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制度大全
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

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1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将龙里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国家级文明市场”,制订本公约,凡入场的经营户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履行以下责任: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
对辱骂、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须登报道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证上岗、挂牌经营,经营户应持摊位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方可开展经营,证照应按照规定悬挂,随时接受检查。
三、货真价实。
禁止出售腐烂变质、掺杂使假和过期的商品。
严禁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须经检疫后方可上市,不准出售打水浸水食肉、蔬菜。
违者将按工商管理法规查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或清退出市场,并扣除保证金,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遵纪守法、严禁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五、计量准确、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标价牌和标价签,严禁不标价、乱标价,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严禁使用非标称,严禁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在市场内的“公示栏”公开检查。
六、爱护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
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
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臵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
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七、规范经营秩序,货物、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将货物堆放于摊区以外,禁止在摊位周边增设零摊、边摊、挤占公共通道。
八、自觉维护市场设施,严禁私自改表,损毁市场设备、设施、不安规定用水用电,严禁私自安装电表、水表、私自牵、搭电源线、架接水管。
2024年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3篇)

2024年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一、食品加工摊位和经营食品人员应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售货人员《健康证》,并悬挂在摊位明显处;方可上岗管理。
二、市场内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销售的商品必须在保值期内;并保留进货票据。
禁止出售过期,四无(无产地、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腐烂变质、污秽不洁食品。
三、生熟食品加工要分开并配置相应的符合食品卫生的加工设备;肉禽产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熟肉制品、保鲜食品必须放在冷藏保鲜展示柜内。
经营肉类、熟食人员要统一穿着白大褂、白帽子、白套袖,并用工具售货。
四、市场内如被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经营者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灭菌,保证摊位内外整洁;对乘具、拾具、包装物做到经常性消毒。
六、出售肉类及相关必须又卫生检查部门的合格证。
七、菜市场管理方要每天检查经营方是否按规定出售食品,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2024年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2)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菜市场的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2024年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将会面临一系列的变革和改进,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
首先,菜市场的监管将更加严格。
2024 年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将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力量和职能,强化对菜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商户进行处罚和整改。
此外,菜市场将引入更先进的监控技术,包括智能监控摄像头、智能称重设备等,以实现对菜市场的全天候监控和数据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其次,菜市场的经营者将更加专业化。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未来,菜市场的经营者将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
他们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菜市场的经营达到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5篇)

市场经营管理制度为树立市场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经营户的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市场,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1.市场经营户在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获得商位使用权后,应按规定特有效证件及时向工商等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经领取后方可开业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销售的商品,必须同时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2.市场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接受市场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按规定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市场各项费用。
3.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做到亮证经营,人证相符,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
4.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
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市场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市场上销售。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____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市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市场内不准打牌、____、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
7.爱护市场设施。
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市场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市场设施和水电管线。
不随意挪用市场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市场申报批准。
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市场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
8.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____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分类设摊。
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
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
经销活禽的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
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
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
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
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
从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
市场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上市销售。
五、市场应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
市场经营性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垃圾袋装率达____%,并做到日产日清。
六、实行全日制保洁制度。
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
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
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
七、市场有公共厕所。
清扫保洁消杀制度落实,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
厕所内无蛛网、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粪池密闭有盖,不漫溢,四周硬化。
粪便及时清运。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
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措施落实,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
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一个视野内可见苍蝇不得超过____只。
无蝇蛆、孑孓孳生。
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
市场内不得停放车辆,场外车辆停放实行定点、定线,专人管理,分类停放。
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有宣传阵地,定期____管理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普及率达____%,考试及格率达____%,健康行为形成率达____%以上。
菜市场管理制度

菜市场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菜市场的规范管理措施,以保障市场经营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1. 市场准入管理:制定菜市场准入标准,对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关资质、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等条件。
2. 市场秩序管理:建立健全菜市场供应链管理体系,明确市场经营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保障菜市场的正常秩序,禁止价格垄断和欺诈行为。
3. 市场环境管理:加强市场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市场的卫生状况,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4. 价格管理:建立健全菜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制定价格监管标准,防止低价倾销和恶意哄抬价格,保障供应和需求的平衡。
5. 店铺管理:对菜市场内店铺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经营者遵守相关规定,经营正当合法,不允许销售伪劣产品或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6. 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事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 安全管理:加强菜市场的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市场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菜市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菜市场的经营品质,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市场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市场管理,保障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菜市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地的菜市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菜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供应和市民消费权益。
第四条菜市场管理应当优先发展农产品市场,提倡有机食品,推广绿色环保理念。
第五条菜市场管理应当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市场发展。
第六条菜市场管理应当健全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第七条菜市场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消费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市场管理机构第八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负责菜市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由政府和市场经营者共同组成,共同承担市场管理责任。
第十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市场办公室,负责市场的营销、推广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经营者准入与退出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欲经营菜市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当具备经营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
第十三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配合管理工作,保障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菜市场经营者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让、出租经营权。
第十五条菜市场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机构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市场秩序维护第十六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市场巡查,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七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当保持市场的卫生整洁,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劣质和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八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严禁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
第十九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推行无现金交易,提供便捷的支付方式,防止盗窃和抢劫事件发生。
第二十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加强对市场的安全监管,防止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
菜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菜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引言
菜市场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市场管理主体
1.菜市场管理委员会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政府相关部门
三、经营主体管理要求
1.合法合规经营
2.市场秩序管理
3.价格管理
4.规范经营行为
四、市场环境管理
1.环境卫生
2.灭蝇防鼠
3.垃圾处理
五、市场物资管理
1.菜摊设备管理
2.菜品质量管理
3.摊位管理
六、市场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
2.突发事件应对
3.安全防范措施
七、市场维权保障
1.维权机制建设
2.投诉处理
3.消费者权益保护
八、市场信用管理
1.信用评价机制
2.失信经营者处理
3.诚信宣传教育
九、市场监督检查
1.定期巡查
2.抽检抽查
3.案件处理
十、市场日常运营管理
1.食品安全
2.服务管理
3.紧急情况处理
十一、市场公共事务
1.社会公益活动
2.文化宣传
3.社区互动
十二、市场创新发展
1.营销策略
2.物流管理
3.政策支持
十三、结语
良好的菜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通过不断完善和执行,能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2024年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七篇)

2024年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1、市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管理层执行,其中包含策划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市场主管和管理人员需主导实施,而其他经营者和保安人员需协同参与。
2、管理人员应掌握市场内人员及摊位经营者的基本联络信息,并熟悉报警程序。
同时,他们应熟知市场关键区域的位置,以及各类消防设备的使用和存放位置。
3、日间,管理人员需进行频繁的巡查,实施全程监管。
保洁人员在执行清洁任务时,也需留意市场内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主管或管理人员汇报。
4、夜间值班人员需强化对重要区域的巡查,确保防火、防盗及防破坏措施的执行。
违规使用电器的行为应被严格禁止,一旦发现,需立即采取措施并记录在案。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打牌、睡觉或会客,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应严格遵守开关门时间,特殊情况下的市场大门开启需得到批准。
同时,值班人员需详细记录值班日志。
6、市场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领导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溯制。
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所有损失,并可能依据市场规定受到相应处罚。
7、市场主管需定期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8、主管需定期对管理人员和经营者进行安全保卫培训,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事件的能力。
2024年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1、市场管理人员需承担起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需制定应对____的应急策略。
此工作由市场主管及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实施,其他经营者和保安人员需协同参与。
2、管理人员应熟悉市场内人员及摊位经营者的基本联络信息,并掌握报警程序。
同时,他们应熟知市场关键区域的位置,以及各类消防设备的使用及存放位置。
3、日间,管理人员需进行频繁的巡查,实施全程监管,保洁人员在执行清洁任务时,也需留意市场内的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应立即报告给市场主管或管理人员。
4、夜间值班人员需强化对重要区域的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及防破坏等安全预防工作,严禁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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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制度汇编2012年12月目录1、市场管理规定2、入市须知3、市场食品准入制度4、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细则5、市场重要商品备案制度6、市场蔬菜检测制度7、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8、市场食品进货查验登记9、市场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10、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11、市场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12、市场内经营者食品安全自律制度13、市场消防管理制度14、市场活禽宰杀管理制度15、市场肉类家禽复检制度16、市场主任岗位职责17、市场管理员岗位职责18、保安员岗位职责19、市场卫生管理制度20、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21、市场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市场管理规定为规范市场管理,按照市场制定的各项管理要求,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按照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管理规定如下:1、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持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到工商部门报到,才能在规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经营活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租凭范围(台位尺寸×以外的通道、空地经营或堆放货物,违者予以处罚。
3、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服从工商执法、市场办公室等部门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礼貌待客,严禁出售国家违禁商品。
4、凡进入市场经营人员,心须爱护市场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大家共同监督。
5、经营人员要积极参加“文明经营户”、“文明集贸市场”、“诚信经营户”和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活动,认真落实“市场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和买卖门市、摊位,一旦发现,租金加倍计算。
7、凡经营人员不得转让、出售、出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经营范围。
8、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有害物品进入市场,车辆停放必须按市场规定执行。
9、积极配合做到市场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以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的人为主,防止意外发生。
10、经营人员不得违反或擅自改变市场经营铺位的用途,如住宿等。
11、经营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租金、水电、卫生等费,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12、市场交费时间:按月缴交,经营户必须于每月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超期一个月不缴交者,可终止合同,重新招标,经营者所交的押金不予退回,所有的水费、电费亦必须按月缴交。
13、以上规定凡有违反,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入市须知为促进商品经济流通,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发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入市须知;一、按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品经营者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应到主管该市场的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凡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首先到市场管理办公室报到和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便在市场摆摊设点。
三、经营者依法自主从事经营,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其正当经营活动。
交易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质价相称的原则,诚实经营。
严禁强买强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和不合法的条件及欺诈行为。
四、经营者进入市场经营,必须遵守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规及市场规定,做到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严禁赌博和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严禁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严禁商品销售中的合同欺骗行为。
五、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市场,以确保市场内人身、财产安全。
六、经营者进入市场经营,应自觉维护市场各种设施,主动缴纳市场摊位费及其它费用,任何经营单位、个人未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改建市场设施,否则,坚决取缔,故意损坏设施者应照价赔偿。
七、不得出现国家明令禁止的其它交易行为。
1.在市场经营中,应该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商,服从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2.经营者必须先办理入场登记,服从市场安排,办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后,在指定摊位亮照经营,严禁无照经营。
3.在经营时要明码标价、诚实经商和公平竞争,不准短斤缺两、强买强卖、掺杂使假和欺行霸市。
4.经营者出售的各类食品,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5.各种车辆应当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市场内实行经营与住宿相分离;市场食品准入制度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山市食品准入工程,确保进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合格,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健康消费环境,共建诚信中山,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查验供货食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或进货凭证等证照、票据,同时对食品外包装标识进行检查,保证进入市场食品的供货商资格合法,进货渠道正常,食品质量合格。
对无证、无票、手续不全或无法证实是合法来源的食品予以退回,不上市销售。
二、认真实施食品进货登记建帐存档备案制度。
将食品的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销售去向等及时登记建帐存档备案,做到一品一档,帐目清楚,并妥善保存。
三、贯彻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对经检查、检测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立即下货架,强制退市,并向社会公告,及时收回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四、大力推行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设立食品质量检测室,采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对入场肉菜等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并将检测检验结果公示,确保入场食品的质量安全合格。
五、配备食品质量专管员,督促、检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建帐、备案等食品质量准入工作,积极受理消费者食品质量投诉,配合、协助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
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细则为贯彻实施中山市商品准入工程,本市场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向供货单位、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商品质量凭证、进货票证等能证明其主体合格、商品来源合法、商品质量合格的有关票证,并进行检查验收。
各类食品索证索票要求如下:1.肉类: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或产地来源证明、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供货凭据等;2、禽类: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或产地来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供货凭据等;3、蔬菜: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或产地来源证明、发票或供货凭据、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凭据等;4、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五类食品: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QS”标志认证证书并加贴“QS”标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发票或供货凭据等;5、进口食品: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报关单、发票或供货凭据、商品检验合格证明等;6、其他食品:包括酒类、饮料、罐头、茶叶、食糖、糖果、调味品、糕点、果脯、小食品、乳制品、水产品、冷食等,应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或供货凭据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安全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人)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制度文本作为申领许可证材料报送工商部门登记,自觉接受工商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一)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二)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三)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可经营;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盟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持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持期的食品;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持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三、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