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注射剂临床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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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注射用药的给药速度与注意事项

抗菌药物注射用药的给药速度与注意事项

2 .根据药物的性质
在需要保持输入的药物浓度稳定时, 严 格控制输液速度尤为重要,例如:抗心律失 常、抗癌药、肝素、氯化钾、血管活性药 和缩宫素等, 当速度太慢时,患者不但不能 获得有效的药物浓度或液体的量,还可能 导致输液针管被血凝块堵塞。而速度过快 危险性更大。过快地输入低渗液体,可能 导致肺水肿或充血性心衰; 过快输入高渗等 液体又可能引起渗透性利尿造成脱水 。
抗菌药物注射用药的给药速度 与注意事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赵志刚 67098038,zzg8@
内容提要
一、 静脉滴注速度控制的必要性 二、影响输液速度的因素 三、如何确定输液的速度 四、如何掌握输液的速度
五、抗菌药物静脉给药速度的选择与注意事 项
一、 静脉滴注速度控制的必要性
3.静注药液的性质 药液的成份、浓度、比重及粘稠 度等物理特性的影响,使每毫升的滴数 也有差异,一般来讲浓度高、比重大与 每毫升滴数成正比,与静滴速度成反比。 有学者对以下数种药液在同样条件下, 用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输液器进行了测 试(表 1.)。
• 观察结果表明:临床上常用几种药液,每毫升 滴数无明显差异,但是,随着药液的浓度达到 一定程度或粘稠度比较大时,则每毫升滴数明 显增多。 • 如果选用一次性输液器计划输50 % GS100ml ,按每分钟20 滴的速度滴进,常规 应为100 分钟输完,实际上是130 分钟才输 完,也就是说比原计划输完的时间推迟了30 分钟。因此在临床工作中应根据不同浓度的药 液,按实际每毫升的滴数计算输液速度 。
• 另外过快地输入高渗或有刺激性的药物, 如四环素、青霉素、头孢菌素、氯化钾 等, 可能导致静脉炎; 异丙肾上肾素、氨 茶碱、多巴胺等过快输入, 一旦血浆浓度 达到中毒水平时, 可引起休克和心跳骤停; 氨茶碱输入速度通常不能超过每分钟25 滴;对于治疗指数窄的氨基糖苷类,静脉滴 速的控制更为重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四、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五、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六、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七、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八、医院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九、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十、医院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十一、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十二、医院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不得采购.十三、严格控制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50种.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十四、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十五、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十六、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十七、抗菌药物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十八、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十九、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一医院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二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三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二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医院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二十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二十二、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二十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二十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二十五、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二十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二十七、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临床医师可根据当地和本院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二十八、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一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二十九、建立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一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前十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二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三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三十一、医院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三十二、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三十三、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十四、建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制度.三十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院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将排名情况在院内网公布;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各临床科室的负责人和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三十六、按时上报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的数据,根据“二网”监测情况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三十七、将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临床科室考核指标体系.三十八、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三十九、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四十、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四十一、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四十二、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一、分级原则根据我院现有抗菌药物的情况,结合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可获得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一非限制使用: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一非限制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由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二限制使用:此类抗菌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由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三特殊管理此类抗菌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三、三类药物的划分参见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目录.四、要求及说明一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力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体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对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在使用时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必须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后使用.二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一级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在48小时内向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并在用药医嘱或处方上办理补签字手续.三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该类药物.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选择,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抗菌药物遴选、引进、清退或更换的票决制度一、为确保临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新药引入及药品清退与更换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二、医院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三、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四、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管理一根据卫生部200938号文精神,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二加强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我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三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制定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并落实,所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经会诊后才能使用.四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二、加强抗菌药物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一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二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三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四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五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五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六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七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八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允许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一、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结合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二、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三、监测管理一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二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并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三定期汇总药敏试验结果,每季度发布一次药敏试验结果的分析报告,以便临床有针对性的选择抗菌药物.四定期通报药敏试验结果耐药情况发生较多的抗菌药物,限制其使用,必要时可采取暂停使用的方法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四、细菌耐药监测一每季度根据细菌室提供的细菌耐药情况做出细菌耐药监测报告.二细菌耐药监测报告刊登在药讯中供医生参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制度一、抗菌药物使用应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本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二、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组每个季度应对本院消耗金额前十位的药品进行合理用药监控评价,并作好记录,监控记录在医院OA系统中公布.4.合理用药监督评价小组对用量明显增加的品种,应在药讯上提出警示.特殊情况如:新进入的药品使用未满三个月的、药品价格调整引起的用量变化、特殊原因引起的病人数变化等除外.五、重视细菌耐药监测情况,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对药敏试验的结果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并把分析结果在药讯上公布.一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将预警信息通报有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二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该慎重经验用药.三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该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四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该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二)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二)

(一) 适应证
1 中、重度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2 中、重度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治疗此类感染常需与具有抗铜绿假单胞菌作用的β内酰胺类或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3 严重葡萄球菌或肠球菌感染治疗的联合用药之一(非首选)。
4 链霉素或庆大霉素亦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布鲁菌病,后者的治疗需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
2 伤寒:成人伤寒沙门菌感染的治疗以氟喹诺酮类为首选,氯霉素仍可用于敏感伤寒沙门菌所致伤寒的治疗。
3 厌氧菌感染:氯霉素对脆弱拟杆菌具较强抗菌活性,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需氧菌与厌氧菌所致的腹腔和盆腔感染。
4 其他:氯霉素对Q热等立克次体感染的疗效与四环素相仿。
(二) 注意事项
在氯霉素使用中有哪些禁忌证,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但需要监测?
2 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的任一品种均具肾毒性、耳毒性(耳蜗、前庭)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因此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严密观察患者听力及前庭功能,注意观察神经肌肉阻滞症状。一旦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先兆时,须及时停药。需注意局部用药时亦有可能发生上述不良反应。
3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社区获得上、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抗菌作用差,又有明显的耳、肾毒性,因此对门急诊中常见的上、下呼吸道细菌性感染不宜选用本类药物治疗。由于其毒性反应,本类药物也不宜用于单纯性上、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的治疗。
6 肝功能减退患者避免应用本药。
四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目前沿用的大环内酯类有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柱晶白霉素。大环内酯类新品种(新大环内酯类)有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其对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等的抗微生物活性增强、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给药剂量减小、不良反应亦较少、临床适应证有所扩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注意事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注意事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注意事项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

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

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一、适应证:
• • • • • • • • ⒈G-杆菌的中、重度感染 ⒉铜绿假单胞菌的中重度感染:需联合用药 ⒊严重葡萄球菌或肠球菌感染的联合用药(非首选)。 ⒋链或庆大霉素亦可用于土拉菌病,鼠疫及布鲁菌病。后 者需联合用药。 ⒌链霉素:结核病联合疗法。 ⒍新霉素:口服用于结肠术前准备或局部用药。 ⒎巴龙霉素:用于肠道隐孢子虫病。 ⒏大观霉素:仅用于单纯性淋病。
• 碳青霉烯类
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和帕尼培南/倍他米 隆(克倍宁) 对各种G+和G-需氧和厌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有强大活 性。对β-内酰胺酶高度稳定。但对MRSA和嗜麦芽窄食单胞 菌作用差
• • • • •
• • • •
一、适应证 1.多重耐药的需氧G-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所致的严 重感染。 2.厌氧和需氧菌的混合感染的重症者。 3.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免疫缺陷患者中重症感染的经验治疗。 4.亚胺培南不适于CNS感染(可引起癫痫、意识障碍等) 5.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还可用于3个月以上儿童 的细菌性脑膜炎。 二、注意事项 1.过敏者禁用 2.不宜于治疗轻症 3.所致的严重CNS反应多发生在原有CNS疾病者及肾功能下降 而未减量者。故原有癫痫等禁用。CNS感染者有指征用美洛 培南或帕尼培南时,应严密观察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 4.肾功能不全及老年,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
大环内酯类
• • • • • • • 一、适应证: ⒈红霉素(含琥乙红霉素、依托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 ⑴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的替代药物:用于G+球菌和G+杆菌感染。 ⑵军团菌病,弯曲菌肠炎,百日咳等。 ⑶衣原体属,支原体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及泌尿生殖系感染。 ⑷其他:口腔感染。 ⒉新品种:除上述适应证外,阿奇霉素用于军团菌病。阿奇霉素、 克拉霉素尚可用于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 呼吸道感染,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支杆菌复合群感染 的治疗及预防。克拉霉素与甲硝唑、奥美拉唑或胶体次枸橼酸鉍 合用,治疗幽门螺杆菌阳性溃疡。

临床药物输注需要冲管注意事项、药物连续输注反应、不宜生理盐水冲管药物及利尿素、抗菌药物冲管注意事项

临床药物输注需要冲管注意事项、药物连续输注反应、不宜生理盐水冲管药物及利尿素、抗菌药物冲管注意事项

临床药物输注前后需要冲管注意事项、常用药物连续输注反应、不宜用生理盐水冲管药物注意及利尿素、抗菌药物冲管注意事项临床上当注射剂序贯静脉滴注,前后两组输液药物成分存在配伍禁忌时,输注完一组液体后残留在管壁的药物会和下一组药物在输液管中发生意想不到的反应,产生沉淀、气泡、变色等而改变药物性质,影响药物疗效,甚至危害患者健康,而且常常引发医患纠纷。

药物使用间隔充分冲洗输液管是有效方法。

乳酸/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由于仅可以得到有限的关于乳酸/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和其他静脉用药相容性的资料,不得向一次性柔性容器中的预混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一次性小瓶中的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中加入添加剂或其他药物,或者与之从同一条静脉通路输注;如果使用同一条静脉通路连续输注一些不同的药物,应当在输注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前后,使用与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和通过同一通路输注的其他药物相容的注射液冲洗。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与甲硝唑联合使用时,建议在输注甲硝唑前,先用可以与之配伍的液体冲洗输液管。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除了新生儿,其他病人可进行本品和含钙输液的序贯给药,但在两次输液之间必须用相容液体充分冲洗输液管。

注射用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用时,可按顺序分别静脉注射这两种药物;注射时应使用不同的静脉输液管,或在注射间期,用另一种已获批准的稀释液充分冲洗先前使用过的静脉输液管。

奥硝唑注射液:奥硝唑注射液pH值为2.5-4.0,显强酸性,同时具有强氧化性,临床上发现奥硝唑与大部分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复方甘草酸苷、门冬氨酸钾镁等均有配伍禁忌,如果序贯输注,会因为输液管路中的药液残留或者操作过程中的不慎引入而导致瓶内或者输液管路变色,所以输注前后需要充分冲洗输液管;虽未在配伍禁忌表中查询到,实际工作中发现与阿洛西林混合起絮状沉淀,与奥美拉唑混合呈黄褐色沉淀,与炎琥宁混合生成白色沉淀,联合应用时需充分冲洗输液管。

注射用夫西地酸钠:夫西地酸静脉注射剂不能与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万古霉素、头孢噻啶或羟苄青霉素混合,亦不可与全血、氨基酸溶液或含钙溶液混合;当溶液的pH低于7.4时,本品会沉淀;所以在输注夫西地酸时应尽量避免与酸性药物序贯滴注,确需联用时应充分冲洗输液管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专项治理、临床应用管理、合理使用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和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二、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

三、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及用药基本原则:1.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用药基本原则是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四、外科手术预防用药:1. 清洁手术: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a.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b.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

如头颅、心脏、眼内等手术。

c.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d.高龄或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肠道、尿路、胆道液体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与注意事项

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与注意事项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与注意事项一、青霉素类本类药物可分为:一)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细菌的药物,如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青霉素V(苯氧甲基青霉素)。

二)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如甲氧西林(现仅用于药敏试验)、苯唑西林、氯唑西林等。

本类药物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仿,但抗菌作用较差,对青霉素酶稳定;因产酶而对青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对本类药物敏感,但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对本类药物耐药。

三)广谱青霉素,抗菌谱除革兰阳性菌外,还包括:①对部分肠杆菌科细菌有抗菌活性者,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②对多数革兰阴性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具抗菌活性者,如哌拉西林、阿洛西林、美洛西林、呋布西林、替卡西林。

注意事项:1、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并须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2、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并立即给病人注射肾上腺素,并给予吸氧、应用升压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抗休克治疗。

3、全身应用大剂量青霉素可引起腱反射增强、肌肉痉挛、抽搐、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青霉素脑病),此反应易出现于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

4、青霉素不用于鞘内注射。

5、青霉素钾盐不可快速静脉注射。

6、本类药物在碱性溶液中易失活。

因此溶媒不宜用葡萄糖,而应用氯化钠。

二、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类根据其抗菌谱、抗菌活性、对β内酰胺酶的稳定性以及肾毒性的不同,目前分为四代。

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作用于需氧革兰阳性球菌,仅对少数革兰阴性杆菌有一定抗菌活性;常用的注射剂有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替唑、头孢硫脒等,口服制剂有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和头孢羟氨苄等。

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相仿或略差,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亦具有抗菌活性,但对假单孢菌、不动杆菌、沙雷杆菌、粪链球菌无效;注射剂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头孢孟多等,口服制剂有头孢呋辛酯、头孢克洛和头孢丙烯等。

第三代头孢菌素对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有强大抗菌作用,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和头孢他定还对铜绿假单胞菌亦具高度抗菌活性;注射品种有头孢噻肟、头孢唑肟、头孢地嗪、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他定等,口服品种有头孢克肟、头孢他美酯、头孢地尼和头孢泊肟酯等,口服品种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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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注射液
2ml:8万单位/支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注射 100ml:0.2g/瓶 液 喹诺酮类 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 滴注时间为每250ml不得少于2小 液250~500ml。 时,500ml不得少于3小时。
*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2ml:100mg/支
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头孢唑肟钠粉针
1.5g、1g/支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头孢哌酮他唑巴坦钠 头孢类复方 制剂(β 内酰胺酶抑 制剂)
1g、1.125g/支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1.5g/支(头孢噻 #头孢噻肟钠舒巴坦钠粉 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禁 肟1g和舒巴坦 滴注浓度应为10mg/ml(头孢噻肟) 针 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用于对任何一种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及 0.5g) 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 5%或10%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 注射液50ml或100ml。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头孢孟多酯钠粉针
0.5g、1g/支
#头孢替安粉针
0.5g、1g/支
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 液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与 含钙剂或含钙产品合并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 结局的不良事件。
抗菌药物静滴使用时部分注意事项
分类 名称 规格 静滴使用溶媒 滴注时间 配伍
*青霉素钠粉针 青霉素类 *苯唑西林钠粉针
0.48g(80万单位)/ 支
宜将一次剂量的药物溶于约100ml 肌注时不应以氯化钠注射液为溶剂。不应与其 输液中,于0.5~1小时内滴完。静 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用 滴时给药速度不能超过每分钟50 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万单位。 一次剂量的药物溶于100ml输液 中,于0.5~1小时内滴完。 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 一次剂量的药物溶于250ml输液 液。 中,滴注时间45分钟~90分钟。 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 滴注时间为45~90分钟。 液250ml。 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 液。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100ml:0.5g/瓶
抗真菌药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200ml:400mg/瓶
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以上根据我院现用注射用抗菌药物说明书整理,请临床用药时遵照执行。 药剂科 2014年7月 第 3 页,共 3 页
第二代头孢 *头孢呋辛钠粉针 菌素类
1.5g/支
溶解本品时应用注射用水,1.5g最 少需用15ml注射用水溶解。
第 1 页,共 3 页
分类
名称
规格
静滴使用溶媒
5%或10%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 注射液。
滴注时间
配伍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1g/支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 射液适量溶解。再用5%葡萄糖注射 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稀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头孢替唑钠粉针
0.5g/支
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大环内酯类 #阿奇霉素粉针
0.1g、0.25g/支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
0.9g:200ml/袋 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 液。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与氨苄青霉素、苯 每100ml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 。 及硫酸镁产生配伍禁忌。 单独使用。 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其他静脉输 注的药品联合使用时,不应与其他药品经同一 静脉通道先后使用。特殊情况确需经同一静脉 通道先后使用的,应在二者之间另开冲管液体 进行冲管。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 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其他静脉输 注的药品联合使用时,不应与其他药品经同一 静脉通道先后使用。特殊情况确需经同一静脉 通道先后使用的,应在二者之间另开冲管液体 进行冲管。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 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最大滴注速度应控制在200mg/小 时。
0.5g/支
青霉素类复 #@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方制剂(β -内酰胺酶 抑制剂) #@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
0.75g/支
3.0g(2:1)/支
#头孢拉定粉针
0.5g/支
#@头孢硫脒粉针 第一代头孢 菌素类 #@头孢硫脒粉针
0.5g/支
无特别说明。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头孢西丁钠 头霉素类 #头孢美唑钠
1g/支
1g/支
第 2 页,共 3 页
分类
名称
规格
0.25g/瓶
静滴使用溶媒
滴注时间
配伍
碳青霉烯类 #@美罗培南粉针
静脉推注时应使用无菌注射用水配 静脉推注时间应大于5分钟,静脉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确需与氨基糖苷类 制,浓度约50mg/ml。 滴注时间大于15~30分钟。 药物联用时,给药时间应间隔1小时以上。 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 滴注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滴注 液250~500ml。 液浓度不得高于2.0mg/ml。 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静脉用药2天左右 后应改用阿奇霉素口服制剂治疗,改变时间应 由医师根据临床治疗反应确定。
*头液。 100~250ml稀释后静脉滴注。
第三代头孢 菌素类 #头孢他啶粉针
0.5g、1g/支
先用注射用水(5~10ml)溶解,然 后再加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 射液100ml稀释供静脉滴注20~30分 钟。 10%葡萄糖注射液、电解质注射液或 30分钟~~2小时。 氨基酸注射液。 先用氯化钠注射液或注射用水 (5~10ml)溶解,然后再加5%葡萄 滴注时间为30~60min,每次滴注 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150~250ml 时间不得少于30min。 稀释供静脉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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