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制作
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

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1. 引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表达方式。
为了提高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水平,本文将从关键词角度探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2. 规范化制作的在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时,以下需要特别注意:2.1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需要明确标识出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和。
2.2 当事人当事人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最为重要的之一。
需要详细描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名称、性别/类型、联系号/组织机构代码等。
2.3 违法事实与证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准确描述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
违法事实应当简明扼要、具体清晰,不得有歧义。
证据应当真实可靠,确凿有效,需要确保与违法事实相匹配。
2.4 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指出法律规定的处罚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等依据条文的全文或摘录。
2.5 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列出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金额、责令改正、暂扣/吊销证照、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
2.6 效力标志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标明制作日期、文号以及行政机关印章等效力标志,确保决定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注意事项在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文字表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使用简明、准确、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避免使用难以理解的法律术语或复杂长句。
3.2 文档格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采用规范的文档格式,包括标题、正文、结尾格式等。
建议使用格式进行制作,以便实现跨平台、易于修改和发布等优势。
3.3 条理清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内容应当按照条理清晰的方式组织,逻辑严密、层次分明,避免出现冗长的叙述或不相关的内容。
3.4 语言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语言,避免使用歧视性语言或不当的措辞,保证文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 总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化制作对于维护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至关重要。
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操作规范

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操作规范1. 引言操作规范是指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撰写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合理、规范的操作能够提高决定书的质量和有效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操作规范,以及在撰写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2. 撰写前的准备工作在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有一些准备工作需要完成,以确保决定书的准确、完整和合法。
2.1 收集证据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书面文件、证人口供、现场勘查报告等。
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妥善保存。
2.2 制定罚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明确的罚则用于处罚决定。
罚则应当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合理的惩罚力度,以及一定的灵活性以适用于不同情况。
2.3 审查相关文件在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应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手册等。
审查过程中应当全面了解相关规定,确保决定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决定书的撰写在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结构和格式进行,以确保决定书的内容明确、逻辑严密。
3.1 决定书的标题决定书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表达处罚的对象和内容。
标题应准确反映处罚的性质和目的,以便被处罚方和上级机关理解和查阅。
3.2 事实的陈述和证据的列举在撰写决定书时,应对事实进行准确、全面、客观的陈述和描述。
同时,需要列举相关证据并加以说明,证据应直接与处罚事实相关。
3.3 法律依据的引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需要引用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的引用应准确无误,且与被处罚的事实相符。
若有多个法律依据,应逐条引用并说明依据的适用情况。
3.4 罚则的适用和说明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决定书中应准确、合理地适用相应的罚则,并对罚则的适用情况进行说明,包括罚款数额、罚款期限、违法行为的性质等。
3.5 申请复议和诉讼的告知决定书中应明确告知被处罚方有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时限。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文书包括标题、正文和结尾部分,在标题要写清行政处罚的类别,处罚书名称。
正文对商户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具体措施、采取处罚的法律依据等做出说明。
当事人拿到处罚书后,应当及时缴纳罚款,对此表示异议的,也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作为非常规范的一种行政处罚肯定是需要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是一个非常规范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律所规定的制作方式。
因此,大家都想知道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结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机关对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
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机关制作文书时应当按照《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参考格式》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计算机打印的,取消下划线。
文书中除编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报告书的规范制作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报告书的规范制作与范例近期法制部门在进行网上执法监督中发现许多办案单位民警没有规范制作行政处罚报告书和决定书,主要存在问题有:1、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
如:户籍地址没有填写或者填写不完整(不详或只写到区镇);对已确认的身份证号码没有填写。
被处罚人是单位的,未写明法定代表人情况。
2、对查明的违法事实和证据填写不规范。
如:案情内容过于简单,对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后果等未描述,有的仅简单写为,XXX于X年X月X日因盗窃XX物品或你因涉嫌盗窃等,有的写成办案单位抓获经过,有的使用“你”、“涉嫌”、“嫌疑人”、“我公安机关”等不规范语言。
3、对公安机关掌握的案件事实证据种类填写不规范。
如:不完全列举证据,使用“其他”代替;使用不规范的证据种类——“嫌疑人笔录”。
4、对一并作出收缴、追缴决定的,收缴、追缴决定及其法律依据没有在处罚决定书中注明,附清单栏目中没有填写所附的清单。
现结合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对公安行政处罚报告书和决定书的格式作出如下规范,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书》的制作规范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是承办案件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需要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派出所领导审批的文书。
它是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的必须过程,是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依据。
对同一起案件,制作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可以一书一人或者一书多人。
《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报告》由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经办意见栏和文书名称。
2、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应依次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或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及职业、违法犯罪经历。
对单位进行处罚的,还应写明法定代表人情况。
(2)公安行政处罚审批的理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结构及制作要求

⾏政处罚决定书的⽂书结构及制作要求所谓⾏政处罚决定书是⾏政机关专⽤的⼀种书⾯法律⽂书。
它是针对当事⼈做下的违法⾏为⽽制作的记载当事⼈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的⽂书。
那⾏政处罚决定书的⽂书结构及制作要求是什么呢?下⾯我们⼀起来了解⼀下。
⾏政处罚决定书⽂书结构:本⽂书是⼀种有统⼀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书,⼀式三联,第⼀联存档,第⼆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民法院强制执⾏,包括⾸部、正⽂和尾部三部分。
⾏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要求:(1)⾸部包括⽂书标题、⽂书编号。
⽂书标题——即当场⾏政处罚决定书。
⽂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顺序号。
(2)正⽂包括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被处罚单位(⼈)——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负责⼈)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
违法事实——是执法⼈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相关证据证明。
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
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
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政处罚法》第三⼗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
(3)尾部包括告知事项、当事⼈和执法⼈员签名及⽇期、⾏政管理部门公章。
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政复议或申请⾏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
当事⼈签名和⽇期——当事⼈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期即为送达⽇期。
执法⼈员签名及⽇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员签名并注明⽇期,所注明的⽇期即为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期。
公章——为⾏政管理机关⾏政公章。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一)询问笔录1.适用范围本文书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过程中,询问证人或者当事人时使用。
2.制作规范(1)时间:写明进行询问的起止时间。
(2)地点:制作笔录的具体地点。
(3)询问人和记录人:填写负责询问和记录的两名执法人员姓名。
(4)被询问人:写明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资料,被询问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填写;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还应当写明被询问人在该单位担任的职务。
(5)正文的第一句:写明执法人员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6)询问记录内容:询问时要围绕需调查的行为事实进行,重点是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原因)和结果等方面;对重点内容详细记录,对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尽量记录被询问人的原话,如无法记录原话的,要保证所记载的内容确系被询问人的原意。
(7)在记录询问人和被询问人之间的对话时,对于询问人,可以用“问”字起头,表示是其提出的问题;对于被询问人,可以用“答”字或者其名字的“姓”起头,表示是其所作的叙述。
(8)询问人提出一个问题后,应当有被询问人的回答。
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应当写明被询问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
(9)询问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询问人审阅笔录,被询问人发现记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笔录。
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要让被询问人一一签名或者捺指印予以确认。
被询问人要求作较大修改的,可以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
(10)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被询问人应当逐页签名。
在文书末尾(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被询问人应当书写“以上笔录我已阅,与我所说一致”或者“以上记载与本人口述无误"等语句,并签名、注明日期。
询问人和记录人也应当分别在文书末尾签名。
(11)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二)勘验检查笔录1.适用范围本文书适用于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证据线索等进行勘验检查记录,具体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1)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事实,如实记录案发现场的情况;(2)对投诉举报点进行的实地检查复核;(3)对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对违法经营的现场进行记录。
行政处罚文书排版规范
行政处罚文书排版规范
行政处罚文书排版规范
一、排版依据
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技术规范
1.文书尺寸。
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210mm×297mm)印制。
2.字体字号。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使用3号黑体(小标宋体字);文书名称使用2号宋体;文书文号和正文使用3号仿宋;表格内文字使用5号仿宋。
表格尽量一页排完。
3.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4.文书字号(无字号在文书标题)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黑色反线。
5.文书制作时间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6.文书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避免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7.文书页数在2页或者2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数字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
单面书写的文书页码位于文书眉首黑色反线右上方,双面书写的位于左上方。
8.文书页边与版心尺寸。
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文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与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与内容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种官方文件,需要符合一定的格式要求。
下面,将给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本格式要素。
1. 书名:标题为“行政处罚决定书”。
2. 发文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需注明发文单位的全称、地址、邮编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有一个独立的编号,该编号应符合规定的编码规则。
4. 标题:行政处罚决定书需使用粗体大字加以突出,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
5. 决定书正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正文部分需明确指出违法行为、证据、依据法律法规以及针对违法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6. 署名: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注明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决定书应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
7. 发文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注明发文的具体日期。
8. 页码: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每页需标明页码,以便查找阅读。
9. 附件:根据具体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陈述申辩笔录等。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需要准确、清晰地表达相关的决定、事实及依据,确保其权威性与合法性。
1. 开头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开头部分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以及该决定书的发文依据。
2. 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详细列举被处罚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陈述其具体情况。
需确保描述准确、具体、清晰。
3. 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需陈述与所列违法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
对于每一条违法事实,必须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
4. 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明确列举与所涉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法定依据,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有效。
5. 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正文部分需明确规定所采用的处罚依据,并明确罚款数额、责令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具体处罚措施。
6. 申辩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明确提及被处罚人(单位)享有的申辩权利,并规定其申辩的时间、方式等相关要求。
如何规范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何规范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作者:田克东来源:《派出所工作》2016年第04期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派出所办案民警常用的法律文书之一,它集中反映了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材料、处罚依据、处罚内容以及不服处罚决定的救济途径等信息。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规范与否,折射出办案民警的办案水平,影响着该案的执法质量。
笔者根据工作实践,结合相关规定,就如何规范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做个简要介绍。
一、违法行为人基本情况栏违法行为人有绰号、别名、曾用名的,要填写完全;户籍所在地与现住址不符的,都要详细填写。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栏围绕“七何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目的、经过、后果),准确、简明、扼要地填写违法事实;要使用第三人称、采用顺叙的方式描述违法事实;有多个违法事实的,按时间先后顺序描述;有法定情节的,在基本违法事实后进行描述;引用证据时,要填写证据的具体名称,但是为保护证人,在对外使用的文书中,证人证言可不写证人的姓名,对证人的基本情况另行说明。
在处罚决定书中,违法事实部分是十分重要的内容。
对被处罚人违法事实表述不清,就可能出现问题。
常见情形如下:1.与被处罚人没有关联。
例如,“2014年10月10日22时,在某县某镇某宾馆内,发现两名旅客未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没有明确该宾馆是由谁负责住宿旅客信息登记。
2.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表述未体现差异。
例如,“2014年12月20日14时,在某县某镇,王某与李某因经济纠纷互相殴打。
决定对王某罚款五百元,对李某不予处罚。
”从描述来看,二人互相殴打,行为相同,理应对二人都作出处罚。
实际情况是,王某先动手打李某,李某被迫还手属于自卫。
违法事实描述不清,处罚结果容易让人质疑执法不公。
3.表述过于笼统。
例如,“2014年12月20日14时许,张某和李某在某县某镇菜市场门口发生口角,张某及其朋友王某对李某进行了殴打。
对张某行政拘留5日,对王某行政拘留3日。
”同样是殴打,为何处罚结果却不相同?实际情况是,王某打了李某头部一拳,踹了李某几脚。
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规范
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规范一、案件基本信息填写规范1.案件名称:根据案件性质和内容准确命名,不出现含糊不清或歧义的词语。
2.案件编号: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编号,确保准确性和唯一性。
3.行政机关名称:填写行政机关全称,不使用简称或缩写,确保行政机关的正式名称准确无误。
4.当事人信息:包括当事人姓名/名称、性别/类型、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等,确保信息准确齐全。
二、案情描述填写规范1.案发时间:准确填写案件发生的时间,包括年、月、日、时、分等。
2.案发地点:填写案件发生的详细地址,确保描述准确无误。
3.案情经过:客观、全面地叙述案件的发生过程和相关事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描述,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不夸大、不缺漏。
三、法律依据填写规范1.依据法律:列明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律条款及相关解释、规定等,确保引用准确无误。
2.违法事实:详细、具体地描述当事人违反的法律法规,确保违法行为清晰明确。
四、行政处罚决定填写规范1.行政处罚决定:明确进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方式,例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确保处罚决定明确准确。
2.处罚事由:简明扼要地说明行政处罚的事由,即为何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内容简洁明了。
3.处罚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确保处罚依据准确无误。
4.处罚决定:明确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处罚金额、处罚期限等具体内容,确保处罚决定明确无误。
五、附加处罚填写规范1.附加处罚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确保附加处罚的依据准确无误。
2.附加处罚决定:明确作出的附加处罚决定,包括附加处罚金额、附加处罚期限等具体内容,确保附加处罚决定明确无误。
六、复议申请填写规范1.复议机关:填写复议机关全称,确保复议机关的正式名称准确无误。
2.复议地址:填写复议机关的详细地址,确保描述准确无误。
3.复议申请内容:简明扼要地陈述复议的原因和请求,确保内容简洁明了。
七、陈述申辩填写规范1.陈述申辩机关:填写陈述申辩机关全称,确保陈述申辩机关的正式名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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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范制作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的一般
程序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时使用的文书,法律依据是相关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承载着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处罚的法律依据及处罚决定以及救济途径等。
其制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着执法者的办案水平,所以决定书的制作必须规范严谨。
自我局正式使用执法办案系统以来,各单位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上存在较多问题,下面本人结合实际浅谈当前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制作
的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在录入违法行为人个人信息时,图简单,录入不全面(比如手机号、现住址等信息均可以在提取后添加),依赖系统从户籍系统中提取的信息,不与询问笔录进行核对,不注重查证行为人个人实际信息,不对行为人有无违法前科情况进行查证,有违法前科的,不录入违法嫌疑人前科信息。
二是在叙述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方面含糊不清,往往办案人员在录入简要案情时,均未按要求录入案件的基本事
实,导致决定书叙述的违法事实成了发案经过或报警内容,而不是经公安机关查证认定的违法事实。
三是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因个人认识不到位,导致证据材料不扎实,主要事实不清,以致无法简明扼要的叙述案件事实情况。
四是在引用法律法规中的“条、款、项、目”不清,不注意行为人违法情节轻重的记载。
目前还有部分民警在引用法律法规“条、款、项、目”方面胡乱安名,张冠李戴(比如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写成“扰乱社会秩序”)。
五是在运用执法办案系统制作法律文书时,办案民警不修改、不编辑,不能正确做到人机结合,以致决定书缺乏严肃性、严谨性。
六是在办案单位法制员、领导把关时,不能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办案人员将案件报法制大队审核时,审核人员发现并指出问题后,办案单位往往寻找各种理由拒绝修改(比如:赶时间或者发牢骚,让单位领导说情通融),总认为是法制部门在刁难。
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办案民警的综合素质,也反映出案件质量的优劣。
如果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就不能制作出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的事实只有概括地叙述清楚什么人,何时何地,出于何种目的,用何种手段,侵害什么对象,造成什么结果(时间、地点、人物、
动机、目的、经过、情节、后果),才能做到准确无误的正确叙述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从而避免因决定书叙述不清导致涉案人员产生误解,引发新的问题出现。
作为我们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既要做到不带观念又有观念,即对案件双方当事人不带观念,对案件事实又有观念,能正确区分对错抓重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事。
作为法制部门案件审核人员,在服务基层执法办案的同时,应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职能,争做防火墙,不做泥瓦匠。
二、规范制作的基本要求
(一)、填充式文书的制作
1、决定书首部由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文书文号组成。
2、正文部分,正文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被处罚人是自然人的,“违法行为人”栏填写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经历。
如果是单位的要裁明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以上内容均引用当初录入的违法嫌疑人或单位信息)
第二部分包括查明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法律依据及其决定内容、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现查明”后面横线处准确且简明扼要地填写经查证属实的被处罚人的违
法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目的、经过、情节、后果,坚决不能不修改系统自动引用的报警内容)。
“以上事实有”后面横线处填写证据部分,对证人可不写姓名(此处如不恰当,可以自行修改编辑)。
“根据”后面横线处填写法律依据,应具体到法律法规的全称和条、款、项、目(系统自动引用,只要在处罚审批表中填写正确,这里一般不需要修改)。
上位法对有关事项有明确规定的,应填写上位法。
“现决定”后面横线处填写决定内容,包括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以及收缴、追缴等其他处理内容(一般由系统自动生成,但前提必须是在录入措施信息时正确录入)。
“履行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处罚种类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如责令停产停业,可填写“限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停产停业”或“限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期间停业整顿”。
如罚款处罚的,可填写“限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到某某银行缴纳罚款”。
如果是警告处罚,可以填写“当场训诫”。
拘留的应写明“送某某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为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有依法不执行情形的,应当在履行方式中写明:“由于被处罚人具有某某情形,如系治安类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X项的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
无需写履行方式的,或者已经履行的,在该栏写“无”,表示无内容,如没收、吊销等(可以编辑修改)。
第三部分包括法律救济途径告知以及所附清单。
法律救济途径告知,写明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复议机关(局裁案件为商洛市公安局或商州区人民政府;所裁案件为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或商州区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所裁局裁均为商州区人民法院)。
有没收、收缴、追缴决定的,应附相应的清单。
3、尾部部分填写成文日期,决定机关名称(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决定机关印章(印章由系统自动生成,但要求插入办案人员数字证书)。
(二)、制作式文书的制作(主要用于案情比较复杂或一人有多种违法行为时,在填充式文书的填充空间里不能全部填写时使用,一般不要使用)
使用制作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公安机关可以对案情以及处理情况作更加充分的说明,增加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其他要求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