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民事活动与法
法学导论(法理学)

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例: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该公司 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詈。
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三并.取课得题了研较大究的成经果济效莶 原甲公
第二节 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与意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 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 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 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 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 理国家。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十六字方针”的提出过程 (二)“十六字方针”的基本内涵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 公司(合一作),课将题甲组公所司做的的1一4幅些摄理影论作研品究制成宣传资料向外 散发,一乙是公对司第还二在课其堂宣教传育资理料念中的抄转袭变甲;公司的工程设计 和产品二设是计对图第、二原课理堂、发特展点目、标说的明定,位由;此获得一定的经 济利益三。是甲对公符司合起其诉目后标,的法实院现根途据径《的中探华讨人;民共和国著 作权法四》是、对《影伯响尔其尼途保径护实文现学的艺若术干作因品素公的约分》析的。有关规 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 失5万元。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二、法制与法治辨析 “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 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而法制主 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 称。 法制与法治又是紧密相联的。一方面,法治是法制的 前提;另一方面,法制又是法治的保障。
高中政治政治:2.5《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试题(新人教选修5).

2.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8分)1.市民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另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宋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_____原则。
(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解析】选D。
宋某想购买一套能够眺望海景的房屋,王某明知自己的别墅将不能再眺望海景,却故意卖给宋某,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2.甲村和乙村相邻,一条小河流经甲乙两村,一年天旱,上游的甲村便在小河上筑起水坝,将水截住,乙村对此不满,两村发生纠纷。
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村位于河道的上游,有权截水自用乙村不能干涉B.甲村将水截住违反了民法通则关于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C.甲村用水须经乙村许可D.乙村用水须经甲村许可【解析】选B。
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因此本题选B,A、C、D说法都错误。
3.下列行为中,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①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②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③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④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解析】选C。
拒绝接受别人的遗赠,没有侵犯他人权利,不属于权利滥用;①③④都是权利滥用的体现,故答案选C。
4.下列行为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是( )A.小王把李某的一首诗配上音乐背景供自己和朋友欣赏B.王老师把李某的诗作为范文在课堂讲授C.某出版社把李某的诗汇编到一本现代诗集中D.张某把李某的诗稍作修改署上自己的姓名发表在当地一家报纸上【解析】选D。
A、B两项是对作品的合理使用,C是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而D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是侵权行为。
5.小明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音乐,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这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B.如果支付费用则不构成侵权C.这是法定许可使用,应支付费用并经权利人许可D.这是法定许可使用,不必支付费用也不必经权利人许可【解析】选A。
【法学基础理论】第八讲+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违法
行政相对人违法
三、守法的理由 案例:苏格拉底之死 请阅读《克力同》中苏格拉底与克力同的对话,并思考:
为什么苏格拉底明知将其判处死刑的法律并非正义之法却
仍然选择服从该法律、从容赴死? 你认同苏格拉底的做法和理由吗?为什么?
你认为公民守法的理由在于什么?
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如果一个国家制定的某部法律是“恶法”或其中的某些条 文是“恶法”,该国公民有没有义务服从这部法律或这些 法律条文?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服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 服从? 请结合罗尔斯对“公民服从一种不正义法律的义务”的探 讨(参见阅读资料)及其“公民不服从”理论(教材11.2)
(一)惩罚的理由 1.报复论
同态复仇论的演化
具体主张: 有恶必报:作恶者必须受罚
罪责自负:只有作恶者才应当受到惩罚
罪当其罚:惩罚轻重同罪责大小相适应 理论基础:意志自由论(现代报复论的基础)
2.功利论 具体主张:
惩罚包含着痛苦,只有能够实现超出这种痛苦的良好效
果,惩罚才是合理的 惩罚的正当性来源于其给社会带来的利益
强调对受损害一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着眼于受到损害一方及受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人不在考 虑之列
现代的民事责任制度和理论更强调救济功能
(三)预防功能 使违法行为人的心智、行为恢复正常状态 警醒其他社会成员 在各个时期、各个法律领域,法律责任均发挥着预防功 能
四、惩罚的理由及法律责任的本质 案例: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遭同寝 室友林森浩投毒后死亡。2014年2月18日,该案在上海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5月,复旦大学177名本科生、研究生签署《关 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 “死刑” 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 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学生们提出理由主要如下: 生命是珍贵的,世界上已有127个国家废除了死刑。 我们中国经济社会在高速发展,“以渐进方式逐步废除死 刑” 是大势所趋,应该从林森浩这种个案开始。
法学导论(法理学)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精髓。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取向: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 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四、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 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五、社会主义法治根本要求: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 治的根本要求。
第二节 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与意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 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 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 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 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 理国家。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一)“十六字方针”的提出过程 (二)“十六字方针”的基本内涵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二、法制与法治辨析 “法治”与“法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法治表达的主 要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而法制主 要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法律和制度的简 称。 法制与法治又是紧密相联的。一方面,法治是法制的 前提;另一方面,法制又是法治的保障。
例: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 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 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 不同 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 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法理学案例分析:孙志刚案 案情简介: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 专业的大学生孙志刚,案前任职于广州达奇服装公司。 2003年3月17日晚上,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未 携带任何证件被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 辉带回派出所对其是否“三无”人员进行甄别。孙被 带回后,辩解自己有正当职业、固定住所和身份证, 并打电话叫朋友成先生把他的身份证带到派出所来, 但李耀辉却没有对孙的说法进行核实,也未同意孙的 朋友“保领致孙被错误地作为拟收容人员送至广州市公 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待遣所。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 被送往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 日晚至3月20日凌晨孙志刚在该救治站206房遭连续殴 打致重伤,3月20日,孙志刚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
民事诉讼法题目

破产适用范围
[案情 案情] 案情 个体户毛某于1983年4月开办了一个名为 个体户毛某于 年 月开办了一个名为 ××家具店 的个体商店。 家具店” “××家具店”的个体商店。1987年毛 年毛 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捕。 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捕。案发后与毛某有债 权债务关系的人张某等52人先后向上海市 权债务关系的人张某等 人先后向上海市 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毛某清偿所欠债务 要求毛某清偿所欠债务。 某县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毛某清偿所欠债务。 此时,“××家具店”由于经营不善,早已亏 ××家具店 此时 ××家具店”由于经营不善 早已亏 资不抵债。 空,资不抵债。 资不抵债 [问题] 问题]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有何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有何适用范围?
和解
和解申请人:某县工业局松香厂。 固定资产220万元的某县松香厂因松林面积逐年减少, 原计划从1990年开始还贷的方案无法实施,至1992年 3月未偿还县工商银行一分贷款,其生产利润还不够 发工人的工资。1992年3月12日,县工商银行认为松 香厂已入不敷出,遂约同县建设银行和某省化工集团 总公司,向松香厂所在县法院申请松香厂破产。法院 受理此案后,松香厂的上级主管部门县工业局认为松 香厂负债累累有客观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内部经营管 理上的原因,原料可以从周边邻县购进,只要收购组 织得法,可以达到预先的生产设计能力之要求,遂在 1992年4月28日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松香 厂次日也向法院申请和解,并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 协议草案。 [问题] 对法院已受理的案件如何申请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 第八讲
山东省委党校政法教研部 邱 磊
海事诉讼程序
概念、范围、 概念、范围、特点 管辖:特殊地域、专属、协议管辖 管辖: 海事保全、海事强制令、 海事保全、海事强制令、海事审判
民法第八章

适法的非意思表示行为 违法的非意思表示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一、民事法律事实在实现民法调整功能中的地位
法律
法律事实
权利 法律关系 义务
二、民事法律事实在民事司法实践中的意义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一、事件 ——不当事人意志无关、但具有法律意义 的客观事实 (一)自然事件 出生、死亡、自然灾害、失踪、混 合不附合、战争、罢工、动乱等 (二)状态 成年、期限届满、时效或除斥期间的经过等
二、行为 ——意志支配下的人的活动
(一)意思表示行为、非意思表示行为(法律行为、事实行为) 意思,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内在愿望 表示,将上述内在愿望,表达亍外 行 为 目的性 法效性 意表行为 目的=法效 非意表行为 目的=法效
法律事实
行为目的在亍追求法效发生 行为目的不法效无关
目的使他人察知 法效的内容
意思表示
法效的内容 由法律直接规定
无关
(二)适法行为、违法行为
适法行为,丌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行为 违法行为,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行为 总结——民事法律事实的体系 意思表示行为(法律行为) 行为 法 律 事 实 事件 状态 非意思表示行为 (事实行为) 自然事件
第八章 民事法律事实概述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
第一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 法律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特征
1、客观事实 2、由法律所选择 3、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律事实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ppt课件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
5
• 2、分类: • ①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广义民事行为); • ②作为与不作为; • ③适法(合法?)行为与不合法行为(非法行
为?)。 • 法不禁止即自由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
6
民事行为结构图
民事行为(广义)
表意行为(狭义
民事行为)
事实行为
合法行为(民事 不合法行为(效力
法律行为)
• 26: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 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 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
19
四、意思表示的分类
• 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2、对话的意思表示与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 3、独立的意思表示与不独立的意思表示; • 4、明示的意思表示与默示的意思表示; • 5、健全的意思表示与不健全的意思表示。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
3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 一、民事行为 • 二、民事法律行为 •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
4
一、民事行为
• 1、概念:有二义: • ①广义:指民事主体所实施的、能够产生财产或
人身等民法后果的行为。包括民事表意行为与民 事事实行为。 • ②狭义:仅指民事表意行为,指以意思表示为要 素,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法通则》 采此义。
• ①须为自主行为;②须为外界所识别。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
18
三、意思表示的生效
• 1、立法例:
• ①发信主义;②到达主义;③理解主义。
• 2、我国法律规定: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民事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民事法是普遍适用于个人和法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民事法中,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本文将介绍民事权利的含义和种类,以及法律行为的定义和要素。
一、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或法人依法享有的、可依法主张的各种合法权益。
民事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市民社会的基石。
具体而言,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荣誉权、名誉权等多个方面。
1. 财产权财产权是一个人对其财产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财产权是民事法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个人或法人在经济活动中享有财产权,可以依法使用、转让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同时也要承担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2. 人身权人身权是个人在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正当权益。
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自主权、人格尊严权等多个层面。
个人有权享有和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他人不得侵犯或剥夺。
人身权的保护是法律的重要职责。
3. 荣誉权和名誉权荣誉权和名誉权是个人在社会中的声誉和名誉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个人的名誉和荣誉是其人格的一部分,也是其社会地位和尊严的象征。
他人不得损害或侵犯个人的荣誉和名誉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法人根据法律规定或法律许可,通过行为来实现法律效果的活动。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础。
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要素和效力。
1. 要素法律行为具有三个基本要素,即主体、客体和目的。
主体是法律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客体是法律行为所涉及的物质或精神对象。
目的是法律行为实施时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
2. 效力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即依法产生法律效果。
具体而言,法律行为可以导致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或终止。
法律行为的效力受法律规定的限制和约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和条件。
三、总结民事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
析
作为法人的成员或工作人员,只要在法人所授权的范 围内执行法人的公务时就代表法人,法人就应当对其工作人 员的过错对外造成的损害负责。之后,法人对具体工作人员 可按照企业内部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外来说,是法人统一承担责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 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 全 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 智力或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 辨 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刘羚羊
周老虎
5、公序良俗原则
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在强调跟人权利和 个性自由的现代社会,公序良俗原则才存在具有维护国家 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从立法角度讲,该原则 的作用在于弥补民法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不足;从审 判的角度讲,该原则具有填补法律漏洞的功效。 全国首例“二奶”状告死者发妻的争夺遗产案 • 2001年4月18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某厂职工黄永彬立 下书面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遗赠给自 1996年起与其同居的“第三者”张学英。4月22日,黄永 彬病逝后,张学英索要财产末果。以黄永彬之妻蒋伦芳侵 害其财产权为由,向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法院保护她受遗赠的权利。10月11日上午,纳溪 区人民法院以《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 重社会公德”为据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组织。如有限责 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2、非企业法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机关法人、事业单 位法人或社团法人。 (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样,和法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共存于法人的 存续期间。并且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 范围一致,法人只对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权利能力范围 内的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二节 监 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 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 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 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通俗讲,法人就是团体被赋予了“法律人格”, “法律人格”就像一个面具、一顶帽子,戴到谁的头上, 他就可以以主体的资格参加民事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 “法律人格”就是一个团体参加民事活动的身份证,因此, 法人必须依法设立。
(一)法人的成立条件
1、依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 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
1、人格关系 即与人格尊严相联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 权等。 2、身份关系 即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你我皆凡人 孟德斯鸠曾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目光中,每一个 人都是整个国家。” 民法是天生的平等派,民法面前真正实现了人 人平等。
第二节
民事主体制度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一)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条件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其人身是不可分割的,自然 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平等的平等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参加 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是根据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状况和精神 状况来确定的。《民法通则》把自然人分为三种: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哈利波特作者罗琳获票选 英国最伟大在世作家
前六集在全球的销 售量超过三亿本, 并且被翻译成六十 三种语言。其中前 四集也已被改编为 电影上映,部部卖 座。
罗琳有多少钱?
罗琳仅凭借一部小说就带来财源滚滚:44岁已经成为 英国第一女富豪,资产超过英国女王。2004年荣登《福布 斯》排行榜,身价10亿美元,当时英国女王只有6.6亿美 元。而在1996年时她还身无分文。 从出版开始,到电影、DVD、录象带,再到饮料、玩 具、文具、游戏、服装等成千上万种特许商品,再到主题 公园,以及英格兰正在策划中的哈利波特旅游业,哈利已 经成为最终可能超过千亿美元的产业,继微软之后的又一 商业奇迹。
你我皆凡人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已成分飞燕; 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恋, 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冤.
2、公平、自愿原则 3、等价有偿原则 案例分析: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 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 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 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 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 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 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 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 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 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 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
罗琳和华纳起诉 《哈利-波特百科》作者侵权
近日,罗琳和华纳已经决定起诉美版《哈利-波特百科 (The Harry Potter Lexicon)》侵权行为,以阻止这本图书的 发行。这本百科全书的作者是Steve Vander Ark,共400页, 售价24.95美元,由RDR Books出版社出版。 Steve Vander Ark是哈利-波特百科网站的站长,该网站有超 过2500万的浏览量,并曾获得罗琳授予的“优秀哈迷网站”的 荣誉。 罗琳在她的官方网站对此事发表了声明,并表示遗憾和难过。 她还特别提到,任何未经授权将哈利—波特相关人物、情节等进 行编写并出版谋利都是侵权的行为。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民法通则》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监护制度
1、监护是指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管和保护制度。 2、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就 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人造美女”参加选美比赛受歧视
• • • • •
案情简介:2004年2月10日,杨媛做了整容手术。 5月5日,杨媛报名参加了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 办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 5月12日至13日,杨媛参加了初赛,并与其他79名选手一起 进入复赛,后又与其他30名选手一起进入决赛。 5月21日下午,天九伟业公司通知杨媛取消其参赛资格。后 有关“人造美女”被拒参赛的报道见诸报端。 5月26日上午,天九伟业公司通知杨媛组委会恢复了她的参 赛资格。杨媛来到组委会后当面撕毁了恢复参赛的通知。双 方矛盾激化。 6月1日下午,杨某到法院正式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杨某认为, 被告公司称其为“人造美女”,构成对其名誉的侵害,因而 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索赔5万元。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法的特征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 会关系。例如:商场和消费者之间的 买卖关系、房东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 关系。 2、民法调整的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
1、财产所有关系 即因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2、财产流转关系 因财产交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 民法上的财产范围: • 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 智力成果(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 受法律保护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
•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 病人 , 由下列人员担 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二、法人----认“法”为父的人
日本学者在明治维新时期将“市民 法”翻译成“民法”,而未译成 “市民法”,颇有创新,充分考虑 了东方社会幅员辽阔的乡村社会与 欧洲的城市为中心的城邦社会的差 别,在东方社会市民就是城市人, 是与乡村人相对应的概念,只有 “民”才能包括城市人与乡村人, 具有一国所有的人的含义。
古代中国诸法合体,刑民不分,而 且重刑轻民。我国民法,其术语及 制度,均移植继受于法、德等欧洲 的“市民法”。移植继受的过程为: 清末民初为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为前苏联。
第八讲 从事民事活动与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民事主体制度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 代理 第五节 民事权利制度 第六节 民事责任制度 第七节 诉讼时效制度
第一节
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源于古罗马的“市民 法”(jus civile)。欧 洲中世纪又出现了自治的 城市国家,一个城市国家 的市民亦即一个城市国家 的居民,于是在欧洲人的 观念中市民即国民、公民, 市民也就是城市人。所以 “市民法”就是“民 法” 。
法人是依法设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单位”,是中国人对于自己所在的工作团体的称呼。 曾几何时,单位是中国人的依靠。然而,这样的时代显然 已经远去。远去的不仅是福利分房和公费医疗,随着社会 化的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制度的相继建立,由“单位 人”变为“社会人”的进程陡然提速,跨行业,跨地区的 人才流动和频繁的跳槽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新潮流。