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游泳场管理制度

游泳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游泳场的运营管理,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提高游泳场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内所有游泳场,游泳场包括室内游泳馆和室外游泳池。
第三条游泳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文明优先、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四条游泳场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人文管理。
第五条游泳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服务于广大游泳者。
第二章设施及设备管理第六条游泳场应当具备合格的游泳设施,包括泳池、更衣室、洗浴设施等,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游泳场应当设置清洁卫生的卫生间,保持干净整洁,保障游泳者的健康。
第八条游泳设施应当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保障游泳者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游泳场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岗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游泳场应当制定安全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有效地处理。
第十一条游泳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规范游泳者的行为。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游泳场应当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第十三条游泳场应当定期组织游泳技能培训、健身指导等活动,提高游泳者的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游泳场应当定期举办游泳比赛、康体活动、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游泳者的文化娱乐生活。
第五章计费管理第十五条游泳场应当公平计费,不得擅自提高票价或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游泳场应当开展会员制度,为常客提供优惠服务。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游泳场应当制定游泳纪律,规范游泳者的行为。
第十八条游泳场应当加强巡查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游泳场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游泳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游泳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游泳场的违规行为,并做出相应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游泳场应当定期公布安全警示信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通知游泳者。
游泳馆管理制度细则范文(4篇)

游泳馆管理制度细则范文第一条进出游泳馆规定1. 游泳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9点。
2. 进入游泳馆需出示有效的游泳卡或门票,并进行身份验证。
3. 未满18岁的儿童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游泳馆。
第二条游泳馆安全规定1. 游泳馆内严禁吸烟、饮酒和吸食药物等行为,禁止携带易燃、爆炸物品入内。
2. 游泳馆内必须穿着合适的泳衣,禁止穿着衣服、鞋子等非游泳装备进入水池。
3. 游泳馆内严禁狂奔、打闹及使用水上游戏器材等行为,遵守游泳馆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游泳池使用规定1. 游泳者必须事先进行热身运动,并听从救生员或工作人员的指示。
2. 游泳池内禁止跳水和进行危险的水中动作,如翻滚、翻腾等。
3. 游泳池内禁止过度靠近泳池边缘和障碍物,必须注意周围的安全。
第四条设备设施管理规定1. 游泳馆内的器材和设施只能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使用。
2. 在游泳馆设备设施损坏或异常时,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禁止私自操作修理。
3. 游泳馆内禁止随意调整或改变设施布局。
第五条违规处理办法1. 对于违反游泳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轻微违规行为,游泳馆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口头警告和劝阻。
3. 严重违规行为,游泳馆工作人员有权暂停其使用游泳馆的权利,并可能被禁止再次进入游泳馆。
4. 对于故意破坏设备、偷窃游泳馆财物等违法行为,游泳馆有权报警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附则1. 游泳馆有权根据需要对该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并提前进行通知。
2. 对于相关管理制度未作说明的事项,游泳馆有权进行适当处理。
3. 游泳者应自觉遵守游泳馆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游泳馆的秩序和安全。
以上为游泳馆管理制度细则,违反者将承担相关责任,请广大游泳者遵守。
游泳馆管理制度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游泳馆的安全管理,维护游泳馆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规范游泳馆的运营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游泳馆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并进行宣传和执行。
2024年游泳馆管理制度

2024年游泳馆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健康和休闲娱乐的需求不断增长。
游泳作为一项既能锻炼身体又能放松心情的运动,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喜爱和关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游泳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们的需求,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游泳馆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2024年游泳馆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管理组织架构1. 游泳馆管理部门游泳馆需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游泳馆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
2. 人员设置游泳馆管理部门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营经理、维护工程师、安全主管、收费员等职位,确保游泳馆的日常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
三、游泳馆安全管理1. 资格认证游泳馆所有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培训证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游泳馆设备、场地的安全检查,确保游泳馆的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场地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3. 预防措施游泳馆应制定详细的防溺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游泳者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确保游泳者的安全。
四、游泳馆设施管理1. 设备更新游泳馆设施设备需要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2. 清洁管理游泳馆设施和场地需要定期清洁、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3. 护理管理游泳馆需要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为游泳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护理,保证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
五、游泳场地管理1. 布局规划游泳场地需要合理布局,分设成人区和儿童区,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警示牌,提醒游泳者遵守规则和注意安全。
2. 使用管理游泳场地需要划分不同的泳道,合理安排游泳者的使用,避免拥挤和事故的发生。
3. 流量控制游泳场地需要控制游泳者的流量,根据场地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标准,设置合理的游泳者数量上限。
六、游泳馆服务管理1. 接待服务游泳馆需要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包括售票、咨询、导览等,解答游泳者的疑问和需求。
2. 教练服务游泳馆需要配备专业的教练团队,为游泳者提供游泳指导和培训服务,帮助游泳者提高技能水平。
游泳场所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游泳场所的安全运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成立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1. 游泳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与设备,包括救生设备、防滑设施、消防器材等。
2. 安全设施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游泳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顾客注意安全。
四、人员管理1. 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2. 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 游泳场所应设立救生员岗位,救生员应具备相应的救生技能和资质。
五、安全巡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游泳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巡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施设备是否完好;(2)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3)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4)安全通道是否畅通;(5)员工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六、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宣传教育1. 游泳场所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顾客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宣传教育内容包括:(1)游泳场所安全知识;(2)安全操作规程;(3)事故预防措施;(4)紧急疏散逃生方法。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游泳场馆管理制度范文

游泳场馆管理制度范文游泳场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游泳场馆的管理秩序,保障游泳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游泳场馆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游泳场馆内的所有人员和游泳者。
第三条游泳场馆管理原则: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理用水、科学管理。
第四条游泳场馆管理目标:保障游泳者的人身安全,提供优质的游泳服务,维护游泳场馆设施设备的完好,保障良好的管理秩序。
第二章游泳场馆的安全管理第五条游泳场馆应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游泳场馆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游泳场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游泳教练资质,并接受相关的安全管理培训。
第七条游泳场馆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游泳场馆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加以执行;(二)组织开展游泳安全培训,提高游泳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落实游泳场馆的安全设施、安全标识,确保游泳者的安全;(四)监督游泳场馆的游泳指导员和工作人员,确保他们的健康状态和业务水平;(五)协调处理游泳场馆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六)定期检查游泳场馆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八条游泳场馆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示游泳者注意遵守游泳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游泳场馆应提供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抓手、救生圈、救生衣等。
第十条游泳馆应配备专业的救生员,及时疏散游泳场馆内的游泳者,确保游泳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游泳场馆内应设置合理的救生器材储存点,确保救生器材的完好和操作方便。
第三章游泳场馆的服务管理第十二条游泳场馆应开展游泳指导服务,为游泳者提供专业的游泳指导和训练。
第十三条游泳场馆应配备专业合格的游泳指导员,具备良好的游泳技术和丰富的游泳教学经验。
第十四条游泳指导员应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保证他们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游泳场馆应提供干净、整洁的场馆环境和设施设备,确保游泳者的舒适感。
第十六条游泳场馆应提供便利的更衣、洗浴等服务设施,方便游泳者的使用。
游泳练习场管理制度

游泳练习场管理制度一、场地使用规定1. 游泳练习场仅供会员使用,非会员须办理入场手续。
2. 游泳场地设有专门的更衣室和储物柜,会员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场地不负责任何遗失。
3. 游泳时应穿着适合的泳衣,禁止穿着衣物进入泳池。
4. 会员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泳池,严禁超员或游泳过程中互相影响。
二、安全管理规定1. 游泳前应进行热身活动,并确保自身身体状况良好。
2. 游泳场地设有专业救生员,会员应听从救生员指示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 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向救生员报告并配合相关应急措施。
4. 严禁在泳池周边奔跑或嬉闹,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设备使用规定1. 游泳场地配备相应设备,如浮板、泳圈等。
会员可根据需要自由使用,使用后请放回指定位置。
2. 使用场地所提供的设备时应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立即向场地管理人员汇报。
3. 严禁私自携带或使用任何破损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游泳设备。
四、卫生管理规定1. 会员在使用场地前应懂得个人卫生礼仪,包括清洗身体、穿着整洁泳衣等。
2. 在泳池内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咳嗽,更不得排泄体内废物。
3. 游泳场地设有卫生间和淋浴区,会员应在健康状况良好时使用,并保持卫生环境整洁。
五、行为规范1. 在场地内禁止吸烟、饮酒等危害他人健康的行为。
2. 禁止使用辱骂、恶言恶语等不文明用语,尊重他人是每位会员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3. 在场地内,严禁打闹、推搡等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保持安静有序。
六、违规及处罚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会员,场地有权采取暂停会员资格、禁止入场等相应措施,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2. 请诚信守规,共同创造良好的游泳练习环境。
以上是游泳练习场管理制度的规定,希望每位会员都能遵守,并共同努力维护场地的秩序与安全,使其成为一个健康、舒适的游泳练习场所。
感谢您的合作!。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办法5篇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办法5篇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游泳运动是男女老幼都喜欢的体育项目之一。
古代游泳,根据现有史料的考证,国内外较一致的看法是产生于居住在江、河、湖、海一带的古代人。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办法(篇1)1、每位泳客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游泳人身安全。
2、游泳池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参观和泳游。
3、本服务中心有深水区泳池一个,水深为1.6米;浅水区泳池二个,水深分别为0.8米和1.2米,请泳客选择适合自己水性的`泳池游泳,保证安全;1.4米以下儿童不得进入深水区泳池。
4、饭后、空腹及剧烈运动后一小时内不宜游泳,入水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如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避免抽筋等,禁止在池中做任何危险和可能产生伤害的动作。
5、儿童无成人携带,初学者无人看护的,不得下水游泳。
6、酗酒、吸毒者严禁下水游泳。
7、凡患有皮肤病、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精神病、癫痫病、传染病等病症,以及不适宜水上运动者禁止游泳,如有隐瞒病史者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
8、泳客在泳池场所必须听从教练和安全员的管理和指挥。
9、安全第一,禁止在泳池内跳水、潜水、击水、追逐打闹;10、泳池时,如遇雷雨、闪电,应立即停止游泳,上岸防避。
11、水中活动时,如感有寒意或将有抽筋现象等不适时,应立即登岸休息。
12、场内严禁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流氓滋事。
13、禁止在池内抽烟、便溺、吐痰、搓洗污垢。
14、玻璃器皿和金属铁物等危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游泳场内。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办法(篇2)1、游泳池卫生管理制度1.1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1.2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3按专人、专区搞好池边、走道、厕所、淋浴室、更衣室和环境卫生,随时清除杂物,每四小时更换浸脚消毒池水。
1.4池水固定专人负责管理,搞好ph值、游离性余氯、浑浊度监测,加药和更换池水的工作。
1.5游泳池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
2024年游泳馆管理制度细则模板

2024年游泳馆管理制度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游泳馆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游客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体游泳馆工作人员及所有游客。
第三条:游泳馆管理委员会是游泳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游泳馆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游泳馆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游泳馆管理委员会由游泳馆馆长、副馆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游泳馆馆长负责全面领导游泳馆的工作,决策并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副馆长负责协助游泳馆馆长完成相关工作,代理馆长职责。
第七条:游泳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游泳馆的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游泳馆服务管理第八条:游泳馆应建立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提供优质的游泳环境和服务,确保游客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游泳馆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环境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游泳馆应设置专职救生员,确保游客的安全,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第十一条:游泳馆应提供相关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游泳馆应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和预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游泳馆秩序管理第十三条:游泳馆应制定游客秩序管理制度,维护游泳馆内的良好秩序。
第十四条:游泳馆入馆人员应配备有效的门禁系统,确保游客的身份和安全。
第十五条:游泳馆应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警示,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六条:游泳馆应加强对游客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游泳馆应设立投诉管理机构,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八条:游泳馆应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维护游泳馆的安全。
第五章:游泳馆设施管理第十九条:游泳馆应配备先进的设施和设备,确保游客的游泳体验。
第二十条:游泳馆应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二十一条:游泳馆应采取措施确保水质的安全和卫生,定期检测水质指标。
第二十二条:游泳馆应设置相应的专用区域,供不同水平的游客使用。
第二十三条:游泳馆应配备专用的更衣室和洗浴设施,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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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游泳场所,包括下列经营性场所:
(一)室内外人工游泳池、馆(含拆装式游泳池,以下统称人工游泳场所);
(二)海滨浴场等天然游泳场;
(三)其他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性场所。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泳场所的管理。
第四条举办游泳场所,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举办人工游泳场所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第五条省体育部门会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旅游等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按照法定程序制订适用于游泳场所的地方标准或者规范,并指导、督促执行。
第六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一)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保证场地、设施设备、水质、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符合规定要求。
(二)向游泳者警示、提醒有关注意事项。
(三)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日常检测,并公示检测的结果及时间;属于人工游泳场所的,还应当采取循环净化消毒、及时补充新水等水质维持措施。
(四)工作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水上救生员还应当持有上岗证。
(五)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管理规定。
第七条人工游泳场所实行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
游泳者应当如实填写健康承诺单,对有不适宜游泳禁忌症的游泳者,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应当劝阻、制止其入水游泳。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会同省体育部门制定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八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应急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向游泳者提供卫生与安全保障,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通过承包、委托等方式经营游泳场所的,当事人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海滨浴场等天然游泳场和室外人工游泳池在气象、水文等环境条件有可能出现危及游泳者安全情况时,应当采取预警措施,必要时应当临时关闭,确保游泳者安全。
第十一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维护游泳现场正常秩序,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
禁止向游泳者出售含酒精饮料;禁止醉酒人员进入游泳场所。
第十二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在游泳场所开办游泳培训的,应当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指导人员,并加强安全管理。
游泳场所经营者与有关培训机构合作开办游泳培训的,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合作内容。
游泳场所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管理责任,不得通过协议减免。
未经游泳场所经营者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游泳场所的管理范围内从事游泳培训活动。
第十三条鼓励游泳场所经营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
鼓励游泳者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四条游泳场所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以及调查处理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有关针对游泳场所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体育部门对游泳场所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