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白洋工业区总体规划

宜昌市白洋工业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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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3)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6)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7)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8)

第六章场地和道路竖向工程规划 (9)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10)

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10)

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12)

第十一章“四线”管制规划 (13)

第十二章城市设计控制与引导 (13)

第十三章街区编码 (14)

第十四章规划实施建议 (14)

第十五章附则 (15)

附表一:城乡用地汇总表 (16)

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6)

附表三:土地使用强度一览表 (17)

附表四: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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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更好促进沿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实现,作为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有效支撑,适应宜昌市白洋新城的建设发展需要,提升白洋新城一期起步区的城市功能定位,统筹引导该区域范围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有序建设,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区域内规划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特编制《宜昌市白洋新城一期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下称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3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图则、规划说明书共同组成,本文本与分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两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4条本规划是指导宜昌市白洋新城一期起步区用地建设和管理的法规性文件,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划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均无权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相关法定程序进行。

第5条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6 .4.1)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5)《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6)《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

(7)《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9)《宜昌市中心城区道路网专项规划》

(10)《宜昌市中心城区绿道系统规划》

(11)《宜昌高新区空间发展规划》

(12)《宜昌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1-2030)》

(13)《宜昌市白洋新城总体规划(2014-2030)》

(14)规划区现状调查的统计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契合上位规划的各项要求

坚决落实《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和《宜昌市白洋新城总体规划(2014-2030)》对该区域发展的各项要求与部署,综合考虑该区域的现实发展需求及其在白洋新城建设中起到的突出示范效益,以实现规划区内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并重点解决好起步区内村民安置等民生问题;

2、以低碳、可持续原则推进区域开发

本起步区作为白洋新城最先开发的区域将承担起重要的示范作用,提倡生态网络化、空间紧凑化、资源循环化、复合有机化等原则,以规划区的开发建设不超越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为前提,充分保护现有水体、山体、植被等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引导功能空间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持地区生态平衡,确保实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永续发展。

3、产城一体化发展

白洋新城的发展强调立足长江经济带,采用“以港促产、以产兴城、港产城共建共荣”的发展模式,本区域作为其起步区,应注重居住与就业的融合、产业区和城镇区的融合,形成产城一体化布局的模式,统筹产业发展与城镇发展,打造集综合服务、职住平衡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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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规划目标

1、本次规划本着“提升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的总体原则,对该片区用地进行合理控制,整合资源,完善配套,力求将白洋新城一期起步区打造成一个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城市综合性示范片区。

2、规划通过探索产研居可持续建设,打造低碳、绿色、智慧综合型片区,将该地区建设成为联合国环境规划总署“可持续建筑协议”项目先导试验区。

3、规划通过提升白洋科技服务内涵,构建新城产业发展引擎,将该地区建设成为宜昌科技创新服务中心(TBD)。

第8条功能定位

白洋新城一期起步区的总体功能定位为:集科技研发、创新服务、科技会展等为一体的宜昌科技服务中心;集金融商务、管理咨询、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集休闲购物、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公服为一体的宜居活力住区。

第9条规划规模

1、城乡用地规模为:716.99公顷;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为:683.03公顷。

2、人口规模:规划人口6.45万人。

第10条关于强制性内容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指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文本中“加粗黑体字”条文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11条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即土地的主要用途,其用地分类和代码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本规划将用地细分至中、小类。

第12条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是指地块周围用地分界线、道路红线等围合的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属建设单位的征地面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数据为准。

第13条用地兼容性规定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考虑土地使用的不确定性,给规划管理提供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和弹性,按《用地兼容性规定表》满足土地性质的兼容性。

用地兼容性是指改变主项用地的用地性质,兼容用地分为允许改变主项用地性质和有条件容许改变主项用地性质两种。

下表中主项用地性质是指土地利用总图则上表示的规划用地性质,纵列表示兼容用地性质,横行表示主项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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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允许兼容,╳为不允许兼容,△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允许或不允许兼容,未列入“建设用地兼容性表”的,

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影响

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兼容范围。

第14条容积率

1、容积率是指地块内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2、居住用地和非居住用地容积率按照下表执行:

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等级、指标及应用范围

非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等级、指标及应用范围

注:已取得规划设计要点的地块,以设计要点要求为准。

3、规划区内公用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内建设基本以构筑物为主,故对该

类用地的容积率不作具体规定。

第15条建筑密度

1、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按不同性质的用地,其建

筑密度可参阅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表。

2、各类建筑建筑密度控制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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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绿地率

1、绿地率是指地块内绿地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2、本规划绿地由两部分组成:①公园绿地,在总图则中明确界定;②地块绿地,规划给出指标要求,在各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中界定。

3、各类建筑绿地率控制如下表所示:

第17条建筑限高

1、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建筑物最大高度必须满足日照、通风、城市景观、历史文物保护、机场净空、高压线等限高要求的允许最大建筑高度。

2、规划区内任何建筑的间距必须符合国家和宜昌市有关日照、消防、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3、各类建筑高度控制如下表所示:

注:高度限定为上限值。

第18条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规定

1、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是为了保障城市综合利益,各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循本规定的有关指标。

2、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任何地块和建筑物必须按下表中规定的距离作出基本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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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一览表

3、所有建筑物按上述规定后退红线后,仍不满足日照间距,则按《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第19条建筑物后退地块分界线(无道路)的规定

1、地块分界线是指相邻两块用地之间由于其可能的用地性质不同而设置的用地界限,一般情况下无道路分隔。

2、沿地块分界线边界的建筑物其退后地块分界线的距离按本身建筑间距要求的一半控制。

3、界外为永久公园绿地(不包括绿道用地)、广场、水面等开敞空间时,退后地块分界线距离按居住建筑离界距离的1.1倍控制。

4、地下建(构)筑物退后地块分界线的距离宜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距离)的0.7倍,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最小值为2米。

第20条交通出入口方位规定

1、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允许适宜机动车开口位置或不允许开口的限制地段,在图则中通过对机动车出入口限制范围及适宜机动车出入位置来控制。

2、在道路交叉口一定距离范围内严禁开设机动车出入口:主干路上距离交叉口70米;次干路距离交叉口50米。

3、各地块适宜的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参见土地使用容量控制表和分图则。

第21条停车泊位

1、停车泊位是各地块根据其用地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在开发建设中必须配建的停车位,本规划中停车位按当量小汽车位标准计算,每个停车位占地宜位25-30平方米。

2、配建停车位按《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因建设需要,地块性质或建设容量调整时,配建停车位也需作相应变动。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22条用地性质分类

本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规定的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主要划分至中类或小类。

本规划主要土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共六类城市建设用地。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23条用地性质控制

本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兼容性规定确定,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性质及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文本和图则的规定。

第24条用地性质调整

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用地规模如需作变更时,必须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宜在同类别范围内调整,变更应同时符合用地与建设用地兼容性的规定,变更应有利于环境改善和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并不得影响周边地块土地和建筑的正常使用。第25条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但其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图则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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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总体控制指标要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宜以道路划分的街坊为基本规模成片进行。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26条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带、五组团”的功能结构,包括两个片区级中心、两条发展轴线、三条道路景观带和五个功能组团。

两个片区级中心:包括起步区西侧的综合商业中心、起步区东侧的科技商务会展中心;

两条发展轴线:以贯穿起步区南北的宜张高速为中央交通景观轴,解决大区域范围的对外沟通联系,同时依托两侧绿化带形成生态屏障;以联通起步区东西的318国道为对外联系拓展轴,形成起步区与白洋新城各部分之间的便捷交通联系;

三条道路景观带:以裴太路、洋城大道、花园路为起步区道路景观带,强化沿线道路绿地建设,提升规划区内的整体景观质量;

五个功能组团:形成三大生态文化住区;分别为原住民传统风貌住区、白洋可持续住区、临山生态低碳住区。两大产业区;分别为商务办公式科技研发区和创新智慧产业区

第27条居住用地规划

1、规划居住用地均为二类居住用地,以村民安置用地为主,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11.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1.23%,可居住6.45万人。根据需求主要配置了相应的幼儿园、居委会、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菜市场等居住区配套公建。

2、规划居住区分为白洋可持续住区、原住民传统风貌住区和临山低碳生态住区等三个社区进行布局。其中白洋可持续住区位于宜张高速以西,318国道以北区域,主要居住群体以部分村民安置和就业人员配套居住为主,以适宜的步行空间和居住便利度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原住民传统风貌住区:位于宜张高速以西,318国道以南区域,主要居住群体以原有村民安置为主,主要以符合当地民风民俗的多层住宅为特色;临山低碳生态住区:位于318国道以南,白雅路以北区域,紧靠白洋公园。借助于白洋公园的生态环境优势,形成具有良好景观环境和便利职住条件的低碳生态住区,主要居住群体以中高端企业管理人员为主。

第28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主要用于白洋集镇现有行政办公用地的搬迁,以利于促进白洋集镇的改造和推动村民搬迁安置,该行政办公在近期保持白洋集镇的独立行政体制,远期纳入新城后可作为整个新城的附属行政办公用地。同时规划还将综合研发片区的行政办公用地纳入统一考虑的范畴,在宜张高速以东规划了两处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68%,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0.71m2.。

2、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结合社区中心布置三处文化活动用地,以满足区内居民的文化娱乐需求,总占地面积1.56公顷。在规划范围内科技商务会展中心附近布置一处会展用地,占地4.93公顷。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总面积6.4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96%,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1m2.。

3、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共设置3所30班小学,2所30班初中,1所36班高中。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总面积14.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2.17%。

4、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社区级医疗卫生服务及市区级综合服务设施两个等级。在规划范围内西片区综合商业中心附近规划一处白洋第二人民医院,在东片区社区中心附近规划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6.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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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住房建设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商丘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对全市住房建设起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商丘市中心城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 第二章住房现状 第八条至2005年底,中心城区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513.49万平方米。

其中,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商品住房659.8万平方米;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1853.69万平方米。共有住房24.05万套,其中商品住房5.6万套,通过其他方式(含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建造住房18.45万套,无廉租住房。 第二章规划方针和目标 第九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符合商丘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第十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中心城区的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十一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依据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201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07万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规划要求,规划期内,我市住房总需求为876万平方米、9.85万套;应建设商品住房683万平方米、7.19万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4平方米、1.67万套;建设廉租住房59万平方米、0.98万套。 第三章住房需求预测

吕梁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吕梁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绿地总面积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现状 (1) 第二节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宜昌市东山四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宜昌市东山四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宜昌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促进东山四路片区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了宜 昌市东山四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本规划是宜昌市东山四路片区开发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和原则 进行。 第三条本规划由文本、图则、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图则与文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四条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本次规划的范围为:东南方向以发展大道为界,西北方向以规划的晓溪环路为界,西南方向以宜黄高速为界,东北方向以规划的唐家湾路为界,总用地 面积477.66公顷。 第六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七条本规划的编制依据为: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5、《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6、《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八条开发策略 1、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实现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土地开发利用的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加大经济开发力度,配合西陵经济发展园区的需要,促进宜昌市的经济 发展建设。 3、优化用地结构,形成一个符合东山四路片区实际和城市发展要求的城市 功能。 4、完善配套设施。一方面以城市功能要求为基础,提高城市内部服务环境, 另一方面以形成集中居住生活区为目标,完善相关居住服务设施建设。 5、塑造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人的文化娱乐和居住生活环境。 6、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规划原则: 1、现实性原则 2、超前性原则 3、综合效益原则 4、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原则 第十条建设目标: 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立足于宜昌市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条件,适应开发建 设需要,把东山四路片区建成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生活安全舒适、 具有一定生态景观特色、环境优良的高品质经济发展新区。 第十一条本规划由宜昌市规划局负责解释。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时,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确定东山四路片区性质为:东山四路片区是以发展居住、商贸和都市型工业为主的现代化生态新区。 第十三条东山四路片区规划总用地477.66公顷,规划控制居住人口规模2.5万人。

宜昌城市总体规划获批 城区人口2030年达300万

宜昌城市总体规划获批城区人口2030年达300万 2013年03月03日05:39荆楚网-湖北日报唐宜贵我要评论(4) 字号:T|T 城市职能: ●世界最大的水电能源基地●国际著名的风景名胜旅游及休闲旅游目的地●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科教文化中心、交通及流通中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湖北省重要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服务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2015年 200万人 2020年 226万人 2030年 302万人 生产总值: 2015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500亿元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2015年 200平方公里 2030年 302平方公里 城市组团: 西陵组团、伍家岗组团、点军组团、小溪塔组团、猇亭组团、白洋组团、坝区组团 龙泉组团、鸦鹊岭组团、安福寺组团、顾家店组团、红花套组团、高坝洲组团 解读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未来宜昌将再建5座跨江大桥 3条轨道交通线路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市级行政中心建在伍家岗 解读20年后宜昌:形成1个特大城市3个中等城市 增七家医院市民就医更方便规划45处福利设施 宜昌新增四处市级文体设施五处区级文化中心 湖北日报讯(记者唐宜贵、通讯员淡争燕、蔡钧庭)昨日获悉,《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获得省政府批准。到2030年,该市中心城 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0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 300平方公里以内。 获批的该市城市总规称,宜昌中心城区将形成“沿江带状多组团”空间结构。主要沿长江城镇聚合带布局,以柏临河、桥边河、黄柏河、清江、玛瑙河 为垂江发展轴线,实现城市组团的纵深拓展。组团共有13个,分别是西陵、伍家岗、点军、小溪塔、猇亭、白洋、坝区、龙泉、鸦鹊岭、安福寺、顾家店、 红花套、高坝洲组团等。 宜昌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说,宜昌迎来了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以法律形 式固定的宜昌城市总规,通过13个组团构成一座全省独一无二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极具个性色彩,全国少见。他说,宜昌组团式城市,组团与组团间是通过 生态廊道分割、用快速交通系统连通的城市格局。城市实景格局类似深圳和珠海,协调美丽。这是宜昌特有的山水特色赋予的魅力。他表示,组团式大城市,更易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居住在每个组团的居民,出 门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公园广场或大型公共绿地。未来的宜昌,将通过平行 和垂直长江的3条轨道交通,快速通达长江两岸和一些重要组团。 省政府在批复中说,宜昌是世界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因此,宜昌要重视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尊重 城市发展规律,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资源,认真处理好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的 关系,合理引导主城功能区、产业功能区和旅游功能区各组团有序发展;完善 基础设施体系,将生态文化旅游服务功能融入到城市建设之中,加快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完善城区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景观绿地建设,优化长江 两岸的城市建设布局,预留城市公共空间,营造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 未来宜昌将再建5座跨江大桥 3条轨道交通线 昨日,记者从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中了解到,未来宜昌将优先发展城市 公共交通,构建以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出租汽车、

《商丘火车站高铁核心区城市设计》公示稿

商丘市火车站高铁核心区城市设计摘要 总体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大部分位于商丘火车站辐射半径为 1 公里的范围内,属于商务活动、建筑密度相对最高的第一圈层。设计研究范围面积 4.53平方公里,重点设计范围面积1.6平方公里。 设计理念: 融合商丘“城叠城”独特历史风貌,通过屋顶观光之城,地面绿地活力之城,地下商业之城,展现三层活力空间的叠合。 规划设计前景 1.商丘火车站核心区域重点是发展商务,核心是助理物流,商丘当下不需要刻意“留住”,而是要服务好“留驻”。配套好物流产业,需要大力发展商旅服务业,配套足够总部空间,引入法律金融配套,设置产品推广场所。 2.火车站核心区域发展更为明确而专门的业态,实现与中央商务区错位。与强调行政、金融、研发、现代服务业以及总部功能的日月湖中央商务区,在功能上无可否认将与火车站商务区域产生一定的功能重叠,本次规划在空间设计上体现功能的差异化必须预留一定的弹性,留待市场检验发展策略的效果。 3.全方位塑造历史的、本土文化的、属于市民的空间。在空间塑造层

面体现商丘古城历史沉积的内涵,以及历史建筑元素,在空间使用层面设计融入本土民俗活动,力图使商丘火车站高铁核心区域成为一个对内外展现商丘厚重历史的界面,以及一个真正为市民服务的人民公园。 4.重点发展联系大型公共空间以及交通枢纽的区域,以集约用地的发展模式迅速打造核心区域形象。依托省际交点区位,拥有较好工业以及物流业基础,我们认为,依托三线合一的火车站高铁核心区发展,全力助长物流,将是助力商丘融入一带一路的重要战略。在总体战略层面,高铁核心区域需要针对专业物流业发展需求,加强与本土企业的联系,提升服务配套水平,重点打造高效集约的综合服务中心区域。

太原关于成立兽药生产加工公司可行性报告

太原关于成立兽药生产加工公司 可行性报告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报告摘要说明 全球兽药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稳步发展时期。兽药行业 分析指出,除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出现负增长以外,全球兽药市场 保持稳定增长,从2010年1945亿元增长到2019年3472亿元的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14%。 xxx公司由xxx集团(以下简称“A公司”)与xxx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A公司出资610.0万元,占公司股份78%;B公司出资170.0万元,占公司股份22%。 xxx公司以兽药产业为核心,依托A公司的渠道资源和B公司的行 业经验,xxx公司将快速形成行业竞争力,通过3-5年的发展,成为区域内行业龙头,带动并促进全行业的发展。 xxx公司计划总投资18118.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202.97万元,占总投资的72.87%;流动资金4915.13万元,占总投 资的27.13%。 根据规划,xxx公司正常经营年份可实现营业收入36210.00万元,总成本费用28272.88万元,税金及附加345.13万元,利润总额 7937.12万元,利税总额9377.03万元,税后净利润5952.84万元,纳税总额3424.19万元,投资利润率43.81%,投资利税率51.76%,投资 回报率32.86%,全部投资回收期4.54年,提供就业职位499个。

我国兽药企业数量众多,但主要以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为主。兽药行业实行强制GMP认证之前,由于进入门槛较低,行业呈现无序竞争的格局,企业数量众多、生产规模偏小、技术含量较低、产品结构单一,给行业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2004年,我国大约有2,800家兽药生产企业。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概况 一、规划编制背景与技术路线 (一)规划编制背景 宜昌市历史上编制过多次城市总体规划,最近一次城市总体规划(1992-2010年)199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对宜昌市的发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完成,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宜昌市自身发展以及在区域中的地位都面临各种各样的机遇和挑战,需要通过对1992版总体规划的修编,从规划政策方面对未来发展作出整体把握。湖北省建设厅于2004年批准宜昌市对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于本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背景因素有如下方面: 第一,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明确了今后20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出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本次规划的规划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因此规划要立足宜昌实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大之后,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发展原则。城市规划涉及城市中多方面利益,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发展,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主要目标。第三,近年来国家《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崛起的规划和措施”等相关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是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推动,二是要依靠中部地区的自我努力。在“中部崛起”的大目标之下,具有发展优势的城市和地区将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地,有机会通过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宜昌是中部地区独具特色,较有发展活力的城市,具有无可替代的区位和较好的发展条件,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战略机遇期,在国家梯度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提出的有关土地和城市规划的政策。主要包括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要素的研究与保护,建设节约型城市。这对城市的增长方式、用地布局、规划建设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五,《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中提出构筑宜昌都市区,塑造湖北省域副中心的战略构想。湖北省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统筹推进商丘市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审议出台数字城市建设有关总体规划、政策文件,研究决策数字城市建设重大事项,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任务分工,组织实施数字城市建设重大工程,督促检查数字城市建设有关部署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统筹推进数字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张建慧(市长) 副组长:吴祖明(常务副市长) 成员:任善礼(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常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殷鹤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韩涛(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建民(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红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明星(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水旺(市民政局局长) 王全国(市财政局局长) 王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新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丁凡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侯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绍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爱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明(市水利局局长) 海继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涛(市商务局局长) 孙玉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树仁(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中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戚征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伟岸(市统计局局长) 贺生勤(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梁清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孔令伟(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刘彦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国防(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徐庆志(人民银行商丘市中心支行行长)辛作义(商丘师范学院副院长) 薛天江(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大立(永城市市长) 张兵(梁园区区长)

吕梁市市域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

吕梁市市域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 一、发展规划 以融入太原都市圈为核心,以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纽带,以市域城镇化为引擎,主动融入太原都市圈,加快建设“两个城镇带”,坚持实施“大县城、大集镇”战略,按照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县城和大集镇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以“三规”为引领、“三区”为支撑、“三改”为抓手,实现城市功能、品位、经济、管理及居民素质等要素与都市圈的深度对接,着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 深入实施“大县城、大集镇”战略,加快吕梁市区建设步伐,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吕梁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大剧院、少年宫、文化广场、新闻广电大厦等标志性工程。强化基础支撑,加快“一港五网”建设步伐,实现飞机能上天、铁路通各县、高速全覆盖、供水网络化、电力高能化、通讯现代化的目标,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速。 到2015年,通过五年的建设与发展,要达到以下目标: 1、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2、全市(含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集中供热、供气、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75%、80%、9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22%,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32平方米。吕梁市规划区(包括柳林、中阳、方

山三县)和汾阳、孝义两个次中心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交城县、文水县、岚县、兴县、临县、交口县、石楼县七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景观风貌得到提升。山西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基本成型,在全省的地位有较大提升。 二、推进措施 (一)启动“一市四区”规划,加快吕梁城镇化速度 “一市四区”:启动包含离石、中阳、柳林和方山四个区在内的吕梁市城市建设规划,突出中心城市的龙头地位,强化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交通、金融、旅游、消费中心的地位和功能,逐步增强集聚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吕梁城镇化速度。 “两个城镇带”:以离(石)柳(林)中(阳)方(山)为城镇组群,形成太原都市圈西部中心和连接西北地区的门户;以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为城镇组群,打造成太原盆地西部城镇密集区和工业城镇带。 以现代化、高端化为目标,全力推进离石区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高中心集镇联动城乡的能力。要以宜居为核心,以文化、生态、大气为要素,把吕梁打造成山西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二)、“大县城、大集镇”支撑,整体推进区域发展 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以吕梁市区建设为龙头,加快推进“1273”四级城镇体系,充分发挥县城的集聚功能。交城、文水、交

海南东方市滨海北片区总体规划

2005-2020海南东方市滨海北片区详细规划 说明书目录 1.项目概况 1.1.规划背景 (3) 1.2.规划范围与用地规模3? 1.3.规划依据 (3) 1.4.规划目标3? 1.5.规划原则 (3) 2.现状分析 2.1.区位分析.................................................. 4 2.2.气候条件 (4) 2.3.地震烈度 (4) 2.4.土地利用................................................... 4 2.5.规划用地特征分析 (5) 2.6.地形分析 (5) 2.7.水文?5 2.8.现状道路系统 (5) 2.9.用地权属5? 3.规划布局 3.1.规划理念6? 3.2.对控规的主要调整............................................ 6 3.3.空间布局结构?6 3.4.总体布局 (7) 3.5.道路系统规划8? 3.6.步行系统规划 (8) 3.7.绿地系统规划9? 3.8.空间景观规划9? 3.9.公共设施规划10? 3.10.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10 3.11.建筑风格................................................. 13 4.工程规划 4.1.道路定线与竖向规划 (15) 4.2.给水工程规划?15 4.3.排水工程规划 (16) 4.4.电力工程规划 (17) 4.5.电信工程规划19? 4.6.燃气工程规划 (19) 4.7.综合防灾规划2?1 5.分期规划与投资估算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2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委托方(甲方):宜昌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李晓江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张兵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3 年 2 月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建所 主管所长:尹强,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鹿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罗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家志,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李海涛,高级城市规划师 龚道孝,高级城市规划师 涂欣,城市规划师 袁少军,高级工程师 孙亮,城市规划师 李婧,工程师

付新春,助理城市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10)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4) 第五节市域旅游规划 (17) 第六节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21)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4)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5)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27) 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27) 第二节公共交通系统 (29) 第三节公共停车场 (32)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34) 第一节布局原则 (34)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4)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39)

大局已定!未来的商丘将全面爆发,商丘人已传疯!

大局已定!未来的商丘将全面爆发,商丘人已传疯! 周五六上午9:00奇妙水粉画;请加微信sqlives888抢 名额啦!豫东名城、天地人和千年古城、历久弥新悠悠黄河,厚厚历史孕育着豫东平原一座独具魅力的城市——商丘!2017年,商丘城建如火如荼,商丘项目建设提速提质、立 体交通助力经济腾飞、大棚改'组合拳'打出快节奏、,'保护古城区、改造旧城区、建设新城区'同步进行... 交通基础设施完善2017年,是'十三五' 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商丘市全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78.9亿元。连霍高速公路商丘至豫皖界段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客运场站项目建设如火如荼。抓好长江路跨京九铁路桥、宋城路跨京九立交桥等桥梁建设;沱浍河航运开发项目夏邑段蒋楼桥主桥合拢;商丘机场建设项目正在实质性向前推进…… 【商合杭高铁商丘段木兰大道桥正在施工】商合杭客运专线正线全长770.25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586.87公里,项目总投资960.8亿元。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2015 年11月30日,商合杭高铁全段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20 年11月1日正式开通运营。【京霸高铁改线京雄商】作为'京津冀城际铁路网规划'中的重点项目,京霸铁路将改线建设,不再经过霸州,改为连接雄安新区并在新区东部设站。北京

市住建委相关人士透露,这条铁路未来还将规划延长到河南商丘,并更名为'京雄商铁路'。 【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蒋楼桥主桥合龙】4月25日,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蒋楼桥主桥合龙,这标志着我市实现通江达海、实现综合交通的进程更进一步。沱浍河航运开发建设项目跨夏邑、永城两地,总长85.5公里。项目完成后,商丘货船可从永城进入安徽境内,从而进入淮河。【商丘到柘城的商柘 快速路S207动工比原来快20分钟】【商丘长江路上跨京九铁路立交桥工程】 工程起于商丘市长江路与星林路交叉口,路线自西向东行进,于K0+506.5处上跨京九铁路,对应京九铁路下行线里程为:DK678+502.02;线路向东与G105国道交叉,向东偏南而行,跨越东沙河后路线下穿济广高速,经张阁镇、牛庄,止步梁园区与虞城县交界处,与虞城县嵩山路相接。【修路架桥,通达商丘】 2017年计划建设的52条市政道路,已经开工建设13条, 包括九州路、迎春路、张巡路、明伦路、开元寺路、汉梁路、紫荆路、南海大道、华夏路、中南一路、中南二路、中南三路等。其他道路的前期手续均已完成,开工在即。商丘实验小学北侧张巡路具备通车条件 神火大道南延工程商丘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豫苑路工 程商丘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紫荆路(忠民河桥-应天路)

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吕政办发(2004)100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西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 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吕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其它县(市)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应参照执 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按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各类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和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和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应当按照城市 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表(一)确定的建设用 地适建范围执行。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市建设局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法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筑用地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vip专享]021 中强-东方巴黎城AB地块规划设计说明

中强·东方巴黎城A、B地块规划方案设计说明 第一章总体设计篇 一、设计依据: 1.规划设计条件 (1)本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红线图; (2)本工程征地放样资料; (3)本工程土地使用条件; 2.有关地方法规规定 (1)《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版)》; 3.规划设计技术标准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建筑设计技术标准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3)《住宅智能化参照图标》(GB/T50314-2000);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8)《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8 5.其他设计依据 (1)《居住区规划资料集》; (2)《建筑设计资料集》; 二、项目概况: (1)城市概况: 来安县位于安徽省滁州市东部。古名棠邑,西汉始称建阳,南朝设置新昌郡,唐朝划出清流县东部建立永阳县,南唐改称来安县。是新滁城副中心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皖江城市带东向桥头堡,先后荣获浙商最佳投资城市、苏商投资中国最佳首选城市等称号,被评为安徽省科学发展先进县、安徽省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县、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中国绿色能源产业百强县、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 来安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四季分明,物产丰富。地处长江北岸,与南京市隔江而望,环邻江苏省南京市、淮安市和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及明光市。县城新安镇距离南京市区60公里、京沪铁路滁州站18公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80公里、宁洛高速公路滁州出入口5公里,104国道从南京长江大桥自东向西贯穿全境,与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 隔河相邻。来安县是南京都市圈核心层,是南京江北的重要门户、安徽的东大门、滁州的副中心城市。来安历史文化悠久,西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始置建阳县,至南唐升元二年(公元938年)定名来安县。来安县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来安旅游资源丰富,境内风光旖旎,以“山、水、泉、洞、寺、岛”为特色,逐步形成景色各异的白鹭岛、孔雀寺、林桥生态园、景华生态园、龙源风电场、皖东烈士陵园等景点,对外开放。尊胜禅院至今保存有《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祖父曹寅撰写的碑刻 (2)用地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市中心,地块最南端为文昌路,最东边靠香樟路,北邻北外环路,西侧临近公园路,一条建阳路将地块分为A地块和B地块。地势相对平整,无复杂地貌,南北平均长约330米,东西平均宽约1000米,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05701平方米,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48912.7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254614平方米。其中A1、B1、B2地块均为高层居住区,配置住宅底商,幼儿园、开关站,A2为自然生态绿化公园,农贸市场设置在A3地块,综合 楼设置在B1地块。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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