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学时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学时折算及依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学时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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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学时折算及依据
(摘自市教委成教高发(99)第10号文)
一、规范性培训:依据是:学时证明、成绩通知
1、参加成教院、进修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培训合格者按实际学时计算,不合
格者按实际学时的30%计算。
(由培训单位发给证明)
2、参加学历教育(属师范教育或与所教学科紧密相关专业)者,每及格一科计15学
时,不及格一科计5学时(学时证明和成绩通知)
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WORD文档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WORD文档本文仅供学习使用不得使用在其他用途学习完毕请自行删除多谢合作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M强我省中小学教师址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开展,提升教师队15整体素质,提高全省根底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立的意见?〔国发〔2021〕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方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髙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展的学习培i丿II。
第呱条人力资瀰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视,教育行破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则制定、组级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師的权利和文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誠®1、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師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穴条。
缆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
原朋么上每五年为一f周期。
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毎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J1U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髙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跌、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圳。
第八条缆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是指貝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展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
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级或汰可的、对教師进展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洲。
第九条缆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洲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Dll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肮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实用文档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督促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树立终生教育和终生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师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为本园在编在职教师。
2、在试用期内的新任教师继续教育应达150学时;其他在职教师应达70学时。
3、学时计算方法为:办班单位有规定学时数的按实际数计算;未明确的按每天6学时
计算;发表论文按区级3学时、市级4学时、省级6学时、国家级8学时计算;园本培训按一年12学时计算。
4、每年六月份对教师进行验证考核。
由教师本人向园部提供一学年进修学习的证明材料,由园部填入继续教育证书和登记卡,再由园部统一到区教育人事部门验印。
5、经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材料;且继续教育考核作为教师常规工作考核的一项基本内容。
6、幼儿园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行政有关人员和年级组长组成。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表

3.各区(县)、学校组织其他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培训,每4学时折算1学分。
本板块周期要求为20学分。2007年前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的不再纳入本周期进行登记。
4.提高学历、学位进修(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网络远程培训,凭主办单位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按结业1科2学分计,但总分不得超过20学分。教师参加挂职进修,每学年计5学分。
5.教学实践:(1)参加优质课竞赛获奖、撰写论文获奖、参与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获奖,按主办单位层次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学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学分,区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学分计,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各项以最高标准计,不重复计算。
3.课题审批来源需为各级教育科研规划、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规划、自然科学科研规划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课题。
4.教师获奖颁证单位需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院(校)、教研部门、电教部门、教育学会,其他组织评比活动不纳入学分登记范围。
新技术
1.参加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凭培训合格证书,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分别计14、12、10学分。参加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合格,凭考试等级证书,高、中、初级分别计6、4、2学分。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表
板块
学分折算办法
备注
师德教育
1.每学年结束时根据《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职业道德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计3学分。
2.完成市级课程培训并考试合格,计3学分。
本板块周期学分要求为18分。凡考核等级不合格者,年度继续教育认定为不合格。
新理念
完成市、区(县)级课程培训并考试(含补考)合格,每科计3学分。校本培训按4学时折算1学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讲课教案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照6学时折合1学分,非集中培训按8学时折合1学分。
2、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范围的各种长短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
3、参加由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并经市以上教育局师资培训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可按实际听课的时数,以每小时为1学时计并折合学分。
4、经成人高考或其他进修考试录取的,教育系统举办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函授、脱产进修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教育系统系列的自修考试提高学历的教师,学习结束,原则上按饱满学时折合学分。
如中途辍学,未能毕业均不记学分。
但上述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均必须参加省、州、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不参加者扣其总学分。
5、此前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教相关培训按以下项目及标准凭证登记:
WTO培训4学分
职务培训2学分
校长提高培训3学分
骨干教师培训6学分
6、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时及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类研训活动学分安排与折算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类研训活动学分安排与折算标准1日期:20 年月日嵊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类研训活动学分安排与折算标准培训项目及层次各项目学分安排及折算标准与要求审核材料学年最高限制考核认定要求集中研训县级主题性集中研训每年暑期安排县级集中研训12学分研训机构计划安排及各学科教研员研训方案。
12学分根据各学科教研员点名记载,参训教师每缺勤一天扣2学分;由教研员报县教师进修学校考核认定。
学校层面校本研训学校层面集中研训按每45分钟为1学时,2学时记1 学分折算。
主要包括学校主题性集中研训,教研组有主题的集中学习、公开课、备课、听评课、技能竞赛等研讨活动。
每一研训项目结束,学校或教研组都必须对参训教师进行及时评估,分出等次,按等次赋予学分。
学年结束各学科教研组长将各位教师一年来参训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10~20学分不同等第赋予学分,并报校本管理员和县学科教研员审核。
学校研训档案、教研组研训记载、教案及听评课记录等40学时,20学分。
根据《管理手册》记载,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学科教研员考核认定;各教研组未按不同等第给教师赋予学分的将不予认定。
师德培训学校层面集中研训按每45分钟为1学时,2学时记1 学分折算。
学校培训档案,教师参训记载。
中小学6学分、幼儿园8学分根据《管理手册》记载,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考核认定。
教师自主研训论文或教案设计获奖县级:三等奖1学分/篇,二等奖2学分/篇,一等奖3分学/篇。
市级:三等奖2学分/篇,二等奖3学分/篇,3一等奖5学分/篇。
省级以上5学分/篇。
获奖证书复印件5学分论文获奖和竞赛评定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师训机构,同一论文或竞赛只计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
由教师所在学校认定,各学科教研员、师训机构审核。
优质课比赛校级1学分/节,县级:三等奖1.5学分/节,二等奖2学分/节,一等奖3分学/节。
市级:三等奖2学分/节,二等奖3学分/节,一等奖5学分/节。
省级以上5学分/节。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对因产假病假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补修。具体办法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过程管理,对学分登记与事实不符或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相关部门、学校及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各学校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提取继续教育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法律、法规规定的继续教育,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参加所在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参加自主选择的继续教育和自主研习活动,其费用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解决。
第十五条 中小学教师参加国民教育系列提高学历(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学业成绩合格,本学年继续教育记72学分。
第十六条 新任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记72学分。担任班主任的中小学教师,每5年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经考核合格,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第十七条 在县级及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中,担任主讲教师、课程专家和指导教师的,完成工作任务可按其承担的培训学时数的两倍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第十条 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60学分。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实践等自主研习活动。
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及学时计量标准

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及学时计量标准
一、规范性培训是指县及县以上的规范性培训;灵活性培训是指校内各类培训;
两类学时每学年达80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时计量标准:
1、听课者,每小时一学时;担任主讲者,(省)9、(市)7、县(区)5、(校)2学时。
2、每学期师德修养心得计10学时,中心、自学笔记和自学心得计10学时。
3、参加职业技能训练合格计20学时,优秀计30学时,良好计25学时。
4、参加课题研究:国家级40学时,省级30学时,市级20学时,县级10学时,校级5学时,参研人员按主研人员的三分之一计算。
5、参加学历教育每及格一科计15学时,正在进修的每学科计1学时。
6、论文获奖、发表,国家级20学时,省级15学时,市级10 学时,县级8学时,校级4学时。
7、承担教师进修提高的指导教师,计10 学时。
8、参加教育教学方面的竞赛获奖者,国家级一等奖20(省15、市10、县8)学时,二等奖15(省10、市8、县5)学时,三等奖12(省8、市5、县3)学时,校一等奖3 学时、二等奖2学时。
9、计算机C级合格计10 学时,B级合格计15 学时。
10、普通话等级检测达二级甲等者计15 学时,二级乙等者计15 学时。
11、参加五项技能合格者计15 学时。
12、暑期参加校本培训计25 学时,参加学校教研、备课活动计40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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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培训
其他教师培训
“三新一德”自考
层次
学时折算
项目
听
讲
国家级
15—30学时,获奖者另加10—20学时
20
9学时,获等级奖最多加5学时
9
每
小
时
计
1
学
时
县级及以上立项的主研人员每学年计15学时,其余人员每学年计8学时
每
学
年
计
10
学
时
按
当
年
标
准
计
算
专
著
等
每
千
字
计
20
学
时
自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学
每
千
字
计
以上项目由各培训机构在网上登记规范性学时.
规范性学时和灵活性学时不得相互冲减。年度登记时间为上年7月31日起至当年7月30日止。年满58岁的男教师、年满53岁的女教师,考试考核不作硬性要求,但培训必须参加,总学时应达到规定标准。
附件二:
南部县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学时折算标准
层次
学时折算
项目
灵活性培训
规范性
培训
层次
学时折算
项目
发表教育教学学术论文(篇)或参加学术研讨
学历提高教育(或
第二学历)
参加各级教研活动
讲听公开课示范课(节)
教育教学
竞赛获奖
继教讲座(每小时)
课题研究
(学年)
出版教育
教学专著
出版编著教材、教参教辅读物
指导新
教师或本校研修
技能训练考核
学历提高教育(或第二学历)
骨干教师培训
其
他
教
师
南部县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学时折算标准
层次
学时折算
项目
灵活性培训
规范性培训
层次
学时折算
项目
发表教育
教学学术
论文(篇)
交流教
育教学经验
(篇)
优质课等竞赛
(次)
上示范课
(节)
教研教改教学观摩
教改实验及课题研究
指导
新教师或本校研修
技能训练考核
编写教材撰写教育专著、教师自学
学历提高教育(或第二学历)
字
数
计
学
时
见原件,按执笔字数计算学时
见
原
件
,
按
总
字
数
计
学
时
见原件,按执笔字数计算学时
见
指
导
计
划
任
务
职
责
见
证
书
见
成
绩
通
知
单
见各级学时证明及继续教育学习笔记
按照当年要求准备资料
见参考人员名册及成绩
以上项目均由各中小学在网上登记灵活性学时
以上项目由各培训机构在网上登记规范性学时
规范性学时和灵活性学时不得相互冲减。年度登记时间为上年7月31日起至当年7月30日止。年满58岁的男教师、年满53岁的女教师考试考核不做硬性要求,但培训必须参加,总学时应当达到规定标准。
省级
15
15
10
8
30
10
市级
10
7
10
8
5
7
20
7
县级
8
5
8
5
3
5
10
4
区级
4
3
5
3
2
3
7
3
校级
2
2
2
5
2
备
注
每篇不低于2000字,见原件,同一文多刊发表、交流以最高级别计算学时
见
成
绩
通
知
单
见
笔
记
活
动
记
录
见
教
案
和
通
知
见
听
课
笔
记
见
获
奖
证
书
见聘
书
讲
稿或安排表等
见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等
见
原
件
,
按
总
培
训
“三新一德”自考
层次
学时折算
项目
讲
听
一等
二等
三等
讲
听
主研
协研
主编
副主编
编者
主编
副主编
编者
国家级
20
当学年所学课程经主考院校考核合格者,在当年灵活性培训栏中每科计15学时,所学课程不及格者,每科计5学时
以
正
式
会
议
时
间
折
半
计
算
9
按
实
际
课
时
折
半
计
算
20
15
12
9
每小时记一学时
40
14
每
千
字
计
11
学
时
每
2
学
时
当学年所学课程经主考院校考核合格者,在当年灵活性培训拦中每科计15学时,所学课程不及格者,按每科计5学时
每小时记一学时
9
考核合格,按学时证明计算学时
按
当
年
标
准
计
算
由各级自考部门提供参考人员名册及成绩,教师进修学校按文件规定登记学时
9
省级
10—20学时,获奖者另加3—8学时
15
9学时,获等级奖最多加5学时
千
字
计
10.5
学
时
每
千
字
计
10
学
时
每
千
字
计
6
学
时
每
千
字
计
5.5
学
时
每
千
字
计
5
学
时
每
学
期
计
10
学
时
其
中
自
学
每
千
字
计
2
学
时
按
当
年
标
准
计
算
当学年所学课程经主考院校考核合格者,在当年灵活性培训拦中每科计15学时,所学课程不及格者,按每科计5学时
考核合格,按学时证明计算学时
按
当
年
标
准
计
算
由各级自考部门提供参考人员名册及成绩,教师进修学校按文件规定登记学时
见原件,同一文在各级会议交流,以最高级别计算学时。
见教案和证书,同一课在各级获奖,以最高级别计算。
见
教
案
和
通
知
见
笔
记
见
研
究
方
案
见指导计划任务职责
见
等
级
证
书
见
原
件
见
成
绩
通
知
单
见继续教育学习笔记
见
教
案
或
安排表
见各级学时证明及继续教育学习笔记
按照当年要求准备资料
见参考人员名册及成绩
以上项目均由各中小学在网上登记灵活性学时
9
市级
5—10学时,获奖者另加2—6学时
10
7学时,获等级奖最多加4学时
7
7
5
县级
2—5学时,获奖者另加1—4学时
5
5学时,获等级奖最多加3学时
5
3
区级
3
3学时,获等级奖最多加2学时
3
每
小
时
计
半
学
时
校级
2
2学时,获等级奖加1学时
2
2
备
注
每篇不低于1500字;见原件,同一文多刊发表,以最高级别计算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