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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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提高工作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重要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一、督查原则
1、领导负责制原则:承办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全面完成相关工作。

2、时效性原则:承办部门需根据督查事项要求,按时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公司督查部门。

二、督查机构
公司总裁办、行政部为督查工作的责任部门。

三、督查内容
1、公司总裁指定的需进行督办的重大工作事项;
2、公司会议纪要中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3、各部室(各子公司)月度工作事项。

四、督查方法
1、重点督查:对于根据总裁指示列入督办程序的重大事项,由总裁办填写《督办表》,承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总裁办对该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时向总裁提交报告。

2、专项督查:对于会议纪要中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由总裁办填写《会议议定事项表》,并对相关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予以跟踪了解。

3、日常督查:对于各部室(各子公司)月度计划工作事项,由行政部根据《月度目标责任书》内容,就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并向总裁提交报告。

4、催办及建议:对于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的工作,督查部门可进行催办;对于未按标准要求完成的工作,督查部门可提出改进建议。

5、通报:对于经过催办和改进建议仍不能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的部门,督查部门可提出通报批评意见,经总裁同意后发布。

6、记录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部门应将相关表单原件、过程记录、结果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验。

五、结果评价
公司总裁对督查部门和承办部门的督查工作情况做出最终评价,并作为当月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试行)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试行)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试⾏)**公司督查督办⼯作管理办法(试⾏)为进⼀步加强**公司决策管控能⼒,推动年度重点⼯作、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及重⼤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提升整体管理⽔平,强化组织协调⼯作,提⾼⼯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章⼯作原则第⼀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督查督办⼯作必须紧密围绕公司中⼼任务和重点⼯作展开,集中⼒量抓好事关公司全局的重⼤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

从⼯作实际出发,讲究⼯作⽅法,真抓实⼲,狠抓落实。

第三条坚持分⼯合作的原则。

责任到⼈,做到事事有⼈承办、有⼈负责,提⾼⼯作效能。

第四条坚持适时督办的原则。

根据公司重点⼯作内容,及时准确督查督办,确保公司各项重点⼯作计划适时完成。

第⼆章职责分⼯和组织体系第五条督查督办⼯作实⾏主要领导负责制。

公司主要领导是督查督办⼯作总责任⼈,全⾯负责公司各项事务的督查督办⼯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向总责任⼈负责,领导组织所分管部门的督查督办⼯作。

第六条公司综合部是公司督查督办⼯作的归⼝管理部门,指定专⼈具体负责公司督查督办⼯作;公司其他部门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根据具体督办事项指定专项督办⼯作承办⼈,并指定专⼈担任本部门的督办⼯作联络⼈。

第七条公司综合部的督查督办职责:(⼀)建⽴健全督查督办⼯作管理办法及相关⼯作制度;(⼆)根据公司重点⼯作、计划、关键指标和会议重要决议以及上级领导的⼯作部署,分解制定督查督办事项;(三)负责督查督办⼯作的前期确⽴、后续跟踪、中期催办、事中检查以及事后考核等⼯作。

第⼋条各部门负责⼈是本部门承办事项的第⼀责任⼈,对所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是:(⼀)提出督查督办建议,拟定承办事项完成时限。

(⼆)指定本部门督查督办事项具体承办⼈。

(三)组织领导本部门承办事项的正常开展,检查承办事项办理效果。

第九条督办⼯作联络⼈负责本部门督查督办⽇常管理⼯作,其主要职责是:(⼀)针对督查督办事项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协调处理,并提出意见和解决⽅案。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高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交)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公司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公司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实现科学决策,确保公司安全、平稳、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

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

整合力量,及时协调处理督查督办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努力为领导、本部和基层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

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单位)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单位)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本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

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一)重要事项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2.年度工作要点;3.重要会议(包括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2.系统各企业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本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联络人;系统各企业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总经理工作部督办人员负责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总经理工作部主要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2.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3.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活动;4.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用和交流;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办任务。

集团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集团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集团督查督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特制定本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本督查督办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所有工作人员均须遵守。

二、督查机构1. 集团设立督查机构,负责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

督查机构由集团主要领导牵头,设立专门办公室,实行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

2. 督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督查计划,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和监督;(2)定期组织督查活动,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3)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难题,督办各部门及时整改;(4)向集团领导报告督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

三、督查方式1. 督查机构可以通过现场督查、调研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

2. 督查机构可以通过定期召开督查会议、通报会议等方式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指导。

3. 督查机构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四、督查内容1.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1)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2)工作进度的完成情况;(3)人员的配备和使用情况;(4)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5)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

2. 督查机构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对督查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督查结果1. 督查机构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对各部门进行奖惩和督办。

2. 督查机构应及时向集团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督查结果,做好问题整改和改进工作。

3. 督查机构应建立健全督查档案,对各部门的督查情况进行归档和备份。

六、督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督查机构应对集团内部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督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督查制度。

2. 督查机构应定期组织督查专题培训,提高督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督查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集团领导应对督查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督查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集团领导应定期对督查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对工作成绩和不足进行总结和改进。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管理办法XXX督查督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XXX及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强化执行力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督查督办对象为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职责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督办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向领导报告督查督办结果的处理意见;对被督查督办的部门和单位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内容第六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第七条集团公司、XXX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相关工作安排的完成情况。

第八条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九条公司的严重决策落实执行情况。

第十条公司各种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整顿情况。

第十二条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完成情况的反馈情况。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执行上级要求,服务基层单位、员工的事情质量情况。

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内部协调、配合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第十八条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第十九条员工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解决处理情况。

第二十条批评、建议类事项。

第二十一条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二条领导负责。

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

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的指示精神,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一切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第二十三条部门协助。

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搜检事情。

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过程管理,促进管委会、***集团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大项目及重点工作及时高效落实,实现***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子(分)公司及各项目部(以下简称“承办单位”)的各类督办事项。

第三条***集团督查督办工作坚持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实事求是、反馈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本单位督查督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以下工作内容列入***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范围:(一)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项问题会议议定的与***集团相关的各类工作任务。

(二)***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问题会议及其他会议议定的与***集团相关的各类工作任务。

(三)***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专项问题会议及其他会议议定的重大工作任务。

(四)***集团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督办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集团系统的督查督办工作由***集团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督查办)负责,督查办设在***集团党总支办公室。

第七条督查办主要职责为对督办工作的立项、督促落实、组织检查、通报情况,并做好与上级督查督办单位的沟通对接工作。

第八条督查办定期编发《***集团督查周报》,及时通报督办事项进展情况。

第九条督查办根据督查工作具体情况,不定期编发《***集团督查通报》,表扬先进,警示落后。

第十条督查办建立督办台账,对列入督办的事项进行管理,台账要标明督办事项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第十一条各承办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条件,确保督办事项按照计划推进。

第十二条督查办将根据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创新其他督办形式,以促进督办事项完成任务,达成目标。

第三章督办方式第十三条对于需要督办的各类事项,一般以下发《督查通知单》的形式进行。

根据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督办事项分为三级:督办事项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列为一级督办事项,由督查办负责正常督办;未按照计划进行,有轻度延迟的事项,督查办下发《二级督查通知单》,并汇报分管领导进行督办;延误计划较多,有可能影响计划完成的,督查办下发《三级督查通知单》,由督查办汇报有关领导督办,并相应扣除承办单位当月绩效考核分数。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場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第二章工作原则第三条坚持服务大局,上下一盘棋的原则。

各单位对公司交办的工作要严格执行, 敢于担当,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矮。

第四条坚持讲求效率的原则。

各单位对交办的工作要雷厉风行,及时办结,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沓。

第五条坚持讲求质量的原则。

各单位对交办的工作要认真办理,讲求办理质量,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应付。

第六条坚持问责的原则。

对不执行公司决定、不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不国满完成交办工作的単位,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进行问责。

第三章督办内容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阶段性目标;2、月度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4、公司下属单位公文办理情况5、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6、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事项;7、其他需要督査督办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督办工作管理,负责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和领导日常交办工作的督办检查。

各单位(门)负责具体承办交办的事项。

第九条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2、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落实进度;3、组织开展交办工作的检查;4、对督査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办任务。

第十条各单位(部门)负责入是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总责,主要职责为:1、负责制定本单位督査督办事项落实计划, 并认真组织实施。

2、确定督查督办事项承办人;3、明确承办事项完成时限;4、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或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5、针对督査督办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同题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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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推动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四条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第五条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

集团公司办公厅为归口管理部门,总部各部门及系统各企业应充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责任主体作用。

第六条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

讲究工作方法,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真抓实干。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七条督查督办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阶段性目标;
2.年度工作要点;
3.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月度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
4.公司领导批转、交办和布置的工作事项;
5.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公文运转
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分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
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总部各部门负责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同时需指定一名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联络人;系统各企业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办公厅督办处负责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办公厅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
2.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3.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活动;
4.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用和交流;
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办任务。

第十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为:
1.提出督查督办立项建议,明确承办事项完成时限;
2.确定督查督办事项承办人;
3.保证承办事项正常运转,检查承办事项办理效果。

第十一条系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负全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的督查督办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本企业督查督办事项落实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督办联络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拟定本部门(单位)需要进行督查督办的事项;
2.协调并督促本部门(单位)承办项目负责人按照督办要求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或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3.针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第五章工作方法
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可采取以下工作方法
1.专项督办。

重大决策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按“一事一督”的方式进行督办。

2.跟踪督办。

对办公管理信息系统中有重要批示的文件主动跟踪,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3.现场督办。

经领导授权直接到部门或基层企业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4.联合督办。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督促检查。

5.催办催报。

对已交办事项,及时跟踪提醒,督促按期上报。

6.定时反馈。

对周期性较长的督查督办事项,按节点进度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7.组织协调。

对在运行中遇到梗阻的督查督办事项,通过沟通协调或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协调推进。

8.结果核查。

对已办结的重要督查督办事项进行回访复核,防止弄虚作假或出现反弹。

第六章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十四条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程序与要求
1.立项。

督办事项发起人按分工负责的原则,拟定工作内容及要求,向相关承办部门发出《中国----集团公司督查督办任务通知》(见附件1),由承办部门拟定督查督办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督办事项、工作目标及要求、主管领导、协管领导、牵头和配合部门,完成时限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厅分类汇总登记后,发出《中国----集团公司督查督办事项处理单》(见附件2),启动督查督办管理程序。

督办事项发起按如下原则确定:
(1)董事会工作要点、董事会决定事项由董事会办公室发出督办任务通知,由事项牵头部门或议案提出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2)党组工作要点、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由党组秘书发出督办任务通知,由事项牵头部门或议案提出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3)领导公务活动部署事项由领导秘书整理汇集报办公厅,由办公厅发出督办任务通知,由事项牵头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4)集团公司工作要点、总经理办公会议、年中工作会、月度工作例会、生产经营工作碰头会决定事项由办公厅发出督办任务通知,由牵头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5)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由牵头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6)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由牵头部门发起督查督办程序。

以上(1)、(2)、(3)、(4)督办事项立项可省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环节。

2.承办。

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办理。

办公厅负责所有督办事项节点进度的督查,并将一个阶段的办理情况形成督查督办通报。

3.延期。

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单位)应在办理时限到期前按程序办理延期。

4.催办。

对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也没有办理延期的事项,办公厅按程序报领导明确办理时限后跟踪催办,并按原定时间考核。

5.反馈。

承办部门(单位)应及时将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向督办发起人反馈,督办发起人应将反馈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6.办结。

牵头部门将办结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形成的请示、报告、方案、办理情况等材料,按程序报领导批准后,作办结处理。

7.归档。

督办发起人将督查督办批示、办结报告及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提交档案室整理存档。

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流程见附件3。

第十五条一般性公文运转催办提醒要求。

1.建立公文限时办结制度,普通收文办毕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收文办毕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急收文办毕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办理限时规定的按文件要求确定办理时
限。

2.收文办理时限计时起始时间为公文送达部门时间,结束时间为承办部门提交办毕意见时间。

3.对于请示性公文,如无特殊原因,一律给予正式批复,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才能进行正式批复的视为阶段性办毕,对阶段性办毕公文将根据办理情况列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第十六条公文运转催办提醒方式。

收文处理各个环节限时约定,通过信息化手段,在文件到达、快到期、到期、超期等不同处理时段,以手机短信或计算机屏幕短消息的方式向公文办理人,直接领导、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发送提醒及催办信息。

第七章考核与评比
第十七条考核内容分以下方面:
1.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加强战略、规划、计划、工作要点、重要决议、领导指示、重要文件等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达到应督必督的目标。

2.按督必办、办必果的要求,确保督办事项按时落实到位。

3.按要求明确本部门(单位)督办联络人,积极开展工作,定期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分析、通报。

第十八条以“督办事项办结率”(督办事项办结率=按时办结数/督办总数×100%)为考核指标,以牵头部门(单位)为考
核主体每季度排名通报一次;以“重要公文办理及时率”(重要公文办理及时率=及时办结重要公文数/承办重要公文总数×100%)为考核指标,以公文办理主要部门(单位)为考核主体每季度排名通报一次。

第十九条各企业要不断创新督查督办工作载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系统各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集团公司督查督办任务通知
2.中国----集团公司督查督办事项处理单
3.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流程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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