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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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是指工作中需要热源或明火进行加热、焊接、切割等操作的工作。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1. 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动火作业,确保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2.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无可燃物泄漏、易燃物贮存、堆放不当等隐患。

3. 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包括明确操作步骤、所需的防护设备和工具等。

4.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火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 在动火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告知周围人员禁止靠近或进入施工区域。

6. 在动火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将其放置在易燃物附近,以便及时灭火。

7. 在动火现场设置防火守护,随时监测和威慑附近的可燃物。

8. 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9.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检查,确保无明火和热源存在。

10. 让工作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安全意识的认识。

总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动火作业,是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关键。

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焊接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和建筑行业中的加工工艺,我们在生产和日常维修中都会使用到。

由于焊接涉及到高温和火焰,因此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注意安全措施。

本文将就焊接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进行探讨,以增加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一、焊接前的准备工作1、工作区域清晰在进行焊接动火作业之前,首先需要保证工作区域的清晰,清除掉周围可燃物等易燃材料。

这可以有效地避免在焊接当中产生的火花误燃。

2、焊接设备检查在进行焊接动火作业之前,需要检查焊接设备的使用状态,包括燃气、电源等,确保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并且当前环境和设备状况是否符合标准。

3、焊工保护装备焊工也需要佩戴相应的保护装备。

这些装备包括隔热手套、防火服、面罩等。

佩戴这些保护装备可以有效地保护焊工在焊接过程中避免受到热损伤或火灾的威胁。

二、焊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围栏在焊接过程中,需要用围栏将现场围起来,避免其他人员无意中进入作业区域,防止火花扩散。

2、使用专业的焊接设备为了避免使用不当的焊接设备产生危险,使用专业的焊接设备可以保证焊接质量和安全。

并及时查看设备是否连接正确和设备的完整性是否存在异常。

3、远离易燃物在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需要远离易燃物。

焊接龙头对易燃物主能够产生火花,产生的火花琼树费燃烧引发火灾。

4、充分通风焊接作业时需要充分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因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氧气流量非常大,以至于焊工容易出现窒息的问题。

此时,保持通风,增加空气流量就非常必要了。

5、准确掌握焊接的时间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作业的时间需要掌握得非常准确。

这并不仅仅是为了防止焊接质量不佳或意外事故,同时也为了避免在焊接过程中燃气瓶扰动,产生的不稳定的氧气流量。

三、焊接后的安全措施1、切断电源和燃气在焊接动火作业完成后,首先要切断所有的电源和燃气。

焊接设备的电源和燃气若在不当操作下,容易引起燃爆事件。

2、准确确认无残留火源只有在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要先确认焊接地点周围无残留火源或其他易燃材料。

动火作业的注意事项

动火作业的注意事项

动火作业的注意事项动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切割、铆接、打磨等类似作业时必须使用明火的工作,由于其涉及到明火使用和热量释放,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事项。

以下是动火作业的注意事项,供参考:一、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 在开始动火作业之前,应当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品和可燃气体。

必要时进行清理。

2. 注意检查作业区域的通风情况,确保空气流通,防止有毒气体滞留。

3. 根据作业情况选择合适的焊接材料和工具,并确保其良好状态,如焊枪、电焊机、气瓶等。

二、动火时的个人防护措施:1. 确保自身身穿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服装,包括抗热、防火面罩等。

同时避免着浆化纤织物等易燃材料。

2. 配戴安全防护眼镜或面屏,保护眼睛免受火花和热射线的伤害。

3. 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以免造成热中暑等情况发生。

及时补充水分,保持身体水分平衡。

三、动火时的安全操作:1. 确保所有动火作业人员都具备正规的焊接操作技能和相关操作证书。

2.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焊接作业,不得随意超负荷操作、过度头焊和高温作业。

3. 在动火作业区域附近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措施限制他人接近动火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4. 当作业需要使用气瓶时,要求作业人员熟悉气瓶类型、操作规则和常见问题,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 动火作业结束后,务必将明火熄灭,将所有焊接材料和工具及时清理整理好,放置到指定的存放位置。

四、突发情况处理:1. 如发生火灾,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并迅速向负责人报告,同时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 如发现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停止所有动火作业。

确保人员远离泄漏源,开放门窗,并及时向安全人员报告。

总之,动火作业是一项高风险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培养,熟悉操作规程,并随时关注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

只有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才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证工作的安全进行。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3篇)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动火、动焊是常见的施工作业,但也是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出了以下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1. 动火、动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相关证书和操作经验,并经过岗前培训合格。

2. 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前,应进行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周围环境和设备设施符合操作要求,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 在动火、动焊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靠近,并进行必要的围栏和防护设施的设置。

4. 动火、动焊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并由专职安全员审核和备案。

施工方案中应包括操作步骤、操作人员、安全保护措施等内容。

5. 动火、动焊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监管,保证操作安全有序。

同时,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耐火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6. 动火、动焊作业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超标。

同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保证作业区域的安全。

7. 动火、动焊作业后,必须进行彻底的清理,清除余热和火源,以确保无火灾隐患。

相关设备和工具必须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需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8. 在施工中,动火、动焊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等需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进行安全联动和协调。

9. 动火、动焊作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总结,总结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加以改进。

以上是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同时,当地消防、安监等部门也会有相关要求和指导,需要与其保持沟通和合作。

动火、动焊安全管理规定(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动火、动焊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动焊之前,必须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如制定作业计划、明确责任人、检查火灾防护设施等。

2. 动火、动焊人员的安全要求:动火、动焊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 清除动火地点周围可燃物资或采取有效的隔离方法,遮盖隔离物应阻燃材料,严禁用塑料薄膜及塑料编织布、(泡沫衬垫)等易燃物遮盖隔离。

高空动火作业点下方,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2) 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好,必须规范放置设备、设施,严禁乙炔横卧,氧气、乙炔同放一处,并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气体(粉尘)、带电、压力式密封(储罐)容器、涂涮过油漆的物体及场所进行焊、割明火作业时。

除对周边进行清理外,还必须经相关专业人员现场认可,确认安全后才能动火;4) 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资的各种容器,必须彻底清洗、置换,确认安全后才能动火作业;5) 作业人员在不了解焊、割物体内部是否安全、是否对相邻部位有影响或存在危险因素,在未采取有效安全预防措施时禁止焊、割明火作业;6) 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和动火证、并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动火人和监护人;7) 经公司专职消防人员现场安全确认,且由用火单位派有专人在场监护,并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材的情况下,方能在规定的动火范围和限定的时间内动火作业;8) 动火结束后,应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动火工作票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设备系统的安全,加强动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作票第三条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1、动火工作票仅限于严禁明火区域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行检修工作票规定。

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工作票。

动火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动火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明火作业,此类作业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为确保动火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动火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准备(1)明确动火作业范围、时间、地点及作业内容。

(2)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动火作业安全知识。

(4)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设置安全警戒线,明确动火作业区域。

(2)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枪等。

(3)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作业区域。

3. 动火作业操作要求(1)使用合格的动火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性能良好。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3)作业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火服等。

(4)动火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

三、应急预案1. 事故预警(1)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2)迅速通知现场监护人员,组织人员疏散。

(3)拨打火警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

2. 事故处理(1)现场监护人员立即使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

(2)如火势无法控制,迅速撤离现场,等待消防部门救援。

(3)确保现场人员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 事故善后处理(1)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查明责任。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总结动火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动火作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动火作业是指用明火、电焊或其他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进行的施工活动,包括焊接、切割、打磨等。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明火和电焊,存在火灾和爆炸的风险,因此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才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动火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动火前准备1. 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燃气浓度是否在安全范围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熟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确保动火地点的通风良好,以减少易燃气体积聚。

3. 检查动火区域的燃气设备、容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的情况。

4. 在动火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障碍物,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动火区域。

5. 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器材,如消防器材、泡沫灭火剂等。

6. 确保动火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书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动火设备。

二、动火操作1. 确定动火时刻和持续时间,尽量安排在非高峰期进行,避免人员密集、易燃物品堆放较多的时间段。

2.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 确定动火作业人员的分工和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避免混乱和误操作。

4. 动火地点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和易燃物品容器。

5. 动火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没有易燃杂物或杂草。

6. 动火设备必须检查完好,保证正常工作。

7. 动火时,必须配备专人负责观察,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和采取应急措施。

8. 动火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设备,如防火服、防火帽、防滑鞋等。

9. 具备大量易燃液体、气体等物体的地方不得进行动火。

10. 接通动火的设备和电源前,要进行低压试点,确保设备可靠。

11. 动火进行时,不得离开动火现场,确保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动火后处理1. 确认动火现场的火源已完全熄灭和电源已切断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2. 动火现场以及周围区域必须进行彻底清理,清除易燃物质和作业残留物。

3. 检查动火设备的完好性,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4. 整理动火记录,并进行总结和归档,为今后的动火作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弧、高温火焰或火花进行的工作,如焊接、切割、火烧等。

由于动火作业涉及明火,一旦不慎操作不当,将会引发严重的事故和火灾,对工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因此,在进行动火作业时,为了消除事故隐患和提高安全性,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准备工作措施:•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明确作业时间、地点和操作方法等。

•设计合理的动火作业区域,确保周围环境没有可燃物质和易燃物质。

•配备适当的防护设备,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护面罩等。

•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措施。

2.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进行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确认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可靠性,避免电线老化、设备损坏等情况。

•在作业现场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警示其他人员远离。

•将可燃物质和易燃物质移离作业区域,并采取防护措施,如覆盖防火布等。

•对动火作业区域进行有效的通风,以降低爆炸和烟雾的风险。

•确保作业人员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避免烧伤和火灾。

•严禁在有可燃气体、液体或粉尘存在的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

•定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修复。

3. 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结束后,仍然需要采取一些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确保动火设备和工具彻底熄灭,并妥善存放。

•清理作业区域的残留物,防止其引发火灾。

•对动火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

•进行事故和火灾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改进工艺和措施。

•做好动火作业记录,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人员和安全措施等。

4. 动火作业安全意识培养除了以上的安全措施外,还需要培养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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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 清除动火地点周围可燃物资或采取有效的隔离方法,遮盖隔离物应阻燃材料,严禁用塑料薄膜及塑料编织布、(泡沫衬垫)等易燃物遮盖隔离。

高空动火作业点下方,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2) 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好,必须规范放置设备、设施,严禁乙炔横卧,氧气、乙炔同放一处,并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气体(粉尘)、带电、压力式密封(储罐)容器、涂涮过油漆的物体及场所进行焊、割明火作业时。

除对周边进行清理外,还必须经相关专业人员现场认可,确认安全后才能动火;4) 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资的各种容器,必须彻底清洗、置换,确认安全后才能动火作业;5) 作业人员在不了解焊、割物体内部是否安全、是否对相邻部位有影响或存在危险因素,在未采取有效安全预防措施时禁止焊、割明火作业;6) 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和动火证、并确认安全后才能作业,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动火人和监护人;7) 经公司专职消防人员现场安全确认,且由用火单位派有专人在场监护,并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材的情况下,方能在规定的动火范围和限定的时间内动火作业;8) 动火结束后,应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动火工作票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设备系统的安全,加强动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作票第三条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1、动火工作票仅限于严禁明火区域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行检修工作票规定。

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工作票。

2、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焊接,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6、一级动火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二级动火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三级动火必须在120小时内完成。

二级、三级在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火源。

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破坏原有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的火灾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

为此,在保证安全动火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执行动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火灾隐患。

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危险级别依次降低。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如:主控室、油库区、油罐、天然气存储区、配电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变压器、含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容器内等区域。

凡在以上区域内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一级动火作业。

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

2、二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仓库内部、油库围墙以外10米之内,天然气管道、油管道10米以内、易燃易爆容器周围5米以内、各部门油类存放区内。

3、三级动火区是指一、二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部位、场所,禁止明火区域。

除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明火作业。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油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可燃气罐存放区域。

第五条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程序:1、一级动火工作必须由动火单位的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审核,安技处长和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指定消防负责人后方可执行。

2、二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审核,安技处长批准指定消防负责人后方可执行。

3、三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分厂安技科和分厂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动火工作安全措施的制定1、消除现场可燃物。

2、对电缆、电线、传输信号电缆、输油管道等相关易燃易爆物体进行有效隔离遮挡,防止火焰熔渣、热辐射危及这些部件的安全。

3、对盛装可燃气体的容器要使用空气换置之后,必要时使用气体浓度探测仪器测定容器内的气体浓度,所测浓度必须低于该可然物气体爆炸下限的10%,动火作业时间不能滞后于气体取样检测30min,否则应重新检测,重要的检测取样应保留至动火作业结束后。

4、容器内施工时要向密闭的容器内持续通风,防止作业人员发生缺氧窒息,但禁止向其中注入纯氧气。

5、防止触电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等。

6、高空作业时要考虑火花对地上物体的影响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7、必须配备动火现场消防监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8、动火工作安全措施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专门制定。

9、动火作业间断或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现场,消除一切火源、余烬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才允许终结工作票签字确认。

第七条动火工作票一式一份,由动火负责人随身携带,动火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不允许离开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动火工作票由车间保存三个月,动火工作票编号由分厂安技科统一编号,动火工作票终结当日内到安技科登记存档半年。

######公司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动火工作票制度为贯彻电力工业“第一、防备为主”及工作“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增强动火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依据《电力设备典型规程》,特订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应于全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以是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工作。

一、动火工作票的填用根据动火区域的划分,分别填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l、一级动火工作票其实用于一级动火区。

首要部位或场悉数:(1)电气主控室,集控室;(2)制氢室,储氢罐及周围十米以内;(3)各油库及油组围墙以内;(4)锅炉燃油管路,汽机油体系,翻车机、轮斗机油体系:(5)变压器,油开关;(6)电缆沟及电缆夹层间;(7)各氢冷发电机及体系。

2、二级动火工作票其实用于二级动火区。

首要部位或场悉数:(])汽机生产现场距运行的氢冷发电机及氢管路体系十米以内(2)排油坑;(3)电气蓄电池室;(4)距锅炉燃油管路,汽机油设备、管路五米以内(5)运动中心、俱乐部、招待所、室、室;(6)供给公司的各所属材料库、设备库;(7)各单位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8)电气、热工在油库进行相关电气方面的试验操作;(9)制氧站、乙炔站围墙内;(10)酸体系;(11)新厂9#皮带间及停用的制粉体系;(12)厂区室外烘烤、熬炼等生火作业;(13)其它禁止明火区。

.二、动火工作规定l、动火工作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动火工作票不准行使。

2、动火工作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行使红色笔或铅笔。

填写要清晰,不得肆意涂改。

3、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实行人收执。

动火工作闭幕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厂安监部,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动火部门。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相关时,还应多一份走运行人员收执。

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动火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动火工作票不得取代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7、动火工作间断或闭幕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搜检和消弭残留火种。

8、已实行的动火工作票均应在票的右上角加盖“已实行”章。

每月由车间统一收回保存三个月。

9、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

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背相关规守时。

均有权立即克制动火工作。

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l0、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考试合格,并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

动火实行人应具有市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11、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厂人员按动火等级履举措火工作票制度。

12、遇下列情况之暂且,严禁动火:(1)油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3)存放(或残留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理由和消弭前。

13、全厂氢体系及周围的氢含量的测试,由制氢站负责;油气体含量、煤粉尘浓度的测试,由化学车间负责。

所测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进举措火作业。

三、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责任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1)工作必要性;(2)工作可否;(3)工作票上所填措施可否正确完整;2、运行容许人的责任运行容许人应审查;(1)工作票所列措施可否正确完整,可否吻合现场条件;(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可否已阻遏;(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措施可否完善;3、工作负责人的责任工作负责人应负责;(1) 正确地团体动火工作;(2)检修应做的措施并使其完善;(3)向相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措施和进行教育;(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闭幕;(6)动火工作间断、闭幕时搜检现场无残留火种;4、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应负责(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设施;(2)搜检现场措施的完善和正确;(3)监督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吻合要求;(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

发现着火及时扑救;(5)动火工作间断、闭幕时搜检现场无残留火种;5、动火实行人的责任(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许可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要求做好措施;(3)周全了解动火工作使命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举措火;(4)动火工作间断、闭幕时清理并搜检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动火审批权限l、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2、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员签发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五、动火工作票的实行程序1、签发工作票(1)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使命的需要和计划工作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

(2)工作票平常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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