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

讯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4.10.28

•【字号】苏教民社〔2014〕7号

•【施行日期】2014.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继续教育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的

通知

苏教民社〔2014〕7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

加强社会教育宣传工作是推动社会教育工作实践、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社区教育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社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具有苏州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塑造苏州社区教育新形象,决定表彰一批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

根据《关于组织评选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的通知》(苏教民社函〔2014〕21号)的要求,经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市教育局确认,张家港经开区(杨舍镇)社区教育中心李凤娟等25位同志,获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全市社区教育系统广大通讯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力争推出更多有分量、有深度、有

影响的社区教育报道,进一步唱响主旋律,奏响和谐音,为我市社区教育改革提供更为强大的舆论支持,为加快社区教育发展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8日附件

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 讯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4.10.28 •【字号】苏教民社〔2014〕7号 •【施行日期】2014.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继续教育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的 通知 苏教民社〔2014〕7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 加强社会教育宣传工作是推动社会教育工作实践、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社区教育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社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具有苏州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塑造苏州社区教育新形象,决定表彰一批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 根据《关于组织评选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的通知》(苏教民社函〔2014〕21号)的要求,经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市教育局确认,张家港经开区(杨舍镇)社区教育中心李凤娟等25位同志,获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再创佳绩。全市社区教育系统广大通讯员要以先进为榜样,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力争推出更多有分量、有深度、有

影响的社区教育报道,进一步唱响主旋律,奏响和谐音,为我市社区教育改革提供更为强大的舆论支持,为加快社区教育发展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8日附件 2014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通讯员名单

共青团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共青团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 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5.22 •【字号】苏教团[2012]14号 •【施行日期】2012.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共青团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苏教团〔2012〕14号) 各直属(代管)学校: 为纪念建团90周年,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及时推出和宣传一批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优秀典型,更好的推动苏州教育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张明等8名同志为“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叶文洁等26名同志为“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王忠武等48名同志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以此为新的起点,树立更高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创造更好的工作和学习成绩。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老师”为目标,继续认真贯彻和落实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能。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不断向优秀青年学习,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崇高理想,牢记历史责任,树立良好形象,为更好的

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1.苏州市教育局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名单 2.苏州市教育局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3.苏州市教育局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共青团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5月22日附件1: 苏州市教育局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名单(8名)张明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副书记 倪伟苏州市第四中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周小燕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团委书记 卢燕苏州市立达中学校团委副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王亮苏州市草桥中学校团委书记 马守兴苏州市第二十六中学校团委书记 周挺苏州市三元中学校(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分校)团总支书记 王云峰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团委副书记 附件2: 苏州市教育局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26名) 叶文洁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团委委员 吴冯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团委书记 朱嘉隽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团委副书记 陆家慧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团委书记 顾烨苏州市第五中学校团委副书记 何小寅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校团委书记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社会教育课题立项及社区教育优秀论文评比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社会教育课题立项及社区教育优秀论文评比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2.10.27 •【字号】苏教继〔2022〕19号 •【施行日期】2022.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继续教育 正文 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社会教育课题立项及社区教育优秀论 文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开放大学(社区培训学院)、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教育科研工作,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科研水平和专业能力,培育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市社会教育课题申报及社区教育优秀论文评比工作的通知》(苏教继〔2022〕17号)要求,我局委托苏州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开展了2022年苏州市社会教育课题立项及社区教育优秀论文评比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布,具体见附件。 希望在本次评选中课题立项、论文获奖的社区教育工作者再接再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继续丰富我市终身教育内涵。 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切实加强课题管理,科学使用经费,注重创新,以实践为导向。各单位和课题组开展研究的工作情况请及时与市社指中心联系。联系人:陈曲扬,联系电话:68626321、150****4718,通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122号(苏州开放大学华美楼206室),邮编:215004。市教育局联系人:刘恬,联系

电话:65223586。 附件: 1.2022年苏州市社会教育课题立项名单 2.2022年苏州市社区教育优秀论文获奖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1 2022年苏州市社会教育课题立项名单 (B类为重点课题、C类为立项资助课题、L类为立项不资助课题)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获奖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微课 竞赛活动获奖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4.09.25 •【字号】苏教人师〔2014〕28号 •【施行日期】2014.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 动获奖结果的通知 苏教人师〔2014〕28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及有关学校:为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苏教人师〔2014〕5 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微课竞赛评审工作。经学校选拔,所在市、区推荐,大市评审,共有522件作品获奖,其中叶兰兰、周郑晏焱的“手指印画”、陈瑜的“玩转‘微写作’,书写趣生活”、冯伟的“勾股定理”等50件作品获特等奖,章震“斑斓的课程表”、夏雅晴的“英语词汇趣味记忆法”等156件作品获一等奖,王怡秋的“平行通电直导线的作用规律”、陈娟的“国画写意枇杷”等212件作品获二等奖,陈良的“认识锌铜原电池”、钱萍的“京腔昆韵”等104件作品获三等奖,“姑苏区教师发展中心”等5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附件:1.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获奖名单 2.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14年9月25日附件1 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获奖名单 (按作品类别和评审成绩排序)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3.22 •【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正文 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 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暨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机制创新。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各校开展普及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全国现场展演”的“三阶段”推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鼓励各地每年开展各类中小学生艺术展示活动,积极参加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及直属学校教坛新秀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及直属学校教坛新秀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2.08.18 •【字号】苏教德育〔2022〕10号 •【施行日期】2022.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关于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及直属学校教 坛新秀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直属(代管)学校: 为进一步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步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苏州市第十届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及苏州市直属中等学校第十八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在5年以上(2017年8月底前从事教育工作),担任过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含团队)干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等学校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爱岗敬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教学“七认真”,在校园文化建设、学

生社会实践、班集体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团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心理教育或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关爱学生。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地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注重家校沟通,深入开展家访活动,协同育人合力成效明显。 (三)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有特色、效果好。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教育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 (四)志存高远。坚守教育初心、争做育人楷模,依法执教、规范执教,廉洁从教。乐于奉献,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从事有偿家教。 (五)为人师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知行统一、德行统一,文明礼仪素养好,示范作用强,受到学生及家长的热爱和尊重。 对于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应优先推荐;凡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程序 1.县级市(区):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县级市(区)级教坛新秀评选的基础上,每个区域推荐2名评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 2.直属(代管)学校:直属学校在民主推荐评议基础上,按照推荐名额(见分配表)向我局推荐参评人选。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考核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直属中等学校教坛新秀根据考核成绩前80%左右入选,前两位者直接推荐参选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双十佳”。 苏州市教育局将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一周后发文表彰。 (二)考核内容 直属考核工作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由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奖励直属学校教坛新秀暨苏州市教坛新秀“双十佳”的通知-苏教政宣[2010]43号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奖励直属学校教坛新秀暨苏州市教坛新秀“双十佳” 的通知 正文: ----------------------------------------------------------------------------------------------------------------------------------------------------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奖励直属学校教坛新秀暨苏州市教坛新秀“双十佳”的通知 (苏教政宣〔2010〕43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 依据苏州市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章程的规定,经与苏州海外联谊会协商,决定授予石虹梅等57名青年教师市直属中等学校第十二届教坛新秀称号,许丽萍等20名青年教师苏州市幼儿园第八届教坛新秀“双十佳”称号,许华红等20名青年教师苏州市小学第十届教坛新秀“双十佳”称号,张钟玉等20名青年教师苏州市中等学校第四届教坛新秀“双十佳”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务实创新,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市直属学校教坛新秀暨苏州市教坛新秀“双十佳”名单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市直属学校教坛新秀暨苏州市教坛新秀 “双十佳”名单 一、市直属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名单(57名) 石虹梅(女)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张红松(女)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杭尧尧(女)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徐艳(女)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徐勇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顾娟(女)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冯晓艳(女)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中学校陈怡韶(女)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中学校沈明程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中学校蒋涛苏州市第一中学校 曹文杰苏州市第一中学校 韦娟(女)苏州市第一中学校 陆家慧(女)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缪晨燕(女)苏州市第三中学校 邹妍(女)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陆振球苏州市第四中学校 许文燕(女)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李孝杰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施冬梅(女)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王丽娜(女)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顾晔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学校甄淑梅(女)苏州市田家炳实验学校柳莺(女)苏州市立达中学校 张敏娴(女)苏州市立达中学校 汪玲(女)苏州市平江中学校 沈斌苏州市平江中学校 周明根苏州市草桥中学校 贾娜(女)苏州市草桥中学校 张灵丽(女)苏州市草桥中学校 盛景(女)苏州市振华中学校 周滢(女)苏州市振华中学校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0.08.23 •【字号】苏教政宣[2010]46号 •【施行日期】2010.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 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决定 (苏教政宣〔2010〕46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代管)学校:依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和苏州市班主任队伍建设意见,经研究决定,授予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朱冬梅等109名班主任为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称号,张家港市大新中心小学朱静等55名德育干部为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更加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务实创新,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希望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努力向先进学习,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附件:1.2009~2010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名单 2.2009~2010年度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单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一: 2009~2010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名单(109名)

张家港市(11名) 朱冬梅(女)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汤俊娟(女)张家港市白鹿小学 刘萍(女)张家港市南丰小学芦娟(女)张家港市金港中心小学鲍丽娜(女)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孙玉珍(女)张家港市合兴初级中学刘扣芬(女)张家港市外国语学校张贤明张家港市常青藤实验中学戴剑波张家港市沙洲中学顾忠平张家港市暨阳高级中学郭红亚张家港职业教育中心校 常熟市(11名) 陈丽亚(女)常熟市实验中学姜僖(女)常熟市石梅小学 陆妹红(女)常熟市元和小学邓炜(女)常熟市实验小学 姚益芳(女)常熟市莫城中心小学平兰芳(女)常熟市辛庄中学 顾建秋常熟市中学晋建林常熟市第一中学 李娟芬(女)常熟市练塘中学龚胜强江苏省常熟中学 杨艳红(女)常熟市滨江职业技术学校 太仓市(8名) 曹丽玉(女)太仓市新湖小学张倩(女)太仓市实验小学 周丽芳(女)太仓市第一中学薄应芬(女)太仓市浮桥中学 许明初太仓市实验中学朱玉凤(女)太仓市沙溪实验中学 聂传虎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王振红太仓市双凤中学 昆山市(10名) 王琴(女)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李英(女)昆山市城北中心小学 蒋海燕(女)昆山市花桥中心小学郝燕(女)昆山市陆家中心小学 朱连华江苏省昆山中学王继元昆山市葛江中学 俞惠芳(女)昆山市城北中学左晓娟(女)昆山市陆家中学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首届“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首届“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8.14 •【字号】苏教政宣[2012]29号 •【施行日期】2012.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首届“十佳”班主任的决定 (苏教政宣〔2012〕29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代管)学校:依据中央8号文件精神和苏州市班主任队伍建设意见,经研究决定,授予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朱冬梅等30名班主任苏州市首届“十佳”班主任称号,张家港市白鹿小学钱丽芬等116名班主任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称号,张家港市云盘小学陈乐乐等54名德育干部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更加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务实创新,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希望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努力向先进学习,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 2011~2012年度苏州市首届“十佳”班主任名单 2. 2011~2012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名单 3. 2011~2012年度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附件一: 2011~2012年度苏州市首届“十佳”班主任名单(30名)小学组(10人) 朱冬梅(女)张家港市实验小学朱嘉萍(女)江苏省常熟市实验小学 李明华(女)太仓市经贸小学蔡雪琴(女)昆山市柏庐实验小学王丽萍(女)吴江市盛泽实验小学张华(女)吴中区宝带实验小学吴淑英(女)相城区黄桥实验小学陈敏(女)沧浪区实验小学 龚芳芳(女)工业园区星湾学校张莉英(女)高新区狮山实验小学中学组(10人) 芮永红(女)张家港市第一中学吴义正常熟市第一中学 张倩(女)太仓市陆渡中学陆寅(女)昆山市第二中学 汪婷华(女)吴江市梅堰中学石金芳(女)相城区黄桥中学 罗天涛工业园区星海实验中学张美华(女)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邢奇志(女)苏州市草桥中学校张冬娟(女)苏州市觅渡中学校 高中组(10人) 钟锋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蒋玉莲(女)常熟市外国语学校陈冰(女)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田淑娜(女)江苏省昆山中学卢义军江苏省震泽中学周春敏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 徐飞苏州大学附属中学徐艳(女)江苏省苏州中学校黄睿(女)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陈亦蕾(女)苏州市第一中学校附件二: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第五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第五届“阳光少年”“阳光团 队”“阳光家庭”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政宣[2010]55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10.19 【实施日期】2010.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第五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光家庭”的决定 (苏教政宣〔2010〕55号) 各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代管)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苏州市第五届“阳光少年”评选通知》(苏教政宣〔2010〕49号)的要求,经评审,决定授予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江卉靖等288名同学为“阳光少年”称号,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08级光彩班等30个团队为“阳光团队”称号,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陆一同学家庭等20个家庭为“阳光家庭”称号。其中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刘净净等10名学生获“十佳阳光少年”称号,平江新城小虎队等10个团队获“十佳阳光团队”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发挥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希望广大中小学生努力向先进学习,争做阳光少年,共创和谐校园。 附件:苏州市第五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光家庭”名单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苏州市第五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光家庭”名单 十佳阳光少年(10名) 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刘净净 苏州市景范中学校李方 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丁伊人 吴中区城西中学张亦凡 吴中区长桥中心小学董毓男 相城区实验中学蔡晨然 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陈昌和 苏州市平江实验学校宋子安 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谈云霞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小学程家怡 阳光少年(288名) 一、直属学校(93名)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江卉靖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苏州市“‘走进家庭,走近学生’集中家访月”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苏州市“‘走进家庭,走近学生’集中家访月”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12.14 •【字号】苏教政宣[2012]50号 •【施行日期】2012.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苏州市“‘走进家庭,走近学生’集中家访月”活动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教政宣〔2012〕50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代管)学校:根据《关于评选2012年苏州市“‘走进家庭,走近学生’集中家访月”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苏教政宣〔2012〕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推荐和各市(区)教育部门审核,并经苏州市教育局评审组审定,决定授予张家港市塘桥高级中学杨文娟等800位老师2012年苏州市“‘走进家庭,走近学生’集中家访月”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作出表率;同时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习先进,务实创新,努力工作,为提升学校教育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苏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2年苏州市“‘走进家庭,走近学生’集中家访月”活动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12年苏州市“‘走进家庭,走近学生’集中家访月”活动先进个人名单张家港市 杨文娟高峰陈爱云徐蓉赵春宇保庭春王兴岳宝峰杨贺楠李红娟戴勇林施海燕支莉娅高飞孙娟邬卫彬孙玉珍孙海荣赵丽红施宇卢飞沈惠新蔡文辉袁卫王凯东何鹏明姚楚舒黄芳孙栋任茜 余彩霞王丽芳王丰陶中平石慧英朱华平王花伟常琤勇继红肖娟顾红余珏钱萍刘佳容朱世蓉王建英倪梅华苏海华赵新梅朱慧燕钱芳黄霞芳陆星胡晓燕顾文娟陈晓红张晶花徐燕萍许丽萍孙艳顾静李菊琴严成芳许敏王裕丰苏春燕陈蒙亚高娴婷陶丹赵丽霞陈利娜蒋榴娟金益王圆圆辛慕娇张瑞飞 常熟市 张卫盛锦星樊凤珠朱晨霞吴飞宋韧朱春林沈怡曾冬梅陈啸 何驰徐明珍张丽红包喜雅魏宏肖勇李敏汤丽红陶秋霞殷惠英黄美华蒋加云陆世雄陶新亚黄贝秦丽东王振东马晓红殷立宏李锐军苏健薛芳邢海峰徐根英李卫刚顾瑞珍瞿春梅张丽东霍金花王芳陆建飞戈娟陶颉王俊秋顾芳殷晓燕徐莉菊顾敏朱瑜孙丽芳 汤梅香黄澜钱叶姚静珏周越萍王亚奇徐幸倪美娟赵红霞王梅珍曹紫英孙文霞殷红陈晓华朱妙英李东旭王建英施勇梅倪静芳王红艳叶爱华金玉珍沈亚红陈芳程群张建宏秦欲晓孙妍张晓丹尹艳芳赵兰英张慧敏徐春花王谷裕吴丽娟朱晓青谭月芳王志青钱闽苏姚国春 蒋琼花谭桂珍邵志英蔡丽萍顾玉峰郁云萍王秀苇李娟黄琳吴燕李娟陈月琴张萍蒋月铭顾玉兰沈彩红黄静艳沈丽芳马建亚隆春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2.03.24 •【字号】苏教高职〔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的通知 各市及有关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中职学校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 一、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参照《2022年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方案》进行,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2021—2022学年担任中职或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级的班主任并实际带班,累计担任中职班主任3学年以上(不含3学年)。鼓励国家级、省级德育名师和名班主任、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教师等报名参赛。 三、比赛时间及流程 (一)组队报名。各校经过校内评比选拔3人参加网络初评(获2021年苏州市班主任能力比赛一等奖的学校可增报1人),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4),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参赛汇总表报送组委会。 (二)网络初评。对参赛者的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选手。各校于统一开学后2周内将参赛选手的材料一式三份递交至组委会(参赛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2),网络初评文稿及视频材料以光盘或U盘邮寄递交。地址:昆山市祖冲之路1768号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刘金桥(苏州市职教学会德工委秘书长),电话:180****9062。 组委会将对选手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选手提交的材料和视频进行网络评选,确定参加全市决赛的选手名单。按照班级建设方案占40%、典型工作案例占30%,主题班会方案及实录视频占30%的比例确定选手初评成绩,遴选出优秀选手进入决赛环节。 (三)决赛环节。分为班级活动策划、模拟情景处置、班级建设方案实施情况介绍及答辩4个环节(决赛安排及要求见附件3);评委根据选手的参赛材料和表现进行评定打分,确定决赛成绩;决赛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现场评审或其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设置个人奖和团体奖。 (一)个人奖 据参赛选手总数,按照不超过10%、20%、3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根据决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个人奖为所有项目的综合奖,不再设单项奖。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第八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光家庭”的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第八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光家庭”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3.10.15 •【字号】苏教政宣[2013]24号 •【施行日期】2013.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第八届“阳光少年”“阳光团 队”“阳光家庭”的决定 (苏教政宣〔2013〕24号) 各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代管)学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苏州市第八届“阳光少年”评选通知》(苏教政宣〔2013〕20号)的要求,经评审,决定授予苏州市立达中学校肖福鹄等392名同学为“阳光少年”称号,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太极雏鹰小队等40个团队为“阳光团队”称号,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茅嘉钰家庭等30个家庭为“阳光家庭”称号。其中苏州市立达中学校肖福鹄等10名学生获“十佳阳光少年”称号,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太极雏鹰小队等10个团队获“十佳阳光团队”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中小学生努力向先进学习,争做阳光少年,共创和谐校园。 附件:苏州市第八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光家庭”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15日附件 苏州市第八届“阳光少年”、“阳光团队”、“阳光家庭”名单 一、十佳阳光少年(10名) 苏州市立达中学校肖福鹄 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刘若怡 苏州市景范中学校卞以澄 相城区黄桥实验小学张心恬 江苏省黄埭中学张克 苏州市沧浪实验小学顾宸怡 园区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吴晨昊 吴江区鲈乡实验小学汤文轩 吴江松陵第一中学闵顾君临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姚创绮 二、阳光少年(382名)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计连碧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季天辰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林家辉 江苏省苏州中学伟长实验部张韬 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吴静文 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崔徐阳 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戴嘉懿 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曹裕豪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苏州赛区成绩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苏州赛区成 绩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9.28 •【字号】苏语委办[2012]26号 •【施行日期】2012.09.2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届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苏州赛区成绩的通知 (苏语委办〔2012〕26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语委办,市各直属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书写经典”·2012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的通知》(苏语委办〔2012〕15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积极发动学生参加比赛,经专家评审,按照小学学生一组(小学1~3年级学生)、小学学生二组(4~6年级学生)、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包含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评出优秀作品奖获得者286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47名,三等奖189名,优秀指导教师44名(名单见附件)。 附件:“书写经典”·2012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获奖名单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 “书写经典”·2012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 一、小学一组 周奕琦苏州市吴中区碧波实验小学硬笔张永健太仓市陆渡小学硬笔邓晓琦常熟市新区小学硬笔陈珂苏州市相城区渭塘实验小学硬笔潘雨浩太仓市新区第三小学软笔魏锦骉苏州市沧浪区实验小学软笔陈睿喆张家港市东莱小学软笔孙祁骎吴江市七都中心小学软笔赵亚云太仓市陆渡小学软笔盛嘉晔太仓市沙溪镇第一小学软笔二、小学二组 陈育婷昆山国际学校硬笔孙楚楚太仓市沙溪镇第二小学硬笔邵睿颖张家港市锦丰初级中学硬笔瞿成苏州市相城区珍珠湖小学硬笔张淏苏州市敬文实验小学校硬笔蔡文华苏州市相城区珍珠湖小学硬笔闵思怡太仓市明德小学软笔陈钊杨张家港市万红小学软笔王奕熙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软笔殷震亚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中心小学软笔杨一澄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软笔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苏州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苏州市中等学校三好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0.06.08 •【字号】苏教政宣[2010]31号 •【施行日期】2010.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苏州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苏教政宣〔2010〕31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代管)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要求,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决定表彰2010年苏州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730名、优秀学生干部217名。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提高;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信念,积极向上,刻苦学习,强健体魄,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 附件:苏州市中等学校2010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二○一○年六月八日附件: 苏州市中等学校2010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张家港市 一、三好学生 1.初中39名 陈容月钱天培赏丰莹陈怡文陈果丰雪雯冯占康顾玉蒙丁晓雯吴奇陈丽许梦娇朱鑫洪钱彬杨文杰葛少瑜钱旻忆张辰李浩黄芳张倬源曹阿娇朱志良李若仪李霞汤涌泉钱思远高超缪梦娇邹凯裕沈佳华徐则文施佳敏承娟郑淑仪肖镇唐晓屹钱玲黄倩文 2.普高36名 陈玉磊陆怡玮陆舒豪蒋志立黄力丁丽佩邬凤林邱惠钱瑜陈燕南张晓燕郭志鹏徐垚黄晓娜徐荪娜刘梦乔宋千训范肖肖孟影畋唐遒侯雅欣庞侃顾雯婕庞宇蕾殷旻佳卫怡芳陈晓芳虞海琴施静黄观红王西诗李文杰陶倩瑛琦张桢曹诚周晓慧 3.中职19名 强春苗陆敏杰潘丽娜李芳张俞东宋静张兵费子琴薛香陈浩陈丽娟唐雅琼朱宇敏龚小楠陈磊袁慧李颂翔张倩文许瑞信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初中13名 吴琦杨姸丁昀吕爽蔡博文李双高李方仪张佳宇蒋莎莎熊婉朱晓枭马秋婷黄逸伦 2.高中9名 陈茜顾思依陆丽汀张天棋陆宇洁徐浩金敏娇韩大卫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 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3.10 •【字号】苏教继〔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继续教育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为不断推进我市社区教育阵地建设,我局制定的《2021年苏州市继续教育工作要点》中提出要长期化、系统化推进市级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0年度我市启动市级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当年建设立项14家、培育2家。本年度将推进现有立项、培训单位的建设指导工作,并择优新增建设立项10家左右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争取3-5年内,在全市建设一批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的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实现优质社区教育资源全覆盖。 二、基本条件 申报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的单位原则上应为江苏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近三年参与共建市级及以上市民学习苑、市民游学项目、名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的

单位,承担市级及以上社区教育课题或实验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报。 具体条件见《苏州市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中心自评,对标申报。各社区教育中心按照建设标准,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自建自评。中心应成立工作组,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突出重点和特色,实事求是做好相关建设工作。中心自评,认为达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可汇总整理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建设成果形成申报材料(不超过50张A4纸,可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填写申报表、自评表(附件2、附件3)。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在4月20日前向所在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进行申报。建设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的申报材料为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材料。 2.市、区初审,择优推荐。各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工作,做好区域统筹,制定建设规划。对申报单位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推荐1-2家。4月30日前,将建设单位书面申报材料(申报表、自评表、支撑材料)各1份报送至苏州市教育局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苏州市公园路198号,邮编:215006);同时将申报表、自评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刘恬;联系电话:65225615。 3.市级评审,建设立项。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照标准对各市、区报送的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建设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对达到标准的社区教育中心予以建设立项。 4.经费支持,考核验收。立项后,市教育局下拨一定的建设经费,并组织开展过程性考核工作。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期为2年,每一批建设周期结束,苏州市教育局对考核达标的“示范性社区教育中心”予以确认公布。 四、其他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9.04 •【字号】苏教[2012]11号 •【施行日期】2012.09.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苏教〔2012〕11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市有关局(公司)、大中专院校,各直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 为隆重庆祝我国第二十八个教师节,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对近年来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 这次受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是我市教育战线的优秀代表。在他们中间,有师德高尚,爱生如子,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有恪尽职守,爱校如家,开拓进取,在学校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集中体现了我市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保持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全市广大教

职员工以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式、提升教育水平,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附件: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附件: 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张家港市 季永花(女)张家港市西张幼儿园 李志刚张家港市西张小学 徐建花(女)张家港市凤凰小学 顾丽萍(女)张家港市港口学校 袁红英(女)张家港市港口幼儿园 俞连池张家港市鹿苑中学 陶中平张家港市妙桥中学 王国兴张家港市青龙小学 陶健张家港市妙桥小学 周丽萍(女)张家港市塘桥中心幼儿园 陶纪秋(女)张家港市妙桥幼儿园 顾彩红(女)张家港市鹿苑幼儿园 吕燕(女)张家港市南丰幼儿园 刘兵张家港市南丰小学 展亚香(女)张家港市崇实初级中学 朱建荣张家港市乐余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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