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 欢迎访问桂林理工大学

排名姓名总分1雷林源90.312孙德文89.163柳淮之88.014林炳营82.75崔光仁80.696李培喜77.887黄英娣76.318许建新75.089王崇干74.8310浦路平73.7911王乃勤72.7112王玉翠70.4813欧忠远69.7314韦春桃69.7215牟艳娟69.6716刘之葵68.417陶慧林68.2618苏中敏67.9619吴瑞雁67.9320陈远荣67.4221罗年华67.422陈耀南66.623黄莹65.8524庞跃民64.9325韦日亮64.5426李津花64.5327胡玉英64.0428秦声惠6429蒋木易63.9430杨婷连63.831江晓云63.7932阮贵华62.8833姜良华62.8834刘彦新62.6635苏良英62.3636谭景和61.8437陈国樑60.838汤小胤60.6739王宗明59.940谷泉源59.2941谢辉58.9642李仲林58.8143白艳萍58.1244李新5845王小永57.9746张富文57.8347唐重振56.8 48李蓉56.38 49张华(环境)56.08 50赵文玉56.08 51李慧56.07 52卢智增55.84 53李维萍55.56 54刘坚55.12 55董明刚54.16 56文美兰54.01 57李仁成53.56 58尚伟53.2 59张小成53.09 60蓝贵文52.66 61刘勇平52.32 62刘源52.12 63苏采芳52.08 64刘星榜51.76 65唐富顺51.68 66罗坚51.21 67杜甫佑51.1 68汪建明50.72 69刘爱秀50.64 70魏明蓉50.33 71郑文俊50.32 72胡长征50.32 73朱雪豫50.28 74杨铁军50.08 75张群英49.98 76孟庆锋49.95 77李东升49.92 78神显豪49.92 79杨光杰49.82 80刘来君49.16 81文玉明48.56 82陈永明48 83李琼严47.68 84奉剑47.4 85程巧玲47.1 86张华(外语)46.98 87吴冬梅46.96 88江汉强46.25 89韦来珍46.16 90周自坚46.16 91廖宝丽46.04 92曾伟来45.55 93张琴44.2894黄甫堂44.16 95冀晶娟44.12 96曾翔44.1 97谭攀登44.08 98李先瑄43.76 99陈劲波43.2 100孙金荣43.2 101邓敏43.2 102孙刚臣43.17 103曾益武43.08 104伍高莹43.04 105蒋桂平42.46 106李萍42.46 107刘月红42.24 108刘亚荣42.24 109邓雪梅42.24 110周轶旻42.24 111余传柏42.24 112朱敏42.24 113支炳山42.24 114宋明霞42.12 115职燕42 116林文钊41.64 117肖静玲41.28 118黄建标41.28 119徐云41.28 120王艳41.16 121杨全城40.39 122耿杰利40.32 123陆文超40.32 124周德海40.32 125欧阳胜权40.32 126郭强39.36 127李铭39.32 128钟韫霞39.24 129谢敏38.4 130徐时38.4 131邓圆38.32 132张兴旺38.28 133邵亚37.44 134沈菲菲37.32 135段甲贵37.23 136陈胤汶36.2 137陈东升36.12 138吴洪南35.27 139俞锋31.81 140姚慧28.94141刘靖娜27.56。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档案室关于提供远程查档业务的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档案室关于提供学籍档案
远程查档业务的通知
未通过
档案室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信息
查档所需证件不全或远程查档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全
的,将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查档人
查档人下载附件《桂林理工大学校外人员远程查档申请表》
(可在学校党办校办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
同时提供查档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本校毕业证书扫描件
发送至学校综合档案室邮箱das@
通
过 回复查档人邮件,并告知补档案途径
7个工作日内将查档者所需资料复印并加盖档案室公章
扫描后发回至查档人邮箱(如需纸质证明,以顺丰快递邮费
到付方式寄出,并将快递单号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查档人
档案室工作人员查询室藏资料是否存有所需档案?
有 无
桂林理工大学校外人员远程查档流程
桂林理工大学校外人员远程查档申请表。
校区教学楼项目文件招投标书范本

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备案编号:-SG-代理机构编号:CJCGG招标人:桂林理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联系人:张梅林联系人:胡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工程名称: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招标人:桂林理工大学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人须知 (15)总则 (15). 项目概况 (15). 资金来源和落实及增值税计税方法情况 (15).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6). 语言文字 (16). 计量单位 (16). 踏勘现场 (16). 投标预备会 (16). 分包 (16). 偏离 (16)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 招标文件的澄清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 (17)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投标报价 (18). 投标有效期 (18). 投标保证金 (18). 备选投标方案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投标 (19).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19)开标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 (19). 开标程序 (20).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 (20). 不予开标 (21). 开标异议 (21)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 (21). 评标原则 (22). 评标方式 (22). 移交评标资料 (22). 评标资料封存和启封 (2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2).履约能力审查 (22)合同授予 (23). 定标方式 (23).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 (23). 履约保证金 (23). 签订合同 (23)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 重新招标 (23). 不再招标 (24)纪律和监督 (24).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投诉 (2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词语定义 (25). 招标控制价 (25). 电子投标文件 (25). 知识产权 (25).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25). 同义词语 (25). 监督 (25). 解释权 (2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须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格式 (2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37)评标方法 (37)评审标准 (38). 初步评审标准 (38). 详细评审标准 (38)评标程序 (38). 初步评审 (38). 详细评审 (38).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9). 评标结果 (39)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40)A 总则 (40)A 基本程序 (40)A 评标准备 (40)A 初步评审 (40)A 详细评审 (41)A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42)A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2)A补充条款 (43)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44)B 总则 (44)B 否决投标条件 (4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3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1).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13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34)第六章图纸 (13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37)第一章招标公告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栋教学楼项目已由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七星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奖学金评定办法

桂 林 理 工 大 学 文 件桂理工学〔2009〕33号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现将《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二○○九年十月九日主题词:学生工作 奖学金 办法 通知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发校对:冯广辉录入:黄敬秀(网络传输)桂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努力践行校训要求,主动追求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立志成为高素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连续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的奖学金,是指由学校所设立的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等。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学生自愿申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同时实行公示制度,保障学生对评定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
第五条学生工作部(处)是学生奖学金审定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评定工作。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六条各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公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积极上进,本学年修读学分数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五)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校、院、班组织的各类活动;(六)无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在评奖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评定:(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下的;(二)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补考、重修科目的;(三)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四)因旷课、早退、晚归、宿舍卫生不合格、不按时就寝等原因受到两次院级以上通报的;(五)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不及格的;(六)当学年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组织的集体活动达三次以上的;(七)未按时缴纳学费(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经批准同意缓交费者除外)的;(八)学籍异动未满一年的。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室搬迁方案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实验室搬迁方案本次实验室搬迁工作共涉及建工系、经管系、设计系、信科系及基础部共44个实验室,搬迁地点涉及3号楼、4号楼、2号楼,地点较为分散。
搬迁时间拟定为9月16日至9月25日,搬迁工作时间跨度较大。
按照“文明搬迁、安全有序、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的指导思想,按时完成搬迁工作,特制定本搬迁方案: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小组:1、为保证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包惠明副组长:聂建、江晓云、杨祥2、各工作小组及成员资源保障组:王正、张荣鑫、荣坤、於莉莉、李晓燕、黄钰、李丹安全保卫组:周广铭、毛志勇、邓家军、包景霞后勤保障组:陈福贵、周敏、吕隆楷、董育君、孔智、李必文、王斌、满文钊设备管理组:袁玮、张勇、王式太、周翔、许永敏、严斌、何宝珠二、组织分配:领导小组:负责搬迁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协助各小组做好搬迁工作安排及工作推进。
协调实验室搬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各系部主任作为本系部实验室搬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资源保障组:负责搬迁工作中所需物资的采购与发放;搬迁队伍的确认;拆装设备的确认;搬迁现场的协调;搬迁场地的检查和回收;监督核查资产清查明细、负责资产验收。
安全保卫组:负责确定搬迁路线、车辆停靠、行驶以及搬迁途中及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搬迁工作人员的午餐、饮用水的准备和发放;搬迁场地水电管网的前期准备、后期完善;搬迁场地的卫生清理、还原。
设备管理组:负责出具本单位搬迁资产清查明细;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拆、装、运、卸、组合、调试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验收。
三、搬迁方式:自行搬运、搬家公司搬运、专业公司搬运三种方式结合。
四、搬迁顺序和时间安排本着以系部为单位的原则;先使用先搬迁的原则;先易后难的原则安排搬迁,具体如下:五、搬迁准备工作:1、搬迁前各系部应对拟搬入地点的门窗、门锁、水、电、网络、卫生等进行清理确认,规划设备设施的摆放位置;2、搬迁前,资源保障组应对实验楼的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协助工程部、后勤部进行完善与房屋交接;3、相关搬迁物品准备:记号笔、封口胶、包装箱、裁纸刀、报纸、泡沫、木板、木箱等。
桂林理工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

桂林理工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细则桂理工学〔2009〕48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全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各部门在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时要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同时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为原则。
勤工助学工作必须坚持:(一)要把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途径,重在引导学生通过参与学校工作和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劳动观,培养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
(二)要把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要把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与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结合起来,通过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
(四)在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并以不影响学生学业为前提,不能安排学生参与超过其身体承受能力、有碍身心健康的工作。
二、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学生参与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是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部门开展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活动,承担后勤服务、校园秩序维护、公益劳动等方面力所能及的工作。
其岗位设置要求是:(一)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应是无毒、无害、无危险,适于学生从事的工作。
(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相对长期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在每学年初或寒暑假前由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设立,期间根据情况可进行调整。
临时岗位是指学生临时参加的劳动岗位,一般由用工单位提前三天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申请及登记表》,由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达到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培养目标,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学籍第一条凡经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并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注意事项,向成人高等教育主办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三周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主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过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成人教育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第三条已注册的新生由成教主办单位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登记表、政审表、操行评定、奖励或处分、成绩记分册、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学籍档案由成教主办单位负责管理,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按规定交给学生所在单位或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四条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成教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或自行退学论处。
第五条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自然取消学籍。
特殊情况,经成教主办单位同意,可申请缓缴学费。
二、成绩考核和记载办法第六条成绩考核包括课程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按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归入本人档案。
毕业时,对学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及思想品质、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毕业鉴定,采用个人写总结,组织写评语的办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七条课程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五级记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课程结束,考试卷面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平时成绩的评分办法如下:有实验的课程:实验课占10%;作业占15%;期中考试、面授前自学测试、上课考勤占15%。
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9.03.26
•【文号】教发函[2009]68号
•【施行日期】2009.03.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9]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的函》(桂政函〔2008〕18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桂林工学院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学校代码为10596;同时撤销桂林工学院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理工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桂林理工大学由你区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区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桂林市人民政府承诺的近三年内安排2000万元学校建设专项资金,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区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桂林理工大学文件
桂理工学〔2018〕46号
关于公布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5号)及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桂理工学〔2018〕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各学院评审推荐和学校专家组复评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72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7项,自治区级项目203项,校级项目435项,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为保证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请各学院积极督
促、指导项目开展,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研究及经费使用进度。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立项项目汇总表
桂林理工大学
2018年11月5日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11月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