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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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第二条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第三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第四条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第五条路试车辆必须符合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第六条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第七条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第八条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第九条维修安全注意事项要点:a、当车辆出现电路起火时,应及时关掉总电源开关,用灭火工具进行扑救,然后查明原因后,予以修理;b、当货物倾斜(或侧翻)车辆维修时,应用相关工具把货物支撑牢后,方可修理;c、当后桥断裂车辆维修时,要求车主先卸货或在安全条件允许下方可操作;d、当易燃易爆品车辆维修时,应确保车辆无危险和周边无明火操作的前提下才可维修;e、当气割、气焊、明火操作时,氧气和乙炔摆放距离应不得少于____米,并在乙炔减压阀上安装回火装置,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操作;f、当拆装起动机时,应等排气管冷却后方可修理;g、当水冲轮胎时,应防止轮胎过热引发爆炸,等轮胎冷却后,还看轮胎质量好坏是否可操作;h、当换气门芯时,应防止气门扳手打滑,做好身体(特别是眼睛)保护措施。

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4篇)

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4篇)

汽修厂安全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汽修厂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汽修厂是指从事汽车维修、保养、修理、改装等业务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包括汽车修理厂、汽车维修站等。

第三条汽修厂的安全生产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制度。

第四条汽修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勤勉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确保汽修厂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五条汽修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有:(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四)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五)记录和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六条汽修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厂长或厂长指派的专职人员负责,需要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汽修厂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岗位责任划分,明确各个岗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汽修厂的厂长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厂长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汽修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相关岗位负责人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汽修厂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汽修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汽修厂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积极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二条汽修厂应当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准则。

第十三条汽修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二)作业操作规程;(三)防护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和维护;(四)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五)安全生产报告和记录。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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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为加强汽车修理厂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责任机构1. 汽车修理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员工每年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员工严格遵守。

2. 安全设施(1)汽车修理厂内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和装备,以确保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3)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及时维修和更换。

3. 生产作业安全(1)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流程,不得随意修改。

(2)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操作相关设备和机械。

(3)提倡使用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 火灾防范(1)严禁在违规区域使用明火。

(2)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维护和检查,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建立完善的火灾报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5. 废气排放(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确保汽车修理厂废气排放不超标。

(2)定期清洁和维护废气排放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6. 安全巡检(1)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7. 安全奖惩(1)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执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于常见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2. 员工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并能够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有效的处置。

以上为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与落实,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9. 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和报告(1)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记录系统,记录并保存每年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安全培训情况等相关信息。

汽修厂安全规章制度条例

汽修厂安全规章制度条例

汽修厂安全规章制度条例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汽修厂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1. 汽修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2. 汽修厂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条生产环境安全1. 汽修厂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 汽修厂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确保火灾安全,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维修保养。

第四条劳动安全1. 汽修厂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2. 汽修厂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避免员工患上职业病。

第五条应急管理1. 汽修厂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 汽修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六条员工作息1. 汽修厂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因劳累引发事故或疾病。

2. 汽修厂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七条严禁吸烟1. 汽修厂严禁员工在生产作业区域内吸烟,避免引燃易燃物品,造成火灾事故。

2. 汽修厂应设立吸烟区,提供吸烟场所,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违规处罚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检查等。

2. 对严重违规的员工可以进行停职、开除等处理,确保安全管理的严肃性。

第九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汽修厂负责解释本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5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5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

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

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2)1. 安全培训和教育: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安全设备等。

2. 安全保护设施: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并确保这些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3. 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所有操作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需要遵守的安全步骤和措施。

4. 安全巡查和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5. 事故报告和调查: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6. 应急预案:企业必须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

7. 安全管理责任制:企业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并将其纳入岗位责任和考核体系。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4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确保机动车维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预防和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4.提高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二、职责和义务1.机动车维修企业的领导者应负有最终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

2.管理人员应负有组织、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确保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操作。

3.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积极参与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

4.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制定和完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职业危害知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内容。

3.确保机动车维修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可靠性,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4.设置安全标示和警示标志,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操作机动车维修设备和工具。

5.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7.定期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改进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发生安全事故或职业病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严重后果,机动车维修企业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以上仅为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规章制度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规章制度

汽车维修行业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维护从业人员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处理。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配合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做好储存和使用控制。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四条负责汽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监督部门有权予以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理。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汽修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目标和基本要求1.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汽修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和权限,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安全激励制度,完善安全监测和报告制度。

二、安全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担负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对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与奖惩;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2.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编制日常安全例会和月度安全报告等。

3.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积极参与事故调查,配合安全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排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设备设施:购置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私自进行维修或改装,定期开展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2.消防安全: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严格控制明火使用,在生产过程中严防火灾的发生。

3.防护设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要求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关防护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4.作业程序:制定详细的作业程序,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停机程序、设备异常情况的处理等,以确保员工的操作安全。

5.安全培训: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四、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理1.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分类、预警机制、应急措施和救援机构的调度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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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新员工岗前必须进行企业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三级(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企业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内容为:(1)企业概况,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场所及注意事项(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由车部门(车间)经理组织,部门安全员,设备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负责进行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内容:(1)部门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4)自救、互救、急救办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由班组安全员负责进行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内容:(1)岗位生产特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注意事项和保养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5)其他需要教育,培训的内容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管理(1)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须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培训登记表,教育培训卡、教育培训考试试卷、考试考核成绩,证件复印件复审教育登记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总结等。

(2)档案管理按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和内容:1、企业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会人员参加。

(1)综合安全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章行为等情况。

(2)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节后设备重启和对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安排对重点部位和部门进行检查。

雨季防雷电、夏节防高温、防汛、冬季防火、防冻。

2、部门综合安全检查:由部门安全主管人员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一次对所管辖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进行检查。

3、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按职责分工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包括聘请专业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2次。

(1)售后部门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配电室、喷烤漆房等进行安全检查。

(2)行政部对消防设施、器材、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

(4)日常巡查:重点对重要部位、危险源等进行安全检查。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部门安全员每月一次。

(2)部门安全员组织人员每天一次。

4、安全检查表设计各类安全检查表由安全检查组织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检查重点、设计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等,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

5、隐患整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四定”原则:定整改内容、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和费用,定完成期限。

(1)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严重和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2)车间、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有困难的报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整改。

企业安全检查记录、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车间班组检查记录,每年交安全主管部门归档。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喷烤漆房、压力容器。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3)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4)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5)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6)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8)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9)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10)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11)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

(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本企业危险作业有:电气维修、动火作业。

(2)根据对作业环境考察或危险因素检测结果,制定作业方案。

(3)危险作业前,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6)作业前,对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进行作业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危险因素、交待作业程序和应急措施等。

(7)经检查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合理可靠后方可作业。

(8)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牌,派人现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本企业现场实际安全情况和安全健康的需要,按照不同岗位、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明细表。

(2)员工变更岗位、工种,劳动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随之变更。

(3)危险作业和有害作业人员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部门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5)发放部门严格按照领用手续和标准发放。

(6)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上岗工作。

(8)从业人员所在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的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

(9)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或失去其应有功能时,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更换。

(10)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企业设立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企业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应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的资金;(2)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3)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费用,包括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特种设备的检测,职业卫生措施,装修、改造等所需的资金。

(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费用。

(5)职业危害等作业人员的体检费用。

(6)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费用。

(7)消防设施维护更新费用。

(8)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资金;(9)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个人的资金;(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资金。

(11)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专项资金有效实施。

(12)财务部门配合协助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编制并保证专项资金合理调配。

(13)企业总经理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审查,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1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超出年度计划,企业按审批程序及时给予补充或合理调配。

(14)对重大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15)企业在进行年度总结时,同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盈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奖励(1)在企业生产活动中,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劳动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被企业采纳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生命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奖励。

(4)对于制止和抵制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处罚(1)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对所使用的设备未认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查、检修或检查不合格的将进行批评和处罚。

(2)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3)对于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和屡次违犯者酌情处罚。

(4)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或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和隐瞒不报者将进行处罚。

(5)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

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6)对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

(7)对特种作业人员证照,未通知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的管理部门和个人酌情处罚。

(8)各级领导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加重处罚。

3、奖励与惩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处罚款由财务部门单独立账,罚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包括:(1)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某些器官轻度损伤,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事故。

(3)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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