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注意事项有哪些1、银行承兑汇票期限通常为六个月,故出票日与到期日之间不能超过六个月2、日期需大写,汇票到期日不应在出票日之前3、金额大小写一致4、出票人名称,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5、盖章清晰。
热门城市:临安市律师楚雄律师东丰县律师蓟县律师铜川律师东辽县律师南昌县律师惠安县律师洮北区律师说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相信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吧。
那么,大家知道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吗?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注意事项。
下面,小编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几个问题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应注意事项▲1、背书转让的方式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2、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具体办理流程:(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
(4)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
▲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1)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2)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
也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
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3)背书转让后,背书转让的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4)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
承兑汇票贴现背书审查注意事项

承兑汇票贴现背书审查注意事项
来源: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在流通中背书转让或到金融机构进行贴现时,受让票据的企业或金融机构必须对该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严格的背书审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正当的权益。
贴现专家根据实战经验,总结出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审查应注意以下几点:
1、第一背书人印章必须与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名称一致;
2、背书必须清晰易认;
3、背书必须全额背书,背书不全或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4、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承兑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5、注明“不得转让”或“质押”字样的票据不得受理;
6、企业在承兑汇票上的背书必须使用公章、财务专用章(或财务专章、财务章)等合法印章;
7、背书章必须加盖在背书栏内;
8、最合背书人与贴现申请人、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中的供方应一致;
9、背书应该连续,即转让承兑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承兑汇票的被背书人在银行承兑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此外,还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背书:
1、部分放弃追索权业务,即贴现机构承诺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对贴现申请人的追索权。
办理该业务时,允许贴现申请人在背书的同时加注“不得向本背书人追索”字样。
2、当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为同一人时,为防止信用放大,该承兑汇票不与办理贴现。
3、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或集团企业内设的资金管理类机构作为贴现申请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可要求其提供证明其前手与再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品交易合同和相关税务发票、加盖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作完整背书后可以买入。
中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流程

中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流程
承兑汇票是一种支付工具,其中背书是指将汇票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过程。
下
面将详细介绍中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流程。
1. 写明背书人信息:背书人是汇票持有人,要在背书部分写明背书人的姓名和
地址。
2. 指定受胎人:背书时需要指定受胎人,即将汇票权利转让给谁。
在汇票背面
的指定栏目写明受胎人的姓名和地址。
3. 签署背书:背书人需要在汇票背面空白处签署自己的姓名。
签字要清晰、准确。
4. 检查背书要求:在背书前,背书人应该仔细阅读中原银行的背书规定,确保
背书符合要求。
例如,背书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合法身份。
5. 提交给中原银行:完成背书后,背书人需要将背书的汇票交给中原银行。
6. 银行审核背书:中原银行将对背书进行审核,确保背书合法有效。
银行可能
会确认背书人的身份,并与汇票上的信息进行核对。
7. 更新汇票权利:一旦背书通过审核,中原银行将更新汇票上的权利,将其转
让给受胎人。
需要注意的是,中原银行在承兑汇票背书流程中可能有特定的规定和要求,背
书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
背书的目的是确保汇票的转让合法有效,所以正确的背书流程非常重要。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么做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么做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一、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怎么做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在流通中转让时,以背书的方式进行。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企业财务章和法人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前一手被背书人应为后一手背书人,前一手被背书人企业名称必须与后一手背书人财务章相符合。
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
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
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 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
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
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
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三、汇票背书的转让限制有哪些(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式。
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目前,我国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最常见的方法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了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是: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
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
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
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此汇票,则背书人对在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以后取得票据的权利人不承担义务。
这种做法就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保护了当事人的意思。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解决方法随着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日益增多,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与委托收款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由于人们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规定不了解或印鉴上的问题,使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变得困难起来;许多银行承兑汇票因背书或委托收款出错导致了票据的不能解付。
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
可见,规范解决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出错的解决办法势在必行。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原因1、背书不连续。
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
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
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
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
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
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推荐文章怎么快速阅读背书的好方法热度:冲刺背书必知的三条高效记忆规律热度:轻松背书的记忆方法有哪些热度:自考背书有什么样的经验技巧热度:怎样背书才能做到"过目不忘"热度:银行汇票是汇款人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具有一定的流程及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银行汇票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
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
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
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
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 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
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
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银行承兑汇票有哪些?如何背书-【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银行承兑汇票有哪些?如何背书?【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分类: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
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行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七项。
欠缺其中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
承兑银行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银行承兑汇票是有价凭证、无因凭证,可以基于给付对价原则进行背书转让,从而实现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功能、结算功能。
例如,甲公司持有一张200万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因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价值200万的商品,如双方同意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那么甲公司就可以将持有的那张200万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乙公司,完成交易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是远期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之前想提前使用汇票上记载金额,可以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在贴付一定贴息后,即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上的金额(贴现时,银行会直接扣除贴息后将贴现余额打入贴现申请人对公账户)。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盖章要求的总结与经验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盖章要求的总结与经验1、找银行作废重开;2、不修改,此票变为回头票。
虽说可以这样操作,但回头背书的票,未到期到银行是贴现不了的,只可以继续背书转让或者持手到期托收。
说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盖章,大家都了解多少呢?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盖章要求有哪些呢?其实,如果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被背书人处盖章了,还是有一定的补救措施的。
下面,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常见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盖章错误及注意事项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盖章要求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被背书人处盖章了:1、找银行作废重开;2、不修改,此票变为回头票。
虽说可以这样操作,但回头背书的票,未到期到银行是贴现不了的,只可以继续背书转让或者持手到期托收。
被背书人:票据的受让人。
票据经特别背书后,由收款人作为背书人转让给受让人。
被背书人在汇票上再加上背书而转让,成为第二背书人,新的受让人成为第二被背书人。
依次下去,票据可以连续转让。
对受让人,即被背书人来说,所有背书人及原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转让人,即背书人来说,所有受让人,即被背书人都是他的后手。
但票据上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并非都是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及相关法律,与读者商榷下列解决办法:1、背书不连续。
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承兑银行也应解付。
具体表现如A企业背书给B公司,但后手盖的却是C公司的印鉴,背书明显不连续。
通过A、B、C三家企业的书面证明,事实是:A企业背书给了B公司,B公司又转让给C公司,但B公司在转让给C公司时,在原本属于自己公司盖章的地方没有盖章,C公司经办人员对承兑汇票的背书也不了解,故出现了以上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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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国在金融方面是有很严格的规定的,不管是做有关金融的什么事都是有它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的,不然就会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从而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具体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究竟该怎样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出错的原因
(一)背书不规范。
1、名称与印鉴不一致。
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C的企业印鉴;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
常见的是背书的前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
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B企业全称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变成了“XX股份有限公司”,或者B企业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多了“股份”两字。
2、印鉴不清,汇票连续性无法辨认。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二)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
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多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
例如,委托收款行为A银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B银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
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三)背书转让给个人。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解决办法
(一)背书不连续。
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
如前文述及的背书不致的问题,事实是A企业背书给了B企业,B企业又转让给C企业,但B企业背书转让给C企业时,在原本属于自己企业盖章的地方没有盖章,C企业经办人员对承兑汇票的背书也不了解,故出现了以上错误。
处理时可以通过三家企业的书面材料进行依法举证,证明C企业的票据权利,而承兑行应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给予解付。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证明,可依法行使追索权,要求更换承兑汇票或退票。
对印章不清等问题,可以加强与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沟通,让其了解银行业务运作流程,避免一些影响承兑汇票解付的主观因素。
(二)委托收款错误。
属于如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
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