若需要)。
对申请重复贷款、并行贷款、变更已放款业务条件及其他非常规业务的客户,调查分析应根据客户授信后负债偿还能力的变化和实际需要有的放矢,或针对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重点调查。
(五)信贷员应当用规范的方法对收集到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归纳、比较和分析,将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整理成为贷款分析表和书面记录(记载规范的工作底稿可以直接作为书面记录),对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中相互关联的重要内容进行必要和有效的交叉检验,归纳出反映或影响客户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的正面和负面因素,最终提出是否同意授信业务申请的明确意见。
如果同意客户授信业务申请,应对金额、期限、利率定价、还款计划和担保条件等授信要素提出建议。
如信贷员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同意客户授信业务申请,信贷员应提出授信申请拒绝建议。
(六)调查结束后,信贷员将客户的上述完整基本信息资料、经营信息资料和分析表(以下简称待决策资料)转交给后台人员,由后台人员初步审核材料。
审核完毕后,后台人员将上述待决策资料返还信贷员。
本条所指客户应当包括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如有)、担保人(如有),以及所涉及的担保物(如有)信息。
第六条审贷会决策(一)相关人员: 信贷员、审贷会委员。
(二)人员职责1、信贷员:进行审贷会陈述,将调查的相关资料呈现给审贷会委员。
2、审贷会委员:审贷委员会基于信贷员陈述和上述提交的资料对有关业务申请做出决策。
3、信贷业务审贷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贷会)的主要和基本形式应采用现场方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业务需求紧急或报审事项存在特殊情况,审贷会成员可以通过电话与调查信贷员就具体问题进行核实和交换意见。
审贷会秘书组织安排审贷会,落实参会委员,记载召开审贷会的确切时间、参会人员和审议业务事项。
4、信贷员携带上述待决策资料、书面记录、财务信息书面佐证资料和相关信贷业务财务报表(信贷业务小额贷款调查表)在审贷委员会上进行简洁陈述,并基于所掌握的和分析评价得到的信息、数据对审贷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扼要的解释或答复。
5、审贷委员会基于信贷员陈述和上述提交的资料,进行高效和充分的审查、分析和讨论,判断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和风险程度,并以审贷委员会决议表的形式对有关业务申请做出决策(对贷款支付方式的决策依据本流程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审贷委员会决议表必须由参会审贷委员签名确认。
6、如果信贷员提交的信息或资料不足以得出结论,或调查内容不完整、有遗漏、有错误等还需进一步核实,审贷会应明确告知信贷员,由信贷员在审贷会结束后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进一步补充、更正、完善;如果审贷会提出客户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信贷员应即同客户沟通,确认有关条件能否落实。
信贷员对上述两方面的补充和核实情况要按本流程提交审贷会审议决策。
7、审贷会对授信申请做出决策后,信贷员应立即将决策结果通知客户。
如果授信业务申请被批准,应明确告知客户签署合同、办理放款时所需的相关要件和条件,并与客户约定签合同的时间;如果授信业务申请被拒绝,信贷员应告知客户拒绝的原因。
8、如果授信业务申请被拒绝,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结束业务流程,并注明申请被拒绝的原因。
系统录入完毕后将前述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第七条协议与放款条件落实(一)相关人员:信贷员、后台人员、所在行负责人。
(二)人员职责:1、信贷员:核对客户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本人是否相符;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
2、后台人员:根据审贷会决议核查应归入信贷业务档案的非合同文件是否完备;验证客户身份证明的有效性,核对或确认审贷会决议的发放前条件是否落实;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客户签署合同、借据。
3、所在行负责人:审阅相关业务资料;在合同文本、借据、《出账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
4、审贷会批准后,客户应在90天内(含)满足放款前条件并完成合同文本签署,且我行授信业务项下担保合同和担保权益(如有)依法生效。
如果在90天内(含)有关事项未完成,则该审贷会决策将失效,客户需重新申请并按审批程序再次决策。
5、后台人员根据审贷会决议核查应归入信贷业务档案的非合同文件是否完备,并审查非合同文件的表面真实性,若客户资料不完备,由后台人员告知信贷员及时补充和完善有关资料。
6、面签时后台人员核对客户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本人是否相符,验证客户身份证明的有效性。
同时分别经后台、主管(负责人)或原决策审贷会核对或确认审贷会决议的发放前条件是否落实。
7、上述工作完毕后,后台人员在拟定合同文本左上角加盖骑缝章,依据审贷会决议和借款合同填制借据并要求相关信贷员在借据上签字,并确保该业务有关客户在合同文本和借据上正确并有效签署。
同时,后台人员应履行合同要素告知义务,提醒客户详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合同内容。
8、授信业务项下有关客户均应采用面签。
每项合同文本签署过程由确定的后台人员(或后台人员和负责调查信贷员共同)参与完成,并签署《九台龙嘉村镇银行面签声明》,对合同协议操作环节的行为进行确认;9、后台人员将审贷会决议、所有相关合同文本以及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要求提供的业务资料报送其审阅,由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对非抵质押担保项下或不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的业务,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一并在借据、《出账通知单》上签字,该笔授信业务进入贷款支付或办理程序。
10、按合同约定且须依法办理抵质押登记的,由经办行指定的信贷人员与客户共同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注册。
如我行委托第三方办理的,业务经办行应对取得的抵质押登记权利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11、抵质押登记办理完毕或取得抵质押登记主管机关的有效书面确认后,由后台人员将审贷会决议、相关合同文本、《出账通知单》和借据报送所在行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其他人员)审阅,并在借据、《出账通知单》上签字,该笔授信业务进入贷款支付或办理程序。
12、在特定业务品种项下,依据我行有关业务操作规定及与合作方达成的协议,可在满足其他发放前条件的情况下进入贷款支付或办理程序,并在约定期限内将抵质押登记办理完毕。
第八条贷款支付(一)相关人员:信贷员、后台人员(二)人员职责:信贷员:接收客户的支付申请、支付委托书;后台人员:审核借款人提交相关资料所明确的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协助柜台人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交易对象;后台人员将受托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客户留存的结算凭证进行复印并留存;将授信业务发放或办理结果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将有关合同文本进行分档、归档。
(三)贷款支付的方式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