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1 号——审计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审计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一段时期的审计工作任务或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事先规划。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三个层次:(一)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二)项目审计计划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所作的综合安排;(三)审计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等所作出的详细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审计计划层次的繁简。
第五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并报组织适当管理层批准,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下年度的工作;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并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有必要,应按规定的程序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年度审计计划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工作.第九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二)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三)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四)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
第十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当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以确定具体审计项目。
第十一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了解以下情况,以评价各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一)组织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二)严重影响相关经营活动的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三) 相关内部控制的质量;(四) 相关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五) 相关人员的能力、品质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字体:黑体/宋体字号:初号/一号/三号/小四行距:1.5倍行距编辑请保持叶序不变(编者按:DOC版 ms-word阅读最佳,PDF版 adobe reader8,acrobat9cn或foxit reader3最佳)内部审计准则004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006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008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00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 号——审计计划0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 号——审计通知书01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 号——审计证据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 号——审计工作底稿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 号——内部控制审计02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02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 号——审计报告02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 号——后续审计03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9 号——内部审计督导03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03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03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037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03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04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04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04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05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05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02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06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06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06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07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07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08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08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率性审计08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09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 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2009年后增补…内部审计准则指南103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125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145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附录158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161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163 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办法165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治理审计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风险治理,是对阻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不与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阻碍操纵在可同意范畴内的过程。
风险治理旨在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样原则第五条组织治理层负责确定可同意的风险范畴,建立、健全风险治理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充分了解组织的风险治理过程,审查和评判其适当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风险治理包括组织整体及职能部门两个层面。
内部审计人员既可对组织整体风险治理进行审查与评判,也可对职能部门风险治理进行审查与评判。
第三章风险治理的审查与评判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风险识不过程进行审查与评判,重点关注组织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是否已得到充分、适当的确认。
第十条外部风险是指外部环境中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不确定性,其要紧来源于以下因素:(一)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二)经济环境的变化;(三)科技的快速进展;(四)行业竞争、资源及市场变化;(五)自然灾难及意外缺失;(六)其他。
第十一条内部风险是指内部环境中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不确定性,其要紧来源于以下因素:(一)组织治理结构的缺陷;(二)组织经营活动的特点;(三)组织资产的性质以及资产治理的局限性;(四)组织信息系统的故障或中断;(五)组织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素养未达到要求;(六)其他。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风险评估过程进行审查与评判,重点关注以下两个要素:(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风险对组织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的严峻程度。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风险评估的方法。
风险评估能够采纳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
(一)定性方法。
是指运用定性术语评估并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阻碍程度;(二)定量方法。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概述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概述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操纵审计的行为,保证内部操纵审计质量,依照«内部审计差不多准那么»,制定本准那么。
第二条本准那么所称内部操纵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操纵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判活动。
第三条本准那么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操纵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同意托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那么。
第二章一样原那么第四条董事会及治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操纵并使之有效运行。
内部审计的责任是对内部操纵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判,出具客观、公平的审计报告,促进组织改善内部操纵及风险治理。
第五条内部操纵审计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依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组织单个或者整体操纵目标造成的阻碍程度,确定审计的范畴和重点。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串通舞弊、滥用职权、环境变化和成本效益等内部操纵的局限性。
第六条内部操纵审计应当在对内部操纵全面评判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操纵。
第七条内部操纵审计应当真实、客观地揭示经营治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操纵设计和运行的情形。
第八条内部操纵审计按其范畴划分,分为全面内部操纵审计和专项内部操纵审计。
全面内部操纵审计,是针对组织所有业务活动的内部操纵,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操纵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所进行的全面审计。
专项内部操纵审计,是针对组织内部操纵的某个要素、某项业务活动或者业务活动某些环节的内部操纵所进行的审计。
第三章内部操纵审计的内容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能够参考«企业内部操纵差不多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依照组织的实际情形和需要,通过审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操纵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组织层面内部操纵的设计与运行情形进行审查和评判。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环境要素审计时,应当以«企业内部操纵差不多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内部环境要素的规定为依据,关注组织架构、进展战略、人力资源、组织文化、社会责任等,结合本组织的内部操纵,对内部环境进行审查和评判。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原创版】目录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定义和作用2.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组成3.内部审计基本准则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5.内部审计实务指南6.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意义和价值正文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定义和作用内部审计准则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原则。
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从而为企业或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则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旨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组成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分别是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作为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它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础。
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包括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证据等方面的要求。
3.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具体操作指南,包括审计计划编制、审计实施、审计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三、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的目的和范围:明确内部审计的目的,保证审计工作的针对性;明确审计的范围,保证审计工作的全面性。
2.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具有独立性,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3.审计的公正性:内部审计人员应秉持公正原则,对待每一个审计对象都要公平对待。
4.审计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应采用有效的审计方法和技术,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四、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抽样: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审计结论的一种审计方法。
审计证据、分析性复核、审计抽样及其工作底稿

审计证据是现代审计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可以以毫不夸张地说,审计工作 就可视为审计证据搜集、鉴定和运用工作。 v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 计证据所需实施的审计程序,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施了《内部审计具 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按该准则的要求,做好审计证 据的获取和整理分析工作。 v 1、何谓审计证据? v 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第二条对审计证据所下的定 义:
4、审计证据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1)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内部审计人员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也就是 说,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例如】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时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内部审 计人员只要获取适量的审计证据,就可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的基础。 (2)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尽管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相关,但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 内部审计人员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例如】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获取收入完整性证据,却获取收入真实性证据, 即便收入真实性证据再多,也无法证明收入完整性。
二、具体准则第15号—— 分析性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搜集审计证据的一种重要审计程序,它对于进 一步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识别高风险领域、发现异常项目及 审计线索具有独特的作用。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内协发〔2003〕20号,2003年6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问题。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采用抽样审计等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
中国现行内部审计准则(全面)

现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目录:(全面)一、序言:1项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二、基本准则:1项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三、具体准则:27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后续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审计督导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率性审计四、实务指南:2项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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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活动中,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从被审查和评价的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测试,以样本审查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确定抽样总体、选择抽样方法时应当以审计目标为依据并考虑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第五条抽样总体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性、完整性和经济性原则。
(一)相关性是指抽样总体与审计目标相关;
(二)完整性是指抽样总体的内容能全面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经济性是指抽样总体的确定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六条在审计抽样过程中,可以采用统计抽样方法,也可以采用非统计抽样方法,或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第七条抽取的样本应有代表性,具有与审计总体相似的特征。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选取样本时,应当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以及审计过程中的检查风险进行评估,并充分考虑因抽样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抽样风险。
第九条抽样结果的评价应当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合理推断审计总体持征。
第三章抽样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审计抽样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一)根据审计目标及审计对象的特征制定审计抽样方案;
(二)选取样本;
(三)对样本执行审计测试;
(四)评价样本;
(五)根据样本评价结果推断总体特征;
(六)形成结论。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据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抽样方案,抽样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审计总体。
是指审计对象的各个具体单位组成的整体;
(二)抽样单位。
是指构成审计总体的单位项目;
(三)样本。
是指在抽样过程中从审计总体中抽取的部分单位组成的整体;
(四)误差。
是指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差异或缺陷;
(五)可容忍误差。
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所愿意接受的差异或缺陷的程度;
(六)预计总体误差。
是指内部审计人员预先估计的审计总体中差异或缺陷发生的概率;
(七)可靠程度。
是指预计抽样结果能够代表审计总体质量特征的概率;
(八)抽样风险。
是指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
(九)样本量。
是指能够使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总体作出审计结论所确定的抽样单位的数量;
(十)其他因素。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重要性标准合理确定预计总体误差、可容忍误差和可靠程度的水平。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的要求及审计对象的特征选择不同的审计抽样方法。
审计抽样方法分为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两种。
(一)统计抽样是指以数理统计方法为基础,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选取样本进行审查,并对总体特征进行推断的审计抽样方法。
主要包括发现抽样、连续抽样等属性抽样方法,以及单位均值抽样、差异估计抽样和货币单位抽样等变量抽样方法;
(二)非统计抽样是审计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和经验进行抽样和推断总体的方法;
(三)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审计方法相互结合使用,可以提高推断总体的精确度和可靠程度。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样本量:
(一)审计总体。
审计总体的量越大,所需要的样本量越大;
(二)可容忍误差。
可容忍误差增大,样本量减少;
(三)预计总体误差。
预计总体误差增大,样本量增大;
(四)抽样风险。
抽样风险越小,样本量越大;
(五)可靠程度。
可靠程度增大,样本量增大。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以下方法选取样本:
(一)随机数表选样法;
(二)系统选样法;
(三)分层选样法;
(四)整群选样法;
(五)任意选样法。
第十六条样本选取之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第四章抽样结果的评价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预先确定的构成误差的条件,确定存在误差的样本。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进行评估,以防止对审计总体作出不恰当的结论。
第十九条抽样风险是由于抽取的样本不能代表总体特征,从而导致不恰当结论所带来的风险。
抽样风险包括以下几类:
(一)错误接受风险。
是指样本表明审计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或
缺陷,而实际上却存在着重大差异或缺陷的可能性;
(二)错误拒绝风险。
是指样本表明审计项目存在重大差异或缺陷,而实际上并没有存在重大差异或缺陷的可能性。
第二十条非抽样风险是由抽样之外的其它因素造成的风险,一般包括以下原因:
(一)审计程序设计及执行不恰当;
(二)抽样过程没有按照规范程序执行;
(三)样本审查结果解释错误。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样本误差,采用适当的方法,推断审计总体误差。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抽样结果的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某一审计总体特征。
如果推断的总体误差超过可容忍误差,应增加样本量或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上述评价的基础上还应考虑误差性质、误差产生的原因,以及误差对其他审计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