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企业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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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

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一、加拿大社会保障历史沿革1,加拿大社会保障早起发展时期(1867年至20世纪30年代初)加拿大独立后社会保障仍然被认为是地方政府和私人的事情,由各省自主管理,社会问题在当时被认为是个人行为的直接结果,贫穷是个人软弱和无能力照顾自己的失败表现,当时奉行四大原则:第一原则是剩余型原则,第二原则是选择性原则,第三原则是条件性原则,第四原则是“劣等处置”原则。

2,加拿大社会保障设计和建立时期(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早期)在经历30年代的大萧条以后,加拿大政府开始研究如何利用社会保障抵御风险,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期待。

20世纪40~70年代,是加拿大现代社会化政策发展和福利国家建设的第一时期,在此期间提出的许多解决社会问题方案已经付诸实施。

3,加拿大“福利国家”危机与改革时期(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第一.废除福利制度:放弃政策目标,取消计划,改变结构。

第二.利用福利的社会经济系统,对社会保障的各种资源进行再整合。

二、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1、养老保险加拿大实行三级政府制度,即联邦政府,省、地区政府和市政府。

社会保障方面的具体事务主要由省和地区负责。

1993年,加拿大政府改组后成立人力资源开发部,统一管理除医疗保险外的各项社会保险,负责制定法案,规定保险的基本标准和条件,具体事宜则由各省自行制定。

加拿大养老保险可分为三个层次:(1)老年人收入保障计划该层次的保险费用来源于国家税收,三项支出:老年保障金:受益者是全体国民,年龄限制是达到65岁,年满18周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10年以上。

收入保障补贴。

这是一个有针对性的保险,对象为一部分低收入的老年人配偶或鳏寡补助金:老年保障金计划和收入保障计划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在有些特定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些会引起困难的不正常的现象。

(2)退休金计划。

这项保障的费用来自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

政府规定凡是满18周岁已已参加工作的雇员,必须交纳工资收入的2.95%的退休金作为将来退休后的福利,雇主按照同样的比例出资。

加拿大养老体系及RRSP计划借鉴

加拿大养老体系及RRSP计划借鉴

加拿大养老体系及RRSP计划借鉴 2009-10-22 10:12:08 中国养老金网我国目前三大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划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现阶段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极为不足,目标替代率仅为城镇上年平均工资的58%左右;企业年金则覆盖率较低,全国范围覆盖人数尚不足参加基本养老的6%。

前两支柱的退休保障总替代率远低于退休养老保障的需要。

适时开展养老产品开发与创新,以金融创新支持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完善,进一步拓宽养老基金来源渠道,对促进养老金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拿大实施的养老制度体系与我国三支柱养老体系非常相似,其丰富的运作和管理经验值得我国养老产品开发和运作模式借鉴。

一、加拿大养老体系简介加拿大的养老制度按照官方分类[1]主要分为三个支柱。

第一和第二支柱是政府强制型养老计划,第三支柱是由雇主或个人自愿发起的个人储蓄养老计划。

第一支柱主要是1、老年保障金OAS(Old Age Security),旨在实现社会再分配、减少老年人的贫困化,来源全部为联邦政府预算;据Gruber(2001)的研究成果,1995底加拿大政府公共养老金支出为410亿加元,占联邦预算的23%,占当年GDP的5.3%[2];2、“收入保障补贴”(GIS),对象是不能享受“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PP)或者低收入退休者;3、“配偶津贴”(Allowanc e),其发给对象是养老津贴领取者之配偶或鳏寡者。

第二支柱核心是“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QPP。

(CPP与QPP的结构与操作模式极为相似,主要的不同是:CPP 是由加拿大社会发展局(Social Development C anada) 管理,而QPP是由魁北克省政府代表魁省居民管理。

)属强制性DB型现收现付的养老计划,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共同缴费,缴费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如果在60-65岁之间退休,退休金有所减少。

世界各国养老体系与退休年龄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养老体系与退休年龄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养老体系与退休年龄比较研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尹蔚民10日表示,希望今年能够把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方案制定出来,明年在报经中央同意以后向社会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应该是在后年正式推出。

这几天,延迟退休成为了热议话题。

全世界的养老金体系与退休年龄各不相同,让我们挑选几个国家,进行比较研究。

(一)荷兰据有关报道说,荷兰的养老金体系仍然是全世界最好的。

由美世咨询公司和墨尔本大学共同制定的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排名中,荷兰排名领先。

瑞士、瑞典也排名靠前。

荷兰的养老金计划参与程度非常高,九成职工都有累积退休金,实际养老金发放金额也比其它国家高,有较大的基金储备。

2013年荷兰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为63.9岁,较上年增长0.3%。

荷兰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零两个月,未来几年将延长至67岁。

事实上,有半数以上的荷兰人都在65岁以前退休,但60岁前退休的人仅占6%。

2006年,荷兰人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为61岁。

(二)美国美国养老金体系为公私混合体系,由两个核心部分组成,社会保障和个人退休账户。

美国养老体系的优势在于,通过公共和私有基金相结合来为退休人士提供高标准的生活。

美国男性退休年龄65岁,女性退休年龄65岁。

(三)英国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年的《济贫法》,1908年,英国首次通过《养老金法案》,1942年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发表了《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二战以后英国逐步成为养老保险体系做为基石的福利国家。

目前英国养老体系由三支柱构成,第一支柱的国家基本养老金是英国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方面的国家政策底线之一,体现着社会福利的普遍性原则。

国家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是雇员和雇主的缴费。

第二支柱是职业养老金,职业养老金是由私人和公共部门的雇主给雇员提供的,包括确定受益型确定缴费型和二者混合型三种计划类型。

第三支柱指私人养老金、养老储蓄和个人寿险。

英国男性退休年龄65岁,女性65岁。

英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实际平均退休年龄为62.6岁,男63.6岁,女61.7岁。

国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及启示

国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及启示

国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及启示中国劳动咨询网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其发展历史悠久。

尽管各个国家的历史背景及企业年金计划各不相同,但其发展历程以及在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特点有许多相似之处。

加强对各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和总结,对我国在新的右罗条件下建立和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外企业年金发展的特点20世纪70年代,经济衰退及日益严重的老龄化,使得政府负担觉重,许多国家已经面临着严重的养老保险财政危机政治危机。

因此降低国家养老保障水平,积极鼓励私人经营社会保险,成为各国养老保险制度计划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

总体上讲,国外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有如下特点:1.利用积累式的专家理财形式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积累并投资、促进资本高层怕发展,同时二者相互促进,从而有力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由于养老金资产的特殊性即其支付雇员的津贴延迟至示来多年之后,对于短期资金和偿债的需要很小,且数量巨大,因而可将其持有资金中的适当比例投资于股票,从而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资本,有力地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目前美国的补充养老保险已从资本市场上获得了丰厚的收益,由于大量投资于股票,平均实际收益率则高在8%。

2.优惠的税收政策及投资政策是企业年金得以迅速发展的外部条件。

为了刺激企业或雇主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各国政府对企业年金大都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通常做法是:允许在政府规定的额度内,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从成本或费用中列支;职工个人缴纳补充保险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补充保险金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或适当征低税,例如,美国政府规定,雇主与雇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雇员工资收入15%以内可在企业成本中支付和免征个人所得税:加拿大则规定为雇员工资收入的18%以内;德国允许企业在雇员毛工资的10%以内的职业年金从成本中列支。

职业年金所得的利息,资金增值部分均免税,雇员退休后取得职业年金视为基本誊晦金收入征低税,在补充保险基金运营上,允许补充保险基金优先购买利率较高的国债和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卷,资金增值部分和通过投资获取的利润可以免税,全部归入补充保险基金,以扩大补充保险基金的总量。

解析加拿大的常见福利制度

解析加拿大的常见福利制度

解析加拿大的常见福利制度
加拿大国民福利体制是一个多层次较复杂的体系,既有公共性质的,也有私营计划的。

其覆盖面很广,有面向全民的,也有针对不同群体的。

要想事无巨细地搞清楚还真的不容易,下面介绍常见的一些福利制度供参考:
1、家庭津贴:凡有18岁以下儿童之父母均可享受。

具体金额视家庭收入高低而定。

2、日托津贴:若小孩父母均工作,又不能付日托全费,可申请日托津贴。

3、失业保险:多数在加拿大工作的人都受失业保险保障。

失业可领取失业保险
金。

4、养老金:65岁以上,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可领取全额养老金。

5、退休金:在工作期间供纳退休金税的人士,可申请退休金。

6、医疗保险:加拿大实施全民保健计划,居民享受免费医疗服务,有需要入住医院,你的住院费、医疗费用和膳食均由保健计划支付。

7、社会福利金:一贫如洗者可申请政府住房和生活补助,保你衣食无忧。

8、免费教育:基础教育全免费,成人基础教育也全免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不分年龄性别全可申请免息贷款和资助。

9、政府社区教会的无偿帮助:公平公正,没有歧视,非常感人。

10、公司福利:一人拥有公司福利,全家享受生命伤残处方药眼镜牙医和HEALTH CARE等福利,HEALTH CARE 包括NATUROPATH 等,可以用来做医学特效减肥,健康天然面部和全身的呵护,舒缓压力和治疗各种疾病,你不需要支付任何药费等费用.。

加拿大移民的三类退休福利

加拿大移民的三类退休福利

【导语】加拿⼤的退休⽣活来源主要由三类收⼊组成。

第⼀类是联邦政府提供的福利⾦;第⼆类是⼯作满⼀定年限才能获得的政府养⽼⾦CPP和公司提供的RPP;第三类是⾃⼰在退休前所进⾏的个⼈储蓄积累,其中就包括RRSP,TFSA,⾮注册储蓄等等。

以下是整理的加拿⼤移民的退休福利,欢迎阅读!【篇⼀】加拿⼤移民的退休福利 第⼀类:联邦政府提供的福利⾦:你有我有⼤家有,不要求⼯作也可领取 1.⽼年⾦OAS 这可以说是加拿⼤⼈真正能享受的政府福利。

因为不论退休前⼯作与否,收⼊多少,都有资格领取OAS。

领取OAS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求⾝份为加拿⼤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在加拿⼤的居住满⼀定的年限。

按照⽬前的规定,18周岁之后,在加拿⼤住满10年即有资格领取,住满40年可以领取全额。

年收⼊超过7.7万的部分就会按照15%的⽐例扣减⽼⼈⾦数额;如果年收⼊达到12.3万,那么就没有⽼⼈⾦可领了。

另⼀种情况是,离开加拿⼤6个⽉之后OAS也会停发。

2.低收⼊补贴GIS 这是专门为低收⼊⽼⼈提供的补贴,有点类似于国内的低保。

GIS是免税收⼊。

GIS申请的条件是必须符合OAS领取条件,同时家庭收⼊要低于⼀个标准(按2019年的标准,单⾝收⼊低于$18408,夫妻收⼊低于$24336)。

单⾝可领$907/⽉,夫妻每⼈$546/⽉。

收⼊超过标准的,则不能领取GIS。

同样的,如果离开加拿⼤六个⽉GIS也会停发。

3.配偶津貼和遺孀津貼 配偶津贴和遗属津贴都是给60到64岁之间,低收⼊⼈⼠的⼀种免税补贴。

配偶津贴申请者配偶必须要正在领取⽼⼈⾦(OAS)及低收⼊补贴(GIS)。

遗属津贴是给丧偶⼈⼠的补贴,2019年数据显⽰,每⼈$1375/⽉。

当申领者年收⼊⾼于$24816,或离开加拿⼤超过6个⽉,或再婚(同居⼀年)以上都会停发。

第⼆类:养⽼⾦计划—⼯作满⼀定年限才能获得的养⽼⾦计划 1.加拿⼤养⽼⾦计划CPP ⼯作过的⼈都知道CPP,是加拿⼤政府养⽼⾦计划。

OECD国家企业年金投资监管的绩效评价及其借鉴(精)

OECD国家企业年金投资监管的绩效评价及其借鉴(精)

货币银行Financial IndustryOECD国家企业年金投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即定量限制模式和审慎监管模式,此外还有一种在审慎监管中引入风险监管思想的风险监管模式,因为并不成熟,严格讲还不能称其为一种独立的模式。

不同的监管模式决定了不同年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状况,影响了年金资产的投资风险及投资回报大小。

比较分析海外国家的年金监管模式并进行绩效评价,可以为我国的年金投资监管改革提供参考。

一、OECD国家企业年金投资组合监管模式的比较由于经济发展和文化的差异,OECD各国的年金投资监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审慎人”监管模式,主要以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

这些国家对企业年金的投资组合没有太多限制,主要通过严格的法律约束和制定企业年金运营机构的准入制度进行监管。

第二类是定量限制监管模式,以欧洲大陆各国,如德国和瑞典为代表。

这些国家的监管机构明确规定年金投资组合的资产类型、投资工具及投资限额,通过限制市场风险暴露来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除了投资组合多样化以及对自我投资或所有权集中的限制等共同特征以外,审慎监管与定量限制监管模式存在以下不同:一是对国内特定资产的投资限制比例不同。

总体来看,实行定量限制监管模式的国家比较倾向于国债和银行存款等稳妥性投资(如表1所示,对股票和不动产等风险资产进行直接的数量限制;而实行审慎性监管模式的国家并不限制投资组合中资产的份额和比例。

表1:部分OECD国家对企业年金投资组合国内投资的限制资料来源,OECD,Survey of investment regulations of pension funds,June 2006二是对海外投资的限制有所区别。

定量限制国家均要求企业年金持有的海外资产应当满足一定程度的货币匹配限制,如德国严格限制海外资产占整个投资组合的比例,80%的投资受币种限制。

部分审慎监管国家,如芬兰和意大利也分别就货币匹配程度、海外投资总体比例加以限制,其余如美国、英国等审慎监管国家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受篇幅限制,数据略。

加拿大养老保险的管理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加拿大养老保险的管理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 的弊端逐步显现 来 ,在这样的背景下 ,开始逐步推广 1 .我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仍然狭窄
首先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覆盖 重 道远 。 3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收不抵
退休 费社会化统筹机制的改革 。从 1 9 8 0 面正不 断扩 大 ,但现行 制 度下 ,雇 主
估 。各部 ¨各司其职 ,保证 了整个保障 了实行同家 、企业 、个人三方共 同负担 人员超过3 0 0 0 万人 ,绝大多数没有参加 体 系 的平稳 运行 。在社 会 服务管 理方 的做法 ,即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 的费 基本养老保 险;几百万公务员实行的仍
面 ,养 老保险金的受理 、发放等工作实 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 的发展 ,国家 、 行 高度 的社会化和现代化管理。一般在 企业 、个人 = i 者的责任开始重新定位 ,
自新 中国成立初期开始 ,中国养老 险为基本模式的补充。2 0 世纪末 ,我国已 在政策的实 际执行中 ,农 民工参保 比例 保 险制度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大体上 初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 很 低 。
可分 为 l 二个时期 。
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
总 的来说 ,现阶段我 国城镇基本养
年代中期开始 ,中国养 老保险制度开始 的平均缴费率 已高达2 0 %,企业 负担较 支现象严重 ,运营收益率低
了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社会统 重。高企业缴费率不利于养老保险的开 筹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衬: 会统筹转变。 3 .社会统 筹与个人账 户相结合 的 过重 ,企业 参保 意愿 将会 有所 降低 ,
1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统筹时期 系 ,规定了国家 、企业 、个人i方负担 老保险 的替代率仅为年平均工资的5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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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注册计划 (NRP,non-registered plans)

经注册计划可以合法的减税和避税,但减税和避 税额有一定限制(加拿大联邦税务局规定了缴费 上限)。许多雇主为了提供更好的待遇,还设立 了未经注册计划,此类计划虽不享受减税政策, 但由于是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雇主的缴费等于 增加了雇员的收入。
RRSP的提取条件



1.账户中止期限。目前税务总署规定当账户拥有人年龄达到71岁时, 必须关闭户口将钱取出。从RRSP里领取的任何资金都纳入当年收入, 需要缴税,虽然可以将钱转换到另外一种注册户口而不需做一次性收入 纳税。在转换时, 也需要理解其独特的投资组合和提款限制。如果退休 人员没有其它的退休金收入,那么从RRSP中拿出部分资金转移到注册 退休收入基金中或购买年金,退休人员会享受养老金退税政策。 2.购房计划 。 第一次购房者最高取款限额为每人$20,000。购房者 必须在不少于15年内每年平均把取出的款还到RRSP中。因为购房者的 免税取款优惠,用以提高首期付款额,从而减少以后的房贷款。 3.学习计划。 可以从RRSP中取款来资助自己或配偶念书,取出的 款不用纳税。在任何一个日历年度,最多只能取出$10,000,多取出的 金额必须纳税,取款的总数不能超过$20,000。所取出的款项必须在不 少于10年期间平均地还到RRPS内。
年份 供款限额 2004 $14,500 2005 $16,500 2006 $18,000 2007 $19,000 2008 $20,000 2009 $21,000 2010 $22,000
缴费确定型养老金计划DCPP
雇主和雇员各向计划中存入相同金额的供款, 通常是雇员薪金的一个确定的比例,两方面的存款 总数最高不超过税务总局的规定限额。缴费确定 型养老金计划退休时的福利是无法预先确定的,取 决于计划中的积累和投资收益。
注册的退休储蓄计划优缺点

优点:1.雇员在每月发工资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节税; 2.雇员离职的时候可以直接将他的团体RRSP转为个人 的RRSP; 3.对雇主来说,团体RRSP比DB、DC在管理方面省时 省力; 4.可以得到雇主的赞助; 5.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取用(除非雇主有限制规定)。 缺点:1.选择投资渠道是由雇主做决定,而不是由雇员做决定; 2.可选择的投资产品比较有限; 3.雇主有可能对在职期间取用资金有所限制。

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划DBPP


这种计划的退休福利是预先确定的,通常以每 工作一年能够得到年薪的几个百分点来计算,最高 不超过税务总局规定的上限。 税务总局对这类计划的限制,不是规定向计划 中供款的上限,而是限定每一年工龄可以提取的年 薪比例不超过2%,或者退休金数额不超过2333.3元 (2008年标准)。税务优惠方面与RRSP相同,即存 入计划的钱不报税,计划内的增殖不报税,取出的时 候按当时的边际税率全额报税。
加拿大企业年金计划对我国的启示
1.投资方式多元化和自主选择模式 2.税收优惠管理的规范性 3.储蓄和利润分享种类繁多 4.加强政府规范监管以确保养老市场健康有序运转



The End
雇主主办的退休金计划
注册的养老金计划 RPP
储蓄计划 SP
利润分享计划 PSP
未经注册计划 NRP
注册的养老金计划 (RPP,Registered Pension Plans)


注册的养老金计划的发起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各级联邦政府雇员以及皇 家、军队、警察等公共职能部门人员。包括DC缴费确定型养老计划和 DB待遇确定型养老计划,许多企业还将两种计划综合起来形成“混合 计划”。 但随着市场的发展,目前DC型计划数量已经后来居上,超过了DB型 计划数量,成为市场的主流。在税优政策方面,雇主为雇员所缴金额不 计入雇员当年的收入总额,雇员每年按个人上年收入的18%缴费,在不 超过税务局规定的缴费上限内的部分,可享受税前扣除。同时个人缴费 上限与其他经注册享受税优的养老金计划如个人养老金计划等的合计, 不能超过上年收入的18%,加上以前年度未使用的供款额度, 减去上年 的退休金调整额。缴费型计划规定每年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额如下表:

利润分享计划 (PSP,Profit Sharing Plans)

延期利润分享计划(DPSPS,Deferred Profit Sharing Plans) 雇员利润分享计划(EPSPS,Employees Profit Sharing Plans)

延期利润分享计划DPSPS


既不同于养老金计划也不属于储蓄计划,而是一项由 雇主拿出部分经营利润作为缴费而建立的保险计划。雇员 必须达到退休年龄是才能领取待遇。这项计划要遵守税法 无需遵守养老金法规。 与DC和DB相比,如果雇主选择采用DPSP,对雇员来说 保障程度是降低的,因为雇主不需要保证最少存入多少钱, 也没有保证雇员在退休后能领到多少退休金。因为不是一 种RPP,所以在需要用钱的时候,只要雇主不限制,雇员可以 从计划中取,当然要全额按应税收入报税。
雇员利润分享计划EPSPS


EPSPS 同样由雇主设立,雇员无需缴费,要 求雇主拿出部分利润为雇员缴费,而且即使没有 利润,雇主也要每年为每位雇员向EPSPS计划缴 纳100加元。 设立雇员利润分享计划,如果雇主向联邦税 务局进行了注册,雇主可以享受减税优惠。许多 雇主为了吸引人才采用EPSPS计划,变相增加雇 员待遇。
储蓄计划 (SP,Savings Plans)


Hale Waihona Puke 注册的退休储蓄计划(RRSP,Retirement Saving Plans)是一种典型的储蓄计划,它不属于养老金的范畴,因此 无需遵照联邦和各省的养老金法规,只需遵守税法即可。 同注册养老金计划相同的是,加拿大联邦税务局规定了 注册的退休储蓄计划的缴费上限,即缴费金额每年不得高于 雇员总收入的18%,且最高缴费不得超过13500加元;与注册 养老金计划不同的是,注册的退休储蓄计划不需要去养老金 监管部门注册,而是到加拿大联邦税务局进行注册。注册后, 雇员的缴费可以依法减税,但雇主缴费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加拿大企业年金计划概述
加拿大养老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支柱是: 雇主主办的退休计划
1.含义:由政府法规约束,实行统一税收征管 2.产生:受到经济和社会的压力、企业竞争、人力资源的开 发和保护以及雇员的生活保障而产生 3.作用:丰富养老保险的金融市场;有利于雇员的 储蓄投资;增加雇员退休后收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轻 政府负担;有利于消费市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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