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增值税)案例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案例大家对增值税的关注都集中在偷税、骗税上,而对业务的不当处理和不规范的财务操作造成增值税错缴却关注较少,本文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对极易出错的业务及会计实务进行分析,并总结出一套增值税减税法则,来合法、合理地降低增值税税负。
一、引言以前一位同事曾说过:“纳税多的会计不是好会计”,我认为该观点有些偏见。
难道中国纳税百强企业的会计都不是好会计,肯定不是。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倡导诚信纳税的今天,纳税数据已成为了衡量企业经济实力、取信于客户和社会公众、展示良好形象和品牌的重要指标之一。
但细细想来,又不无道理,同一笔业务,在遵守《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下,少纳税的会计肯定更优秀,该纳的税一分不少,不该纳的税一分不缴。
在会计实务、纳税申报中,增值税是一个较难的税种,加上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较多,所以很容易出现错缴的现象。
本文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对极易出错的业务及会计实务进行分析。
二、法律、法规、规章引述与实务处理(一)联营兼营要分账,优惠政策能享到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指出,“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93)财法字第038号《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明确指出,“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现代企业大都从事跨行业经营,不仅涉及增值税,还涉及营业税。
即便从事单一行业经营,也可能涉及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
这给纳税及会计处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为了降低税负,企业必须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分开核算,将销售收入分别按照应税、免税、减税等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开核算。
税法法律案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自成立以来,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多起税收法律纠纷,其中一起涉及土地增值税的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事件起因2016年,该公司在开发一宗土地时,因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2. 争议焦点该公司认为,其在转让土地过程中,支付了大量的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平整费用等,导致土地增值额较大,从而应缴纳较高的土地增值税。
而税务机关则认为,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未扣除合理的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平整费用,导致少缴纳了土地增值税。
3. 调查取证为查明事实,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
调查过程中,税务机关调取了该公司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土地平整工程合同等相关证据,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土地增值额进行了评估。
4. 裁决结果经调查,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未扣除合理的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平整费用,少缴纳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依法作出了补缴土地增值税的决定。
该公司不服该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法院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认为,其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已按照相关规定扣除合理的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平整费用,税务机关的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
而税务机关则认为,该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扣除费用,存在偷税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税务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该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评估机构对土地增值额的评估也符合相关规定。
同时,法院认为,该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未扣除合理的拆迁补偿费用和土地平整费用,存在偷税行为。
据此,法院判决该公司补缴土地增值税1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增值税6个精华案例解析

增值税6个精华案例解析对于生产型企业的财务人员而言,增值税实务处理并不难,但是,实务中由于经营性质不同,年销售额不同,以及销售产品的不同,因此并不能完全根据自己公司以往的账务处理或者简单的照本宣科进行处理,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经过判断后予以不同处理。
下列案例,是《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教程》中增值税案例精华,现整理如下:案例一:某企业是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该企业认为自己已经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属于一般纳税人,这种理解是否正确?解析:仅从销售额来看,该企业已经达到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但是,企业并不能自动取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企业如果要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认定以后,才能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实务操作疑难为题解答:问题1: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申请认定?解答: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申请认定,只要念应税销售额部超过80万元或者50万元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会需要申请。
问题2: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能否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解答: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案例二:某企业是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企业年销售额(含税)达到100万元,该企业认为自己没有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100/(1+3%)*3*=2.91(万元)解析: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该企业的销售额已经超过了小规模纳税的标准,应当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由于企业未申请,应当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即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100/(1+17%)*17%=14.53(万元)这就加大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因此,如果销售达到一定标准,应及时申请一边纳税人资格认定,以避免加大企业增值税负担。
案例三:企业或者个人将自有的货物投资于其他企业,并因此拥有其股份,该企业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何缴纳?解析: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
税法--增值税案例

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情况归纳(l)商业企业零售价;(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稅人都有这种情况);(3)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4)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5)包装物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6)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计算(1)基本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关键是计税销售额的确定)(l)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以旧换新方式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时,有偿收回同类旧货的行为。
[案例1-7]以旧换新销售电器的处理-某商城以旧换新销售5台电冰箱,新冰箱每台零售价3000元,旧冰箱每台作价100元,每台冰箱收取差价2900元,-则该项业务的增值税的销项稅=3000 x5÷(1+17%) x17% =2179. 49(元)[案例1-8]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的处理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稅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 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 03万元。
则,增值稅的销项税= 2000 x 0.03÷(1 +17%)x17% =8. 7(万元)。
(3)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
(4)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5)销售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 1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 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1 +4%)x4% x50%[案例1-9]纳税人销售2009年前购人使用设备的处理某销售值一般纳稅人(非转型试点氾因)销售自己2008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设备,原购买发票注明价款360 000元,增值稅61 200元。
自考税法必考案例

1.案例: 某汽车修理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 年某月发生下列业务: (1) 实现收入 35 万元(不含税); (2)购进各种修理用零部件 15 万元(依法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支付工人工资 5 万元; (4) 上期未抵扣税款 2 万元。
问题: 根据以上资料, 说明该修理店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 并列出该厂 本月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式。
我国对一般纳税人均采用国际上通行的 (购进) 扣税法, 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增 值税税 额时, 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凭进货发票注明的税额, 从当期的销项 税额中抵扣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即进项税额) 。
其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本题中, 工资和上月末抵扣税款应在税前扣除。
故应纳税额为 35-5-2-15=13 万元, 13 万元再乘以 17%的增值税率即为应纳增值税额。
2 某私营企业高级技师 2011 年 2 月取得收入如下: (1)基本工资 2600 元; (2) 加班费 420 元; (3)综合奖 1200 元; (4)省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 1000 元; (5) 转让个人发明专利,获得收入 50000 元; (6)到期国债利息 1000 元。
该技师的上述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已经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问题: 根据以上资料, 说明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并列出计算式。
5-184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基本工资、加班费、资金属于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2000 元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全月工资、薪金收入 - 2000 元)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工资应纳 税额= (4220- 2000) ×l5%-125=208 (元)省级政府颁发的科技奖金以及国债利息属于免税优惠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个人发明专利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超过 4000 元的,减除 20%的费 用, 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增值税典型案例计算与分析

1.A建筑公司承揽一个1000万元的项目,分包出去300万元。
要求:计算A应缴纳的增值税。
分析:A 税收筹划的空间?A应缴纳增值税:1000*11%=110万元,如果分包方取得完税证明,A的增值税抵扣额为300*11%=33万元,所以A最终应缴纳110-33=77万元。
A可以以清包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只买辅助材料,可以通过收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来减少增值税的缴纳。
A最终需缴纳(1000-300)*3%=21万元2.B展览公司每月都要在市展览馆举办一期产品展览会,参展的客商有500多家,营业收入大约1000万元。
展览公司同时要支付C展览馆租金费用每月500万元。
要求:计算B应缴纳的增值税。
分析:B税收筹划的空间?B应缴纳增值税为1000*17%-500*11%=115万元会展服务企业的销售额有门票费、参展参会费、广告费、展品运输代理及装卸搬运服务费等。
由于各项收入涉及不同的税率,而依据税法规定,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将从高税率征收。
因此,企业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避免从高征收,以降低整体的销项税额。
分开核算不同税率的销售额,从而3.D酒吧每月收入30万元,其中15万元的收入是出售酒水、小食品带来的,也就是商品销售行为带来的;其他15万元收入属于娱乐收入。
要求:计算D应缴纳的增值税。
分析:D税收筹划的空间?D酒吧有两种缴纳增值税的行为分开缴纳:15*17%+15*6%=3.45万元合并缴纳:30*6%=1.8万元因为1.8万元<3.45万元,所以D酒吧合并缴纳增值税更优4.E与F(均为自然人)非亲非故,进行房产交易,为规避税收,两人签署了赠与协议。
要求:1)参照CPA 教材,指出正常交易下转让人应支付的税金有哪几种?税率多少?2)指出赠与情形下,赠与人应支付的税金有哪几种?税率多少?3)指出本案行为的后果。
1)转让人应支付的税金有增值税5%,个人所得税20%,印花税0.5%,土地增值税30%-60%,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城建税:1%,5%,7%。
增值税案例

增值税案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产品适用13%增值税税率。
2021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1)购进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支付运费给某交通运输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运费1万元、税额O.09万元。
(2)购进两间写字楼办公室,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20万元。
(3)向A企业销售甲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万元。
向B企业销售甲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
(4)向某幼儿园赠送一批特制的乙产品,无同类货物销售价格,该批乙产品成本1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乙产品成本利润率10%。
(5)销售2016年购进的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卡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6万元。
(6)本月购进一批装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増值税税额30万元,企业资产处领用15%用于装修职工食堂。
(7)销售2012年自建的仓库,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6万元,该仓库建造成本为32万元。
该企业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税。
假定该企业取得的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勾选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2)计算该企业赠送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4)计算该企业销售卡车应纳增值税额。
(5)计算该企业销售仓库应纳增值税额。
(6)计算该企业本月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解析:(1)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300×13%+26÷(1+13%)×13%=65(万元)(2)该企业赠送乙产品的销项税额=10×(1+10%)×13%=1.43(万元)(3)该企业本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3+0.09+20+30×(1-15%)=5859(万元)(4)该企业销售卡车应纳增值税额=6×13%=0.78(万元)(5)该企业销售仓库应纳增值税额=56×5%=2.8(万元)(6)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65+1.43-58.59+0.78+2.8 =11.42(万元)。
增值税案例详解

增值税案例详解一、增值税业务处理案例宏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原材料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包装物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
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每月缴纳一次。
2009年1月份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576元,2月份发生与增值税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3日,销售给华丰公司自产A产品3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000元,增值税30 600元。
货已发出,价税款收到转账支票。
发生运输费2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给本公司的运输费发票,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由销货方负担。
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当天,则:销项税额=180000×17%=30600(元)销货方为销售货物负担运费可享受7%抵扣进项税额,则:进项税额外=2000×7%=140(元)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和银行入账通知单编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210 600贷:主营业务收入18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 600根据运输发票发票联和支票存根编制会计分录:借:销售费用1 8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0贷:银行存款2 000(2)4日,向盛达公司购进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原料已验收入库并同时支付货款。
在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2400元,其中,运费1950元,建设基金50元,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上述业务已办理相关增值税抵扣认证手续。
购进材料已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运输费已申报抵扣,则:进项税额=100000×17%+(1950+50)7%=17140(元)入库材料采购成本=100 000+2400-140=102 260(元)根据专用发票和入库单:借:原材料102 2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140贷:银行存款119 400(3)5日,向外地某工厂发出B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77 000元,增值税13 090元;宏运公司开出支票代垫运费1800元,运输部门将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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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教学案例
案例一:
出口骗税遭惩戒贷款被拒悔不已
近日,宁波某食品有限公司接到来自合作银行的电话:“你们这次的贷款没批下来”。
听到这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某一下子懵了,公司一向还贷准时,这是为什么呢?她立即赶到银行了解原因,被告知,通过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到该公司被列入了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无法继续向其提供贷款。
叶某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
20多年来,她在商海中历经风浪,艰苦创业,把公司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当地有名的重点企业,本人也因此获得了优秀企业家等诸多荣誉。
然而因交友不慎,叶某的公司在一伙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千万元,被税务和公安部门联合立案查处,企业补缴了税款并被停止出口退税三年。
叶某以为在案件查处结束后便可以“重整旗鼓”,但她没想到企业不仅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而且被推送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一件件使叶某“寸步难行”的事接踵而来,纳税信用等级被直接判为D级,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税务管理……因长期拖欠税款,叶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出境。
公司的经营陷入了困境,叶某本想着从银行贷款解燃眉之急,却又被银行拒贷。
一桩桩一件件的“信用受限”,使叶某的“东山再起”步履维艰。
她更不禁想到前段时间接到的某协会通知,自己原来兼任的职务也已经由他人取代……叶某无比懊悔当初听信了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更懊悔受一点蝇头小利的诱惑就毁掉了辛苦打拼积攒出来的信誉。
悔恨不已的叶某来到了税务稽查部门咨询,接待她的稽查干部向她详细解释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相关的制度办法。
叶某深受触动,感慨自己以前只顾挣钱,吃了“法盲”的亏,表示今后一定要牢记教训,把心思放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正道上,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一切从头开始,誓要把失去的信誉重新赢回来。
点评: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者只顾一时利益,参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触犯刑法及税收法律,即使接受刑事处罚、及时补缴税款也难以将涉税违法影响“一笔勾销”。
一旦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跨部门的联合惩戒会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纳税人要算好这笔账,在经营过程中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案例二:
6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涉税金额2200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争议
高某是新疆哈密市人,其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想在哈密市做生意的河北省廊坊人员李某和薛某。
李某把河南人汪某的身份证件提供给高某,高某以开办公司为由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地址为汪某办理暂住证件,然后聘用会计周某在工商部门注册了XC商贸公司,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在两个月时间内,高某和会计周某在李某和薛某的授意下,使用他人身份证件,采用相同和注册XC商贸公司相同的手段,又先后设立DC商贸公司等5户企业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会计周某以6户企业的名义,先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发票1300多份交于高某,高某再通过快递方式将空白发票邮递给河北省廊坊市的薛某。
薛某和李某根据其背后的主谋孙某的授意向河北、天津9户企业(注册地地址均为虚假且经营唱过关闭,已经走逃)开具货物名称为煤炭、废钢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此9户企业已经认证抵扣1300多万进项税额,向河北13户企业(均为注册地址虚假或无实际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37份,涉及金额4200余万元,受票企业已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10余万元。
另外,辽宁和吉林两地17户企业向XC商贸公司累计开增值税发票763份,货物名称为稻谷、绿豆等,但是17户企业在开票以后,把相关货款随即转入个人开设的“中转账户”,在扣除固定比例金额后,最终转回XC商贸公司银行账户。
新疆哈密市石油新城国税局税务人员在分析企业涉税信息时发现XC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发票申请数量大、短期开票金额大以及未按期申报等多项疑点,就移交给稽查部门,哈密市国税局与公安机关联系通报案情,请公安机关经侦支队提前介入,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对XC商贸公司立案调查,发现了薛某、李某、孙某这一系列设立空壳公司、接受虚开发票和虚开没有业务的发票的情形,现在案件已经移交司法部门审理。
点评:首先,个人要管理好自己的身份证,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公司逃避缴纳税款等违法行为;其次,不管是向他人虚开发票还是接受他人虚开的发票,如果没有相关的真实货物甚至还有资金回流都是违法行为,企业切不可触碰法律的红线;再次,即使只是公司老板雇佣的会计,也应当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