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与职业防护
职业暴露与防护(详细完整版)

职业暴露与防护职业暴露与防护是指在工作环境中,从事特定职业或行业时可能接触到的有害物质、病原体或其他危害因素。
一、职业暴露的类型:1.化学物质:如有毒气体、有害溶剂、重金属等。
2.生物物质:如病原体、细菌、病毒等。
3.物理因素:如噪音、振动、辐射等。
4.人体工程学问题:如重物提取、不良姿势等。
5.心理社会因素:如工作压力、职业倦怠等。
二、防护措施的分类:1.工程控制:包括改变工作环境、采用替代品、安装通风设备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有害物质的释放和扩散。
2.行政控制:包括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按规定操作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3.个人防护装备(PPE):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用于直接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免受有害物质的侵害。
4.健康监护: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测,早期发现和处理职业疾病风险。
三、防护措施的具体应用:1.化学物质暴露防护:合理储存和使用化学品,定期检查通风系统,佩戴适当的呼吸器具和防护服。
2.生物物质暴露防护:严格按照感染控制原则操作,加强个人卫生,佩戴合适的口罩和防护服。
3.物理因素暴露防护:采取隔离措施,使用耳塞或耳罩保护听力,避免长时间暴露于辐射源。
4.人体工程学问题防护:调整工作台和椅子的高度,训练正确的体位和动作,定期休息和放松肌肉。
5.心理社会因素防护:改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建立适当的工作负荷和平衡。
四、培训和教育:1.向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职业暴露风险教育和培训,包括有害物质的辨识、防护措施的正确使用等。
2.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和工作坊,帮助从业人员了解最新的防护技术和措施。
五、监测与评估:1.定期监测工作场所的环境污染物浓度和暴露水平,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疾病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总之,职业暴露与防护是保护工作者健康的重要措施,它涉及到工程、管理和个人层面的防护手段。
通过合理的控制和防护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暴露对健康的危害。
职业暴露与防护

职业暴露的危害
培训中应重点强调职业暴露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包括致病、 致畸、致癌等严重后果。
防护技能与方法
教授员工如何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以 及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程序。
事故应急处理
培训员工如何应对突发职业暴露事故,包括应急预案、初期处理 和及时就医等流程。
加强培训的有效性
01
类型
职业暴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化学暴露、生物暴露 、物理暴露、辐射暴露、心理压力等。
职业暴露的来源
工业生产过程
例如化工、制药、造纸等行业的生 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有害物质。
实验室操作
实验室内接触有毒有害试剂、病毒 等生物制剂,以及高辐射环境。
医疗过程
医护人员接触病人血液、分泌物等 感染性物质。
04
不同行业的职业暴露与防护
制造业
制造行业的职业暴露主要包括化学物质、生物制剂、噪声、 振动、辐射等危害因素。
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 眼镜、耳塞等,以及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通风。
医疗行业
医疗行业的职业暴露主要包括感染性病原体、化学消毒剂 、辐射等危害因素。
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 隔离衣等,以及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
其他环境
如警察、消防员等职业在执行任务 时接触有害物质或环境。
职业暴露的风险
1 2
对健康的影响
长期或过量接触有害物质可以导致身体各个系 统的损伤,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 统、皮肤等。
职业病发生
职业暴露会增加职业病发生的风险,如尘肺病 、职业中毒等。
3
传染病的传播
职业暴露可能增加某些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如 艾滋病、乙肝等。
职业暴露和职业防

(三)增加安全防护设施,改善医 疗工作环境
• 1、加大医疗服务工作安全环境建设的投 入。 • 2、积极改进医疗设备,完善防护措施, 是减少职业损伤的有效途径。 • 3、注重心理性危害因素的防护
(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有效保障医疗护理安全
• 1、针刺伤上报制度 • 2、定期为医务人员体检,建立医务人员 的健康档案。 • 3、采取防护措施,增强体质:对高危科 室工作人员进行乙肝疫苗注射、流感疫 苗、乙肝免疫球蛋白等,使机体产生特 异性免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增强抗病、防病的能力。
(五)职业暴露后及时采取措 施,有效降低职业伤害
• 1、锐器伤后的紧急处理 • (1)立即从进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血 液 • (2)用肥皂水或流动水冲洗5分钟(黏 膜被污染时,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再 用碘酒和乙醇消毒。 • (3)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口处理。
• (4)然后向主管部门汇报后登记。 • (5)进一步检测处理,必要时请有 关专家评估、指导用药。对感染源 进行可靠的HIV、 HBV、HCV 检 测,接触可疑暴露或与病毒感染的 体液和血液时,要注射相应的疫苗, 并跟踪检测。 • (6)必要的受伤者心理维护。
三、职业暴露的特点
• 1、复杂性、多变性、不确定性。 • 2、医务人员忽视自我防护,职业安 全受到严重威胁。 • 3、职业安全不仅关系自身健康,也 影响医疗护理质量。
四、职业暴露防护现状
• (一)国外现状 • (二)我国现状
五、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
• (一)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提 高防护意识 • (二)设立防护观念,规范操作行 为 • 1、掌握戴手套指征及其意义 • 2、规范工作行为,预防锐器伤 • 3、重视化疗药物的危害 • 4、隔离衣、防护镜等的使用
职业防护和职业暴露

暴露于艾滋病、梅毒施与接种疫苗的状态密切相关:对暴露人员立即进行相关血清学检测,留做本底。 未接种疫苗者:应于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200IU)和全程接种乙肝疫苗(20µg)); 以前接种过疫苗但无保护性抗体者:应于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200IU)并补一剂加强疫苗。 如乙肝病毒感染状况不明确者,应采取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及接种1针乙肝疫苗,同时进行乙肝病毒血清检测,根据结
医院职业防护和 职业暴露
一、标准预防 二、标准预防措施 三、职业暴露 四、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措施
8
三、职业暴露?
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 从事诊疗、护理等工 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 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 液、体液污染了皮肤 或者粘膜,或被含有 病原体的血液、体液 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 锐器刺破皮肤,有可 能被感染的情况。
职 业 暴 露
常见经血传 播性疾病有 哪些?
常见经血传播性疾病 有HIV、HBV、HCV、 梅毒等。
15
职业暴露产生的原因?
个人层面:防护意识淡漠,对 职业暴露的危害认知不足,常 规操作欠规范,未掌握职业暴 露的应急处理及预防方法等。 管理层面:培训不足,防护措 施不全,监管不到位。
16
如何避免锐器伤?
评估结果进行相应处置,预防用药尽量在4小时内完成。 梅毒螺旋体暴露,可预防性使用卞星青霉素G(240万U,1次);职业暴露后应按暴露后3个月追踪方案随访监测并建档、
管理。
19
果决定是否接种第2,3针乙肝疫苗。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保护性抗体者,无需处理。 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处理。 暴露于丙型肝炎病毒,没有推荐暴露后预防措施,按时随访(3、6、12月)。 暴露于艾滋病病毒,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并至常州市疾控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健身路28号)进行现场评估暴露程度,根据
职业暴露与职业防护

职业暴露与职业防护一、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概念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破损皮肤包括皮炎、倒刺、割伤、擦伤、磨伤和痤疮等.二、“标准预防”的概念与基本原则(一)标准预防: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
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二)基本原则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1.将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预防。
2.强调防止疾病从患者传染至医务人员,也强调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染至患者和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再传至患者的双向防护。
3.降低医务人员与患者、患者与患者之间交叉感染的危险性。
三、“普遍预防"的概念是控制血源性病原体传播的策略之一,其理念就是将所有来源于人体血液或体液的物质都视作已感染了HBV、HCV、HIV或其他血源性病原体而加以防护。
四、“标准预防”与“普遍预防”的区别1.普遍预防隔离的物质只包括患者的血液及部分体液(不包括患者的尿、大便、痰、鼻分泌物、泪液及呕吐物,除非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所以在采取预防措施时容易引起混乱,因此不能防止非血源性疾病传播;而标准预防隔离的物质不仅包括患者的血液、全部体液,还包括患者的分泌物与排泄物等.2.普遍预防主要采取接触隔离,因此不能防止空气与飞沫传播的疾病,而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3.普遍预防的措施主要是防止医务人员受到感染,对患者间的防护较差;而标准预防强调不仅要防止医务人员发生医院感染,同时也强调防止患者发生医院感染。
五、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额外预防的概念在确保标准预防的同时,应采取额外预防的措施,额外预防措施包括:经空气传播疾病的预防、经飞沫传播疾病的预防、经接触传播疾病的预防。
职业暴露与防护ppt课件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装备、定期检查 身体等,以降低职业暴露对身体健康的危害。
职业防护的 重要性
01
职业暴露
职业暴露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员工 可能接触到各种有害物质,如化学 物质、辐射等。
02
防护措施
为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企业应采 取一系列防护措施,如提供防护服、 培训员工等。
02
常见的职业暴露风 险
处理流程
建立严格的报告和记录制度,规范处理流程,包括 收集暴露事故的信息、进行医学观察、提供医疗咨 询和康复服务等内容。
信息保密
为了保护员工的隐私权,报告和记录的信息应当严 格保密,仅在必要的情况下才可向相关人员透露。
05
增强职业暴露防范 意识的方法
加强培训与教育
培训内容
提供职业暴露防护知 识和技能的培训,包 括如何正确使用防护 用品、如何进行紧急 处理等。
03 定期体检
根据不同职业暴露风险,定期进行针对性的体检,如职 业病筛查、放射性物质监测等
04
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措施
现场急救措施
01 急救原则
遵循“迅速、准确、有效”的原则,对受伤 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03 心肺复苏
在伤员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的情况下,立即 进行心肺复苏,维持其生命体征。
根据伤员的出血情况,采取适当的止血措施, 如加压包扎、抬高受伤部位等。
的风险。
定期更换和检查个人防护用 品
应定期更换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以确保其 有效性。如发现破损或不适,应及时更换。
操作规程的遵守
操作规程的制定
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工作场所的清 洁、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等。
安全培训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 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职业暴露与防护

职业暴露与防护在当今的工作环境中,职业暴露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无论是医疗行业的医护人员,还是化工领域的工人,甚至是日常办公室中的职员,都有可能面临职业暴露的风险。
职业暴露,简单来说,就是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接触到有害物质、生物病原体、物理因素等,导致身体受到潜在的危害。
先来说说医疗行业,医护人员每天都在与各种疾病和病原体打交道。
在进行手术、注射、采血等操作时,如果不小心被针头刺伤,或者接触到患者的血液、体液,就可能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严重的传染病。
特别是在处理传染病患者的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穿着厚厚的防护服,戴着口罩、护目镜等防护装备,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完全杜绝感染的风险。
比如,在长时间佩戴防护装备的情况下,皮肤可能会因为摩擦和压迫而受损,从而为病原体的侵入提供了机会。
化工行业的工人也是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之一。
他们经常接触到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苯、甲醛、重金属等。
这些物质可能通过呼吸道、皮肤或者消化道进入人体,对身体的各个系统造成损害。
长期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癌症等严重的健康问题。
而且,一些化学物质的危害可能是慢性的,在短时间内不易察觉,等到出现症状时,往往已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
除了这些传统的高风险行业,办公室职员也面临着一些潜在的职业暴露风险。
长时间使用电脑,会受到电磁辐射的影响,可能导致视力下降、头痛、失眠等问题。
另外,久坐不动的工作方式,容易引发颈椎病、腰椎病等职业病。
还有,一些办公场所可能存在甲醛超标、通风不良等问题,也会对员工的健康造成威胁。
那么,针对这些职业暴露的风险,我们应该如何进行防护呢?首先,加强教育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无论是哪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应该了解自己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如何正确地进行防护。
这包括了解各种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正确的操作流程,以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比如,医护人员需要定期接受职业防护培训,学习如何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如何避免锐器伤等。
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

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职业暴露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等因素,工作者接触到的有害物质、有害辐射、有害噪声、有害气体、有害灰尘等会对人体产生潜在或者显著伤害的因素。
而职业暴露所带来的危害是很难看到的,所以必须做好职业防护。
本文将重点阐述职业暴露的相关知识和相应的职业防护措施。
一、与职业暴露相关的工作岗位1.医疗岗位: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从事医疗保健工作的人员,他们可能会接触到病毒、细菌、药物等有害物质。
2.建筑工人:包括钢筋工、砌筑工、电工等从事建筑工作的人员,他们可能会接触到钢筋、水泥、沙子等有害物质。
3.农业工人:包括农民、果农、养殖工等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员,他们可能会接触到农药、化肥、动植物病菌等有害物质。
二、常见的职业暴露病症1.职业性皮肤病:如职业性湿疹,常见于化工、印染、医疗等岗位。
2.职业性肺病:如职业性肺气肿、肺癌等,常见于露天矿工、铸造、铁路、采石等岗位。
3.职业性耳聋:如振动性耳聋、噪声性耳聋等,常见于机械制造、矿山、钢铁等岗位。
三、职业防护措施1.工作场所管理:要做好通风、除尘、消声、防护等工作,减少职业暴露的可能。
2.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手套、耳罩、护目镜,穿戴防护服,实行保持清洁卫生等措施。
3.做好职业卫生保护:要定期体检,做好个人防护,促进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率。
4.教育宣传:对从事高危职业的人员进行职业防护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避免不必要的职业暴露。
总之,职业暴露与防护对于工作者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掌握职业防护知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职业暴露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暴露与职业防护
一、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概念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破损皮肤包括皮炎、倒刺、割伤、擦伤、磨伤和痤疮等。
二、“标准预防”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一)标准预防: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
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二)基本原则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1.将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预防。
2.强调防止疾病从患者传染至医务人员,也强调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染至患者和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再传至患者的双向防护。
3.降低医务人员与患者、患者与患者之间交叉感染的危险性。
三、“普遍预防”的概念
是控制血源性病原体传播的策略之一,其理念就是将所有来源于人体血液或体液的物质都视作已感染了HBV、HCV、HIV或其他血源性病原体而加以防护。
四、“标准预防”与“普遍预防”的区别
1.普遍预防隔离的物质只包括患者的血液及部分体液(不包括患者的尿、大便、痰、鼻分泌物、泪液及呕吐物,除非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所以在采取预防措施时容易引起混乱,因此不能防止非血源性疾病传播;而标准预防隔离的物质不仅包括患者的血液、全部体液,还包括患者的分泌物与排泄物等。
2.普遍预防主要采取接触隔离,因此不能防止空气与飞沫传播的疾病,而标准预防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3.普遍预防的措施主要是防止医务人员受到感染,对患者间的防护较差;而标准预防强调不仅要防止医务人员发生医院感染,同时也强调防止患者发生医院感染。
五、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额外预防的概念
在确保标准预防的同时,应采取额外预防的措施,额外预防措施包括:经空气传播疾病的预防、经飞沫传播疾病的预防、经接触传播疾病的预防。
六、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
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7.严格执行手卫生。
七、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ent,PPE)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
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八、暴露于血液、体液后局部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九、血源性疾病感染最常见的病原体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现已证实大多数职业性血源性疾病的病例几乎都是由这3种病毒所引起,此外尚有梅毒和疟疾等。
十、发生HIV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开始的时间及疗程
在发生HIV暴露后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好在4h内)进行预防性用药,最迟不得超过24h;即使超过24h,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用药方案的疗程为连续使用28d。
十一、HIV职业暴露分级
根据暴露程度分三级:
1.一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黏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二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黏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肤擦伤或针刺伤(非大型空心针或深部穿刺针)。
3.三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
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十二、HIV职业暴露预防用药方案的选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HIV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与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在专门人员指导下实施预防用药方案)。
1.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
2.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4. 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十三、发生HBV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首先进行局部处理,其次及时上报,然后按以下方法处理:
1.血清学检测:应立即检测HBV-DNA、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和肝功能,酌情在3个月和6个月内复查。
2.主动和被动免疫: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阳性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
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 <10mIU/L或抗-HBs水平不详者,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针乙型肝炎疫苗(20μ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μg)。
十四、发生HCV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原则
目前尚无有效的预防性丙型肝炎疫苗可供使用。
但仍需跟踪随访,医务人员在发生HCV血源性感染职业暴露后,尽早检测HCVRNA,对于后期预防有很好的成本效益。
十五、HBV职业暴露后跟踪检测时间
建议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个月~2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如果3个月~4个月前注射过乙肝免疫球蛋白,则抗原抗体反应不能确定为接种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
十六、HCV职业暴露后检测的时间和项目
1.接触4个月~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2.如想早期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应在接触4周~6周后检测丙型肝炎病毒RNA。
3.通过补充检测,反复确认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酶免疫水平。
十七、HIV职业暴露后的随访和跟踪检测内容
1.接触后应于六个月内开展艾滋病病毒追踪检测,包括在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
监测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2.如果疾病伴随反复出现的急性症状,则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3.接触者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随访期间的再次传染。
4.在接触后72小时内评估接触者的接触后预防水平,并进行至少2周的药品毒性监测。
十八、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感染HIV、HBV、HC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措施
医务人员需要做好以下保护措施:
1.当皮肤与血液、体液、组织液、黏膜、血制品等直接接触时,应戴手套;2.当存在血液和体液飞溅、泼溅和喷溅至眼、口和其它黏膜时,应戴防护性眼罩和口罩;
3.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
4.正确处理锐器;
5.不要将针头重新戴帽、折断或进行其他人工操作;
6.禁止在可能存在血液暴露的工作场所进食及吸烟或其他;
7.不得将食物和饮料存放在放置感染性材料的冰箱内;
8.凡与血液或感染性物质接触后的所有设备、环境和物体表面均应消毒;9.离心或处理血液时如存在溅泼、飞溅或产生气溶胶危险时,应在有防护的区域内进行;
10.个人防护设施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应立即除去,将所有的污染物放在特定的区域进行清洗、去污和其他处理。
十九、导致医务人员发生HIV、HBV、HC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
针刺伤与锐器伤在临床发生率极高,是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播疾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也是经血传播病原体的主要途径,但在我国直到今日,针刺伤与锐器伤在临床医疗、护理工作中是最常见的职业伤害与职业感染。
二十、医务人员针刺伤和锐器伤预防原则
1.穿刺针、注射器针头等锐器,一旦打开,无论使用与否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2.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
3.禁止将针等锐器物徒手传递;
4.禁止针等锐器物回帽;
5.使用者必须将用后的针等锐器物放入防水耐刺的专用利器收集盒内;
6.尽量消除工作场所的危害,如尽量少用锐器或针具,取消不必要的注射,消除毛巾挂钩等不必要的锐器,以及采用无针系统进行静脉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