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调查中,各类证据运用中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婚外情调查中,各类证据运用中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婚外情调查中,各类证据运用中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婚外情调查中,各类证据运用中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婚外情调查案件虽然涉及很多问题,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缺乏证据就会举证困难。但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一方不能再举证期限内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者自己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在婚外情调查案件中,各类证据运用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就成为当事人或者律师都非常关注的事情。

一、婚外情调查案件中各类证据的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即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

2、物证,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如用于通奸的避孕套、卫生纸、散落的阴毛、内衣上的口红、内裤上的精液及有关物品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即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即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

7、勘验笔录,即勘验人员在现场勘验时所制作的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二、婚外情调查案件中各类证据运用的特点及注意问题

1、书证

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1)书证形式有瑕疵。比如结婚证根本就是花钱买回来的,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这样,在处理婚外情调查案件时会引起一系列的问题。

(2)书证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例如,有的婚外情调查协议在财产问题上写道:“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这样写其实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银行存折有哪几种、有多少钱?家具、电器如何分?如果一方故意有所遗漏,很难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故意隐匿财产的责任。

2、物证

目前,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本身不就是太多,加之当事人缺乏保存意识,导致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会更少。

3、视听资料

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是对于婚外情调查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映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视听资料往往更能形象性、直观性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如果对方当事人否认录音中的声音为本人时,举证方可以申请法院对于录音中的声音进行鉴定,法院对此申请一般会予允许。

(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此类证据时往往不能让取证对象知晓,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最重要内容表述出来。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婚外情调查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有警备戒心时,此类证据基本不能获得。

4、证人证言

(1)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因此,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

(2)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同、社会生长环境不一,和对与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不同,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

(3)证言内容往往并非自亲身感知获得。由于夫妻之间生活的排外性,导致在很多情况下,证人证言证实内容的来源都是一方当事人,即当事人转述给证人。转述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形成所谓的“传闻证据”。这类证据证明力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

(4)当事人往往对证人证言具有依赖性。由于婚姻案件取证特别是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取证较为困难,因此,很多当事人往往将希望寄托于当庭陈述上面,有的律师也要求当事人在庭后或开庭时向法院递交“自诉书”。事实上,婚姻案件中,仅有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明显会证据效力不够。

5、当事人陈述

已经再证人证言中阐述。

6.鉴定结论

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用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机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7、勘验笔录

由于在婚姻案件中使用较少,在此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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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取证方法

婚外情的取证方法 实践中,夫妻双方不管是哪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都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要求赔偿的,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才行。那么,婚外情的取证方法有哪些呢?接下来,律伴网小编就为大家就婚外情的取证方法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婚外情的取证方法 1、跟踪法。 离婚案件中,在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后,以收集证据为目的的跟踪,不应该被认为是违法行为。跟踪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被跟踪人的生活规律、作息去向,通过其工作、生活中的情节,来判断和取得其是否存在过错的证据。这一服务过程一般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瞄准对象。将被跟踪人的照片、录像或其他资料告知委托人,锁定被调查对象。 第二阶段:实施跟踪。一般以两周为一阶段,对特定对象的生活、工作场景予以观察,发现有无异常。一般情况下,一两天内很难摸准一个人的生活规律以及生活真实场景。用一周到两周时间,基本上可以解决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归纳。将一个周期以来,被调查人出入的场合、接触的人员予以播放分析,归纳总结,向委托人汇报,并交付相关证据材料。 2、拍摄法。 若发现可能存在暖昧关系人员,或是可能同居或幽会的场所,或者是被调查人与其他异性存在亲昵动作的举动,受委托人可以用摄像机或照相机拍摄作为初步搜集婚外情证据材料。 3、录音法。 对于以胶带为介质的录音材料,基本上不容易被改动,因此,只要录音手段和录音器材合法,证据效力较高。而对于似数码器材如mp3、录音笔等数码设备录制的录音材料,在原始录制后,复制以及编辑相对可能性较大,容易为对方否认,对法院采纳有一定的难度。不论怎样,有证据提交总比没有证据提交好。如果使用的是市场上有售的音像器材,而不是限制使用以及禁止使用的音像器材(如针孔式摄像机),在适当的场所,如是在公共场所而不是在别人的私密场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只要具备关联性,就有证据效力。

女性婚外情调查结果惊人

女性婚外情调查结果惊人 女性性现状的调查结果表明:94%以上的女性认为性生活在婚姻生活中是重要的或非常重要的,她们还是具有正常的性需求的。只不过能不能得到性的满足那可就要看“命运”了,是否真的“嫁得好”。那次调查的结果表明:只有20%的女性对性生活非常满意,而25%的女性声称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其余55%比较满意。而据国内另一份权威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62.8%的女性只有1个性伙伴,有“2-3个”的29.1%,有“3个以上”的9.1%。也就是说约40%的女性有婚外性行为。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女性婚外性行为比例远远低于西方国家,如美国高达66%,而法国不忠的妻子竟高达87%。当然,不满意的不一定就会红杏出墙,而红杏出墙者也不一定不满意。 婚外性行为也称“婚外情”,是相对于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而言的,一夫一妻不应该等于伴侣唯一。从理论上说,当然应该竭力避免婚外性行为的发生,因为它与美满和谐的婚姻和家庭是格格不入的,它不仅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婚姻家庭的解体、而且给孩子的成长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婚外性行为,从人类性生理、性心理需求和人性的角度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不可避免和无法根绝的现象。奇怪的是男人千方百计在寻找婚外情,却极力禁止妻子与他人有染,而且大多数社会对男人婚外性行为的宽容要超过对女性的宽容程度(克林顿和莱温斯基案例外)。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一部法律能够完全有效禁止人们的婚外性行为。所以随着现代“人权”概念的出现,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更加人性化,对于双方自愿的婚外性行为越来越宽容,包括中国法律已经取消了“通奸罪”。

从女性角度分析,发生婚外性行为的原因多多。从大环境说:人口空前大流动,社交范围虚拟性扩大;上下班时间弹性增加,手机、电脑和网络的迅速普及;媒体和社会舆论充斥着各色各样的性的信息;各种潜规则盛行,使性成了通行证和门票;性消费意识弥漫,性可以生财也可以化权,仅仅通过婚外性就可以轻轻松松地获得社会地位和金钱,可谓诱惑多多。 另外从小环境(包括我们的临床实践)说:遇人不淑是很重要的原因,丈夫整天拈花惹草,妻子自觉或不自觉地要“以牙还牙”报复一把,以惩罚对方。性饥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原因:有的男人一生像道学家般排斥性(比如一位中学校长公开说人不能不如畜生,动物一年也才发情一两次呀);有的男人身体不济(比如一位男子得了睾丸精原细胞癌,切了一个,只剩一个,虽然不至于影响功能,可是心理阴影却挥之不去);男女方没有明显原因却存在明显个体差异;当然不饥渴也不一定就没有婚外性行为,因为它常常带来新的、更愉悦的性体验,使她们得到前所未有的性满足,看到了天外有天,甚至乐此不疲;红杏出墙当然也可能仅仅是为了填补感情的空虚,最终却成为性享乐的新源泉。当然不排除配偶长期两地分局,一方或者自己有出差休假的机会而遭遇艳情;而有的家庭对性的观念更加开放,甚至相约相伴一起出去交友或有各自的自由度,其乐也融融。 据调查显示,在已经发生婚外情的女性中,丈夫全然不知的51%。有的女人在获得婚外性行为后,反而由于自责心而对丈夫更加温柔体贴,夫妻生活也更和谐。女性发生婚外性行为在20多岁、30多岁和40多岁时的累计发生率分别为7%、16%和26%。女性婚外情危险年龄是30岁,高峰年龄是36岁—40岁。按婚龄算,也恰是人们常说的“七年之痒”,实际上

婚外情调查如何才合法

婚外情如何调查才合法 当今社会,婚外情泛滥严重,这不仅让人身心疲惫而且让人黯然伤神。婚姻中的男女如果对彼此没有坚定的信仰,就容易在婚后互相情感上背叛彼此。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的,其必须提供充足、合法的证据加以证明。那么当其中一方有了婚外情,如何调查才合法呢? 一、聘请专业的婚姻调查公司。 当一方有了婚外情,另一方深感其害。想搜集对方的证据。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关健是取得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婚外情一般都具有隐秘性,要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是取证异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如果证明尺度太大,又有可能因为取证途径不合法,或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法院不予采取。一方如果独立调查证据有困难,就必须依靠其他力量来协助调查另一方的不轨行为,这其中最好聘请专业的婚姻调查公司来进行。而婚姻调查专业公司具备丰富的专业经验、先进的科技追踪器材、科学的追踪侦察手段,可以帮你更好的把握事情的进展和取证合法证据。 二、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律师认为,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婚外情的取证是一个难点,一方面要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又不能侵犯包括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否则取证就

不合法。所以,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另外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三、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四、现实中可获得的关键证据。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要积累对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资料。其中可以包括: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

婚外情调查是否侵犯了隐私权

婚外情调查是否侵犯了隐私权 题要 看取得证据的地点。取得婚外情证据的地点在调查人的自己家中。此种情况一般不构成非法闯入和侵犯公民住宅,而且配偶一方也有权知道另外一方的忠诚度,等于如果你结婚,那么你就得放弃自己的部分隐私权。取得婚外情证据的地点在宾馆、“第三者”家中等非公众场合。 婚外情是导致很多夫妻最终离婚的重要原因,而此时若想要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则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婚外情行为,也就是要对婚外情进行调查,那在婚外情调查过程中是否侵犯了对方或小三的隐私权呢?小编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外情调查是否侵犯了隐私权 司法解释以保护名誉权的方式对隐私权进行保护,什么是隐私权?一般认为是个人信息和质量、私生活状况有保密、合理利用的权利,不经过本人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刺探、调查、披露、利用、公开,一旦侵犯他人隐私权,被侵害人可以通过名誉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赔偿精神损失。 那么对婚姻另一方的婚外情进行拍摄拍照的是否侵犯

了配偶及“第三者”的隐私权? ▲(一)看取得证据的地点。 1、取得婚外情证据的地点在调查人的自己家中。 此种情况一般不构成非法闯入和侵犯公民住宅,而且配偶一方也有权知道另外一方的忠诚度,等于如果你结婚,那么你就得放弃自己的部分隐私权。 2、取得婚外情证据的地点在宾馆、“第三者”家中等非公众场合。 如果擅自闯入强行取证,可能会: (1)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2)侵犯“第三者”的个人隐私权; (3)如果对他人采用强制措施的,还可能涉及非法拘禁罪; (4)对他人殴打的导致伤害的,可涉及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从“有理”到“有罪”。 3、在公众场合调查婚外情的情况。 在公园、咖啡馆等公共场所取证的,视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隐私权进行了放弃。 (二)看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1、采用的取证器械要合乎法律规定。 比如有些调查公司声称的采用针孔摄像机等间谍摄氏对对方进行拍摄的,属于不合法的取证方式,即使是公安机

婚外情案例的心理分析

婚外情案例的心理分析 婚外情案例的咨询是心理咨询案例中可能遇到的比较复杂的情况之一。通常开始会由一个人求诊并进行做咨询,而之后发展成夫妻共同辅导甚至是家庭成员共同辅导。我国的婚外情发生率有超过 婚外情是婚姻中非常沉重的话题。在前来咨询时,受害方往往在描述时措辞激烈,声泪俱下,时而忧怨地悲叹自己的命运,时而咬牙切齿地诅咒自己的配偶,时而又激愤地想不择手段伤害第三者……受害人并不仅限于女性,在我们受理的婚外情案例中,因妻子不忠而痛不欲生的男性不在少数。 婚外情案例的咨询是心理咨询案例中可能遇到的比较复杂的情况之一。通常开始会由一个人求诊并进行做咨询,而之后发展成夫妻共同辅导甚至是家庭成员共同辅导。我国的婚外情发生率有超过发达国家的趋势,分析原因,笔者认为除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个人积累财富快而导致私欲膨胀外,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所遗留的一夫多妻、男尊女卑的观念余毒不容忽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社会上存在不少对于婚外情的错误认识,而要正确地对待婚外情问题,为受害人及当事人提供可行、可信的帮助,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婚外情这个现象。 接下来将结合一些案例加以说明。(注:由于婚外情案例涉及隐私,所以引用案例时均只节选多个病例的部分相关内容。) 对于婚姻不忠的定义 从心理专业人士的角度来说,“不忠”是违反责任,违反了双方性的单一对象的约定。因为在一夫一妻制下,多数夫妻都严格遵从“性单一对象”原则,而这个原则是婚姻生存的基础研究发现,男性和女性对于不忠的定义存在很大的差异;同时,男性和女性的婚外情也存在差异:女性更多的是情感上的爱恋,而男性则更可能有性行为。可见,女性对不忠的理解更多是情感上的背叛,而婚外性行为更易于被男性接受。我们就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男人因为有了性而有爱,女人则因为有了爱才有性。 对不忠的误解 尽管不忠的后果很严重,并且受到各方面的极大重视,但在大众中仍然存在许多对它的误解和偏见,这些偏见甚至对某些专业人士也有很大影响。有些误解是很荒谬的,但是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是常见的。 大家都有婚外情有这种想法的比较多的是两类人:一类是有婚外情的人,他们会想当然地以为其他人也都有婚外情。另一类是出身在有婚外情家庭中的人,由于人们了解与配偶相处模式的唯一机会是向自己的父母学习,因此如果父母中任何一方出现婚外恋,都有可能令其认为不忠是婚姻中的正常甚至必然现象,并容易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效仿。 新近的调查发现,50%的丈夫都曾有过不忠行为,而只有30%~40%的妻子有过不忠行为;年轻女性发生婚外情的比率比过去明显升高。 其他统计学资料则显示:①许多婚外情发生在名存实亡的婚姻里:这其中包括夫妻长期

关于婚外情的心理分析和建议

关于婚外情的心理分析和建议 男人婚外情类型 1、感情型 一般的男人在初次出轨或者被婚姻之外的女人吸引的时候,他所追求的境界或多或少都是以感情为主。即使他们之间只由床上的接触开始,到后来,都会产生一些感情,或者自己骗自己觉得还是为了感情走到这一步,因为这可以减轻一个男人在道德上的压力。毕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能够面对自己是为了贪图肉体的快感而出轨的这种赤裸裸的真相。 他们讲感情,把身体的欲望隐藏在感情的外衣之中。即使一见面就火上房一般的互相扒衣服,那也不忘了说上几句“我爱你”,互相麻痹一下不安的心灵。他们也可以按捺住身体的冲动等待对方慢慢进入状态,用感情的表达为情人的心理和生理加温,就好像耐心的把鱼在煎锅上煎一样,只有有耐心的人才能得到最好的美食。让情人自己自动献上肉体,还觉得男人真是谦谦君子。 也会有单纯的感情吧,真的是喜欢上了一个人,无奈隔着婚姻的篱笆墙。但如果只限于思想上的喜欢,并不会影响现实生活,也不要

把对方一定拖入婚外恋的纠结关系中,只有这样,或许才当地起那个“爱”字,否则,就是自己为自己竖的牌坊了。 2、实用型 别以为男人只有找老婆的时候注重现实条件,有的男人找情人的时候也是一样,要是能在提供多余的一张床的基础上再提供一些现实的便利,比如金钱、物质、地位之类的,那岂不是美哉。当然,一般民间管这种男人叫“小白脸、吃软饭的”,不过,某些脸也不白,吃饭也不软的男人近年也加入了这个行列,导致这个群体整体素质都下降。 可能有人觉得婚外情就是男人在金钱和精力上投入的多,但这不适用所有的婚外情。有时候男人反而是获利的一方,采取的是“空手 套白狼”的策略,不需要花钱,或者不花太多钱,光用嘴忽悠就能把

婚外情怎样调查证据

婚外情怎样调查证据 需要收集的证据有:(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2)、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3)、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夫妻之间要是因一方有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此时对于另一方来讲,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但是现实中很多人并不清楚婚外情怎样调查证据。接下来,小编将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1、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那么如何收集这类婚外情证据呢?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时要在公证处公证,而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婚外情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婚外情证据之——保证书或悔过书 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这样的书面材料也可以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因此这类“字据”是可以做婚外情证据的。 3、婚外情证据之——照片 显示夫妻一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那么怎样收集照片作为婚外情证据呢?为了掌握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一些人会选择聘请“私家侦探”对另一方进行跟踪调查,然后拍下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照片。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婚外情证据的目的。 4、婚外情证据之——录像 显示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此类婚外情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而且容易引发冲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5、婚外情证据之——录音

婚外情调查中,各类证据运用中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婚外情调查中,各类证据运用中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婚外情调查案件虽然涉及很多问题,但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缺乏证据就会举证困难。但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一方不能再举证期限内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者自己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在婚外情调查案件中,各类证据运用的特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就成为当事人或者律师都非常关注的事情。 一、婚外情调查案件中各类证据的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即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 2、物证,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如用于通奸的避孕套、卫生纸、散落的阴毛、内衣上的口红、内裤上的精液及有关物品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即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即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 7、勘验笔录,即勘验人员在现场勘验时所制作的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二、婚外情调查案件中各类证据运用的特点及注意问题 1、书证 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女人性生活满意程度调查报告:我采访了100个女人

女人性生活满意程度调查报告:我采访了100个 女人 你慢慢会发现这里有很多 特别不可思议的故事 表姐刚结婚没多久,有一次谈起她老公,她却长叹了一口气。 我有点不解,因为据平时的观察,表姐夫平日里对她很好的,简直就是把她当女儿宠,也很少跟她吵过什么架。 于是我便问:“姐,我说你这是咋啦,叹什么气啊,姐夫不对你挺好的吗?你可别那么不知足啊!” 表姐用她那双大眼睛盯着我,缓缓地应道: “他确实是对我挺好的,这些我也看在眼里记得心里了,我又不是那种不懂感恩和知足的人。 但说句心里话,我平时跟你姐夫那个,确实不太满意,可为了不打扰他的兴致,我只能装做满意的样子,但其实,装久了也是挺累的。”

听着表姐的话,我只得安慰她这个事情急不来,可以先跟表姐夫沟通一下,慢慢摸索出适合彼此的那个模式就是了。 这次,小安工作室针对国内女人性生活满意程度做了一份调查报告,我们前前后后采访了大概100个女生,下面精选如下—— 阿俏20岁大二学生坐标广州 我跟我男朋友大一在一起,大二才开始有性生活的。 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我的思想还是比较传统的,这也可能是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吧,不太能接受大学就有性行为,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实操的那种。 但后面慢慢接触的比较多的人跟事情,也就觉得,这个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接受。 我本身不是性欲望很强的人,是有也行,没有也罢的那种,所以对这方面的要求没有很高。 但说句实话,他在这方面的技术确实是很一般,常常可能刚开始没两三分钟就完事了,我都怀疑我的性冷淡是不是和他这么快有关。

他有时候也会强颜欢笑或者故作镇定,但为了不打击他,我几乎每次都装作没什么事的样子。 主要是怕他想太多了。 图:电影《女性瘾者》下同 珞珞22岁护士坐标深圳 我蛮幸运的,跟男朋友在一起的三年里,过得很幸福。 重要的是,性生活也很和谐,我们总能找到让对方享受和兴奋的那个点,也会在乎彼此的感受。 虽然不是每次都会高潮,但我们已经提前约定好,就是前戏一定要做足,因为前戏会能让我更好的进去那个状态。 我男朋友挺厉害的,解锁了一些适合我们的姿势,哈哈,讲起来我都有点脸红了。

婚姻调查报告范本

Screen and evaluate the results within a certain period, analyze the deficiencies, learn from them and form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调查报告

编号:FS-DY-40171 婚姻调查报告 我对**县**镇10个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随机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妇女名单。先后走访了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村组座谈,了解调查对象的结婚、离婚等家庭情况,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婚姻家庭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 在1000例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78%,再婚者占8.5%,丧偶者占5%,离婚者占1.5%,存有离婚动机的占15%,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渐趋向宽容。 法院案卷数据显示,离婚案件占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从调查问卷的座谈情况看,110户家庭存在家庭纠纷,夫妻感情不和,有的还存在婚姻危机,不稳定家庭占11%;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达25%;75%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批判的态度,部分人持理性态度。

二、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和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被访者中有15%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37%的人表示偶乐发生此类行为。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家庭,对于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态度。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第一选择为“逃离现场”。人们对家庭暴力这种既反对又犹豫,与传统观念有关,也有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不闹散家庭的现实考虑。这说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XX年至今,该镇妇联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 件,占信访总数的29 %;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尤其是妇女。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2020婚姻家庭调查报告范文5篇

2020婚姻家庭调查报告范文5篇 2020婚姻家庭调查报告范文(一)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15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婚外情调查取证公司怎么找

快餐化的时代也衍生了很多快餐化的爱情、婚姻,很多情侣、夫妻双双都面临着被劈腿和被出轨的尴尬局面。所以,也导致了大大小小的婚外情调查取证公司如雨后春算般涌现,那面对众多的该类公司如何才能找到一家不错的呢,大家可根据以下几点来进行对比选择。 首先就是看婚外情调查取证公司的规模。对于要调查取证的人士来讲,调查取证公司的规模越大相对优质,因为只有拥有不错的调查质量才会有较多的客户,才可以不断的壮大。调查取证公司的规模大,其中含有的部门会比较齐全,像是法务部门、调查取证部门、分离小三部门一应俱全,具有专业的团队来进行服务,调查人士可以获得较好的服务体验。 接下来就是看专业水平。因为专业水平是很关键的,只有调查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才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跟踪调查对象,更清晰的记录下来调查对象的证据,利用专业的手段获取详细信息,如此一来更好的完成调查任务。大家可以通过调查公司的行业经验来判断专业水平,一般好的调查公司都有经历市场的优

胜劣汰,存活下来就是还不错的。 然看就是看是否签订协议。正规的外遇调查取证公司会提前和客户签订协议,协议里面对于双方的责任都会明确说明,保证之后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通过协议来帮助双方解决,并且对于一些涉及到法律法规的一些东西,能够通过协议来保护双方各自的权益。 最后就是看是否会开具发票。调查人士要进行调查取证自然是要支付佣金的,而能够开具发票的外遇调查取证公司相对实力是强的,在安全性方面也是相对较高的,所以,在选择调查取证公司时,是否开有发票也是一个重要的考察点。 以上就是如何找婚外情调查公司的要点介绍,如经考察以上几点均为不错,则说明该公司还是值得选择,反之,则应谨慎选择。 郑州利隆商务咨询,一家专业做找人寻人调查取证的公司,不仅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诚信守秘,办事效率快,且收费合理。因此,现深受客户的好评。 以上就是如何选择靠谱的调查取证公司要点,如经考察以上几点均为不错,

河南“空心村”调查:婚外情严重 离婚率升高

河南“空心村”调查:婚外情严重离婚率升高

河南“空心村”调查:婚外情严重离婚率升高 26.2%的农民工一年或超过一年才回家一次,29.7%的在外务工者一个月或更长时间才通过手面等通信手段与家人联系一次,当被问及丈夫长期不在,情感是否感到孤独时,70.0%的被访者回答感到孤独。 对河南“空心村”的一项最新调查发现,作为人口流出大省,河南省农村“空心化”现象非常严重。 11日,在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召开的《河南省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上,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讲师、社会治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徐京波介绍,农村“空心化”不仅表现为居住空间废弃、农村经济衰退、人口流失等问题,还表现为家庭婚姻、留守老人缺乏系统的社会支持、人际关系疏离、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社会问题。

许多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徐京波介绍,这项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河南省豫北地区的农村进行了问卷调查。该地区大部分农民外出从事建筑行业,村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成为村庄主体。 样本选择主要采取立意抽样的方法,根据研究的目标和主观分析来选择和确定调查对象。研究主要选择了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并且根据两个群体的不同特征,设计两份不同的问卷。总共发放问卷299份,有效问卷294份。在有效回收的294份问卷中,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占55%。6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女性占57%,配偶常年在外打工的占60%。 徐京波介绍,“空心村”的一个重要特征是

家庭结构的完整性受到冲击,许多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调查发现,由于离开原有乡土社会,进入城市工作,在地理空间上相距较远,因此回家探亲的交通成本较高,许多在外务工的农民工长期脱离原有乡村生活,与家人相聚的时间较少。 统计数据显示,6%的在外务工者每周回家一次,10.7%受访者配偶一个月回家一次,57.1%的受访者配偶半年回家一次,26.2%的农民工一年或超过一年回家一次,团聚时间较少。 尽管目前通信技术相对发达,但是外来务工人员通过手机等通信手段与家人联系的频率仍然较低。仍有70.3%的农民工在一周以内的时间与家人联系一次,甚至有29.7%的在外务工者一个月及以上的时间与家人联系一次。 调查发现,由于长期异地分居,缺乏互动,情感趋于淡化。特别是居住在村庄里的留守妇

中年女人为何更易婚外情

中年女人为何更易婚外情 在我们的潜意识中,出轨几率大的可能是夜店女,也就是年龄稍微年轻一些的女性,但在国外一些调查显示,近些年来,女性婚外情的几率开始大幅度增加,甚至高于男性婚外情的几率。研究发现,女性发生婚外情的危险年龄是30岁后,高峰年龄是36岁—40岁。 中年女人为何更易不忠 中年女人为何易出轨?英国《赫芬顿邮报》为我们总结了最容易让中年女性背叛家庭的几点原因: 1、中年女性自信心增加 不要以为女性们的岁数增加了,皱纹增多了,她们的自信心就会下降。其实不然。经历了生活和事业的考验,中年女性对自己的能力、气质等都更加自信,交际圈子更广,有了结识更多男性的机会,无意间增加了出轨的概率。 2、中年生活太过平淡乏味 结婚时间长了,生活不再有年轻时的浪漫激情,尤其是孩子也大了,事业上也无需再奋斗,这个阶段的女性会更容易感觉到寂寞,在这样的状态下发展的关系,自然容易产生暧昧,发生婚外情。

3、中年女性激素改变 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女性到了中年,身体睾丸激素相对有所增加,而且身体雌性激素和催产素相对有所减少了,这使得女性的性冲动增加,而且更加注重自己的性需求是否满足,而不是一味迎合丈夫。 4、中年女性对伴侣产生腻烦感 跟第二点类似,只不过结婚时间长了,生活不仅会变得一成不变,烦闷乏味。而且和同一个伴侣生活了数十年,无论男女,都会觉得性生活很枯燥,甚至非常厌烦。此时,换一个伴侣,有一种“偷欢”的快感,让人难挡诱惑。 5、中年女性在家中没有太重要的地位 中年女性被生活琐碎困扰着,而且承担的任务都是家务事,在男人看来这些事情都是举手之劳的。如做饭、洗衣等,这会让她得不到成就感和满足感,因而开始向往家庭以外的“花花世界”。

女人婚外恋调查

女人婚外恋调查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女人发生婚外恋的情况日趋增多,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婚姻家庭现象。根据国际国内做的的有关女性婚外恋的调查研究来分析,可以总结出女性出轨所反映出的一些现象: 1、社交方式的多元化,社交范围的虚拟性扩张,各种性消息的泛滥。有科学研究表示,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身边的一个朋友,进而认识至少六位朋友,这就是一种人际社交、人脉辐射圈。信息网络普及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另一种就是通过各种社交软件和网站的途径,在极短的时间内,可以认识和接触更多的人。同时,浩瀚般的新闻舆论,性潜规、性交易等消息,充斥着众人的耳目,机具冲击感,令人想象无限,又容易深陷入激情地漩涡中去。女人天生的敏感度,使她内心充斥着好奇感、新鲜感,产生跃跃欲试的冲动。现代婚姻中的女性,更崇尚自由、追求刺激和享乐,女人正渐渐走出传统的生活、工作与休闲娱乐模式,不再死守着一个小家庭,围着丈夫和孩子团团转。 2、女人婚外恋的年龄层次多样化,年轻化趋势增强。相关调查显示,女人处在20多岁、30多岁和40多岁的年龄段时,最容易做出背叛家庭的不轨行为。 20多岁进入家庭的女人,对婚姻生活和两性间的关系认识得还不够,尤其是近来很多女性未成年就组建了自己的家庭,还有较大部分是在父母的催逼下闪婚,夫妻两的爱情缺乏一个相互认识了解和交往的基础,机械式的结婚后,发现对方越来越多的毛病和不足,内心烦闷不堪,正直年轻气盛,容易被外人欺骗感情,只图发泄情趣,迷失自己。 30多岁的女人,大部分处于“七年之痒”的尴尬期,心理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多疑、感伤、憋屈的弃儿。这时的女人,情感较为混乱纠结,脑子里想着“七年之痒”会带来的种种不好结果,害怕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对老公看得很紧,行为举止也不太自然大方,在乎一些细节的东西。如果发现老公有出轨的迹象,内心几近于崩溃,最直接想到的行为就是婚外情报复,以此换得心理平衡。 40多岁的女人对性的要求较其他年龄段更为强烈。这是因为一方面,此时女性体内的磁性激素和催产素相对的减少,而睾丸激素的产生却比例性提升,生理需求导致对性的渴望度和满意度十分在意。从另一个侧面来看,40多岁的女人许多人有“更年期”情结,害怕自己的提前衰老,担心自己缺乏女性魅力,从而对男性丧失吸引力。但是,40多岁的女人又或多或少地厌烦十年如一日的对着同一个男人,发生同样的性行为,感觉生活欠缺点激情、浪漫与火花。想要证明自己风采依旧,魅力不减,便参加较多的社交聚会、娱乐活动,遇到对眼来电的男性,也就浴火焚身,情不自禁地出轨。

关于高离婚率的调查报告

XXX大学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题目关于高离婚率的调查报告姓名 XXX 系别 专业 班级

关于高离婚率的调查报告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 我就所居住小区的婚姻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代离婚的特点,分析青少年对于离婚的认识与态度,找出问题的原因,为高离婚率的调查提供客观依据。 一、调查的具体内容 (一)、调查目的 1、了解离婚夫妇的年龄阶段 2、离婚的特点 3、离婚的原因 4、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5、青少年对于离婚的认识与见解 (二)、调查时间 2010年1月20日---2010年2月10日 (三)、调查地点 XX市XX区 XX社区 (四)、调查对象 已婚夫妇,适婚青年 (五)、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 本小区有住户211户,共发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26份。 2、网上搜集 网上搜集离婚案件,与本小区的问卷调查进行对比、探讨,为调查报告作更充分的分析、说明。

二、调查结果 (一)、离婚夫妇的年龄分布 处于同一年龄段的男女,其离婚率差别也较大。 1、男性离婚率 ①60—64岁(13.92‰)②55—59岁(13.87‰)③40—44岁(12.6‰) 这些离婚率同10年前相比,前两个年龄组分别下降了28.28%,30.65%,40—44岁年龄组则上升了16.13%。 2、女性离婚率 ①35—39岁(9.86‰)②40—44岁(8.88‰)③30—34岁(7.13‰) 她们的离婚率比10年前分别增长了2.61倍,2.16倍和1.60倍。 (二)、离婚的原因 1、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 2、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 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 4、双方感情不合分居 5、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 6、因家庭暴力而离婚 7、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 8、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 9、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 10、其他原因 (三)、离婚的特点 1、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结婚不到一年的,占5%;结婚1—3年,占15%;结婚3—5年的,占16%;结婚5—10年,占30%;结婚10—20年,占25%;结婚20年以上,占9%。 2、年龄比较小,离婚率较高 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30—40岁的离婚的占34.5%,40—50岁离婚的占13.5%,50岁以上离婚的占5%。 3、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提出离婚占58%;男方提出离婚占42%。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 4、离婚原因比较集中体现在婚外情

2020年关于婚姻调查报告5篇

2020年关于婚姻调查报告5篇 2020年关于婚姻调查报告(一)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苏州市 调查内容:关于80后婚姻家庭现状的调查 调查方式:抽样调查 近年来,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主体,“80后”逐步步入婚姻,他们的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市妇联联合市政协社法委妇女组发布《苏州市“80后”婚姻家庭状况调研与对策建议》报告,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苏州市“80后”开展大规模抽样调查,分析和掌握苏州市“80后”的婚姻家庭现状。 该调查综合利用问卷调查,市妇联婚姻家庭信访案件抽样调查,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案件抽样调查等三个不同渠道,对“80后”家庭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家庭冲突及危机的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80后婚姻家庭建设对策和建议。 “80后”结婚成本较高,房子是结婚的重要条件 结婚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彩礼、婚庆和度蜜月的结婚花费;二是购买及装修住房。调查结果显示,“80后”的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至5万元,但结婚花费在5万至10万元的人最多,占33.80%,其次是3万至5万元的,占21.99%。2009年苏州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因此,与苏州市的人均收入和“80后”的人均收入相比而言,“80后”的结婚花费较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53.08%的“80后”婚前一年半已经购买住房;24.37%的“80后”婚后二年内购买住房;仅有22.55%的“80后”尚未购买住房,这其中只有10.02%租房居住,而其他的12.53%则有老宅或宅基地等居住。 晚婚成80后普遍选择“闪婚”比例不到2成 调查显示,“80后”从恋爱到结婚花费1至2年时间的人最多,占43.84%;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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