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安全,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是一项持续、系统的工作,旨在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事故不发生。

二、组织机构1.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工作的开展。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专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促。

3.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实施相关工作。

三、制定计划1.按照年度、季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计划,并及时公布。

2.计划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排查方式和治理措施等,应当详细具体。

四、开展排查工作1.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采用随机、定期、专项等方式,全面检查各类事故隐患。

3.排查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督和指导。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五、治理措施1.事故隐患治理要分类别进行,根据隐患的类型、性质和危害程度,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

2.治理措施应当科学合理,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可以采用技术、管理、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

3.治理措施的实施要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事故隐患的消除和整改。

六、督查监督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落实和进展。

2.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察和评估,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3.对于落实治理措施不力、事故隐患严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七、宣传教育1.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事故隐患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程序、治理措施和奖惩制度,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生产经营、办公环境、施工现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责任主体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进行评估和决策。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四、工作程序1. 隐患排查(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自查。

(2)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生产现场、办公环境、施工现场等进行专业性隐患排查。

(3)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给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委员会。

2. 隐患治理(1)对排查出的隐患,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的等级和整改措施。

(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3)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奖惩制度1. 对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认真履行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部门,公司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持续改进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2. 公司应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完善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公司应定期对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排查责任: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报告上级部门。

2. 排查范围:确定排查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建筑工程、工矿企业等,重点关注存在事故隐患的区域和设备。

3. 排查内容:明确需要排查的具体事项,包括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4. 排查方法:制定相应的排查方法和技术规范,包括现场勘查、设备检测、安全评估等方法,确保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排查周期:确定排查的周期和频次,一般要求每年或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临时或特殊性质的排查。

6. 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建立相应的追踪和督促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认识和应对事故隐患。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或补充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具体工作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由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包括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工艺隐患、人员违章操作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包括排查的时间、内容、方法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人员违章操作引发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有针对性,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措施进行,保证治理效果。

第十一条对于无法立即治理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隔离或限制。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管理与应对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档案记录,包括排查结果、治理过程、治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停产停业、罚款、责令关闭等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的范本,总字数498字。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促进和强化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从严、从深、从细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2、适用范围与分类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2.2本制度由职责与分工、术语、隐患分类、隐患排查、隐患上报、整改措施和资料归档等七部分组成。

3、职责分工与权限3.1 企业管理中心职责:3.1.1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

3.1.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后关闭。

3.2各单元负责人的职责分工与权限:3.2.1单元负责人为本单元生产安全第一负责人,经理或主管为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

3.2.2负责本单元的生产安全培训、操作规程的培训。

3.2.3负责本单元的生产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

3.3 总经理的职责分工与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审批、负责生产安全相关奖惩的审批。

4、术语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危险点是指在生产作业中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环境,有可能造成危害的机器设备和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程的不规范操作及习惯性违章等。

4.3危险点分析防控是对有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点进行提前预测和预防的方法,做好危险点控制工作能够控制作业环境及机器设备等物的不安全状态,规范人在作业当中的行为。

5、事故隐患分类5.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两类:5.1.1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一、总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预防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并实施本规定。

二、隐患排查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
个环节的责任人履行职责。

2.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记录整改情况,
并建立台账,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3.针对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隐患排查频次,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

三、隐患治理
1.针对隐患整改,企业应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
任人,并落实到位。

2.对于紧急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3.经过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复查确认,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管理规定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
改台账、复查确认记录等。

2.提倡企业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整
改、复查的全过程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处罚规定
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直至责令停产整顿。

2.对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企业应当按规定尽快建立起相关制度。

2.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以上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各企业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
好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环境。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防线前移,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全过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隐患排查各级人员职责(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专款专用。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并应明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负责人。

(二)分管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三)公司其他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四)公司各车间、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公司各业务部门承担业务保安责任,负责本专业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考核。

(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综合监管责任,对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和考核。

按要求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分析情况。

第四条隐患级别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事故隐患,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标准的为重大事故隐患。

其他风险度较低、基层车间可解决、不需要停产就可以解决的为一般事故隐患。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方式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1、综合性安全检查;2、专业性安全检查;3、季节性安全检查;4、日常安全检查;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6、事故类比安全检查;7、特殊安全检查;8、复工复产前检查;9、外聘专家诊断;(一)综合性安全检查应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带队,以及公司其他分管领导(机电副总、总工、安全副总、生产副总等)、各车间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以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各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____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内容4.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除。

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事故隐患的范围4.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
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制度
1 总则
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规范各类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规定要求,逐步实现隐患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特制定本制度。

2隐患的定义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 隐患的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作业指导书,可能的危险及危害程度,划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隐患的分类
根据隐患分类的原则,隐患分基础管理类隐患和作业服务现场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公司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特殊作业工作证许可制度;安全应急管理;档案基础及特殊设备管理;承建商、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作业服务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各场站;管网及其附件;各类用户燃气设施;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特种作业;消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特种设备操作及管理;作业现场及客户管理其他方面。

5 隐患的排查
以危险源为隐患排查的对象。

根据DB37/T 2882-2016、DB 37/T 3019—2017的要求,公司已组织实施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确定一~四级风险,形成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表中所列危险源即为隐患排查的对象,即“排查点”,该“排查点”是公司内分级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关注点。

公司隐患排查内容:通常风险级别为一级和二级的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

部门隐患排查内容:部门管辖范围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所涉及的危险源可
设为排查点,包括在本区域内的公司级、专业级排查点,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如设备接地是否良好需接地电阻检测仪,可以由专业实施排查)外,均可设为排查点。

班组(岗位)级: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将本班组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均可设为排查点。

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实施的检验检测手段实施隐患排查,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实施,如避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燃气报警仪校准等。

除此外,隐患排查还需要与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主要有以下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7)聘请专家隐患排查
(8)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
注:各类隐患排查都要按照计划严格实施,如:组织人员、采取预定的排查方式、方法,排查的范围、工作程序等一定要明确。

排查周期
班组(岗位)对施工工地、场站等关键装置、环节、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班组(岗位)对管网查漏、用户安检等按照排查计划定期进行检查。

部门应结合岗位责任制,至少每月组织对施工工地、场站等关键装置、环节、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进行一次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

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公司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和专业隐患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

获取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对于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场站:如设备、管线及设施区域及项目,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6 隐患的整改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人员向存在隐患的部门、班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由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或班组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行公司专项督办,并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治理。

所有的隐患排查治理都要登记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7 隐患的考核
根据隐患整改情况,对各部门进行月度安全考核,隐患考核比重占部门安全考核的50%:
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的,不扣分;
整改隐患不及时,超过限期的,在跟催一次后完成整改的,扣分分;
整改隐患不及时,超过限期的,在跟催后仍不能完成整改的,扣分。

8 隐患的奖励
重要隐患、有价值隐患发现报告一起奖励报告人10-50元。

发现其它隐患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部门对下属上报的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责任人按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对发掘隐患不力,发生事故的部门承担事故损失的全部费用。

发现了隐患因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发生事故的部门承担损失,责任人严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召集人处理。

9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